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论阳刃(前论羊刃煞与此参看)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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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阳者,阴阳之阳,刃者,刀刃之刃,即禄前一位,言旺越其分,故险。
窃详甲人见卯,卯中有乙木,乙为甲弟,能劫其兄之财,冲去酉中辛官,合其庚妻,庚乃甲之七煞,劫财冲官合熬,所以至凶。
惟甲丙戊庚壬五阳干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阴干无刃,故曰阳刃。
惟见伤官与阳刃同祸,故乙见丙亦谓之刃,以丙伤其庚官,合辛煞,克其乙木,阴金克阴木至毒,所以凶与阳刃同。
阳刃有三,有劫财刃,甲见乙是也,不利财官格,有护禄刃;
甲见卯是也,大利归禄格;
有背禄刃,乙丙是也,大利去官留煞局。
《喜忌篇》云:劫财阳刃,切忌时逢,岁运并临,灾殃立至,独阳刃以时言,重于年月日也。
假令甲日生人,时上见乙卯,此是真刃,命中既逢阳刃,伤妻破财,灾殃已胚胎矣,流年岁运再遇羊刃,是谓并临,见巳酉是冲岁君,见亥未戌是合岁君,阳刃,凶煞也,太岁,凶神也,太岁得吉神相扶,合则吉,若阳刃凶煞来冲合岁君,是谓攒凶聚煞,其祸难免。
经云:阳刃冲合岁君,勃然祸至,此之谓也。
中间亦要详辨,命元浅薄,遇此诚然,若命旺秉气深厚,或有天月德及赦文解救,止有浮实,亦无大咎。
或日柱原有刃,见冲或合,岁运再临冲合,大凶,若岁冲合而运不冲合,运冲合而岁不冲合,其祸减半论。
又曰:日干无气,时逢阳刃不为凶。
言生日天元临死绝衰病暴败之地,不通月气,不能胜任财官,若逢阳刃,能劫财化煞,譬如兄力弱财重,得弟分任,则可胜其财而为我用,所以不作凶论。
夫身弱见财官,固喜阳刃分财合煞,若见食伤,身弱脱气,亦喜阳刃扶持,若见印绶,则非日干无气矣。
先言忌阳刃者,身强力能任财,故不喜劫夺,后言喜阳刃者,身弱力不住财,故不忌劫夺,义各有取。
此格与伤官相似,凡命值之,主眼大须黄,性刚心高,无恻隐慈惠之心,有刻剥不恤之意,多带宿疾,贪暴不足,进退抓疑,偏生庶出,离祖过房,克父伤妻,或见三刑,或自刑魁罡,全发迹边疆,如更无情或临财旺,主凶,若刑害俱全,类皆得地,又有救神,贵不可言。
又曰:阳刃格,大概不宜财乡,怕冲起,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财运;
壬日刃在子,忌行午正财运;
庚日刃在酉,忌行卯正财运;
独甲日刃在卯,行巳午并辰戌丑未财运不妨,忌酉运;
丙在刃在午,行申酉庚辛丑财运不妨,忌子运。
是阳刃所忌之财,戊刃午见子财,壬刃子见午财,庚刃酉见卯财,皆冲之财,故忌之,至甲刃卯不忌戊己巳午之财,且忌酉官矣,丙刃午不忌庚辛申酉之财,且忌子官矣,可概谓忌财乎?
若天干生官之财,正为用神,方且喜之,岂可为忌。
《心境》云:阳刃重重又见财,富贵饶金帛,此之谓也。
或曰甲戊庚见刃逢冲,发祸多验,壬丙逢刃见子午冲,多无祸,以丙见子、壬见午俱为正官,反作贵气论也。
又曰:甲以己为妻财,四柱却有卯乙,己土受伤,不能扶甲,故主剥丧妻子,岁运复临,劫刃旺相,诚所不免,如别位逢庚辛酉申,庚能邀乙为妻,即成眷属,不为甲之七煞,辛辅甲为贵,能克破乙煞,反凶为吉。
经云:“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是也。
余干例此。
又曰:六甲日逢乙卯凶,辛卯吉,甲申丁卯不为刃,申中有庚合卯中乙木为财,若有财露,亦凶,丁火伤官,乙木夺财,岁运并临,灾祸不免。
乙酉日见庚辰时,非刃,乙坐庚下酉中辛金,制辰中乙木。
丙子日见甲午时,非刃,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
丁亥日见丁未时,非刃,亥中午水合丁。
庚午日见乙酉时,非刃,午中丁火制辛。
壬午日见庚子时,非刃,午中己土制癸。
辛巳日见戊戌时,非刃,巳中丙火合辛。
癸巳日见癸丑时,非刃,巳中戊土合癸。
以上诸日,遇者不宜见刑冲破害,无则以好命断之。
又曰:阳刃者,天上之凶星,人间之恶煞,喜偏官、印绶,忌反吟、伏吟、魁罡、三合,大率与七煞相似,故阳刃喜见七煞,七煞喜见阳刃,两凶互相制伏,犹正官喜正印,善类合善类为福。
经云:煞无刃不显,刃无煞不威,煞刃俱全,常人无有,更身旺不见伤官为妙,若命元有煞刃,岁运又逢,或有刃无煞,岁运逢煞运之乡,俱发大福。
如命有刃有印无煞,岁运逢煞,反转成厚福。
若柱无刃煞,命合财官,岁运复遇刃煞,主一岁蹇滞,因财争竞,兄弟分居,离妻去妾,若元无刃,行刃运虽不妨,亦主有克妻之事,元有刃,岁运切不宜再见及伤官财地,原带伤官财星,岁运再逢,祸害极重,身弱尤凶。
又曰:日刃止有三日,戊午、丙午、壬子,与阳刃同法。
经曰:赤黄马独卧,黑鼠守空房,男妨妻,女妨夫,指此三日也。
不喜刑冲破害三会六合,要有七煞相制,再行官印乡,便为好命。
赋云:日刃大忌冲合,喜官煞相制,合刑者凶,遇印者吉,有煞无刃,施为有勇无威,有刃无煞,作事浊而不显,无煞遇煞,窃恐祸患相侵,有刃遇刃,须忌灾危相犯,刃生身死,其年难作吉推,财旺官伤,此岁不作凶断。
又曰:戊午日,岁月见火多,则以印绶论;
壬子日,月时见子多,则以飞天禄马论;
丙午见午多,亦以倒冲禄马论。
又自刃有三日:癸丑、丁丑、丁未、己未,因坐下比肩阳刃;
飞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因作下冲出阳刃,与前日刃喜忌大同。
年上阳刃与时上阳刃最重,年上主破败祖基,不受父母产业,平生施恩反怨;
时上主克妻子,晚无结果,四柱再逢,手足灾疾;
月上稍轻,日上又轻。
人命月日干支带财多,日干衰弱,时带阳刃,无害;
月带七煞,时带阳刃,日主有气,大贵;
如月带阳刃,时上微带官时,力不能制,亦凶。
又曰:男命见败劫,又见伤官,必克妻子,女命克夫。
赋云:败财者比肩之曜,劫夺之神,财多身弱,遇之为奇,财弱身旺,见之为祸,有财遇劫,运入财乡,自可成家,无财遇劫,纵非财年,亦须见破,元劫又遇劫运,守穷途而ゐ惶,身旺又加印助,必荣华而发福。
《相心赋》云:“劫财羊刃,离祖成家,外象谦和尚义,内心狠毒无知,有刻剥之意,无慈惠之心。”
《心境》云:“阳刃重重又见煞,大贵,登甲科。”
《千里马》云:“阳刃偏官有制,膺职掌于兵权。”
又云:“男逢阳刃,身弱遇之为奇。”
又云:“羊刃七煞,出仕驰名。”
又云:“羊刃入官煞,威镇边疆。”
《玉匣赋》云:“火金阳刃,绿珠坠死于高楼”。
又云:“阳刃重重三四,必须患疾盲聋。”
《惊神赋》云:“满盘阳刃,必定分尸。”
《定真篇》云:“阳刃若逢印绶,纵富而残疾在身。”
《造微论》云:“阳刃逢于五息,定要重犯徒流。”
余见犯羊刃煞者多瞽,如癸酉、戊午、戊寅、癸丑;
丙寅、庚寅、丙午、乙未;
丁卯、癸卯、甲子、乙亥,三命皆无目。
古歌曰:时逢阳刃喜偏官,若见财星祸百端,岁运相冲并相合,勃然兴祸至门阑。
又:阳刃重逢合有伤,主人心性气高强,刑冲太重多凶厄,有制方能保吉昌。
又:刃逢七煞慕官乡,惟怕刑冲禄不昌,会合更逢财旺运,预防灾祸致身殃。
又:比肩阳刃格非常,要见官星与煞乡,元辰若无官煞制,再行比劫祸难当。
又:财星轻弱刃刚强,身旺之乡大不祥,凤寡鸾孤清夜怨,等闻妻克两三双。
又:刃逢七煞运官乡,破害刑冲贵异常,切忌合逢财旺地,必遭灾祸反刑伤。
又:日刃还如羊刃同,官星七煞喜支逢,岁君若也无伤刃,支上冲刑立武功。
又:羊刃常居在禄前,性刚果毅少慈怜,不宜会合防灾至,若见财星祸必缠;
有官有煞名显达,无冲无破禄荣迁,更加刑害魁罡并,发迹边疆掌重权。
如一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自坐阳刃,二壬申子,财旺且多,子午虽冲,申子会午不能冲,时官制伏阳刃,只作财官格看,所以大贵。
又一命: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戊归禄巳,午虽羊刃,所以获禄,又印绶化刃,故贵。
白话译文
阳,是阴阳的阳;刃,是刀刃的刃。它指的就是禄位前面的一位,意思是五行旺气越过了自己的本分,所以凶险。我细细推究:甲日出生的人见卯,卯中藏有乙木,乙是甲的弟弟,能劫夺兄长的财物;卯又冲掉酉中的辛金正官,并与庚金相合,而庚正是甲的七煞——既劫财,又冲官、合煞,所以最为凶险。只有甲、丙、戊、庚、壬五个阳干有刃,乙、丁、己、辛、癸五个阴干没有刃,所以称作阳刃。只是伤官所造成的祸患与阳刃相同,因此乙见丙也称作刃:因为丙火伤克庚金正官,又与辛金之煞相合,并克制乙木本身——阴金克阴木,手段最为狠毒,所以其凶与阳刃一样。
阳刃有三种:一种是劫财刃,甲见乙就是,对财官格不利;一种是护禄刃,甲见卯就是,对归禄格大大有利;一种是背禄刃,乙、丙即是,对去官留煞之局大大有利。《喜忌篇》说:劫财阳刃,最忌在时柱上遇上;岁运与命局并临,灾祸立刻到来。唯独阳刃以时柱而论,比年、月、日更为紧要。假如甲日出生的人,时柱见乙卯,这便是真正的刃。命中既然遇到阳刃,就会伤妻破财,灾祸早已孕育其中;流年岁运再遇上羊刃,就叫做并临。命局中见巳、酉,是冲犯岁君;见亥、未、戌,是与岁君相合。阳刃是凶煞,太岁是凶神。太岁若得吉神扶持,相合则吉利;若阳刃这类凶煞来冲、合岁君,就叫做聚拢凶煞,其祸难以避免。经书上说:“阳刃冲合岁君,灾祸骤然降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其中也须细细辨别:命元浅薄的人,遇到这种情况确会如此;若是命旺、所秉之气深厚,或者有天德、月德以及赦文解救,那就不过是些虚惊,也没有大害。又或者日柱原本就有刃,被冲或者被合,岁运再来冲、合,就大为凶险;若流年冲合而大运不冲合,或者大运冲合而流年不冲合,其祸便按减半来论。又说:日干无气,时柱逢阳刃便不算凶。这是说出生那天的天元处于死、绝、衰、病、暴败之地,得不到月令之气,不能胜任财官;若遇到阳刃,便能劫财、化煞。好比兄长力气弱而财物沉重,得到弟弟来分担,就能承受这些财物并为我所用,所以不作凶论。身弱而见财官,固然喜用阳刃来分财、合煞;若见食神伤官,身弱而脱气,也喜阳刃扶持;若见印绶,那就不是日干无气了。前面说忌阳刃,是因为身强力壮、能任财,所以不喜欢被劫夺;后面说喜阳刃,是因为身弱力单、扛不住财物,所以不忌讳劫夺。两处的用意各有取舍。此格与伤官相似,凡命中遇到此格的,主其人眼大、胡须发黄,性情刚强、心气高傲,没有恻隐慈惠之心,却有苛刻盘剥、不顾恤他人的意思;多带有旧疾,贪婪暴戾而不知满足,进退迟疑、多有疑忌;或是偏房所生、庶出之子,或离开祖业、过继他人,克父伤妻。或遇三刑,或遇自刑、魁罡,往往在边疆发迹;若命局更加无情,或者面临财星旺盛,就主凶险;若刑、害俱全,而各类凶神又都得其地,同时还有救神解救,则尊贵无比。
又说:阳刃格大致不宜走到财地,怕被冲起。比如戊日之刃在午,忌行子地的正财运;壬日之刃在子,忌行午地的正财运;庚日之刃在酉,忌行卯地的正财运;唯独甲日之刃在卯,行巳、午以及辰、戌、丑、未等地的财运并无妨害,只忌酉运;丙日之刃在午,行申、酉、庚、辛、丑等地的财运并无妨害,只忌子运。可见阳刃所忌的财,戊刃在午而见子财,壬刃在子而见午财,庚刃在酉而见卯财,都是与刃相冲之财,所以忌它;至于甲刃在卯,并不忌戊、己、巳、午之财,反而忌酉官;丙刃在午,并不忌庚、辛、申、酉之财,反而忌子官,怎么能一概说成是忌财呢?若是天干所能生出官星的财,正可作为用神,正该喜欢它,怎么反说成忌。《心境》说:“阳刃重重又见财,富贵饶金帛”,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有人说甲、戊、庚见刃而逢冲,发作祸患多有应验;壬、丙见刃而遇子午相冲,却多无祸,因为丙见子、壬见午都属正官,反而当作贵气来论。又说:甲以己土为妻财,四柱中却有卯、乙,己土受伤,不能扶持甲木,所以主克害妻子;岁运再来,劫刃旺相,这确实在所难免。若别的位置遇到庚、辛、酉、申,庚能迎娶乙为妻,即成眷属,就不作为甲的七煞;辛能辅佐甲而成贵,能克破乙之煞,反而转凶为吉。经书说:“甲以乙妹配庚为妻,凶反成为吉兆”,就是这个意思。其余天干可依此类推。又说:六甲日遇乙卯为凶,遇辛卯则吉;甲申日见丁卯不算是刃,因为申中有庚金,与卯中乙木相合而成为财,若财星显露出来,也主凶;丁火是伤官,乙木夺财,岁运并临,灾祸不免。
乙酉日见庚辰时,不算刃,因为乙坐在庚之下,酉中辛金克制辰中乙木。丙子日见甲午时,不算刃,因为子中癸水克制午中丁火。丁亥日见丁未时,不算刃,因为亥中之水与丁相合。庚午日见乙酉时,不算刃,因为午中丁火克制辛金。壬午日见庚子时,不算刃,因为午中己土克制癸水。辛巳日见戊戌时,不算刃,因为巳中丙火与辛相合。癸巳日见癸丑时,不算刃,因为巳中戊土与癸相合。以上这些日子,遇到这些时柱的,不宜再见刑、冲、破、害;若没有这些,便可以好命来断。
又说:阳刃是天上的凶星、人间的恶煞;旧时命理家认为,它喜见偏官与印绶,忌讳反吟、伏吟、魁罡、三合,大体上与七煞相似。所以阳刃喜见七煞,七煞也喜见阳刃,两种凶物互相制伏,犹如正官喜见正印,同类善神相合便能成福。
经书说:七煞没有阳刃就不显,阳刃没有七煞就没有威;煞刃俱全的命,普通人不会有,再加上日主身旺而不见伤官,最为理想。若命中原有煞刃,岁运又再遇到,或者原局有刃无煞而岁运走到行煞之处,都能大发福分。若命中有刃有印而无煞,岁运遇到煞,反而转成厚福。若四柱中没有刃煞、命局合于财官,岁运又遇上刃煞,主一年困顿不顺:因财物而争竞,兄弟分居,与妻妾离异。若原局本无刃,行刃运虽不碍事,也主有克妻之事;原局本有刃,岁运切不可再见到伤官、财星之地——原局已带伤官财星,岁运再逢,祸害极重,日主身弱时尤其凶。
又说:日刃只有三个日子,即戊午、丙午、壬子,取法与阳刃相同。经书说“赤黄马独卧,黑鼠守空房,男妨妻,女妨夫”,指的就是这三个日子。它不喜刑、冲、破、害、三会、六合,须有七煞来克制,再行官星、印绶之地,便是好命。
赋说:日刃最忌相冲与相合,喜官、煞互相制伏;逢合逢刑则凶,遇印绶则吉。有煞无刃,做事有勇而无威;有刃无煞,做事混浊而不显达。原局无煞而运中遇煞,恐怕祸患相侵;原局有刃又遇刃,须防灾危相犯。阳刃旺盛而日主受克至极,这一年难以作吉利的推断;财星旺盛而官星受伤,这一岁也不宜断作凶。
又说:戊午日,年、月上火多,就按印绶格论;壬子日,月、时上子多,就按飞天禄马格论;丙午日见午多,也按倒冲禄马格论。自刃有三日:癸丑、丁丑、丁未、己未,因为坐下日支是比肩所居的阳刃;飞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因为坐下日支冲出了阳刃,其喜忌与前面所说的大致相同。
年柱与时柱上的阳刃最重:年上主破败祖业,不能承受父母的产业,一生施恩反招怨恨;时上主克害妻子儿女,晚年没有结果;四柱中再逢阳刃,兄弟手足有灾病;月柱上稍轻,日柱上更轻。书中以为,一个人的命月、日干支带财多而日干衰弱,时柱带阳刃,并无妨害;月柱带七煞、时柱带阳刃而日主有气,主大贵;如果月柱带阳刃、时上略带官星而力量不足以克制,也凶。
又说:男命若见比肩劫财,又见伤官,必定克害妻子;女命则克夫。
赋说:败财(劫财)是比肩之曜、劫夺之神。财多身弱时,遇到它反而为奇;财弱身旺时,见到它便成祸。有财而遇劫,行运进入财乡,自能成家立业;无财而遇劫,即使不是财星之年,也须见破损。原局已有劫而又遇劫运,只能困守穷途、惶惶不安;身旺又得印星相助,则必然荣华发福。
《相心赋》说:“劫财羊刃之人,离祖自立成家;外表谦和、崇尚仁义,内心狠毒而少明理,有刻薄剥削之意,没有慈惠之心。”《心境》说:“阳刃重重又见七煞,主大贵,登甲科。”《千里马》说:“阳刃与偏官互相制伏,身膺职位而执掌兵权。”又说:“男子逢阳刃,日主身弱时遇到它反而为奇。”又说:“羊刃七煞并见,出仕而声名远扬。”又说:“羊刃入于官煞,威势镇守边疆。”《玉匣赋》说:“火金阳刃,如绿珠坠死于高楼。”又说:“阳刃重重三四,必然患病而盲聋。”《惊神赋》说:“满盘阳刃,必定身遭分尸之祸。”《定真篇》说:“阳刃若逢印绶,即使富有,身上也难免残疾。”《造微论》说:“阳刃逢于五息,定要重重犯罪而遭徒刑流放。”笔者见过犯羊刃煞的人多有失明的,例如癸酉、戊午、戊寅、癸丑一命;丙寅、庚寅、丙午、乙未一命;丁卯、癸卯、甲子、乙亥一命,三个命都没有眼睛。
古歌说:“时柱逢阳刃喜见偏官,若再见财星则祸患百端;岁运相冲又相合,猛然兴起祸事来到家门。”又说:“阳刃重逢而又有合,主此人心性气傲高强;刑冲太重则多凶险厄难,有制伏方能保持吉昌。”又说:“阳刃逢七煞而向往官星之地,只怕刑冲使禄不昌;会合之后又逢财旺之运,须防灾祸殃及自身。”又说:“比肩阳刃之格非同寻常,须见官星与七煞之地;原局若无官煞来克制,再行比劫之运,灾祸难以承受。”又说:“财星轻弱而阳刃刚强,行至身旺之地大大不祥;凤寡鸾孤,清夜生怨,动辄听说克了两三双妻子。”又说:“阳刃逢七煞而行运至官乡,纵遇破害刑冲也贵得异常;切忌相合而又逢财旺之地,必遭灾祸、反受刑伤。”又说:“日刃与羊刃相同,喜在地支上逢官星七煞;岁君若也不伤克阳刃,地支上逢冲刑便能建立武功。”又说:“羊刃常居禄位之前,性情刚强果毅而少有慈悲;不宜会合,以防灾至,若见财星则祸患必缠;有官有煞则名声显达,无冲无破则禄位荣迁;再加刑害与魁罡并见,便发迹于边疆、执掌重权。”
比如一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主自坐阳刃,年、月两个壬分坐申、子,财星旺盛而且多;子午虽然相冲,申子相会便使午不能冲,时柱乙卯官星制伏阳刃,只作财官格来看,所以大贵。又如一命: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戊土归禄于巳,午虽是羊刃却因此获禄,又有印绶化泄羊刃,所以为贵。
以上所言皆属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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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刃(羊刃):同一神煞的两种写法,「羊」为通假借用,「阳刃」强调唯五阳干有之。旧时命理家认为其性刚烈,为劫夺之神;此系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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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lù)前一位:指十干在十二支中「临官」之位(即建禄)往前数的一支。甲禄在寅,寅前即卯;丙、戊禄在巳,前即午;庚禄在申,前即酉;壬禄在亥,前即子。故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子,皆阳干所专属。禄本指官吏俸给,命理借以名干支的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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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财:十神之一,与日干同五行而异性者,如甲见乙、丙见丁。书中以为阳刃即劫财之刃,能夺财,故不利「财官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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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中辛官、庚妻、七煞:此依十神配属——克制日干者为官煞,同性相克为七煞(庚之于甲),异性相克为正官(辛之于甲);日干所克且异性者为妻财(己之于甲)。「煞」字本作「杀」,术数书多写作「煞」,读 sh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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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十神之一,日干所生而异性者,如甲生丙。旧说其能克犯正官,故名。书中以为乙干见丙伤官,其凶与阳刃相类,也称之为「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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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刃三种:书中分为劫财刃(甲见乙)、护禄刃(甲见卯)、背禄刃(乙、丙之类),分别配「不利财官格」「大利归禄格」「大利去官留煞局」。归禄、去官留煞皆为子平术的格局名目,指四柱去留某类十神以成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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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忌篇》:旧传为子平法的重要歌诀篇目,多与《继善篇》并称,命书常引其语作断。「劫财阳刃,切忌时逢」即出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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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运并临:「岁」指流年(当年干支),「运」指大运(十年一换的运程);流年与所行之运干支相同,谓之并临。书中以为阳刃遇之则「灾殃立至」,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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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君、太岁:同指值年的天干地支,又称「君」。书中以太岁为「凶神」,若被阳刃来冲(六冲)或合(六合),称为攒凶聚煞,即诸凶会聚之意;此系旧时术数观念,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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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岁君、合岁君:文中举例——见巳、酉为冲岁君(与太岁成六冲),见亥、未、戌为合岁君(与太岁成六合)。冲、合为干支关系的基本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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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元、命旺秉气深厚:「命元」即本命四柱的根本气数,指日干及月令所得之气。旧说元气浅薄者遇凶煞则应验,气厚者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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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月德、赦文:「天月德」指天德贵人、月德贵人,皆为命书所列的吉神;「赦文」即天赦等解灾之神。书中以为有此类吉神解救,则凶煞「止有浮实,亦无大咎」。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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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无气、死绝衰病暴败之地:指日干在十二运(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中处于衰弱诸位,且不得月令之气。书中以为此时反喜阳刃「劫财化煞」,以弱兄得弟分任为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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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命书术语,可指四柱的天干,文中「生日天元」即日柱天干。「不通月气」指日干不得月令所生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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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绶(shòu):十神之一,生我日干者,如甲见癸、壬见庚。印本为官印,绶为系印的丝带,汉代官制以绶带颜色别品级,故命书以「印绶」连称,兼取官印制度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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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吟、伏吟:命书术语。「伏吟」指干支与原命或运限完全相同;「反吟」指干支相冲、位置颠倒。书中将二者与魁罡、三合并列为阳刃所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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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罡:神煞名,指庚辰、壬辰、戊戌、庚戌(或加庚辰等)四日所值之格,取北斗斗首魁星、罡星为名。文中与阳刃、三刑并举,旧说主人刚烈,属古代术数之论,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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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自刑、刑冲破害:干支间的四种不利关系,合称「刑冲破害」;三刑如寅巳申、丑戌未之类,自刑指辰午酉亥自相刑。文中谓「若刑害俱全……贵不可言」,此类吉凶判语为古代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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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黄马独卧,黑鼠守空房」:指戊午、丙午、壬子三个「日刃」之日——丙火色赤、戊土色黄、壬水色黑,午为生肖马、子为生肖鼠,故以「赤马」「黄马」「黑鼠」为代称。「妨妻妨夫」云云系旧时术数附会,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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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刃、自刃、飞刃:书中自立的名目——日刃三日(戊午、丙午、壬子),日支本身坐刃;自刃四日(癸丑、丁丑、丁未、己未),坐下为比肩之刃;飞刃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指日支冲出对宫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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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禄马、倒冲禄马:子平格局名,指柱中无官禄而以冲合方式「倒冲」出禄位(如壬子日冲午中丁己为官财)。文中谓壬子日见子多、丙午日见午多可取此格,旧说主贵,属古代术数之论,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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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乙妹妻庚」:化煞为亲的五行嫁娶说——以甲之七煞庚金,配甲之妹乙木,使凶煞转为姻亲,故曰「凶为吉兆」。这是五行生克拟人化的典型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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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日:六十甲子中带「甲」的六个日子,即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文中以此六日分别举「乙卯凶、辛卯吉、甲申丁卯不为刃」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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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生庶出、离祖过房:宗法制度用语。「偏生庶出」指妾媵所生之子,与嫡出相对;「离祖过房」指离开本宗、过继给他房为嗣。旧说阳刃多重者有此家世,系古代术数附会,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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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珠坠死于高楼」:用晋代石崇宠姬绿珠典故——绿珠善舞,孙秀索之,绿珠不从,坠楼而死。《玉匣赋》以此喻「火金阳刃」(如丙午、戊午之类日柱)所主的凶厄;此为文学譬喻性的术数断语,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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瞽(gǔ):瞎、目盲。作者称所见犯羊刃煞者「多瞽」,并举三例四柱,此为古代术数经验之谈,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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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科、膺职:「甲科」指科举考试中的上等名第,汉代已有甲乙科之分,后世专指进士及第;「膺(yīng)职」即受任官职。「掌于兵权」云云为旧说,属古代术数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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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肩、败财:「比肩」为十神之一,与日干同五行且同性者(甲见甲);「败财」与「败劫」皆劫财的别称,取劫夺财帛之义。《相心赋》所言劫财羊刃之性情吉凶,系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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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乡、官煞乡、禄乡:「乡」指大运或流年所行的干支所属之地,行财星之地称财乡,行官煞之地称官煞乡。文中反复辨析阳刃「忌财」与否,须看所忌者是否为冲刃之财,是术数家自身的义例推演。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篇论阳刃,先释其名:禄前一位为刃,取“旺越其分”之义,故以刀刃为喻,言其气过刚则险。继而分疏三种刃——劫财、护禄、背禄,说明同一“刃”字,随干支配合而利害迥异:甲见卯为护禄,反利归禄;乙见丙为背禄,却利去官留煞。可见旧时命理家并不以煞名为定吉凶,全在参酌位置与制化。
篇中最见思理者,是反复辩难“忌刃”与“喜刃”二说:身旺任财者忌劫夺,身弱脱气者反赖刃分财合煞,譬如兄弱弟强,得弟分任乃胜其财。又立“煞无刃不显,刃无煞不威”之论,以两凶相制为贵,恰如正官配正印、善类合善类,寓刚猛须济以裁成之意。他如“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化敌为用,尤为巧转。至于年月日时轻重之别、有无天月德解救、冲合或岁或运其祸减半诸辨,皆示人不可执一而论,须通观全局、权衡浅深。
通篇虽为术数设辞,其“过犹不及”“因势制宜”“凶中藏吉”的运思,实与传统中和观念相通。至于性情、疾厄、寿夭、贵贱之说,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读者不必据以推断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