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名篇选)·去私
战国·吕不韦(主编)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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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五曰──
天無私覆也,
地無私載也,
日月無私燭也,
四時無私行也,
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
黃帝言曰:「聲禁重,
色禁重,
衣禁重,
香禁重,
味禁重,
室禁重。」
堯有子十人,
不與其子而授舜;
舜有子九人,
不與其子而授禹;
至公也。
晉平公問於祁黃羊曰:「南陽無令,
其誰可而為之?」
祁黃羊對曰:「解狐可。」
平公曰:「解狐非子之讎邪?」
對曰:「君問可,
非問臣之讎也。」
平公曰:「善。」
遂用之。
國人稱善焉。
居有間,
平公又問祁黃羊曰:「國無尉,
其誰可而為之?」
對曰:「午可。」
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
對曰:「君問可,
非問臣之子也。」
平公曰:「善。」
又遂用之。
國人稱善焉。
孔子聞之曰:「善哉!
祁黃羊之論也,
外舉不避讎,
內舉不避子。」
祁黃羊可謂公矣。
墨者有鉅子腹䵍,
居秦,
其子殺人,
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
非有它子也,
寡人已令吏弗誅矣,
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
腹䵍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
傷人者刑』,
此所以禁殺傷人也。
夫禁殺傷人者,
天下之大義也。
王雖為之賜,
而令吏弗誅,
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不許惠王,
而遂殺之。
子,
人之所私也,
忍所私以行大義,
鉅子可謂公矣。
庖人調和而弗敢食,
故可以為庖。
若使庖人調和而食之,
則不可以為庖矣。
王伯之君亦然,
誅暴而不私,
以封天下之賢者,
故可以為王伯;
若使王伯之君誅暴而私之,
則亦不可以為王伯矣。
白话译文
第五是说—— 天空覆盖万物没有偏私,大地承载万物没有偏私,日月照耀万物没有偏私,四季运行没有偏私,它们都施行自己的德性而使万物得以生长。 黄帝说过:“音乐不可过分,色彩不可过分,衣着不可过分,香气不可过分,滋味不可过分,宫室不可过分。” 尧有十个儿子,不把天下传给儿子而传给舜;舜有九个儿子,不把天下传给儿子而传给禹;这真是公正无私啊。 晋平公问祁黄羊:“南阳没有县令,谁可以担任这个职位?”祁黄羊回答说:“解狐可以。”平公说:“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祁黄羊回答说:“您问的是谁可以任职,没有问我的仇人是谁。”平公说:“好。”于是任用了解狐。国人都称赞这样做得好。过了一段时间,平公又问祁黄羊:“国家没有军事长官,谁可以担任?”祁黄羊回答说:“祁午可以。”平公说:“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祁黄羊回答说:“您问的是谁可以任职,没有问我的儿子是谁。”平公说:“好。”于是又任用了祁午。国人都称赞这样做得好。孔子听说这件事后说:“说得好啊!祁黄羊的见解,推荐外人不避开仇人,推荐内人不避开儿子。祁黄羊可以说是公正无私了。” 墨家有个首领叫腹䵍,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说:“先生年纪大了,又没有别的儿子,我已经命令司法官不处死他了。先生就听从我的安排吧。”腹䵍回答说:“墨家的法规规定:‘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受刑’。这是为了禁止杀人伤人。禁止杀人伤人,是天下的大义。大王虽然赐恩宽恕,命令司法官不处死他,但我腹䵍不能不执行墨家的法规。”没有答应惠王,最终处死了自己的儿子。儿子是个人所偏爱的,墨家首领能克制私心来施行大义,可以说是公正无私了。 厨师烹调五味却不敢私自享用,所以可以做厨师。如果厨师烹调后私自享用,那就不能做厨师了。成就王霸之业的君主也是这样,诛杀暴君却不私占其财,用来封赏天下的贤士,所以能够成就王霸之业;如果诛杀暴君后私占其财,那也就不能成就王霸之业了。
字词精讲
- 私(sī):私心,偏私。文中指天、地、日月、四时没有私心,公平对待万物。
- 覆(fù):覆盖。天无私覆,意为天空没有偏私地覆盖万物。
- 载(zài):承载。地无私载,指大地没有偏私地承载万物。
- 烛(zhú):照耀,动词。日月无私烛,形容日月没有偏私地照亮天下。
- 行(xíng):运行。四时无私行,指四季循环没有偏私。
- 遂长(suì zhǎng):遂,顺利;长,生长。万物得遂长,指万物得以顺利生长。
- 禁(jìn):禁止。黄帝言中多次提到“禁重”,强调防止过度。
- 重(zhòng):过度,过分。如“声禁重”,意为禁止声音过于奢靡。
- 公(gōng):公正,大公无私。全文核心主题,如“至公也”、“可谓公矣”。
- 雠(chóu):同“仇”,仇人。祁黄羊推荐仇人解狐为官,体现外举不避雠。
- 令(lìng):县令,地方官职。南阳无令,指南阳缺少长官。
- 可(kě):合适,可以。指人适合担任职位,如“解狐可”。
- 举(jǔ):推举,荐举。祁黄羊外举不避雠,内举不避子。
- 钜子(jù zǐ):墨家首领的称号。钜通“巨”,指权威领袖。
- 腹䵍(fù tūn):人名,墨家钜子。在秦居官,坚持执法。
- 诛(zhū):杀,执行死刑。秦惠王欲赦免腹䵍之子,但腹䵍坚持按墨者之法处死。
- 刑(xíng):刑罚,处罚。墨者之法规定“伤人者刑”,强调公正惩罚。
- 大义(dà yì):正义,公理。腹䵍认为禁止杀伤人是天下大义。
- 私(sī):偏爱,私情。如“人之所私”,指人所偏爱的亲人。
- 忍(rěn):狠心对待。忍所私以行大义,指为了正义而牺牲私情。
- 庖人(páo rén):厨师。比喻君主应像厨师一样调和而不自私。
- 调和(tiáo hé):调味,烹饪。引申为调和政治,公平治理。
- 王伯(wáng bó):即王霸,指称王和称霸的君主。伯通“霸”。
- 诛暴(zhū bào):诛杀暴虐的人。指君主应惩罚恶人。
- 不私(bù sī):不私自占有。君主诛暴后应封赏贤者,而非独占。
义理赏析
本篇以“去私”为核心,借天地日月之无私运行,揭示出宇宙生生不息的德性所在——唯其无偏,方能化育万物。文中连举四例:尧舜禅让不以天下利其子,祁黄羊举荐不避亲仇,腹䵍执法忍心诛子,庖厨调味而不敢私尝,层层递进,勾勒出“公”的实践图景。其要旨在于阐明:无论身处君位、公职还是师门,若怀私心则公义废,唯有摒除一己之好恶亲疏,方能立身行道、成就功业。
黄帝“六禁重”之诫,直指私欲膨胀对德行的侵蚀;墨者“杀人者死”的律法精神,则展现对制度公信力的坚守。这些论述共同指向一种超越个人情感的“大义”——它不是否定人情,而是要求当“私情”与“公义”冲突时,能以天道为准则作出抉择。文中特别强调,这种“去私”并非冷漠无情,而是如天地般运行其“德”,使万物各得其所的至高责任感。
今日观之,这段文字对治公私不分的积弊尤为切要。它提醒世人:真正的公正不是刻意显示无私,而是让制度与心性皆回归本然的平衡。无论是组织管理中的用人唯贤,还是个人修养中的克己奉公,这种“行其德”的无私精神,始终是构建和谐秩序不可或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