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内十八格·时上偏财格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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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如时上偏财与时上偏官相似,只要时上一位,不要多。
而三处不要再见财,却怕冲,与月上偏官一同。
偏财要行财旺运。
高侍郎,甲申庚午壬寅壬寅(甲食神)侯知府,乙酉乙卯辛卯辛卯眉批:侯知府命中干支重见,兄弟分夺,只是财多财旺,原干辛弱不堪任之,所以分去却得中和。
诗诀:月偏财是众人财,最怕干支兄多来。
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归官星足为灾。
时正财与正官同,不逢破害与相冲。
柱中不见财官杀,时旺来寻此格中。
白话译文
时上偏财这一格,与时上偏官的情形相似:只要时柱上出现一位偏财即可,不宜再多;其余三柱也不宜再见财星,同时忌讳时支被冲,这与月上偏官的道理相同。旧时命理家认为,偏财格的人宜行财旺的运程。
高侍郎,四柱为甲申、庚午、壬寅、壬寅(其中甲木对壬水而言是食神)。
侯知府,四柱为乙酉、乙卯、辛卯、辛卯。
眉批说:侯知府的命造中干支重复出现,所以旧时命理家以为有兄弟分夺之象;只因他命中财多财旺,而日主辛金原本柔弱,承受不起这么多财,被分去一部分反而归于中和。
诗诀说:月柱上的偏财,是众人共有的财;最怕干支之中比劫(兄弟)多来争夺。自身强健、财星旺盛,都主有福;若财星归向官星,反而足以成灾。
时上正财的道理与正官格相同:不宜遇到破、害以及相冲;柱中若不见财、官、七杀,而时柱旺相,才可归入这一格来推寻。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渊海子平·内十八格·时上偏财格》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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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上偏财格(shí shàng piān cái gé):子平术格局名之一,属书中"内十八格"所列诸格。以偏财星独见于时柱为成格之要,故名。"格"即格局,指八字中某类十神占据特定位置而形成的命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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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财(piān cái):十神之一。旧时命理家以日干所克之五行为财星,其中同性相克者为偏财,异性相克者为正财。术书中常以偏财为散出之财、众人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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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官(piān guān):十神之一,又名七杀、七煞(qī shà),指克日干且与日干同性者。文中以偏财格与偏官格并举,是说两者成格之法相近,同以"一位"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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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上一位:指偏财(或偏官)在时柱中仅出现一次。旧时术家以为"一位"则格局清纯,重出则为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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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指年、月、日三柱。原文意谓时柱之外的三柱不宜再见财星,以免格局不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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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chōng):指地支六冲,即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六组对冲关系。旧时认为时支被冲,则时上之神受损,格不能成。文中"与月上偏官一同",谓偏财格怕冲与月柱七杀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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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旺运(cái wàng yùn):运指大运,旧时命理家将人一生按十年一换划分的运程。此句谓偏财格喜行财旺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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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zhù):八字以年、月、日、时四组干支并列,如四柱支撑,故称四柱,简称为柱。文中"甲申 庚午 壬寅 壬寅"即依次为年柱、月柱、日柱、时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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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gān zhī):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与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合称。八字每柱一干一支,四柱共得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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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shí shén):十神之一,指日干所生且同性者。原文注"甲食神",因高侍郎日柱为壬寅,日主壬水,壬生甲木且同属阳,故以甲为壬之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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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郎(shì láng):官名。明清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之副长官称侍郎。古人每以官衔、地望称人,故称"高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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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zhī fǔ):官名。明清以府为地方行政单位,一府之长官称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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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批(méi pī):书版天头(版框上方空白处)所加的批语,为读书者随手评点,与正文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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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见(chóng jiàn):重复出现。此指侯知府命中天干两见辛、地支两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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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夺:旧时命理家以比肩、劫财为"兄弟",即与日主同一五行之星。此处谓重复出现的辛金(与日主辛同为比肩)与日主争夺财星,故曰"分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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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干:指日柱天干,即日主(又称元神)。侯知府日柱为辛卯,原干即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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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任之(bù kān):堪,能、胜任。意为日主辛金衰弱,承受不住命中众多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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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zhōng hé):旧时命理所标举的理想状态,谓五行强弱适中、偏者得其调平。此批语以为众辛分财,恰好补救了日主偏弱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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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诀(shī jué):以诗歌韵语概括的术数口诀,便于记诵,为命书常见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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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偏财:月柱所见之偏财。月柱又称提纲,旧时术家视其为八字之枢要。诗诀前四句专论月上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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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财:旧时说法,谓偏财非独门本分之财,其性散而归众,故有此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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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强财旺(shēn qiáng):身指日主,即代表命主自身的日干。旧时认为日主有力而财星旺盛,方为佳构;反之则财不能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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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星(guān xīng):正官与七杀的合称,皆为克日干之神。"若归官星足为灾",旧时以为财能生官杀,财多身弱再见官杀,则日主受克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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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正财(shí zhèng cái):时柱所见之正财。末四句另立一格,专说时上正财的成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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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官(zhèng guān):十神之一,指克日干而与日干异性者,与偏官(七杀)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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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害(pò hài):破与害,皆为地支之间的不良关系。害又名六害(如子未、丑午、寅巳之类);破的组合诸家取舍不一。旧时认为命逢破害则格被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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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官杀(cái guān shā):财星、官星、七杀三者的简称。此句谓时上正财格,四柱不宜杂见官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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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旺:指时柱地支当令得时、五行之气旺盛。
按:以上所释"格局""十神""旺衰""吉凶"等说,皆为古代子平术数之术语与观念,属传统民俗文化范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文献与文化史研究参考,不应据以推断个人命运。
义理赏析
此节论述子平十八格中的「时上偏财格」,其立格逻辑与「时上偏官(七杀)」一脉相承,核心在一个「专」字:时柱(出生时辰所值之干支)只取一位偏财为格,不喜重见,亦忌他处再出财星,以免财多分夺、格局不清;又忌地支相冲,动摇时柱根本,此与月上偏官喜清忌冲之理相同,并谓行运喜逢财旺之乡。书中举高侍郎、侯知府两造为例。眉批解说侯造尤为可味:辛金日主纤弱,而乙木偏财两见,旧时命理家以为此即「兄弟分夺」之象——比劫本为分财之星,财重身轻,众人共逐,财既散而身反不至于被财所累,「所以分去却得中和」,是一种以退为补的调停之说。随后诗诀总括:月上偏财属「众人财」,最畏比劫成群来争;身强足以任财、财又旺盛,方为福徵,若财气转生官星,则转成灾咎——此说与常格「财生官为贵」适成对照,盖偏财格所重在任财之身,官杀一来便克身夺权,故立论迥别,读者当知此乃该书体系内的自洽之言,不可移用于他格。末附「时正财格」歌诀,谓时正财与正官同法,柱中不逢冲破、亦不杂财官杀,专以时旺取用,与偏财格互为表里。通观此篇,其义理枢纽不外「纯粹」「中和」四字,反映了宋明以来命书以格局清浊论贵贱的一贯思路。按:此类富贵贫贱之说,纯属古代术数观念,无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知识史研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