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苦肉计
明清·佚名(明末清初)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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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三十四计 苦肉计人不自害,受害必真。
假真真假,间以得行。
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按语】间者,使敌人相疑也;
反间者,因敌人之疑,而实其疑也;
苦肉计者,盖假作自间以间人也。
凡遣与己有隙者以诱敌人,约为响应,或约为共力者,皆苦肉计之类也。
如:郑武公伐胡而先以女妻胡君,并戮关其思;
韩信下齐而郦生遭烹。
白话译文
第三十四计 苦肉计
人是不会伤害自己的,一旦自己受了伤害,外人必定信以为真。把假的做成真的,把真的混在假的里面,离间的计谋就可以施行了。这正如《易经·蒙卦》所说"童蒙,吉",是要像孩童那样顺从,以柔顺谦逊的态度行事,方能得吉。
【按语】所谓"间",是使敌人内部互相猜疑;所谓"反间",是利用敌人已有的疑心,把他们的猜疑坐实;苦肉计,则是假装自己受害、与己方决裂,用这种自我离间的办法去离间敌人。凡是派与自己有仇隙的人去诱骗敌人,同敌人约定里应外合,或者约定合力相助,都属于苦肉计一类。例如:郑武公要攻打胡国,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国国君,又杀了关其思;韩信攻下齐国时,郦食其被齐王烹杀。
字词精讲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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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肉计:三十六计之第三十四计。以自伤、自损或受辱为表象,使敌方相信其“受害为真”,从而取信于敌,行离间或诈降之事。其核心在“自害”以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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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害:自己伤害自己。兵家诡道,人情常理不自残,故一旦自残而无破绽,敌方往往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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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受害必真):真实、确凿。谓人不肯自伤,故其所受之伤,必被当作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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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jiǎ):虚假、伪装。“假真真假”谓以假作真、以真饰假,真假相杂,使敌莫辨。此字又读 jià,如“假期”,此处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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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jiàn):离间、刺探,亦指间谍。此处“间以得行”谓借真假难辨之态,使离间之计得以施行。此字读 jiān 时指中间、间隔,读 jiàn 时多与谍报、离间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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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行(xíng):得以实行、能够推行。行,读 xíng,作动词,施行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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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蒙之吉:语出《周易·蒙卦》六五爻辞“童蒙,吉”。童蒙,幼童蒙昧之象;六五以柔居尊而能下应九二,故占得吉。此处借喻:受术者以谦顺、蒙昧自居,反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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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以巽:《蒙卦》六五《象传》之辞。巽(xùn),八卦之一,象风,德为入、为顺。谓童蒙所以得吉,在于柔顺而能逊入。此处喻行计者须姿态卑顺,不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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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古代注书体例之一,编者于正文之后附加的评述、考证或引申之言,用以申明本计要旨与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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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孙子·用间》所列五间(因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之一。利用敌方已有之疑虑,反为我用;或诱使敌之间谍为我传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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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其疑:使敌人的怀疑坐实、变成确信。实,此处作使动用法,使……成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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隙(xì):裂痕、嫌隙。指与主将、主帅之间有仇怨或过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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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引诱、诱骗。谓遣此有隙之人往投敌营,以取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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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为响应:事先约定内外策应。响应,如响之应声,喻迅速相应。此处指假降者与本军约定举火、出兵等配合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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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武公:春秋初郑国国君,郑桓公之子,名掘突,在位时郑势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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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秦古国名,姞姓,在郑国之北。后为郑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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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qì):此处作动词,“以女嫁人为妻”之意,故读 qì,不读 qī。以女妻胡君,即把女儿嫁给胡国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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戮(lù):杀戮,此处特指当众处死以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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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其思:郑国大夫。郑武公欲伐胡,先嫁女于胡君,继而佯问群臣“谁可伐者”,关其思答“胡可伐”,武公怒而杀之,曰“胡,兄弟之国也”。事见《韩非子·说难》,为苦肉计(自损以取信)之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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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下齐:汉初韩信用兵破赵后进击齐国之事。郦食其先已说降齐王,韩信仍进兵,齐王疑郦生与汉通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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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生(Lì Yìjī):即郦食其,秦汉之际策士,为刘邦说降齐国七十余城。因韩信进兵,齐王疑其卖己,遂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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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pēng):古代酷刑,置人于鼎镬中煮杀,又称“烹刑”“汤镬”。齐王田广烹郦食其,事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义理赏析
苦肉计之设,根于人情之一常理:人皆自爱,不肯自伤,故一旦见其受损,便信其祸为真。施计者正是利用这层心理推断,以真实的皮肉之苦或切身之害,换取虚假的仇怨,使敌人放下戒心,进而听其摆布。所谓"假真真假",是说真的伤处与假的敌意相互为用,真假互掩,计方能行。
"童蒙之吉,顺以巽也",借《蒙》卦之象为喻:童子无知而柔顺,不露锋芒,最易取信于人。施计者须如童蒙般示弱示屈,全无反抗之色,方能使敌深信不疑。按语将此计置于"间"的脉络中:反间是因敌之疑而坐实其疑,苦肉计则是自造裂痕,借自身之受损而行离间于敌。郑武公戮关其思以取信胡君,韩信袭齐致郦生遭烹,皆是将己方之牺牲化为敌方之信任。
其理在今日亦有可鉴:信任往往建立在可见的代价之上,而代价未必等于诚意。无论处世待人,遇有以自伤、自贬博取同情与信任者,当察其受损之真假,识其背后之用心。权谋之道虽可一时得逞,然以血肉为饵、以亲信为弃,终非常道;用计者亦当知,此计所费最重,所伤最深,非万不得已不可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