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清·沈孝瞻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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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
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
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
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於天地也。
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
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
不可执一而论。
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
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
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
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
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
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
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
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
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
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
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
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如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谓之弱。
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以开之。
此种谬书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白话译文
书上说:「得天时的一律按旺来论,失了天时便当作衰来看。」这固然是至当的道理,却也是死板的方法,不过也可以灵活地理解。五行之气运行于四季,虽说日干各自有当令的节候,但在当令之中,其实也有与其他五行并存的情形。比如春天木当令,甲乙虽然旺盛,可此时处于休囚状态的戊己,也未曾从天地间断绝。只是时势上应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已;而实际上,春天的土何尝不生养万物,冬天的太阳又何尝不照耀天下呢?
何况八字虽然以月令为重,但就旺相休囚而言,年、月、日、时四柱也有增减损益的作用。所以纵然所生之月不当令,只要年柱时柱正值禄旺,难道便算衰了吗?不可固执一端而论。这就好比春木虽然强旺,若金太重则木也危险。天干见庚辛而地支见酉丑的,无火克制便不能得富贵,逢土来生扶便会夭折,这便是得时却不旺的例子。秋木虽然衰弱,若木根深则木也强健。天干为甲乙而地支为寅卯的,遇到官星透出能够承受,逢水生扶则嫌太过,这便是失时不弱的例子。
因此十干不论在月令是否休囚,只要四柱之中有根,便能承受财、官、食神,也能担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是重根;墓库、余气是轻根。得一个比肩,不如得地支中一个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则不作此论,因为戌中不藏木,丑中不藏火。得两个比肩,不如得一个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个比肩,不如得一个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阴长生不按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但也算有根,胜过得一个余气。因为比劫好比朋友相互扶持,通根则好比自己有家室可以安住;天干多不如根基重,道理本是如此。
现今的人不懂命理,见到如夏天的水、冬天的火,不问有无通根,便说它弱。还有阳干遇到墓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认为这是水火通根于身库,反而去寻求刑冲把它打开。这种错误的书、错误的说法,必须一律扫除干净。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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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时/失时:术数家论命以月令(出生月支所当时令)为首要参照,得当令之时称「得时」,反之称「失时」。书中引古说「得时俱为旺,失时便作衰」,而又谓其为「死法」,主张兼看四柱全局。此为古代术数立论框架,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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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相休囚死:五行随四季递嬗而呈现的五种强弱状态。旧时命理家认为,某行当令为「旺」,承令者为「相」,泄令者为「休」,克令者为「囚」,被令克者为「死」。文中「旺相休囚」即概指这一整套强弱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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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令/司令:指一季之中五行各自主宰当令之权。书中以为春木、夏火等各有「专令」,但专令之中仍有他气「并存」,并非一气独存、余气绝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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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十干:以出生日的天干代表命主本身,十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本章通论十干在四时中的强弱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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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春夏秋冬。书中举「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意谓当令与否只关争先之序,不关其气之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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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月柱的地支,代表出生月份的时令,旧时命理家视之为八字中权重最大者,故有「以月令为重」之说,又称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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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之权:增减强弱的影响力。书中以为年、月、日、时四柱对日主的旺衰皆有加减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若年时得禄旺,仍未可径断为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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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年柱、月柱、日柱、时柱合称,各由一天干一地支构成,共八字。文中「四柱有根」即指八字地支中有助益日干的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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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根:天干在地支中找到同类或生我之气,如树之有根。书中以「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为喻,强调「干多不如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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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之重者:长生禄旺:指日干在地支中处于长生、建禄、帝旺等位。旧时命理家以长生十二宫配地支,长生、禄(临官)、旺(帝旺)被视为根气最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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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之轻者:墓库余气:指日干归于墓、库或寄于余气之位。墓库即辰戌丑未四支,余气指前一季残存之气,书中以为根气较薄,然终胜于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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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lù)/刃(rèn):禄指临官之位,刃指帝旺之位(阳干特称羊刃)。文中「长生禄刃」并举,为根重之例;如甲以寅为禄、卯为刃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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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肩/比劫:与日干五行相同者,同性为比肩,异性为劫财,合称比劫。书中视之为「朋友之相扶」,而谓「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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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之财官食神、伤官七煞:皆由日干与其他干支的生克关系得名。财为我克者,官煞为克我者,食神伤官为我生者。书中以为日干有根方「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煞」(shà)通「杀」,七煞即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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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长生:旧法中阴干(乙丁己辛癸)的长生之位,与阳干顺行不同。书中明言「阴长生不作此论」,但仍承认「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可见其对根气深浅另有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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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支中所含的天干之气。文中判断墓库可用与否,全在「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故乙逢戌、丁逢丑不作得根论——此指戌为火土之库、丑为金水之库,非木火之根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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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tòu):天干出现于四柱之上,称透干或透出。文中「遇官透而能受」,即官星透于天干而日干有根足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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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生:五行间的制约与化生关系。文中「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即金重无火则克,得土则愈助其势——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不可据以论断吉凶寿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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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库:日干自身的墓库之位,如壬以辰为库、丙以戌为库。书中以为这正是水火通根之处,斥求刑冲开库者为「谬书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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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冲:地支间的相刑、相冲两类关系。旧时另有「刑冲以开墓库」之说,主张冲开库中所藏;本篇则主张不必如此,径以通根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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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yāo):短命、早卒。文中用以形容五行偏枯之弊,属古代术数推断语,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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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法/活看:书中对僵守条文与灵活参酌的区分。作者承认古训「是至理」,但批评「执一而论」,主张旺衰须通盘合看,此为其论命方法论上的自我说明。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篇所论,在破"得时即旺、失时即衰"之死法,而立"以根定强弱"之活义。旧时命理家认为,五行之气流行四时,各有司令,然专令之中并非别气绝迹——春木当权,戊己土不过退避,仍生万物;冬水主事,丙丁火暂蛰,未尝不照临天地。故旺衰非截然对峙,只是先后争让之序,此理颇得"气有消长而无断灭"之意。
进而以四柱通盘权衡:月令虽重,年时亦有损益之权;得时而无火制、逢土生者反危,失时而根深、得水生者反强。其立论归结于"根"之一字:通根如室家之可住,比劫如朋友之相扶,干多不如根重,并按长生禄旺、墓库余气分根之轻重,且辨阳干阴干之别,层次井然。篇末斥"刑冲开库"之说为谬,意在戒人拘泥成法、穿凿附会。
其思理可取之处,在于反对执一而论,主张于主从、轻重、先后间作动态权衡;而文中关于富贵贫夭之推断,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