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论小儿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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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凡小儿命见财多必庶出、螟蛉,克父母也。
若幼年行运於财旺之乡亦然。
甲侧生,顶不正,有胎衣遮。
丁偏生,双顶,乾生有依,应有克刑。
辰复生,背父易生易养。
申有声,寅迟滞,本吉。
辰有胎衣包,仰生有惊。
夫小儿命大要身旺,最喜印绶生之,无财克之,则易生灾少。
不要官星、七杀、羊刃、伤官太旺,身旺亦多灾,身弱则难养。
如见所畏之辰,且不要运行岁君助之。
大畏财旺,不庶出,必螟蛉,克父母也。
也不要行运早,盖气难敌也。
庚子、戊寅、戊子、丁巳,生月中之后,月逢七杀,赖有丁火为印绶,寅为长生之地,能生戊土。
不合见庚字、巳字,金长生,其二子之水为克丁火生气,反生月中七杀,七杀来克身,身弱难敌,故当年十一月,其子死矣。
此为生杀坯印之祸也。
又如癸酉、癸亥、己丑、乙亥,此命四柱财重,自分娩几乎俱亡,未岁余,父母亦亡,乃过房继养。
其他仿此,无疑也。
眉批:小儿惟得中和,旺则不能任,弱则不能禁,只待至年十五,可以分别贵贱。
白话译文
凡小儿的命局中财星太多,旧时命理家认为必定是庶出、螟蛉(过继之子),并且克妨父母。如果幼年所行的大运走在财星旺盛之地,也是这样。
命中有甲的,是侧身而生,头顶不正,有胎衣遮盖。命中有丁的,是偏房所生,生来双顶,若在乾(晴)日出生则有所依托,理当有克害刑伤之事。命中有辰的,是再次所生,出生时背向父亲,容易生也容易养。命中有申的,一落地就有哭声;命中有寅的,生产迟缓滞涩,这些本来都属吉利。命中有辰的,有胎衣包裹着出生;仰面而生的,则有惊恐。
大抵小儿的命,关键在于日主身旺,最喜有印绶来生扶,没有财星去克害印绶,那便容易生养、灾患少。不喜官星、七杀、羊刃、伤官太旺;身旺也多灾,身弱则难于抚养。如果命中出现所忌畏的干支,又不宜大运、流年(岁君)再去助长它。最怕财星旺盛,若不是庶出,就必定是螟蛉养子,并克妨父母。也不宜过早行运,因为年幼之气难以抵挡运程之力。
例如庚子、戊寅、戊子、丁巳这一命,出生在月中之后,月柱逢着七杀,全赖丁火作为印绶,寅是长生之地,能够生助戊土。不料又见出庚字、巳字,金得长生,那两个子字的水克伤了丁火印绶的生气,反而去生助月中的七杀,七杀转而克伐日主之身,身弱难以抵挡,所以当年十一月,这个孩子就死了。这就是生助七杀、败坏印绶所招致的祸患。
又如癸酉、癸亥、己丑、乙亥,此命四柱之中财星太重,从分娩之时就几乎母子俱亡;不满一年,父母也相继亡故,于是过房给别人继养。其余的例子都与此相仿,无可置疑。
眉批说:小儿的命只有中和才好,太旺则承受不住,太弱则禁受不起,须等到十五岁,才可以分别贵贱。
按:以上皆为古代子平术数之说,涉及富贵贫贱寿夭的论断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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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出:与「嫡出」相对。旧时宗法社会妾媵所生之子为庶出,于继承宗祧、爵产上位次于正妻所生之嫡子。书中「命见财多必庶出」乃旧时命家以四柱财星多寡推断子嗣出身之说,此为古代术数之言,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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螟蛉(míng líng):本为一种绿色小虫。《诗经·小雅·小宛》有「螟蛉有子,蜾蠃(guǒ luǒ)负之」,古人误以为蜾蠃(细腰蜂)收养螟蛉之子为己子,后遂称养子、义子为「螟蛉子」。此与「庶出」并举,皆为旧时命家由财星过旺推出的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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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五行生克之一,指一方制约、胜过另一方(如金克木、水克火)。命理家以日干(出生日的天干)为「我」,其余干支与「我」的生克关系,被分别称为印绶、官杀、食伤、财、比劫。旧说财多则「克父母」,属术数附会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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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运:指人一生所经历的各个运程阶段。旧法以出生年干支起,按阴阳顺逆推排,每十年为一步大运,另有一年一步的流年(小运)。书中以为幼年若「行运於财旺之乡」,即大运走到财星旺盛的地支,也会加重前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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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旺之乡:「财」为十神之一,即日干所克之星(如戊土日干以水为财);「旺之乡」指该五行在十二地支中得禄、得生、当令的处所。旧时命家以「财旺」为小儿命局中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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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侧生、丁偏生:甲、丁为十天干之首尾序中的两位。文中与辰、申、寅等地支并列,旧注一般理解为按生年太岁(或年柱)的干支标记,来附会婴儿在母腹中的位置与姿态。「侧生」「偏生」谓产时胎儿偏居一侧、不居正中,旧时相家兼以此类胎中形态参合命造推断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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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复生:「复」读 fù,通「覆」,此处指产时胎儿先见其背,即「倒生」「逆生」。文中称此类产相「背父易生易养」,乃旧时以产时体位配合地支立论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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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衣:即胞衣、胎盘。旧时民俗对产时胞衣包裹胎身的形态颇为看重,视为参详命数的征兆之一,如「有胎衣遮」「有胎衣包」,均属此类征兆式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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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有声,寅迟滞:旧时命家以为年支(或太岁)逢申,则产时胎动有声;逢寅,则生产过程迟缓不顺,而文中评为「本吉」,仍属以地支比附产程的术数说法,无医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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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旺:「身」指日干(四柱中的日柱天干,代表命主自身)。日干在月令得气、得地、得生扶,谓之身旺;反之谓之身弱。旧时命理以中和为贵,过旺过弱皆视为不佳,此为子平术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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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绶(shòu):十神之一,生我之神。如戊土日干见丁火(火生土),即为印绶;阴阳相配为「正印」,相同为「偏印」(又称枭神)。「绶」本指系印的丝带,借指官印,命理中沿用为生扶日干之星的名称。小儿命旧喜印绶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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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杀:又称「偏官」「七鬼」。克我之神为官杀,阴阳相同者称七杀,相异者称正官(如甲木克戊土,甲戊皆阳,故为七杀)。旧说七杀为凶神,小儿命中最忌官杀、羊刃、伤官太旺,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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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刃:又写作「阳刃」,指日干五行过旺到极处所临之地支,旧时命书列为凶煞。如戊禄在巳,巳即戊之羊刃。文中与七杀、伤官并列为小儿命所「不要」之神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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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十神之一,我生之神,阴阳相同者称伤官,相异者称食神(如戊土生庚金,戊庚皆阳,庚即戊之食神;生丁火则丁为戊之伤官)。旧说伤官凶悍,会克制正官,故小儿命局亦忌其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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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君:即太岁、流年。旧时命家称当年轮值的天干地支为岁君,认为大运、命局若与岁君生扶呼应(「运行岁君助之」),则所忌之神的力量会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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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十二长生(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首,用以标记五行在各处地支的盛衰阶段。例中「寅为长生之地」,即旧说戊土(与丙火同宫)长生在寅;「金长生」指巳为庚金长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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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即年、月、日、时四组干支,各由一天干一地支组成,共八字,为子平术推命的基本依据。如「庚子、戊寅、戊子、丁巳」,依次为年柱、月柱、日柱、时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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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逢七杀:例中戊土日干生于寅月,寅中藏甲木,甲为戊之七杀,故称「月逢七杀」。旧说月令(出生月的地支)为命局「提纲」,所藏之神力量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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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杀坏印:原文作「坯」,通「坏」。指财星生起七杀、七杀转而克身,同时财星又克制印星(印为生身之源),形成生扶与克制两失的格局。此为旧时命理格局分析中的术语,书中用来解释夭亡之例,属古代术数推演,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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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之水:例中年、日两柱各有一「子」字,子中藏癸水;癸水(阴水)克丁火(阴火),故文中称两个子字「为克丁火生气」,印星受损则七杀无制。此为以干支、藏干逐字论生克的典型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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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重:例中己土日干,以水为财;四柱见癸水二见、亥水二见(癸酉、癸亥、己丑、乙亥),财星成群,故称「财重」。旧说财重则克印(火为己土之印,代表母亲),因而有「父母亦亡」之断,此系古代术数之论,无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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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房继养:指将子弟过继、寄养于他房他族,以延续宗祧。旧时律例与礼制对异姓继承多有禁限,同宗立嗣须「昭穆相当」(辈分相称)。「过房继养」即此类宗族收养习俗在命书中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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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眉批「小儿惟得中和」,谓五行生克力量均衡、不偏不倚。「旺则不能任,弱则不能禁」,意为过旺则福力担不起,过弱则灾殃承受不住。以中和为贵是子平术自宋代确立以来的核心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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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批:书籍版刻、抄本中附于正文天头(书页上方)的批语,多为后世校读者或刊刻者所加,字体较正文为小,与正文、夹注同为古籍常见的注释体例。
义理赏析
《论小儿》一篇,专论幼童四柱之取法,于子平术中别具一格。书中以为,小儿元气未定,"气难敌"旺运,故不取官杀羊刃之烈,而以身旺得印为上——印为生气,喻母荫庇护;又以财星克印为大忌,盖术数以财配父、印配母,财重印伤,便被解为庶出螟蛉、克害父母之象。此说实将传统家庭中嫡庶、继养、生母存殁之伦理格局,投射于财印生克的符号推演之上,观其以"过房继养"印证财重之命可知。
篇中又杂取侧生、偏生、复生、仰生、胎衣遮覆等分娩情状,配以甲丁辰申寅诸字取象,近乎以产难征兆附会吉凶,是古代"以象测命"思维与母婴生育经验相纠缠的标本。
两造命例以"生杀坏印""财重克亲"复述前理,意在示范格局推演之法。眉批"惟得中和"四字最见纲领:旺不能任,弱不能禁,中和乃福——儒家中庸之旨浸润术数,于此可见一斑。又谓须待十五岁"方分别贵贱",盖古人以为行运稍久、气局始定,亦暗合古代以成童为人生定型节点之礼俗。
要之,此篇所陈吉凶祸福之论,皆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可视为观察传统家族观念与幼护意识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