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论灾煞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 原文依权威通行本整理;下列白话译文 · 字词精讲 · 义理赏析为 AI 辅助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如有疏漏敬请指正。
📜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灾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冲破将星,谓之灾煞。
如申子辰将星在子,午却去冲子;
寅午戌在午,子却去冲;
巳酉丑在酉,卯却去冲;
亥卯未在卯,酉却去冲。
是灾煞也。
此煞主血光横死。
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坠落,瘟疫克身,大凶。
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权。
亦如劫煞之类,要见官星、印绶生旺处为佳。
《神白经》云:“灾煞畏乎克生处,却为祥。”
正谓此也。
白话译文
灾煞这种神煞,旧时命理家认为它性情勇猛,位置常在劫煞之前,能冲犯破坏将星,因此称作灾煞。比如申、子、辰三合局的将星在子位,午却来冲犯子;寅、午、戌三合局的将星在午位,子却来冲犯午;巳、酉、丑三合局的将星在酉位,卯却来冲犯酉;亥、卯、未三合局的将星在卯位,酉却来冲犯卯。这些便是灾煞。书中以为,此煞主血光与横死;若煞落在水、火,须防烧灼淹溺;落在金、木,则有杖击刀刃之灾;落在土,主坠落,又有瘟疫克害自身,是大凶之兆。若另有福神相助,书中认为多能获得武职权柄。它也和劫煞之类相同,须见到官星、印绶处于生旺之地,才算佳妙。《神白经》说:“灾煞怕的是落在克制其所生的方位,那反倒是吉祥的。”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以上所论吉凶祸福,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灾煞(zāi shà):本篇所论的星煞名目。「煞」在术数文献中与「杀」通用,本指带有凶厉之气的干支组合或神煞之称。旧时命理家认为,星煞各有性情,灾煞之性「勇猛」,属刚暴一类。
-
劫煞:与灾煞并称的另一神煞。篇中称灾煞「常居劫煞之前」,是说二者在起例上位置相邻、性质相类,故下文言「亦如劫煞之类」,论法可相互参照。
-
将星:三合局中帝旺之支所立之星,为一局的枢纽。旧法以申子辰见子、寅午戌见午、巳酉丑见酉、亥卯未见卯为「将星」,取其当旺秉令之意。
-
冲破:即地支六冲。子午相冲、卯酉相冲,冲则两支之气互相抵敌、动荡不安,故称「冲破」。
-
申子辰、寅午戌、巳酉丑、亥卯未:地支三合的四组。每组三支分别合成水、火、金、木一行之气,各含长生、帝旺、墓库三位,如申子辰为水局、寅午戌为火局、巳酉丑为金局、亥卯未为木局。
-
子、午、卯、酉:居东南西北四正之位,旧称「四正」,亦是三合局的帝旺之支。篇中四组「将星」皆不外乎此四支,灾煞即取与之相冲的对宫之支。
-
血光横死:旧时命理家给灾煞所配的应验之说,谓主刀兵、损伤一类灾厄。「横」在此读 hèng,指非其正命、意外暴亡;另读 héng,如「纵横」。
-
防焚溺:焚(fén)谓烧,溺(nì)谓沉水。「在水火,防焚溺」意谓灾煞落于水、火二行时,旧说以为当防火焚水淹之灾。
-
杖刃:杖(zhàng)指刑杖,刃指刀刃。旧时以灾煞落于金、木二行,附会为受杖责、遭兵刃之刑。
-
坠落:自高处跌下。旧说以灾煞落于土行,主高坠之厄——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瘟疫(wēn yì):传染病的古称。篇中以「瘟疫克身」与前列数项并举,同属灾煞凶性的铺陈。
-
克身:五行中彼克我者为「克」,身指命主本身。旧说谓凶煞之气克制日主(即代表本人之日干),故断为「大凶」。
-
福神:命局中主吉助的神煞或吉曜的统称。篇中主张凶煞若得福神护持,可转其凶性,这体现旧法「吉凶相济」的通例。
-
武权:武职权柄。旧时命理家认为灾煞刚猛之性若得所用,多应于行伍、武官一类出路,与「福神相助」互为条件。
-
官星:即正官、偏官(七杀),代表官禄、权责的十神。旧法以为凶煞须「见官星」方有所制化,才能成用。
-
印绶(yìn shòu):印指官印,绶(shòu)是系印的丝带,古以印绶代指官位、权力,命理中又指生我之「印星」。与官星并举,为旧说中化煞、护身的要素。
-
生旺处:「生」指长生,「旺」指帝旺,即长生十二宫中的得势之位。旧说谓官星、印绶处于生旺之地,方有力担当灾煞。
-
《神白经》:历代星命文献常引的术数古籍名,原书久佚,今多存于他书转引的佚文中,本篇即引其语以印证己说。
-
畏:恐惧、忌惮。此处不是说灾煞有情识,而是术数拟人化的表述方式,谓此煞的凶性在某种条件下会受到约束。
-
克生处:此句文字简奥,「克生」可解作「克制与生扶」并言。旧注多取:灾煞若落在受克制之处,凶性被制,反倒转为吉祥,故下接「却为祥」。却(què),副词,反而、倒。
-
「却为祥」:与前句合观,即凶煞受制则凶转为吉。此为古代术数「凶神须制化」的通例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三命通会·论灾煞》义理赏析
《论灾煞》一条,先从三合局的结构说起。旧时命理家以三合局的帝旺之位立「将星」,再取与将星相冲的地支为「灾煞」:申子辰以子为将星,则午为灾煞,寅午戌、巳酉丑、亥卯未三局仿此推排。这种对冲取煞的安排,使灾煞天然带有「冲破」之义,故文中以「勇猛」状其性,言其位在劫煞之前,锋锐尤甚。
随后,书中按灾煞所落的五行分说其应:水火主焚溺,金木主杖刃,土主坠落,又兼言瘟疫克身,一概归于「大凶」。然而作者并未止于凶断,随即指出若有福神相助,多表现为「武权」,且须得官星、印绶生旺方为佳——意谓刚猛之气须有所统摄、有所成形,才不致泛滥为害。末引《神白经》「灾煞畏乎克生处,却为祥」,正是同一思路:煞非纯凶,得制化得宜、克中有生,反可收其用。全段由「立名—分应—转祥」三层递进,见出传统术数「凶煞可制」的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