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女命大义·1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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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或问:妇人何利?
利在夫星,夫利其妇必利,夫困其妇必困。
妇人从夫,先观夫星以定出身之贵贱,再看子星以察晚年之荣辱。
官煞财得地,夫利也。
食神得地,子利也。
夫利则出身富贵,一生享福。
子利则晚年厚养,褒宠诰封。
然亦有旺夫者,以食生财,财生官故耳。
反是则否。
女命以克我者为夫,我生者为子,皆要得时,乘生旺之气。
若旺气只聚於时,亦可用官为夫,不要见煞,用煞为夫,不要见官,一位为好。
有两位,官星无煞以杂之,四柱纯煞无官以混之,仅为良妇。
更得本身自胜尤佳,但旺不可太过。
食为子息,引归时逢旺,再得二德扶身,乃夫贵子荣之命。
不宜身旺重叠,暗藏夫神及伤官、七煞,魁罡相刑,羊刃太重,合多有情,皆主不美。
岁运亦然。
看有八法、八格,须细详之。
纯纯者,一也。
加纯一官星或纯一煞星,有财有印,不值刑冲,不相混杂是也。
加癸巳、戊午、辛酉、丙申,本身专禄,旺不从化,辛用丙官为夫星,五月火旺夫健,丙用癸为官坐贵,见戌为食,同归禄於巳。
辛金生壬水为子,引入申时长生之地,天干癸戊辛丙,水火既济,地支巳午酉申,拱夹财库,所以嫁夫为官而食天禄,夫荣子贵之命。
又癸亥、甲寅、丙戌、甲午,丙用癸为夫,临官在亥,甲为印,坐寅建禄,自身坐库,己土为子,归禄于午,居时子息之位,甲木为己土之官,四柱纯一不杂,故主贵。
余仿此推。
和和者,恬静也。
如身柔弱,独有一位夫星,柱无冲破攻击之神,禀其中和之气则为和也。
如壬辰、辛亥、己卯、己巳,己用甲为夫,亥乃长生之地,得天时地利,甲以辛为官,金生於巳,己以金为子,亦生於巳,谓之夫得官星,子得长生,故主益夫旺子。
虽自坐卯支为煞,有巳中庚制,为去煞留官之论,女命之贵也。
又丁丑、壬寅、丁酉、己酉,丁用壬为夫,甲为印,乃夫之食禄,丁酉日贵,生己酉之子,壬水得己土为官,主夫贵,己土得甲为官,主子贵,酉中财旺,荣夫荫子之造。
余仿此推。
清清者,洁净之称。
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谓之清。
要夫星得时,柱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无一点混浊之气,方为清贵。
如己未、壬申、乙未、甲申,乙以庚为夫,庚禄到申,以丁为子,丁旺於未,以壬为印,壬生於申,又坐下支神为乙木之财,财旺则能生官,四柱无刑冲破败。
经云:财官印绶三般物,女命逢之必旺夫。
故有两国之封,夫人之命。
又甲寅、癸酉、丙寅、戊子,丙用癸为夫,坐酉自生,癸得戊为官,癸禄居子,夫得禄者贵。
丙火得戊土,为子登龙池凤阁,主子贵。
余仿此推。
龙池煞,申子辰人龙午凤酉,寅午戌人龙子凤卯,巳酉丑人龙卯凤子,亥卯未人龙酉凤午。
贵贵者,尊荣之号。
命中有官星,得财气以相资,三奇得其宗,四柱不值鬼病,乃女命尧舜也。
经云:无煞女人之命,一贵可作良人。
又云:女命无煞逢二德,可两国之封。
二德者,非独天月二德,即财为一德,官为一德,加之印食,愈为贵也。
如甲午、丙寅、丁未、壬寅,丁以壬为官,壬食甲为印,壬用丙为财,壬以亥为禄,得二寅暗合,虽夫星失时,喜行西北夫旺之运,故主大贵。
又乙亥、丙戌、辛卯、癸巳,辛用乙为财,旺於亥,丙为夫星,坐库归禄,巳上癸水为夫之官,辛金生癸为子坐巳上,与夫禄同位,又是贵神,又为财官双美,乃得夫子俱贵,封两国夫人。
余仿此推。
浊浊者,混也。
乃五行失位,水土互伤,其身太旺,正夫不显,偏夫外杂,柱多分别,无财官印食,为下贱低浊或娼妓婢妾、淫巧之人。
如己亥、乙亥、癸丑、己未,癸水生十月,太泛,癸以戊为夫,不显,时引己未是偏夫,嫌丑未皆有土混杂,柱中无财,乙木为食神干旺,己土受克,鬼败临身,五行失位,主先清后浊,不能享福。
又癸未、甲寅、辛酉、乙未,辛酉八专自旺,用丙火为夫,长生於寅,夫旺本好,但辛贪乙未库中财,惹起未中丁火为暗夫,两库暗夫重过明夫,明暗交集,虽有正夫,未免暗中偷夫得财,乃浊乱之象。
余仿此推。
滥滥者,婪也。
谓柱中明有夫多,暗中财旺,干支又多带煞,必因酒色,私暗得财,此等之命,或为婢妾,或克夫再嫁。
如庚寅、丙戌、庚申、丁亥,庚申八专自旺,丙火为夫,寅戌会局,时干又丁,爱重火情,庚申金暗克寅亥木为财,亥中壬水为食生财,其人虽美貌有福,不免滥而得财。
又戊子、甲寅、己未、丁卯,正月甲木旺,卯未会局,偏正夫多,子上又有旺财,己合甲官,阴阳匹配,故虽聪明秀丽,不免失之於滥,况倒插桃花,上坐娣妹,不是官星,岂为良妇。
又己酉、丁丑、癸丑、壬戍,柱中明有己夫,二丑一戌三夫暗藏,丁为财,归库於戌,与丑相刑,二阳得令,火亦进气,是夫多财旺,丁壬太过。
又甲辰、癸酉、丙子、辛卯,丙子日犯阴阳煞,主男子挑诱,丙以癸为夫,辰子会水,夫多,日时丙辛合子卯,支刑干合,犯荒淫滚浪,酒色昏迷,酉中财旺,癸夫专坐。
二命俱妓,卖奸得财。
余仿此推。
娼娼者,妓也。
乃身旺夫绝,官衰食盛,食柱中不见官煞,或有而伤官伤尽,或官煞混杂而食神盛旺,此必娼妓之命,否则为师尼婢妾,克夫淫奔。
如丁亥、庚戌、戊辰、庚申,戊以甲为夫,九月失时无气,又被庚克绝,时引入申,以庚为食,建禄在申,戊辰魁罡生申太旺,亥中壬财亦旺,谓之身旺逢生,贪食贪财,夫绝而为秀丽娼也。
又乙亥、丙戌、甲子、丙寅,甲以庚辛为夫,九月金衰气退,时引食神长生木地会局,甲木归禄身旺,庚金引至寅地,绝而无气,二丙食神太旺,伤其金夫,谓之自旺食盛,衣食虽好,不免风尘娼妓。
又癸丑、庚申、戊辰、庚申,戊用乙夫,绝在申,戌日得庚申为食神,月时重见,谓之食旺夫绝,故主为娼。
凡阳干女命食神多者为娼,阴乾女命食神多者为妓。
余仿此推。
淫淫者,泆(音同易)也。
乃本身得地,夫星明暗交集,谓日干自任,柱中皆官煞是也。
在干者为明,支者为暗,四柱太过。
如一丁见三壬,及辰子多之例,谓之交集,於人无所不纳也。
如戊辰、壬辰、壬戌、癸亥,壬辰、癸亥本自得地,明有戊土为正夫,暗有辰戌为偏夫。
又庚戌、戊子、乙酉、甲申,乙以庚为明夫,而身坐酉支,时又引申为暗夫,运行西方金旺之地。
二命俱夫星明暗交集,淫不可言。
又癸亥、壬子、丁丑、壬寅,丁火纯于众水之中,明暗夫多,淫乱无耻。
经曰:丁遇壬而太过,必犯淫讹之乱是也。
又癸卯、甲子、己卯、乙亥,己用甲为夫,甲败在子,卯为暗夫,坐于支下,又亥卯多明暗交集,正夫不能主张禁制,暗夫得势而入,正夫反回避也。
余仿此推。
旺夫伤子夫女人有旺夫伤子者何,此法皆时上推之。
时为归宿之地,夫子二星引归於时,夫星生旺,子呈衰败是也。
且如丙戌、丙申、丁巳、辛亥,丁坐巳自旺,以壬水为夫,时上乃是夫星临官之地,月支申金乃夫星长生之地,以辛金为财,七月金旺,二丙相比,皆坐夫之财印,故主夫聪秀富贵。
丁以戊为子息之垣,引至时上见亥,亥中甲水能克戊土,乃子星被克而难得也,故主旺夫伤子。
余仿此推。
旺子伤夫有旺子伤夫者何,此法专以月时推之。
谓克我者为官为夫,有气得时,则夫发福,若支干失位,不得月气,柱中又逢冲克,时上又无旺气,而己生之子引至时上,逢长生临官帝旺之地,又无刑克,是旺子伤夫也。
且如己卯、甲戌、乙卯、戊寅,乙用庚为夫,九月庚金无气,乙用丙为子,丙火长生於寅,与戌会局,皆属火,月令既无金气,时引绝地,又被火克,是伤其夫星,旺其子息,故曰旺子伤夫。
余仿此推。
伤夫克子伤夫克子者,乃夫星干支失位,生月失时,柱中又逢冲克,时支亦不生扶,兼且印绶重逢,盗夫之气,克子之甚,夫子不能旺,反绝於时是也。
且如丙子、庚子、乙亥、丙子,乙木以庚金为夫星,十一月金寒水冷,又金死子地,支亥子水盗金气尽,柱无土生助,伤官太多,故伤其夫。
乙木以丙火为子,引至子时,乃水旺火灭之地,虽年时干二火,被群水相克,夫子皆亡,故曰伤夫克子。
余仿此推。
安静守分安静守分者,乃夫星有气,日干自旺,相停无克,不值刑冲,财食得所者是也。
且如癸巳、庚申、乙卯、丁亥,乙坐卯专禄自旺,又得时支亥字合局,是本身旺也,以庚金为夫,七月庚禄到申,又得年支巳火为金长生之地,是夫星旺也,亥中壬水,夫之食神天厨,故主夫食天禄,此乃自己夫星两不相伤,各乘旺气,无混杂相侵,夫妇和谐,安静守分格也。
横夭少年夫横夭少年者,造化之穷绝,格局之变异也。
有悬梁溺水,血产少亡,被人杀死。
若此者何,乃身弱而遇煞重,煞多克身,又带刑冲破败之类,或命中无有官星受伤,行运复遇官乡,或无官见伤,运复临官之类,或带刃无制,运行合刃之地及亡神劫煞等类,此皆横夭类也。
不独女命有之,男命亦同。
且如丁卯、癸丑、庚辰、丙子,庚用丁为官,被癸水子辰伤官叠遇,克之太重,水多金沈,一交丁巳运,伤官见官,又会丙煞克身,故有溺水之害。
又乙酉、戊子、丙寅、己亥,日干丙火长生於寅,冬生亥子,官煞太重,谓之旺火投于盛水,故生产而亡。
又壬子、癸卯、甲戌、丁卯,月令羊刃,时丁卯伤官羊刃,子刑成合,柱中又无夫星财星,癸酉年乙丑月己卯日,犯奸杀死。
凡女命官煞太重,羊刃无情,非淫滥则凶亡。
余仿此推。
福寿两备夫福寿两备者,造化之中和,格局之纯粹也。
有享用一生,永锡难老。
若此者何,乃身坐旺多,通於月气,支干相辅,更带财官印绶,各得其位,不行脱财坯印伤官之局,尤喜食神天厨。
若身旺而运行财食之乡,此皆福寿两备之命也。
且如丙午、庚子、辛酉、癸巳,辛坐酉支,专禄自胜,时癸归禄於子,为食神寿星,子星得地,辛用丙火为官,丙禄归於巳,为夫星得地,又十一月生人,乃金白水清之象,兼支干上下相辅,俱无伤损,身不从化,故主为人美貌端正,夫子相停,福寿两备。
余仿此推。
正偏自处夫正偏自处者何也,乃夫妇相合,复遇比肩分争,如一位夫星,有两位妻星相合,谓之争合,若本身自旺,彼身值衰,四柱不冲,则我正而彼为偏,若彼旺我衰,四柱冲我,则彼为正而我为偏矣。
盖我身旺有气,则夫从我为正,我身衰而别位旺,则夫从别位,我反为偏,谓之彼旺,争去我夫,我只得为偏。
或自旺太过,柱无夫星者,亦为偏。
或官煞混杂,或伤官太重,亦为偏,更淫滥。
且如壬子、丙午、辛酉、辛卯,辛用丙为夫星,身坐酉支,专禄自旺,虽时引辛卯之金,彼却无力,故我为正而彼为偏,此为二女争夫,正偏自处。
又癸未、壬戌、癸巳、壬子,癸用土为夫,癸巳水弱,壬子水旺,弱不能胜旺,被壬水争去戊土正夫,乃彼胜我衰,我只得为偏,但壬水重而太泛,又带桃花,不能自处。
余仿此推。
招嫁不定夫招嫁不定者何也,乃月令中有夫星透干,与己相合,己身从伏,其夫星却无气,时引夫星或煞星却乘旺地来克己身,又从伏偏夫,故谓之招嫁不定。
若夫星不旺或受克制,必嫁夫迟,或嫁夫不明,或夫不济事,或有外情。
且如癸酉、甲子、己未、乙亥,己用甲为夫,生於十一月,失时不旺,时逢亥字,乃甲水长生,是夫旺也,却不合又被乙木制己未,未为乙木库地,甲生子月,夫坐败地不显,时逢乙亥,亥中又有长生之甲,欲甲而又招乙也,此为招嫁不定。
余仿此推。
白话译文
有人问:妇人的“利”在何处?利在于夫星。丈夫得利,妻子必然得利;丈夫困顿,妻子必然困顿。妇人顺从丈夫,先看夫星来确定出身的贵贱,再看子星来察知晚年的荣辱。官星、煞星、财星得地,就是夫利;食神得地,就是子利。夫利则出身富贵,一生享福;子利则晚年得到丰厚奉养,受到褒奖恩宠与诰命封赠。也有能够旺夫的,那是因为食神生财、财生官的缘故,反过来就不成了。女命以克制我的为夫,我所生的为子,两者都要得时,承受生旺之气。如果旺气只聚集在时柱,也可以用官星作夫星,但不宜再见煞星;用煞星作夫星,就不宜再见官星,以一位为好。若有两位——是官星而无煞星来掺杂,或是四柱纯是煞星而无官星来混杂——也只能算是良妇。若日主自身更强健则更好,只是不可过旺。食神代表子息,引入时柱而逢旺,再得二德扶身,便是丈夫尊贵、儿子荣显之命。不宜日主过旺重叠,或暗中藏有夫星以及伤官、七煞,魁罡相互刑克,羊刃太重,合局过多而多情,这些都主不美。岁运也是如此。下面列有八法、八格,须仔细推详。
所谓纯,就是“一”的意思。指或纯是一位官星,或纯是一位煞星,有财有印,不逢刑冲,不相混杂。例如癸巳、戊午、辛酉、丙申一造:日主自坐专禄,旺而不从化;辛金以丙火官星作夫星,五月火旺,夫星强健;丙火以癸水为官,坐于贵地,遇到戌土便作食神看,一同归禄于巳。辛金生壬水为子,引入申时的长生之地。天干为癸、戊、辛、丙,水火既济;地支为巳、午、酉、申,拱夹出财库,所以是所嫁之夫为官而自身食受天禄、夫荣子贵之命。又如癸亥、甲寅、丙戌、甲午一造:丙火以癸水为夫,癸在亥为临官之地;甲木是印星,坐在寅上为建禄;日主自身坐于墓库之上;己土为子,归禄于午,正居时柱子息之位;甲木又是己土的官星。四柱纯一不杂,所以主贵。其余依此类推。
所谓和,是恬静的意思。比如日主柔弱,只有一位夫星,四柱中没有冲破攻击之神,承受中和之气,便称作和。例如壬辰、辛亥、己卯、己巳一造:己土以甲木为夫星,亥是甲木长生之地,得天时地利;甲木以辛金为官星,金生于巳;己土以金为子,也生于巳。这叫做夫得官星、子得长生,所以主有益于夫、旺于子。虽然日主自坐卯木为煞,却有巳中庚金来克制,属于去煞留官之论,是女命中尊贵的。又如丁丑、壬寅、丁酉、己酉一造:丁火以壬水为夫星,甲木是印星,又是夫星的食禄;丁酉为日贵日柱,所生之子为时柱己酉;壬水得己土为官,主丈夫贵;己土得甲木为官,主儿子贵;酉中财星旺盛,是荣夫荫子之造。其余依此类推。
所谓清,是洁净的意思。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称作清。要求夫星得时,柱中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没有一点混浊之气,才称得上清贵。例如己未、壬申、乙未、甲申一造:乙木以庚金为夫星,庚禄到达申;以丁火为子,丁火旺于未;以壬水为印,壬水生于申;日主坐下支神又是乙木的财星,财旺就能生官,四柱没有刑冲破败。经书上说:财、官、印绶这三样东西,女命遇到必然旺夫,所以有两国之封、夫人之命。又如甲寅、癸酉、丙寅、戊子一造:丙火以癸水为夫星,癸水坐在酉上为自生;癸水得戊土为官星,癸禄居于子,夫星得禄者贵。丙火得戊土为子,子星登龙池凤阁,主儿子贵显。其余依此类推。所谓龙池煞:申子辰生人,龙在午、凤在酉;寅午戌生人,龙在子、凤在卯;巳酉丑生人,龙在卯、凤在子;亥卯未生人,龙在酉、凤在午。
所谓贵,是尊荣的名号。命中有官星,得财气来相助,三奇得其宗,四柱不遇鬼、病,这便是女命中的尧舜。经书说:没有煞星的女命,一位贵星便可作良人。又说:女命无煞而逢二德,可得两国之封。所谓二德,并不只是天德、月德二德,财为一德、官为一德,再加上印、食,就更为贵了。例如甲午、丙寅、丁未、壬寅一造:丁火以壬水为官星,壬以甲木为食神,甲木又是丁火的印;壬水以丙火为财;壬水以亥为禄,与局中两个寅木相合。虽然夫星失时,却喜行西北夫星得旺之运,所以主大贵。又如乙亥、丙戌、辛卯、癸巳一造:辛金以乙木为财,旺于亥;丙火为夫星,坐于墓库而归禄;巳上癸水是夫星的官星;辛金生癸水为子,坐在巳上,与夫星之禄同位,又是贵神,又是财官双美,因而夫子俱贵,受封为两国夫人。其余依此类推。
所谓浊,是混杂的意思。指五行失位,水土互相克伤,日主太旺,正夫不显而偏夫杂出于外,四柱多有分隔背离,又没有财官印食,便属于下贱低浊,或是娼妓婢妾、以淫巧为业的人。例如己亥、乙亥、癸丑、己未一造:癸水生于十月,水势太泛;癸以戊土为夫星,却不显露;时柱引出己未为偏夫,嫌在丑、未都有土来混杂;柱中没有财星;乙木作食神而天干旺,己土受克,鬼败之神临身,五行失位,主先清后浊,不能享福。又如癸未、甲寅、辛酉、乙未一造:辛酉日为八专,日主自旺,以丙火为夫星,丙长生于寅,夫旺本来是好的;但辛金贪恋乙未墓库中的财星,引出未中丁火作暗夫,两个墓库中的暗夫重过明夫,明暗交杂,虽然有正夫,难免暗中私通以得财,这是浊乱之象。其余依此类推。
按:以上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滥,就是贪滥无度的意思。旧时命理家认为,八字柱中明显看得出夫星多,暗地里财星又旺,天干地支上又多带凶煞,就说是因酒色之事、在私密暧昧中获得钱财。这样的命局,有的做婢女、妾侍,有的克夫而再嫁。比如庚寅、丙戌、庚申、丁亥一造:庚申日主坐八专之位,自身旺相;丙火代表丈夫,寅与戌会合成为火局,时干又是丁火,火的情意重;庚申金暗中克制寅、亥所藏的木,木为财星,亥中壬水是食神,能生财。旧时术数家认为,其人虽然容貌美丽、有福分,仍不免行为放纵而得财。又如戊子、甲寅、己未、丁卯一造:正月甲木当旺,卯与未会合成为木局,偏正夫星众多,子上又有旺财,己土与甲木相合而为官星,阴阳相配,所以虽然聪明秀丽,仍不免失之于放纵;何况命带倒插桃花,桃花上面坐着的是同类姐妹之星,并非官星,怎能算得良家妇女。又如己酉、丁丑、癸丑、壬戌一造:柱中明显以己土为夫,两个丑、一个戌,暗中藏着三位夫星;丁为财星,归藏入库于戌,戌又与丑相刑,阳气得令,火也在进气,所以说是夫星多而财星旺,丁火与壬水相合太过。又如甲辰、癸酉、丙子、辛卯一造:丙子日犯阴阳煞,旧时认为主有男子挑逗引诱。丙火以癸水为夫,辰与子会合而水多,夫星多;日柱时柱天干丙辛相合、地支子卯相刑,支刑而干合,称为荒淫滚浪、酒色昏迷;酉中财星旺盛,而夫星癸水专坐在酉上。旧时术数家认为这两造都属娼妓之命,靠卖淫得财。其余仿此类推。此类贫富贵贱之论,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娼,就是妓女。旧时命理家认为:这指日主自身旺而夫星处于绝地,官星衰而食神旺盛,柱中不见官星、七杀,或者虽有却被伤官克制殆尽,或者官杀混杂而食神十分旺相;这样的命局必定归于娼妓,否则也会是师姑、尼姑、婢女、妾侍之类,克夫而私奔。比如丁亥、庚戌、戊辰、庚申一造:戊土以甲木为夫,九月甲木失时无气,又被庚金克绝,时柱引入申地,以庚金为食神,建禄在申,戊辰为魁罡而又生于申,气势太旺,亥中壬水财星也旺,旧时称之为身旺而逢生,贪食贪财,夫星已绝,因而成为容貌秀丽的娼女。又如乙亥、丙戌、甲子、丙寅一造:甲木以庚辛金为夫,九月金气衰败而退,时柱引入食神长生于寅木之地并会合成局,甲木归禄于寅而自身旺,庚金引到寅地正处绝位而无气,两个丙火食神太旺,伤害金夫,旧时称之为自身旺而食神盛,衣食虽然优厚,仍不免沦落风尘为娼。又如癸丑、庚申、戊辰、庚申一造:戊土以乙木为夫,乙木绝在申,日柱得庚申为食神,月柱时柱重复出现,称之为食旺夫绝,所以主为娼。大凡阳干女命食神多的为娼,阴干女命食神多的为妓。其余仿此类推。
淫,就是放逸失度的意思。旧时命理家认为:这指日主本身在地支得地有根,夫星在明处暗处一齐出现——所谓日干自能承当,而柱中全是官星、七杀。出现在天干的叫明,出现在地支的叫暗,四柱中夫星过多。比如一个丁火遇到三个壬水,以及地支辰、子多见之类,就称作交集,意思是无所不接纳。比如戊辰、壬辰、壬戌、癸亥一造:壬辰、癸亥本身自得地,明显有戊土为正夫,暗中又有辰、戌所藏为偏夫。又如庚戌、戊子、乙酉、甲申一造:乙木以庚金为明夫,而自身坐酉支,时柱又引入申作为暗夫,行运正走西方金旺之地。旧时认为这两造都是夫星明暗交集,其放纵之状不可言说。又如癸亥、壬子、丁丑、壬寅一造:丁火孤立于众水之中,明暗夫星都多,旧时称其淫乱无耻。经书上说:丁火遇到壬水而太过,必定发生淫乱讹诈之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又如癸卯、甲子、己卯、乙亥一造:己土以甲木为夫,甲木败在子,卯为暗夫,坐在日支之下,又有亥、卯多见,明暗交集,正夫不能做主约束,暗夫得势而入,正夫反而退避。其余仿此类推。
女子中有旺夫而伤子的,怎么推?此法都从时柱上推求。时柱是归宿之地,夫、子二星都归结到时柱上,夫星生旺而子星衰败,就是如此。比如丙戌、丙申、丁巳、辛亥一造:丁火坐巳为自身旺相,以壬水为夫,时柱正是夫星临官之地,月支申金是夫星长生之地,以辛金为财,七月金旺,两个丙火并列比肩,都坐在夫星的财星、印绶之上,所以旧时认为主丈夫聪慧俊秀、富贵。丁火以戊土为子息之位,引到时柱上见亥,亥中所藏甲木之气能克制戊土,这是子星被克而难以得到,所以称为旺夫伤子。其余仿此类推。
有旺子而伤夫的,怎么推?此法专从月柱、时柱推求。所谓克制我的就是官星、就是夫星;夫星有气得时,丈夫就能发福;如果天干地支失位,得不到月令之气,柱中又逢冲克,时柱上也没有旺气,而自己所生的子星引到时柱上,正逢长生、临官、帝旺之地,又没有刑克,这就是旺子伤夫。比如己卯、甲戌、乙卯、戊寅一造:乙木以庚金为夫,九月庚金无气;乙木以丙火为子,丙火长生于寅,与戌会合成为火局。月令既然没有金气,时柱又引到绝地,还被火克伤,这便是伤了夫星、旺了子息,所以称旺子伤夫。其余仿此类推。
伤夫克子,是说夫星在干支上失位,在所生的月令上失时,柱中又逢冲克,时支也不来生助,再加上印绶重叠出现,盗泄夫星之气,克子尤其严重,夫星、子星都不能旺,反而在时柱上处于绝地。比如丙子、庚子、乙亥、丙子一造:乙木以庚金为夫星,十一月金寒水冷,金又死于子地,地支亥、子之水把金气盗泄殆尽,柱中没有土来生助,伤官太多,所以克伤其夫。乙木以丙火为子,引到子时,正是水旺火灭之地,虽然年干时干有两个丙火,却被众多之水克制,夫星子星都受克而无气,所以称伤夫克子。其余仿此类推。
安静守分,是说夫星有气,日干自身也旺,两者力量相当而没有相克,不遇刑冲,财星、食神各得其所。比如癸巳、庚申、乙卯、丁亥一造:乙木坐卯为专禄自旺,又得时支亥字会合成局,这是自身旺;以庚金为夫,七月庚金临官到申,又得年支巳火作为金的长生之地,这是夫星旺;亥中壬水是夫星的食神,称为天厨,所以旧时认为主丈夫食受天禄。这乃是自身与夫星两不相伤,各乘旺气,没有混杂相侵,夫妇和谐,称为安静守分格。
少年横死夭折。
所谓年轻而横遭夭折的,旧时命理家认为,是命运造化走到了困顿断绝的地步,格局发生了异常变化。有上吊的、溺水的、因生产失血而亡的、年少夭折的、被人杀死的。这等情形是何缘故呢?是因为日主身弱却遇到重重七煞,煞多克身,柱中又带有刑、冲、破、败之类;或者命里官星受伤,行运又遇上官星当令之地;或者命里无官却出现伤官,行运又临官星之地之类;或者命带羊刃而没有制伏,行运走到合刃之地,以及亡神、劫煞等类——这些都是横死夭折一路。不独女命如此,男命也一样。再如丁卯、癸丑、庚辰、丙子一造,庚金以丁火为官星,却被癸水与子、辰等伤官接连遇到,克制得太重,水多则金沉;一到丁巳大运,伤官遇上官星,巳中又会聚丙火七煞来克身,所以有溺水之害。又如乙酉、戊子、丙寅、己亥一造,日干丙火长生于寅,生于冬季亥子月,官煞太重,叫做旺火投入盛水之中,所以死于生产。又如壬子、癸卯、甲戌、丁卯一造,月令是羊刃,时柱丁卯既是伤官又带羊刃,子与卯相刑、卯与戌相合,四柱中又没有夫星、财星,在癸酉年乙丑月己卯日,因犯奸情被杀。大凡女命官煞太重、羊刃无情的,书中以为不是淫乱放荡便是凶险而亡,其余仿此类推。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福寿两备
所谓福寿两备,是造化的中正平和,格局的纯正不杂,有享用一生、长久赐予高寿而不衰老的。这等情形是何缘故呢?是因为日主坐于旺盛之地,与月令之气相通,支干互相辅助,又带有财、官、印绶各居其位,不走上耗泄财星、破坏印星、伤官之类的格局,尤其喜见食神天厨。若日主旺而行运走到财、食之乡,这些都是福寿两备之命。再如丙午、庚子、辛酉、癸巳一造,辛金坐于酉支,专得禄位自然强旺;时干癸水之禄归于月支子,是食神寿星,子女之星得地;辛金以丙火为官星,丙火之禄归于时支巳,是夫星得地;又是十一月生人,乃是金白水清的气象,加之支干上下互相辅助,都没有损伤,日主也不从化,所以书中推断其人容貌美丽、举止端正,夫与子相称,福寿两全。其余仿此类推。
正偏自处
所谓正偏自处是怎么回事呢?是说夫妇相合之后,又遇到比肩来分争。比如只有一位夫星,却有两位妻星与之相合,叫做争合。若自身旺盛,对方衰弱,四柱又不相冲,那么我为正而对方为偏;若对方旺而我衰,四柱又来冲我,那么对方为正而我反为偏了。大抵我自身旺而有气,夫就顺从我而以我为正;我自身衰弱而别位旺盛,夫便顺从别位,我反而成了偏,这就叫做对方旺盛,争走了我的夫,我只得居偏。或者自身旺得太过,柱中又没有夫星的,也算作偏。或者官煞混杂,或者伤官太重,也算作偏,而且更加淫乱放荡。再如壬子、丙午、辛酉、辛卯一造,辛金以丙为夫星,自身坐于酉支,专得禄位自然强旺,虽然时柱引来辛卯之金,对方却没有力量,所以我为正而对方为偏,这叫做二女争夫、正偏自处。又如癸未、壬戌、癸巳、壬子一造,癸水以土为夫星,癸巳一柱水弱,壬子一柱水旺,弱不能胜旺,被壬水争走了戊土这个正夫,乃是对方胜而我衰,我只得居偏;只是壬水太重而过于泛滥,又带有桃花,不能自行安处。其余仿此类推。
招嫁不定
所谓招嫁不定是怎么回事呢?是说月令中有夫星透出天干,与日主相合,日主因而顺从依伏,那夫星却又没有气力;时柱引来的夫星或煞星却乘着旺地来克日主之身,日主又顺从依伏于偏夫,所以叫做招嫁不定。若夫星不旺或者受到克制,旧时命理家认为必定嫁夫迟,或者婚配不明不白,或者丈夫不顶事,或者另有外情。再如癸酉、甲子、己未、乙亥一造,己土以甲为夫星,生于十一月,失时不旺,时支逢亥字,是甲木长生之地,这便是夫旺了;却不料又被乙木克制己未,未是乙木的库地,甲木生于子月,夫星坐在败地而不显;时逢乙亥,亥中又有长生之甲,想要甲而又招了乙,这便是招嫁不定。其余仿此类推。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夫星:书中以为女命以「克我者」为夫,即日干所克之五行,在十神中为正官、七煞,故下文说「官煞财得地,夫利也」。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子星:「我生者为子」,即日干所生之五行,十神中为食神、伤官;故有「食神得地,子利也」之语。此亦术数家立说,不具科学依据。
- 官煞(shà):正官与七煞之合称。「煞」通「杀」,七煞又称偏官、鬼。书中以为女命以此为夫,一官一煞并见则称「官煞混杂」,在格法上为不纯。
- 食神:与日干同性相生之神(如甲生丙)。书中别称食神为「天厨」「寿星」,以为与子息、禄食相关。
- 伤官:克制正官之神。女命以官为夫,故书中以伤官与七煞同列为「不宜」之物。
- 得时、得地:五行当令于月支曰「得时」,于四柱地支居长生、临官、帝旺等位曰「得地」;「皆要得时,乘生旺之气」即谓此。
- 长生、临官、帝旺:十二长生(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中气最盛的几位,书中常以「引归时上逢长生临官帝旺之地」论星之强弱。
- 专禄:日干于地支见自身禄位(如辛禄在酉),称「专禄自旺」;文中「本身专禄」「坐酉专禄」皆此意。
- 归禄:禄位落在时柱,称「归禄于时」,书中视为星神「引归归宿之地」的一种。
- 身坐库:日支为该五行之墓库(如丙坐戌),称「自身坐库」「身坐库」,与「专禄」相对而言,主气已入收藏。
- 从化:日主无根、满盘从他神气势而变,称「从化」;「身不从化」「旺不从化」则谓日主尚有力,不随他神。
- 刑冲破败:地支间的刑(如丑戌未相刑、子卯相刑)与冲(如子午、卯酉)等破坏关系,书中以「不值刑冲」为成格条件之一。
- 魁罡(gāng):神煞名,书中于「戊辰魁罡生申太旺」处用之,属星命家取干支特定组合为神煞之例。
- 羊刃:阳干禄前一位之神(如甲见卯、庚见酉),书中以「羊刃太重」「月令羊刃」为偏枯无情之象。
- 二德:本指神煞天德、月德,书中「二德者,非独天月二德,即财为一德,官为一德」,是命家就财官加以引申的说法。
- 诰(gào)封:朝廷以诰命封赠官员母妻,妇人得此为命妇之荣;「褒宠诰封」即命家想象中的受封之贵。此为古代制度,与命理无涉。
- 三奇:星命家以天干某三种组合为「三奇」,书中「三奇得其宗」意为三奇出现而不失位。
- 八专:星命家所定八个干支自旺之日(如庚申、辛酉、癸丑等),文中「八专自旺」即日主纯一强旺,不依他气。
- 龙池煞:神煞名,又称龙池凤阁,原文自注起例:申子辰人龙在午、凤在酉,寅午戌人龙在子、凤在卯,巳酉丑人龙在卯、凤在子,亥卯未人龙在酉、凤在午。
- 明夫、暗夫:书中以天干所见之夫星为「明」,地支所藏(包括合会所引出)者为「暗」,二者并见称「明暗交集」。
- 争合:两干(或两支)同合一神,称「争合」;「正偏自处」一节即以身之旺衰定谁正谁偏。
- 八法八格:本篇所分八个条目——纯、和、清、贵、浊、滥、娼、淫,即篇首所言「看有八法、八格」。
- 纯:训为「一」,指柱中只有一位官星或一位煞星,有财有印,不遭刑冲、不相混杂。
- 和:训为「恬静」,指身柔弱而独有一位夫星,柱无冲破攻击之神,得中和之气。
- 清:训为「洁净」,指一官一煞不相混杂,夫星得时、财印相资,无混浊之气;书中引「财官印绶三般物」之经语。
- 浊:训为「混」,指五行失位、正夫不显而偏夫外杂,柱无财官印食,书中归为下等之命。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滥:训为「婪」,取声训兼义,指明夫多而暗财旺、干支多带煞,书中归为「私暗得财」之类。同上,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 泆(yì):即「佚」「逸」之异体,放荡不检之意;原文自注「音同易」,「淫者,泆也」是以同义词作训。
- 倒插桃花:星命家神煞名,指某支之桃花(咸池)落在特定位置,书中与「上坐娣妹」并举(「娣妹」当为「姐妹」之形讹)。
- 阴阳煞:书中特指「丙子」日,以为干支阴阳相犯,属日柱神煞之一例。
- 亡神、劫煞:星命家所定两个凶煞名,随三合局推定,书中列于「横夭类」的条件之中。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伤官见官:柱中伤官与正官同时出现且伤官克官,星命家视为忌格;「一交丁巳运,伤官见官」即行运再逢官星而触发。
- 永锡(xī)难老:语出《诗经·鲁颂·泮水》,意为长久赐予高寿;书中借以形容「福寿两备」的命格。
义理赏析
本篇以「妇人之命,先观夫星,再察子星」为总纲,把女命系于「克我者为夫、我生者为子」两条关系之上,由此推衍出纯、和、清、贵、浊、滥、娼、淫八格,及旺夫伤子、旺子伤夫、伤夫克子、安静守分、横夭少年、福寿两备、正偏自处、招嫁不定诸目。书中反复标举的尺度其实只有一个——中和:夫星子星得时乘旺、一位不杂、柱无刑冲,便归于纯、清、贵;官煞混杂、食盛夫绝、明暗夫星交集,则堕入浊、滥、淫、娼。可见这套话语表面论干支生克,实则以专一、恬静、守分为妇德的技术化表达,把伦理评价编入了五行推演的程序之中。所谓「二女争夫,正偏自处」「欲甲而又招乙」诸条,尤见其以婚姻秩序的稳定为吉凶判据;而「旺夫伤子」「旺子伤夫」的取舍难题,则透露出旧时家庭伦理中夫与子两重价值并立的紧张。就文献价值而言,它是观察古代性别观念与术数思维互相借重的标本——术数提供了一套看似客观的语言,伦理则为其规定了价值方向。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今日读之,取其条理之严密、行文之整饬即可,书中吉凶贵贱之断,不必据以自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