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论杂格
清·沈孝瞻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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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杂格者,月令无用,取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
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外格。
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无劳外格矣。
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试以诸格论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类。
本是一派劫财,以五行各得其全体,所以成格,喜印露而体纯。
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吴相公命是也。
运亦喜印绶比劫之乡,财食亦吉,官煞则忌矣。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於春月,方为大贵。
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命也。
运喜所化之物,与所化之印绶,财伤亦可,不利官煞。
有倒冲成格者,以四柱无财官而对面以冲之,要支中字多,方冲得动。
譬如以弱主邀强宾,主不众则宾不从。
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冲子财也;
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冲子官也。
运忌填实,余俱可行。
有朝阳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禄於巳,即以引汲之意。
要干头无木火,方成其格,盖有火则无待於朝;
有木则触戊之怒,而不为我朝。
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张知县命是也。
运喜土金水,木运平平,火则忌矣。
有合禄成格者,命无官星,借干支以合之。
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
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
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如己酉、辛未、癸未、庚申,赵丞相命是也。
运亦忌填实,不利官煞,更不宜以火克金,使彼受制而不能合,余则吉矣。
有弃命从财者,四柱皆财,而身无气,舍而从之,格成大贵。
若透印则身赖印生而不从,有官煞则亦无从财而兼从官煞之理,其格不成。
如庚申、乙酉、丙申、己丑,王十万命造也。
运喜伤食财乡,不宜身旺。
有弃命从煞者,四柱皆煞,而日主无根,舍而从之,格成大贵。
若有伤食则煞受制而不从,有印则印以化煞而不从。
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李侍郎命是也。
运喜财官,不宜身旺,食神伤官,则尤忌矣。
有井栏成格者,庚金生三、七月,方用此格。
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
若透丙丁,有巳午,以现存官煞,而无待於冲,非井栏之格矣。
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郭统制命也。
运喜财,不利填实,余亦吉也。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喜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
命有庚申,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
有戊己字,则现透官煞而无待於刑,非此格矣。
如乙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度使命是也。
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矣。
有遥合成格者,巳与丑会,本同一局,丑多则会巳而辛丑得官,亦合禄之意也。
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统制命是也。
若命中有子字,则丑与子合而不遥;
有丙丁戊已,则辛癸之官煞已透,而无待於遥,另有取用,非此格矣。
至於甲子遥巳,转辗求合,似觉无情,此格可废,因罗御史命,聊复存之。
为甲申、甲戌、甲子、甲子,罗御史命是也。
若夫拱禄、拱贵、趋乾、归禄、夹戌、鼠贵、骑龙、日德、日贵、福德、魁罡、食神时墓、两干不杂、干支一气、五行具足之类,一切无理之格,概置勿取。
即古人格内,亦有成式。
总之意为迁就,硬填入格,百无一是,徒误后学而已。
乃若天地双飞,虽富贵亦自有格,不全赖此,而亦能增重其格。
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为用,亦成美格。
然而用神不吉,即以为凶,不可执也。
其於伤官伤尽,谓是伤尽,不宜见官则可耳。
而俗书则谓伤官见官,必尽力以伤之,使之无地容身,更行伤运,便能富贵。
不知官有何罪,而恶之如此?
况见官而伤,则以官非美物,而伤以制之,又何伤官之谓凶神,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
予用是说以歴试,但有贫贱,并无富贵,未可轻信也。
近亦见有大贵者,不知何故。
然要之极贱者多,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
白话译文
所谓杂格,是指月令没有可取用之处,于是取月令以外的格局来用;这类格局很多,所以称为“杂”。大体上须天干上没有官星、七煞,外格才能成立;若已有官煞,自然就以官煞为用,不必借助外格了。若天干透出财星,还可取格;但若财根深,或财星透出两位,那就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了。
试就各格来说:有一种取五行一方秀气而成格的,例如甲乙木俱全于亥卯未、寅卯辰,又生于春季之类。这本是一派劫财,只因五行各自得到完整的格局,所以能成格,喜印星透出而格局纯一。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便是吴相公的命。行运也喜印绶、比劫之地,财星食神亦吉,官煞则忌。
有一种从化取格的,须化出之物得时当令,地支成局齐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是亥卯未或寅卯辰,又生于春月,才算大贵;否则亥、未之月也是木旺之地,属次一等的贵。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便是一品贵格的命。行运喜所化出的五行,以及该五行的印绶,财星伤官也可以,不利官煞。
有一种倒冲成格的,因四柱中没有财官,便从对面去冲它,须地支中同类的字多,才冲得动。好比以弱小的主人去邀请强大的宾客,主人若不众多,宾客就不肯顺从。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冲出子中之财;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冲出子中之官。行运忌填实,其余都可行。
有一种朝阳成格的:戊土去朝拜丙火,辛日便得到官星,因丙、戊同禄于巳,取的就是牵引援引之意。须天干上没有木、火,此格才成:因有火便无须等待去朝;有木则会触怒戊土,戊就不来朝我了。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两例,是张知县的命。行运喜土、金、水,木运平常,火则忌。
有一种合禄成格的:命局中没有官星,便借干支相合来取得。戊日遇庚申,以庚去合乙,凭其主星而得到配偶。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是蜀王的命。癸日遇庚申,以申去合巳,凭其主星而得到同伴,如己酉、辛未、癸未、庚申,是赵丞相的命。行运也忌填实,不利官煞,更不宜以火克金,使金受制而不能相合,其余则吉。
有一种弃命从财的:四柱都是财星,日主没有气势,舍弃自身而顺从它,格成而大贵。若透出印星,日主便依凭印来生扶而不肯顺从;若有官煞,也没有既从财又兼从官煞的道理,格局不能成立。如庚申、乙酉、丙申、己丑,是王十万的命造。行运喜伤官、食神与财乡,不宜身旺。
有一种弃命从煞的:四柱都是七煞,日主无根,舍身顺从它,格成而大贵。若有伤官食神,则七煞受制而不肯被顺从;有印,则印会化煞而不成从势。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李侍郎的命。行运喜财、官,不宜身旺,食神伤官则尤其忌。
有一种井栏成格的:庚金生于三月、七月,才用此格。以申子辰去冲寅午戌,合冲而得财官印绶。若透出丙丁、地支又有巳午,官煞已现成存在,不必等待去冲,就不是井栏格了。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是郭统制的命。行运喜财,不利填实,其余也吉。
有一种刑合成格的:癸日甲寅时,以寅刑巳而得到财官,格局与合禄相似;但合禄是借相合来取得,刑合则是强行求取。命中若有庚申,木被冲克便不能刑;若有戊己之字,官煞已经现透,无须等待刑,就不是此格。如乙未、癸卯、癸卯、甲寅,是十二节度使的命。行运忌填实,不利金乡,其余则吉。
有一种遥合成格的:巳与丑本属同一局(巳酉丑),丑多则会合于巳,辛日因丑而得官,也是合禄的意思。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是章统制的命。若命中有子字,则丑与子相合,便不再遥合;有丙丁戊己,则辛、癸的官煞已经透出,无须等待遥合,另有取用,就不是此格了。
至于甲子遥巳格,辗转求合,似乎缺乏情理,此格本可废去;因为有罗御史的命例,姑且保留,即甲申、甲戌、甲子、甲子,是罗御史的命。
至于拱禄、拱贵、趋乾、归禄、夹戌、鼠贵、骑龙、日德、日贵、福德、魁罡、食神时墓、两干不杂、干支一气、五行具足之类,一切没有道理的格局,一概弃置不取。即使古人所定的格局之中,也有一定的程式;总之都是有意迁就,硬把字填进格里,百无一是,徒然贻误后学罢了。
至于天地双飞,即使命主富贵,也自有其本来的格局,并不全靠此格;但此格也能增添格局的分量。即使用神不太顶用,偶尔依它为用,也能成就美格。然而旧时命理家认为,用神不吉便断为凶,这是不可拘执的。
至于伤官伤尽,说既已伤尽,就不宜再见官星,这还说得通。但俗书却说伤官见官,必须尽力去克伤它,使官星无地容身,再行伤官之运,便能富贵。不知官星有什么罪,竟这样厌恶它?况且见官就去克伤,那是认为官星不是好东西才加以制伏;那么又为什么说伤官是凶神、见官就祸患百端呢?我拿这种说法屡次试验,结果只见贫贱,不见富贵,不可轻易相信。近来也见过依此说而大贵的,不知是什么缘故;但总之依此说而极其卑贱的居多,不得不观察其人来加以衡量。
以上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参考。
字词精讲
- 杂格(zá gé):子平法以月支本气立正格,正格之外、取法不一的格局统称"杂格"。书中开篇即释其义——月令之神不可用,方转取外格,名目繁多,故曰"杂"。
- 月令(yuè lìng):即月柱地支,又称"提纲",为命局四支中最重者。旧时命理家认为月令之神透干有气方成正格,若月令无用,则退而取外格。
- 干头(gān tóu):指天干。"干头无官无煞"谓四柱天干不透官星、七煞,否则即以官煞为用神,不必更取外格。
- 官煞(guān shà):官星与七煞的合称。"煞"读 shà,与"杀"通用,七煞又称偏官,为克制日主之十神。
- 为用(wéi yòng):即取作用神。用神是旧时命理家于命局中择定的枢纽之神,格局成败、行运喜忌皆系于此。
- 财根深:财星在地支中有同类之气托根。书中以为财根既深、或财透两干,则当以财为重,不再另立外格。
- 五行一方秀气:取日主与同类干支会聚一方(如甲乙全逢亥卯未、寅卯辰而生春月)成格之法。旧时命理家认为五行各得其全体,即成一派清秀之气。
- 劫财(jié cái):十神之一,与日主五行相同而阴阳相异者(如乙见甲)。书中说此类命例"本是一派劫财",因会局完整反能成格。
- 印绶(yìn shòu):正印的别称。"绶"本为系印的丝带,汉制官印必佩绶,古籍遂以绶代指印星。
- 体纯:命局干支同归一气、不杂他神的状态。书中谓"喜印露而体纯",即印星透出而全局气势纯一。
- 得时乘令:得月令之气、居当旺之时。从化格以化出之五行得月令为首要条件。
- 丁壬化木:天干五合之一。丁与壬相合而化木,须化神得令、地支成局方作真化论。
- 四支局全:四柱地支凑成完整三合或三会之局(如亥卯未木局、寅卯辰木方)。
- 倒冲成格:四柱无财官,而以地支同字相冲冲出所求之神。旧时命理家谓"支中字多,方冲得动",如四午冲子以取子中财官。
- 弱主邀强宾(yāo):命理譬喻语。主指日主、自身,宾指所冲出之神;自身力弱则不能"邀"动对方,故成格须柱中同气众多。
- 填实(tián shí):运岁出现原本靠冲、刑、拱而虚取的那个字,使虚神落实。诸外格行运皆以填实为忌。
- 朝阳成格:戊土趋朝丙火之格。旧时命理家以为丙戊同禄于巳,有"引汲"相随之意,故辛日见戊丙而无木火干扰者取之。
- 禄(lù):十干在地支的临官之地,如丙戊禄在巳、庚禄在申。命理以禄为身旺之气所聚。
- 合禄成格:命无官星,借干支相合暗取官禄。如戊日见庚申,以庚合乙、因主得偶;癸日见庚申,以申合巳、因主得朋,皆属此类。
- 弃命从财:日主衰绝无气、四柱财星独旺,则舍日主而从财。书中以为透印或有官煞则不从,格遂不成。
- 日主无根(rì zhǔ):日干在四支中无同类之气可依。为从煞格成立的关键条件。
- 井栏成格:旧说以申子辰冲寅午戌,冲出财官印绶三物,如井上栏楯相汲。书中限定唯庚金生七月(申)方用此格。
- 刑合成格:癸日甲寅时,以寅刑巳而刑出巳中财官。书中谓其与合禄相似而取法不同——合禄主"合",刑合主"刑致"。
- 遥合(yáo):相隔而不相邻的合取之法。如巳与丑本属同一金局,丑多则遥会巳中丙戊,取其官星。
- 拱禄、趋乾、归禄、魁罡:并列的诸类杂格名目。书中斥其中多格"无理"、系后人硬填成式,主张一概不取。
- 天地双飞:天干与地支成对相合、两两飞动之格。书中以为富贵本自有格,此格不过"增重",不可全恃。
- 伤官见官:伤官格中出现官星。书中辨明"伤尽"仅指不宜见官,而俗书所谓尽力伤官即可富贵之说,作者自称屡试不验,未可轻信。
- 命造与命例干支:文中"癸亥、乙卯、乙未、壬午"等四组干支,即年、月、日、时四柱,习称八字;所标"吴相公""赵丞相""李侍郎""郭统制""罗御史"等,为旧籍借以标举格验的人物称谓,其中丞相、侍郎、御史、知县为朝廷文职,统制、节度使为军政职名,"相公"则是宋元以来对官员、士人的通称。
以上论断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此篇论杂格,开篇即立纲领:月令无用,方取外格;干头若见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不劳外格;财根深透者亦以财为重。可见在作者心中,杂格始终居于正格之下,是不得已的替代之法,而非与正格并列的另一套体系。书中列举五行一方秀气、从化、倒冲、朝阳、合禄、弃命从财、弃命从煞、井栏、刑合、遥合诸名目,条条皆设前提:须全局纯净,一旦他物透出或地支填实,格局即毁。这种"成格贵在纯一、忌旁物相扰"的思路,与其正格论中以月令为枢纽、用神不可杂的主张一以贯之,折射出传统命理重整体结构、反对支离拼凑的取向。尤为可贵者,作者对"一切无理之格"痛斥为"硬填入格,百无一是,徒误后学",又驳俗书"伤官见官"之说,自称历试而只见贫贱、不见富贵,态度近乎以经验检验成说,颇具怀疑精神;末尾"不可执也"三字,正是劝人勿守一说、须兼观人物以衡之。其中吉凶贵贱之论,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