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正偏自处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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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夫正偏自处者何也?
乃夫妇相合,复遇比肩分争,如一位夫星有两位妻星相合,谓之争合。
若本身自旺,彼身值衰,四柱不冲,则我正而彼偏矣。
盖我生旺有气,则夫从我为正;
我身衰而别位旺,则夫从别位,我反为偏,谓之彼旺争去我夫,我只得为偏。
或自旺太过,柱无夫星者亦为偏;
或官煞混杂,或伤官太重,亦为偏,更淫滥。
如一命:壬子、丙午、辛酉、辛卯,辛用丙为夫星,我坐酉支,专禄自旺,虽时引辛卯之金,彼却无力,故我为正而彼为偏,此为二女争夫,正偏自处。
又癸未、壬戌、癸巳、壬子,癸用土为夫,癸巳水弱;
壬子水旺,弱不能胜旺,被壬水争去戊土为正夫,乃彼胜我衰,我只得为偏。
但壬水重而太泛,又带桃花,不能自处。
余仿此推。
白话译文
旧时命理家所说的“正偏自处”是什么意思呢?指的是夫妻之星原本相合,又遇上比肩来争夺;譬如一个夫星同时有两个妻星来相合,这就叫作争合。如果日主本身旺相,对方那一位正值衰弱,四柱之间又没有冲克,那么我便为正、对方为偏。因为我生旺有气势,夫星就随从我而算作正;我自身衰弱而别处旺,夫星就归从别处,我反而成了偏,这就是所谓的对方旺盛、争走了我的夫星,我只好居于偏位。
也有的日主自旺太过,四柱之中全无夫星,同样算作偏;也有的官星煞星相互混杂,或者伤官太重,也算作偏,旧时术数家还把这种情况说成更加轻浮放荡。以上所说皆为古代术数之言,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比如一个命造:壬子、丙午、辛酉、辛卯,辛金日主以丙火为夫星,日主坐在酉支上,专得禄而自旺,虽然时柱又引来辛卯之金,对方却没有力量,所以日主为正、对方为偏,这就是二女争夫、正偏自处的情形。
又如癸未、壬戌、癸巳、壬子,癸水日主以土为夫星;癸巳这一柱水弱,壬子那一柱水旺,弱的胜不过旺的,日主被壬水争去了戊土这个正夫,那就是对方强盛、我方衰弱,我只好居于偏位。不过壬水太多而过于泛滥,又带着桃花,便不能自安其位了。其余的依此类推。
字词精讲
- 正偏自处(zhèng piān zì chǔ):篇题。「正」指正妻(或正夫)的名分,「偏」指次要、妾配之位,「处」读去声,意为安顿、处置。旧时命理家以日干为「我」,此篇专论命局中争合夫星时,谁居正位、谁只得居偏位。
- 夫星:此篇以女命立论,克制日干之官星即为夫星;阴阳相配、异性相克者为正官,同性相克者为七煞(shà)。
- 妻星:男命以受日干所克之财星为妻星,与「夫星」对举,用以泛说夫妇相配之理。
- 比肩(bǐ jiān):十神之一,指与日干五行、阴阳皆相同之干;文中即指与命主同类、同样来争合夫星的另一方。
- 争合(zhēng hé):两干同时合取一干,如两辛共合一丙,旧说称被合之干被多方争抢、名分难定。
- 相合:指天干五合——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共五组。
- 本身自旺:日干自身得月令、通根有力,气足而能立;与下文「身衰」相对。
- 四柱(sì zhù):即年、月、日、时四组干支,合称四柱,为命局推演的基本框架。
- 冲(chōng):指地支六冲——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旧说以为两支相冲则彼此敌对、各不相下。
- 官煞混杂:正官与七煞(shà)同时出现于命局,旧说以为名分不专、贵气不纯。
- 伤官(shāng guān):十神之一,为克制官星之神;旧时命理家认为女命伤官太重则克制夫星,于夫妇名分有碍。
- 淫滥(yín làn):旧时术数对女命所下的道德判语,含浓厚的古代性别偏见;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壬子、丙午、辛酉、辛卯:命例四柱,依年、月、日、时排列;壬(rén)、丙(bǐng)、辛(xīn)、癸(guǐ)为十天干,子、午、酉、卯(mǎo)为十二地支。
- 辛用丙为夫星:辛为阴金,丙为阳火,火克金而阴阳相配,故丙为辛之正官,于女命即夫星。
- 坐酉支:日柱为辛酉,日干「坐」于日支酉之上;「坐」指日干与其下日支的关系。
- 专禄(zhuān lù):日干正坐其禄地——辛禄在酉,辛酉日即为专禄,旧说主其身自旺。
- 时引辛卯:时柱为辛卯,「引」指时柱引来与日干同类之辛;旧说以为彼方虽同类却无根无力。
- 二女争夫:两个同类日主共合一夫之象,即上文「争合」的具体说法。
- 癸用土为夫:癸为阴水,戊(wù)为阳土(正官)、己为阴土(七煞),故以土为癸之夫星。
- 弱不能胜旺:日主坐支帮身力薄,不敌他柱同类之旺,旧说以为「我」因而退居偏位。
- 水泛、太泛:指水多而漫溢无制;旧时命理家认为水主智而多则散漫,于自持名分不利。
- 桃花:即咸池,为命理神煞之一,旧例以三合局之败地取之(申子辰见酉、寅午戌见卯、亥卯未见子、巳酉丑见午),主风情之事;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 不能自处:无力自行安顿、守定自身名分,与篇题「自处」正相反。
- 余仿此推(fǎng):其余命例仿照以上两例类推,为古籍常见的略例之辞。
义理赏析
此章以「正偏自处」为题,专门疏解同一夫星被两处干支争合时,命局如何判别孰正孰偏。「夫星」在女命中即官星与七杀,「比肩」指与日主同类之干支,「争合」则是二干共合一干之势。书中的判断枢纽在于日主自身的强弱:日主生旺有气,则夫星归我为正,他位衰弱者为偏;日主势衰而别位旺盛,夫星被夺,我反居偏。此外,身旺而柱中全无夫星、官杀混杂、伤官太重,书中亦一概归入「偏」,甚至斥为淫滥。所举二例,皆以强弱悬殊、谁胜谁衰来定正偏之序,并以「桃花」等神煞补论其失。若从文化史着眼,可见术数家把人间嫡庶妻妾的名分之别推衍于命局,以干支的旺衰争合来安顿一种伦常秩序;所谓「自处」,正折射出对位序名分的焦虑与诉求。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