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噬嗑
上古至春秋·伏羲·文王·周公·孔子(旧题)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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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噬嗑:亨。
利用獄。
頤中有物,
曰噬嗑,
噬嗑而亨。
剛柔分,
動而明,
雷電合而章。
柔得中而上行,
雖不當位,
利用獄也。
雷電噬嗑;
先王以明罰敕法。
初九:屨校滅趾,
无咎。
屨校滅趾,
不行也。
六二:噬膚滅鼻,
无咎。
噬膚滅鼻,
乘剛也。
六三:噬臘肉,
遇毒;
小吝,
无咎。
遇毒,
位不當也。
九四:噬乾胏,
得金矢,
利艱貞,
吉。
利艱貞吉,
未光也。
六五:噬乾肉,
得黃金,
貞厲,
无咎。
貞厲无咎,
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
凶。
何校滅耳,
聰不明也。
白话译文
噬嗑卦:亨通。利于施行刑罚。 口中有物梗塞,叫做“咬合”,咬合之后亨通。阳刚与阴柔分判分明,卦象下震上离象征动而明察,雷电交作彰显天威。柔爻居中位而向上行进,虽所处位置不完全得当,但利于施行刑罚。 雷电交加如同咬合之象;先王因此明晰刑罚、整饬法制。 初九:足戴刑具以惩诫小过,不致灾咎。 足戴刑具以惩诫小过,是防止其继续行恶。 六二:施刑于肤肉,刑罚稍重,不致灾咎。 施刑于肤肉,是因乘凌刚爻之上。 六三:啃咬坚硬腊肉,遇毒(指艰难);虽有小憾,终无灾咎。 遇毒之困,是因为位置不当。 九四:啃咬带骨干肉,获得金属箭矢(喻刚直),利于在艰难中守正,吉祥。 利于在艰难中守正获吉,是因为光明尚未完全显露。 六五:啃咬干肉,获得黄金(喻中道),虽有危险但坚守正道,终无灾咎。 坚守正道、处危而终得平安,是因为处置得当。 上九:肩负刑枷遮蔽双耳,凶险。 肩负刑枷遮蔽双耳,是因为聪慧不明。
字词精讲
- 噬嗑(shì hé):卦名,震下离上,象征咬合。《说文》:“噬,啗也;嗑,合也。”引申为刑罚、法治。
- 利用狱:利于施行刑罚。“狱”在先秦多指刑罚、讼事。
- 颐中有物:口中含有食物。颐为腮颊部位,指上下颚之间有物梗阻。
- 刚柔分:卦中阳爻与阴爻各半(三阴三阳),象征刚柔相济。
- 雷电合而章:下卦震为雷,上卦离为电,雷电交作而文采显现。“章”通“彰”,显明。
- 柔得中而上行:六五爻居上卦之中位,阴爻居阳位,象征柔顺而能行中道。
- 初九:屦校灭趾:“屦(jù)”为穿著,“校(jiào)”为刑具(木械),指足戴刑具以惩小恶。“灭趾”非斩趾,指遮蔽、约束足趾。
- 六二:噬肤灭鼻:“肤”指肌肤表面,“灭鼻”指刑罚伤及鼻子,比喻用刑稍过。
- 九四:噬乾胏:“胏(zǐ)”为带骨肉干,难啃之物,喻刑罚对象顽固。“金矢”喻刚直之质。
-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黄金”喻中道柔顺而贵重之物。
- 上九:何校灭耳:“何(hè)”通“荷”,肩负。“校”指刑枷,“灭耳”指遮蔽听觉,喻拒不听闻导致罪恶深重。
- 聪不明:“聪”本指听力好,此处指明智判断力丧失。
义理赏析
噬嗑卦以“咬合”为喻,阐明刑罚之道。卦象显示口中梗阻之物必须咬断方可亨通,正如社会中违逆正道的障碍需以法治手段破除。卦辞“利用狱”并非鼓励严刑峻法,而是强调刑罚作为维护秩序的必要手段,需如“雷电合而章”般兼具威严与明察。
爻辞展现刑罚由轻至重的层次:初九“屦校灭趾”警示小过即纠,防微杜渐;六二“噬肤灭鼻”揭示用刑可能过当;六三“噬腊肉,遇毒”说明执法遇阻;九四“得金矢”、六五“得黄金”则强调执法者需兼具刚直与中正;上九“何校灭耳”终至大凶,揭示拒绝悔改的后果。此递进关系暗合“明罚敕法”精神——刑罚非为惩罚本身,而是教化手段。
现代启示在于:法治需如“柔得中而上行”,既坚守原则又灵活适度;执法者当“动而明”,兼具雷霆手段与明察秋毫;个体对过失当及时“灭趾”反省,避免发展至“灭耳”的覆灭。此卦最终指向“颐中有物”的自我修养——清除内心之“物”,方能达成社会之“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