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讼
上古至春秋·伏羲·文王·周公·孔子(旧题)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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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訟:有孚,
窒。
惕中吉。
終凶。
利見大人,
不利涉大川。
訟,
上剛下險,
險而健訟。
訟有孚窒,
惕中吉,
剛來而得中也。
終凶;
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
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
入于淵也。
天與水違行,
訟;
君子以作事謀始。
初六:不永所事,
小有言,
終吉。
不永所事,
訟不可長也。
雖有小言,
其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
歸而逋,
其邑人三百戶,
无眚。
不克訟,
歸而逋也。
自下訟上,
患至掇也。
六三:食舊德,
貞厲,
終吉,
或從王事,
无成。
食舊德,
從上吉也。
九四:不克訟,
復即命渝,
安貞吉。
復即命,
渝安貞;
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
訟元吉,
以中正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
終朝三褫之。
以訟受服,
亦不足敬也。
白话译文
讼卦:虽心存诚信却遭受阻碍。保持警惕则中途吉利。争讼到底则有凶险。适合拜见有权德之人,不利于冒险渡过大河。
《彖传》解释道:讼卦上卦为乾(刚健),下卦为坎(险陷),象征内心险诈而外显刚强,于是形成争讼。卦辞“有孚窒,惕中吉”,是因为阳刚之爻来到下卦而居于中位(九二爻)。说“终凶”,是强调争端不可无休止。说“利见大人”,是尊崇中正之道。说“不利涉大川”,是警告陷入深渊的危险。
《象传》说:上卦天(乾)与下卦水(坎)的运行方向相悖,象征争讼;君子应效法此象,在做事之初就谋划周全,预防争端。
初六爻:不长期纠缠争讼之事,虽有小的非议,最终吉利。 《小象传》说:不长期纠缠,是因为争讼不可长久。虽有些小责难,但道理终将明晰。
九二爻:争讼不胜,返回后逃亡。其同邑三百户人家可免于灾祸。 《小象传》说:争讼不胜而逃亡,是因为地位卑下却与尊长争讼,祸患自取。
六三爻:安享旧有的福禄,守正则危险,最终吉利。或追随君王做事,不可居功。 《小象传》说:安享旧禄,追随尊长才能得吉。
九四爻:争讼不胜,回归正道,改变初衷,安守正道则吉利。 《小象传》说:回归正道,安守正固,便不会有过失。
九五爻:公正决断讼事,大吉。 《小象传》说:决讼大吉,是因为秉持中正之道。
上九爻:或许获赐官服腰带,但一天之内被多次剥夺。 《小象传》说:因争讼而获得的赏赐,也不值得尊敬。
字词精讲
- 孚:诚信。此处指内心诚信却遭阻塞。
- 窒(zhì):阻塞,阻碍。指虽有诚信却不能通达。
- 惕中吉:保持警惕则中途吉利。“中”可指过程中、或符合中道。
- 不利涉大川:不宜冒险涉越深水,喻指不宜采取冒险行动。
- 上刚下险:讼卦上卦为乾(刚健),下卦为坎(险阻)。
- 不克讼:不能胜诉。“克”为能、战胜。
- 归而逋(bū):返回并逃亡。“逋”为逃亡。
- 其邑人三百户,无眚(shěng):其封邑三百户人家可免灾祸。“眚”指灾异、过失。
- 食旧德:安享旧有的俸禄或福泽。
- 复即命渝,安贞吉:回归正道,改变初衷,安守正固则吉。“渝”为改变。
- 锡之鞶(pán)带:赏赐官服腰带。“鞶”指官员束腰大带。
- 终朝三褫(chǐ)之:一天之内多次被剥夺。“褫”为剥夺。
义理赏析
讼卦揭示了争端的本质与应对智慧。其核心义理在于:争讼即使源于诚信(有孚),也难免遭遇阻碍(窒);唯有持守警惕与中道(惕中吉),方可中途得吉,若执意争到底则必凶。这体现了《周易》“贵中忌终”“慎始敬终”的思想。
卦象中“天与水违行”点明争端源于方向相悖、互不相容。而《象传》强调“作事谋始”,则是将解决之道前移——在事之初就深思熟虑、明确权责,从根源上避免纠纷。
六爻演变展现了争讼全过程的吉凶转换:初六“不永所事”教人及时止损;九二“归而逋”示弱以自保;六三“食旧德”主张守成不争;九四“复即命”倡导回归正道;九五“中正”则彰显公正裁判的理想境界;上九“受服而褫”讽刺以讼得利终不可恃。
此卦对今人的启示是:诉讼非解决问题之上策,若不得已而为之,应守持正道、适可而止;更重要的是在人际交往与事务之初便秉持诚信、厘清权责,如此方能避免陷入无谓争端,这也与现代“预防纠纷”“调解优先”的法治精神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