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论五行生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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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眉批:此乃身旺混官杀入格,纯粹不杂,运又不背,即至卿相之地。)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
火旺得水,方成相济。
水旺得土,方成池沼。
土旺得木,方能疎通。
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眉批:身弱逢印绶太旺重叠,即为所害。)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
土赖火生,火多土焦。
火赖木生,木多火炽。
木赖水生,水多木漂。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眉批:此乃身弱逢伤官食神太旺,故有所害,此其大忌。)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
水能生木,木盛水缩。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火能生土,土多火埋。
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眉批:此身弱逢财太旺,反能害身。
身强遇财,人临富贵。)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
木能克土,土重木折。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
水能克火,火炎水热。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眉批:身弱遇官杀混杂太旺,多为残殄,贫而贱命。)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
火弱逢水,必为熄灭。
水弱逢土,必为淤塞。
土衰遇木,必遭倾陷。
木弱逢金,必为砍斫。
(眉批:官与鬼一也,身旺逢之为官,身弱遇之为鬼。)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
强水得木,方泄其势。
强木得火,方化其顽。
强火得土,方止其焰。
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此乃身弱遇鬼,得物以化之则吉,如甲日被金杀来伤,若时上一位壬癸水,或申子辰解之,即能化凶为吉。
余者倣此。)
白话译文
金旺得火,才能制成器皿;火旺得水,才能相互济助;水旺得土,才能汇成池沼;土旺得木,才能得到疏开通畅;木旺得金,才能长成栋梁之材。
(眉批:这是日主身旺而官星、七杀混杂入了格局,纯粹而不驳杂,行运又不相背逆,旧时命理家认为便能达到卿相的地位。)
金靠土来生养,土太多反把金埋没;土靠火来生养,火太多反把土烧焦;火靠木来生养,木太多反使火势过旺;木靠水来生养,水太多反使木漂浮;水靠金来生养,金太多反使水浑浊。
(眉批:这是身弱而遇到印绶太旺重叠,反而成为祸害。)
金能生水,水太多金会下沉;水能生木,木太盛水会消缩;木能生火,火太多木会被焚毁;火能生土,土太多火会被埋没;土能生金,金太多土会变质。
(眉批:这是身弱而遇到伤官、食神太旺,所以会有祸害,这是最大的忌讳。)
金能克木,木太坚硬金会缺损;木能克土,土太重木会折断;土能克水,水太多土会被冲走;水能克火,火势炎烈水会被烧热;火能克金,金太多火会被熄灭。
(眉批:这是身弱而逢财星太旺,反而能够伤害自身;身强而遇到财星,便能接近富贵。)
金势衰弱而遇到火,必然被销熔;火势衰弱而遇到水,必然被熄灭;水势衰弱而遇到土,必然被淤积堵塞;土势衰弱而遇到木,必然被倾陷掏空;木势衰弱而遇到金,必然被砍削斫伐。
(眉批:官与鬼本是一回事,身旺时遇到它就是官,身弱时遇到它就是鬼。)
强金得到水,才能挫去它的锋芒;强水得到木,才能宣泄它的水势;强木得到火,才能化解它的顽硬;强火得到土,才能止住它的炎焰;强土得到金,才能克制它的为害。
(这就是身弱遇到鬼,得到一物来化解它便为吉利。比如甲日主被金杀来伤害,若时辰上有一位壬水或癸水,或者有申子辰来解救,就能化凶为吉。其余的依此类推。)
按:以上所论五行生克制化的宜忌与吉凶取象,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参考。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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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克制化:生,谓一行为另一行之母而资生之;克,谓一行为另一行之敌而胜之;制,谓以克而加以约束节制;化,谓本相敌对而转为流通相成。四字合称,为子平术立论之纲领,此篇即依此四事,逐一举金木水火土为例,分列其所喜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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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批:刻本书页版心上方(书眉)所加之评语,多为后世刊刻者或读者附益,用以点明该段在命局中对应何种身强身弱之情形,与正文并非同时所出,读时宜与正文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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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旺:「身」指日主,即出生当日之天干,为命局中代我之字;「旺」谓其得时令、得生扶。旧时命理家认为,同一五行关系,身旺与身弱所应之吉凶正相反,故诸眉批皆先辨身之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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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杀:「官」为正官,「杀」为七杀(又称偏官),二者皆为克制我之五行所成之神。眉批所谓「混官杀」,指正官与七杀同时出现于命局而不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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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相:三公宰辅之位,古之最高文阶。此处借以极言命格之贵,为旧时命理家对上等格局的形容语,非实指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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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指大运,即据生辰推排、每十年一易的行运干支;「运又不背」谓行运方向与命局所需相顺,不逆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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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绶:印星,为生我日主之五行;「绶」本指系印之丝带,古官印常系绶以佩,故以印绶连称官印,子平家借作印星之雅称。眉批说「印绶太旺重叠」,即印星过多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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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食神:二者皆为我所生之神,阴阳取别而成两名。眉批以「伤官食神太旺」释「水多金沈」一段,乃以食伤泄身太过为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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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财星,为我日主所克之五行,命理家以之喻财禄;「身弱逢财太旺」谓克身之物过重,「身强遇财」则反之,是同一关系因身之强弱而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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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七杀之别名,亦称官鬼。眉批「官与鬼一也,身旺逢之为官,身弱遇之为鬼」,道出旧时命理家以「杀」为吉为凶,全系于身之强弱,名随身转,非有两种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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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化杀,指本为克我之杀,得他神通关引解,由敌转友。原文「得物以化之则吉」即此意,为与「制」「克」相对的另一种处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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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日被金杀来伤:甲为十天干之首,属木;金克木,同性(阳克阳)相克者命理家定为七杀,故甲木见庚金称「杀」。此为举例,下文云「余者倣此」,谓余四行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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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癸水:十天干中属水之两位,壬为阳、癸为阴。原例谓甲日逢金杀,取时柱壬癸之水泄金而生木,以成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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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子辰:地支三位,子平家以之为三合水局之支;与天干壬癸同为解金杀之助,故并列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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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上一位:「时」即时柱,出生时辰所配之干支;「一位」谓独见而不重出。命书别有「时上一位贵」之说,专论七杀居时柱而仅一位者,此眉批即用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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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强、衰、弱:原文对五行状态分作四个层级:旺、强言其盛,衰、弱言其微,且「旺」多用于得时令者,「强」多用于得生扶者。五段排句(金旺、金赖、金能生、金能克、金衰、强金)正依此等差逐层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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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得、遇、逢:皆用以引出五行间的关系方:「赖」明其有所依,「得」明其有所遇而可用,「遇」「逢」则多用于被动承受,语气由顺转逆,与各段所述吉害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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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克:「金克木,木坚金缺」一类,谓所克之物过强,反而损伤克者,旧说亦称反侮。全篇「克」字五段皆作此例,与通常单向之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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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慈灭子:「金赖土生,土多金埋」一类,谓生我者过多,反致我受其害、不得显露。旧时命理家以土喻母、金喻子,故又称「印重埋金」之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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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济:「火旺得水,方成相济」,语本《易》水火既济之象,谓两相敌对之物彼此节制,反成有用之器;与「器皿」「池沼」「栋梁」同为五行取象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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疎:「疏」之异体字,义为通达、疏导。「土旺得木,方能疎通」即取木疏松土壤之象。同理「沈」为「沉」之古字,「倣」为「仿」之异体,皆见于宋元以来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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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焦、浊、漂、缩:原文形容五行偏胜时所用之状态词,各依其物性取喻——火过则炽,土过则焦,水过则浊,皆属摹状之辞,非另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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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熔、砍斫、淤塞、倾陷:「金衰遇火,必见销熔」一段的动词,写弱者逢克者时所受之损伤,与上文「缺」「折」「流」等互文见义,语意浅显而字面古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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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殄:残害灭绝之义。眉批「多为残殄,贫而贱命」为旧时命理家对官杀混杂而身弱者的评断之辞,属古代术数对命格的等级品题。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此节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为纲,逐层申说生、克、制、化四者互为消长之理。书中以为,五行之贵不在独盛,而在得配:旺者须有所制,金旺得火方成器皿,木旺得金乃为栋梁;生者不可太过,土多则金埋,水多则金沉;克者亦有胜负,木坚则金缺,火炎则水热。故五行之用,全在"得中"二字——同一行气,或为官、或为鬼,或为福、或为害,判分只在身之强弱与运之背向。眉批屡举身弱逢杀、逢财、逢伤食而反受其害,正是古法以旺衰为纲的立论处;末段言杀得水以化解,尤见"制化"乃其调节之要枢。其中隐含中国传统"物极必反、中和为贵"的思维,与医家调阴阳、治国贵节度者同出一源,可视为古人以象数推演人事的一种系统化尝试。至以八字断贵贱寿夭,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