子平真诠·论阳刃
清·沈孝瞻 📄 .md 原文
📖 原文依权威通行本整理;下列白话译文 · 字词精讲 · 义理赏析为 AI 辅助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如有疏漏敬请指正。
📜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
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阳刃。
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
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
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
七煞得之,夫乃甚乎?
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
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
阳刃露煞,透刃无成。
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
刃能合煞,则有何功?
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
故无功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
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
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
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
又辛丑、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深,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
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杂而取清之。
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
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
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
况阳刃之格,利於留煞,所谓取清也。
其於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
若戊生午月,干透丙丁,支会火局,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
倘或财煞并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刃之例,富贵两空矣。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
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白话译文
阳刃,是劫夺我正财的神煞,也就是正财的七煞。它位于天干临官(禄)的前一位,只有五个阳干才有,所以称作阳刃。不叫“劫”而叫“刃”,是说它劫夺得格外厉害。旧时命理家以为,刃宜加以伏制,用官或用七煞都合适;若再有财、印相随,尤其显贵。正官格若有财印相随,已经很美了;七煞若得财印,岂不更胜一筹?殊不知其他格局因为七煞能伤身,所以喜制伏、忌财印;而阳刃格用七煞,正是靠它来制刃,不怕伤身,所以反而喜财印、忌制伏。
阳刃格用官,即使刃透出也不必担忧;阳刃格露出七煞,刃又同时透出,就难有成就。因为官星能制刃,透出也不为害;而刃能与煞相合,那还有什么功效?比如丙火生于午月,透出壬水来制刃,同时又露出丁火,丁与壬相合,七煞便有贪图相合而忘掉克伐的意思,又如何制得住刃?所以没有功效。
然而同样是以官煞制刃,格局也有高低之分。官煞透出而根气深厚,所主之贵就大;官煞藏而不透,或者虽透出而根气浅薄,所主之贵就小。像己酉、丙子、壬寅、丙午这一命造,官星透出而有力,又有旺财生扶,旧时命理家称之为丞相之命。又如辛丑、甲午、丙申、壬辰,七煞透出且根深,财印相助,也被称作丞相之命。
也有官煞制刃却带有伤官食神而显贵的,这是为什么呢?有的是印星护持,有的是七煞太重而加以裁损,有的是官煞混杂而使之取清。比如穆同知之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了寅午中的官星,而戊土将它合去,这就是所谓印护。比如贾平章之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七煞两透且根气太重,用食神来克制它,这就是所谓裁损。又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与煞竞相出现,而壬水合去丁官,七煞因而纯粹不混杂;何况阳刃之格以保留七煞为有利,这就是所谓取清。
至于丙火生于午月,午中暗藏己土,可以克制水气,所以尤其适宜带财佩印。若是戊土生于午月,天干透出丙丁,地支又会成火局,便化阳刃为印绶;此时或官或煞透出,就等于去刃存印,格局更加清纯。倘若财与煞同时透出,便犯了去印存煞的忌讳,不能按生煞制刃之例来看,结果富贵两空。
再说阳刃格用财,本是格局所不喜的;但若财根深厚,又用伤官食神来转刃生财,虽然不能像建禄、月劫格那样取得贵显,也可以成就富足。不然的话,刃与财相互搏击,就成不了格局了。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阳刃(yáng rèn):又作"羊刃",子平术格局名。书中释为"禄前一位",即地支位于建禄之前的一位;旧时命理家认为其气刚烈,须加以制伏方成格。
- 正财:十神之一。以日主为我,我所克而阴阳相异者为正财,旧时命理家用以指称正当的财利。
- 七煞(qī shà):又写作"七杀",十神之一。克我而与日主同性者,无制则称煞;此处"煞"读 shà,与"杀"通用。
- 禄(lù):又称"建禄",十天干各自当旺临官之位,如甲禄在寅、丙禄在巳,是与阳刃相对照的地支定位。
- 五阳:十天干中甲、丙、戊、庚、壬五干,其性属阳;书中所述阳刃只在五阳干上成立。
- 劫(jié):指"劫财",与日主同类而阴阳相异之干。原文"不曰劫而曰刃",是说它夺正财比劫财更凶猛,故另立此名。
- 伏制:伏藏而制之,指把阳刃的气势压下去、使其不致肆虐的用法。
- 官煞:正官与七煞的合称。旧时命理家认为二者同具克制阳刃之功,故并称以制刃。
- 财印相随:财星生官、官星生印,一路顺生的配合;书中以为这种结构最易显贵。
- 伤身:克制日主本身。"不怕伤身"是说阳刃格以制刃为第一要义,不忌官煞来克日主。
- 透(tòu):即"透干",指原本藏在地支中的五行在天干上出现;"透刃"便是阳刃之星显露于天干。
- 露(lù):与"透"义近,指显现于天干;其反面为"藏(cáng)",即伏于地支之中。
- 贪合忘克:天干相合的一种说法。如壬与丁合(干支五合之一),书中以为二者既相合,便无余力再去相克,制刃之功因此落空。
- 四柱干支:文中"己酉、丙子、壬寅、丙午"一类写法,依次为年、月、日、时四柱的干支,是旧时命理家排命的基本格式。
- 根深、根浅:天干所透之星在地支中有无同类五行为依托,有者谓之通根;根深则其力大,根浅则其力微。
- 丞相命:书中对命例格高层次的标榜之辞,借宰辅之职称扬格局之高,并非史实传记。
- 伤食:伤官与食神的合称,属"我生"之星;文中用来裁损过重的煞星。
- 印护:印绶(生我之星)护卫日主的用法,使伤官之力不致伤及本身。
- 裁损:本义为削去、减损,此处指煞星太重时以食伤削减其势,使格局不过分。
- 取清:官煞混杂时去其一、留其一,使格局纯一不杂,书中以为阳刃格尤利于留煞。
- 官煞杂:正官与七煞同时透出并见,旧时命理家视之为混杂不清之病,须合去其一方成美格。
- 支会火局:会(huì)指地支三合成局,如寅、午、戌三支合成火局,使月令火势极旺。
- 化刃为印:火局极旺则转而生土(印绶),刃的性质化为印;"去刃存印"即削去刃而保留印,书中以为如此格局更纯。
- 财煞并露:财星与煞星同时透干的组合,书中以为犯了"去印存煞"之忌,不按"生煞制刃"之例看待。
- 建禄月劫:月支为日主临官之地而成的格局,与阳刃格性质相近而层级稍低,书中以为可由此取贵。
- 转刃生财:以食伤居间通关,使刃的气势转而流向财星,避免"刃与财相搏"而局不成。
- 佩印:佩即配带,指格局中财星与印星并见,故有"带财佩印"之语。
- 同知、平章:官职名。同知为知府、知州的佐贰之职;平章为"平章政事"之省称,是宰辅一级的高官。书中以官衔标示命例之贵。
义理赏析
此章论阳刃格之成败高低,其义理核心在于「制刃」与「取清」二端。旧时命理家认为,阳刃专劫正财,其性刚烈,故须以官煞制伏,方成贵格;又因刃之凶在劫财而不在伤身,故与他格相反,反喜财印相生而不忌。书中由官刃、煞刃之别,引出「贪合忘克」之理——干支相合则制力失效,是为格之破。继而辨贵有大小:官煞透而根深者贵大,藏而根浅者贵小,示人以轻重本末之序。其后论伤食之用,或印以护官、或食以裁煞、或合以去杂,层层申说「杂则求清」之旨,可见术数家立格,不取其多而取其纯。末段辨「去刃存印」与「去印存煞」之异,尤见一字之移而吉凶迥别,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全篇由常例而及变例,由成格而及破格,结构井然,其辩证相生相制之思路,可窥古人理解事物平衡关系的一种思维样式,于文化史研究不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