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论太岁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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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
其说有二:如四柱中生年曰当生太岁,如逐年轮转曰游行太岁。
当生太岁乃终身之主,其理已论于前;
其逐年太岁游行十二宫,定一年之祸福,为四时之吉凶。
盖太岁如君也,大运如臣也。
如君臣和悦,其年则吉;
若值刑战,其年则凶。
经运:岁伤日干,有祸必轻;
日犯岁君,灾殃必重。
此又分言:岁君伤日者,如庚年克甲日为偏官,譬君治臣,父治子,虽有灾晦,不为大害,何则?
上治其下,顺也,其情尚未尽绝;
日犯岁君,如甲日克戊年为偏财,譬臣其君,子其父,深为不利,何则?
下凌上,逆也,其凶决不能免。
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如甲日克戊年,四柱原有庚申金,或大运中,亦有将甲木制伏纯粹。
不能克戊土为有救;
如大运并四柱有一癸字与戊相合为有情。
经云:壬以癸妹配戊,凶为吉兆。
又有真太岁、征太岁之说。
经云:生时相逢真太岁。
假如甲子生人又见甲子年,谓之真太岁,又名转趾煞,要大运日主与太岁相和相顺,其年则吉;
若值刑冲破害,与太岁互相战克则凶。
如癸已日逢丁亥流年;
日干支冲克太岁曰征,运干支伤冲太岁亦曰征,太岁干支冲日干支亦曰征,其年则凶,灾祸未免。
又如甲子流年又是甲子运,谓之岁运并临,独羊刃、七煞为凶,财、官、印绶亦吉。
又如甲子日见甲子太岁,谓之日年相并,如君子得之,谓之君臣处会,其年利奏对,有面君之喜,若当省士人得之,有登荐仕进之象,又要与岁君帝座和协,方为奇特;
若是常俗小人遇之,最为不善,若生时相和,为灾稍轻。
故经云:太岁当头立,诸神不敢当,若无官事扰,定主见重丧。
此之谓与!
更加以勾林、元亡、咸池、孤苦、宅墓、病死、官符、丧吊、白虎、羊刃、暴败、天厄诸凶煞并临,祸患百出,甚者死。
假如甲日见戊年太岁,甲又生寅卯亥未,年月日时又重见甲乙字并克,戊年柱中无庚辛已酉丑金局制木,丙丁火局焚木者,太凶。
如一命戊辰、戊午、戊戌、甲寅,羊刃倒戈,遇壬申年四月,项生恶疮,头将堕死;
又一命乙丑、乙亥、壬申、乙已,运行辛未、丙寅,日干之壬克太岁之丙,日支之庚申克太岁之寅甲,又寅刑已,已刑申,刑寅,行辛未运,合太岁之木局伤官,皆不为吉,其年甲午火旺战克,故死非命。
大抵日犯岁君,在五阳干则重,在五阴干则轻,若日干是天月德。
太岁是用神则无咎,而反有获;
天冲地击,柱中原有,流年再遇,亦无大咎;
若太岁克当生时,或时克太岁,亦主有灾,却以子位断之。
白话译文
太岁,是一年的主宰,也是众神的领袖。关于它的说法有两种:四柱中出生那一年的年柱,叫做当生太岁;逐年轮转的,叫做游行太岁。当生太岁是一生的主宰,其道理已在前面论述过了。至于逐年轮转的太岁运行十二宫,判定一年的祸福,分辨四季的吉凶——旧时命理家认为,太岁好比君主,大运好比臣子;君臣和悦,那一年就吉利,若遇上刑冲战克,那一年就凶险。经书上说:太岁伤害日干,即使有祸也必定较轻;日干冒犯岁君,灾殃必定严重。这里又分别来说:岁君伤害日干,比如庚年克制甲日,对甲而言是偏官,好比君主治臣、父亲管儿子,虽然有灾患晦气,却不构成大害。为什么呢?上位者治理下位者,是顺理,彼此的情分还没有完全断绝。日干冒犯岁君,比如甲日克制戊年,对甲而言戊为偏财,好比臣子凌驾君主、儿子侵犯父亲,极为不利。为什么呢?下位凌驾上位,是逆理,其凶一定难免。如果五行有所救助,四柱与太岁有情,比如甲日克戊年,四柱中原本有庚申金,或者大运中也有能把甲木克制伏住的金,使甲木不能去克戊土,这叫做有救;如果大运与四柱中有一个癸字与戊相合,这叫做有情。经上说:壬把妹妹癸配给戊,凶就转成了吉兆。
又有真太岁、征太岁的说法。经上说:出生之时遇到真太岁。假如甲子年生人又逢甲子年,叫做真太岁,又名转趾煞。要求大运、日主与太岁相和相顺,那一年就吉利;若遇上刑冲破害,与太岁互相战克,那就凶。比如癸巳日逢丁亥流年。日柱干支冲克太岁叫做征,大运干支伤害冲克太岁也叫征,太岁干支冲克日柱干支也叫征,那一年就凶,灾祸难免。又如甲子流年又逢甲子大运,叫做岁运并临,只有遇上羊刃、七煞才为凶,遇上财、官、印绶也属吉。又如甲子日遇到甲子太岁,叫做日年相并;如果是君子得到它,称为君臣际会,那一年利于上奏应对,有面见君主的喜事;如果是在朝士人遇到,便有被举荐、仕途升进之象,还须与岁君帝座相和协,才算奇特;如果是平常世俗的小人遇到,最为不吉,如果出生时辰与之相和,灾祸稍轻。所以经上说:太岁当头而立,诸神不敢抵挡,若没有官府之事相扰,必定主有重丧。说的就是这个吧!再加上勾林、元亡、咸池、孤苦、宅墓、病死、官符、丧吊、白虎、羊刃、暴败、天厄等凶煞一并来临,祸患层出不穷,严重的甚至丧命。
比如甲日遇到戊年太岁,甲又得到寅卯亥未的生助,年月日时又重复出现甲乙之字一并克制戊,而戊年柱中又没有庚辛巳酉丑金局来制木、丙丁火局来焚木,那就太凶了。又如一个命造为戊辰、戊午、戊戌、甲寅,羊刃倒戈,遇到壬申年四月,颈上生出恶疮,头几乎要掉落而死。又一个命造为乙丑、乙亥、壬申、乙巳,大运行经辛未、丙寅,日干之壬克制太岁之丙,日支申中庚金克制太岁寅中甲木,又有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行辛未运时,(未)与太岁合成木局伤官,都不吉利,那一年甲午火旺而战克,所以死于非命。
大凡日干冒犯岁君,若为五阳干则重,若为五阴干则轻;如果日干带有天德、月德,太岁又是用神,就没有灾咎,反而有所收获;天干相冲、地支相击的情形四柱中原已有之,流年又再遇到,也没有大的灾咎;如果太岁克制出生的时柱,或者时柱克制太岁,也主有灾,却要依子位来推断。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太岁(tài suì):即岁星(木星)之神。古人以岁星十二年一周天,每年行移一位,遂奉当年所值之神为「太岁」,为值年之主。旧时命理家以其为「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乃全篇立论之本。
- 四柱(sì zhù):指命式中的年、月、日、时四组干支,共八字。文中「四柱有情」「四柱有救」,皆谓此四组干支内部配合得宜。
- 当生太岁(dāng shēng tài suì):即生年干支(年柱),书中视为「终身之主」,与逐年轮转者相对。
- 游行太岁(yóu xíng tài suì):逐年轮转、每年一易之太岁,即术家所称「流年太岁」。旧时命理家认为其逐年行十二宫,以定一年祸福吉凶。
- 十二宫(shí èr gōng):即地支子至亥十二位。旧时说法以为太岁每年居其一宫,由所临之位与命局关系推断一年之事。
- 日干(rì gān):日柱之天干,术家又称「日主」「日君」,用以代表自身。篇中「岁伤日干」「日犯岁君」皆以此为基准分上下顺逆。
- 岁君(suì jūn):太岁之别称,取「君」义以喻其尊;与「日干为臣」相对,构成君臣之喻。
- 偏官(piān guān):克我之五行且阴阳同性者,如庚金克甲木,故甲以庚为偏官;又名七煞(qī shà)。文中以「君治臣、父治子」喻其为上治下、其势顺。
- 偏财(piān cái):我克之五行且阴阳同性者,如甲木克戊土,故甲以戊为偏财。文中以「臣凌君、子凌父」喻日克岁为下犯上、其势逆。
- 有救(yǒu jiù):柱中另有制伏克制之物,使克害不成。如甲克戊而柱有庚金反制甲木,旧时即谓「有救」(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有情(yǒu qíng):干支之间相合相亲。如戊癸相合、甲己相合,使两不相战,故称「有情」,与「有救」(以力制伏)相对,一取合、一取胜。
- 壬以癸妹配戊:以壬水之妹癸水配戊土的拟人说法,指戊癸相合(合化属火另论)。旧时命理家借此典说明相合可转凶为吉。
- 刑冲破害(xíng chōng pò hài):地支四种不和关系——相刑、相冲、相破、相害。文中与「相和相顺」对举,谓逢之则与太岁战克。
- 真太岁(zhēn tài suì):生年与流年干支完全相同,如甲子年生而又逢甲子年,故又名转趾煞(zhuǎn zhǐ shà),取周而复始、太岁复临本命之意(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征太岁(zhēng tài suì):日干支或大运干支与流年太岁互相冲克之称;太岁冲日、日冲太岁、运冲太岁,三者皆名曰「征」,与「真太岁」之相合相对。
- 岁运并临(suì yùn bìng lín):流年干支与大运干支相同,如甲子流年又行甲子运。旧时命理家以为此际力量重叠,吉凶皆倍,其说属古代术数,不具科学依据。
- 羊刃(yáng rèn):十干之刃位,阳干尤著,如甲刃在卯;旧时以为主刚烈暴戾。文中又出「羊刃倒戈」,谓本护日主之刃反伤日主(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财、官、印绶(yìn shòu):财指我克之物,官指克我之物,印绶指生我之五行;「绶」本为系印之丝带,故借指官印与文书,三者在旧时命理中并为吉神名目。
- 日年相并·君臣处会(jūn chén chǔ huì):日柱与太岁流年干支相同之称。旧时命理家以太岁为君、日主为臣,二者相值即「君臣处会」,属尊贵之会。
- 奏对·面君·帝座(dì zuò):奏对、面君指臣下当廷向皇帝陈奏应答,为古代朝廷制度用语;「帝座」为星命家所称帝星之位,文中借指与岁君和协的贵征。
- 当省士人·登荐(dēng jiàn):「省(shěng)」原指中央官署,科举时代亦称省试;「登荐」谓被举荐而进身仕途。旧时命理家以为士人遇「日年相并」有登仕之象(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诸凶煞:文中连举勾林、元亡、咸池(即桃花煞)、孤苦、宅墓、病死、官符(主词讼)、丧吊、白虎、暴败、天厄等名目,皆旧时神煞体系中的凶星之称;并临则谓祸患丛生。此系古代术数附会,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五阳干·五阴干(wǔ yáng gān · wǔ yīn gān):十天干分阴阳,甲、丙、戊、庚、壬为五阳,乙、丁、己、辛、癸为五阴。文中谓「日犯岁君」于五阳干则重、五阴干则轻,取阳刚阴柔之义。
- 天月德(tiān yuè dé):天德、月德二吉神的合称,旧时命理家据出生月令推定,以为可化解凶咎(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用神(yòng shén):命式中所取以为论断枢纽的五行或十神。文中谓太岁为用神则「无咎而反有获」,即以用神受岁生扶为吉。
- 天冲地击(tiān chōng dì jī):天干相克而地支又相冲,克冲并见之谓。旧时以为柱中原具、流年再现则「亦无大咎」,取习见不惊之意。
- 羊刃倒戈(yáng rèn dǎo gē):倒戈谓兵器反向,喻羊刃不再护日主而转克日主。文中以之解释命例中患疮致命之事,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伤官(shāng guān):我所生而能克制官星之神。文中「合太岁之木局伤官」,谓运支与太岁合成木局而伤及官星,属十神配合之论。
- 三合局(sān hé jú):三个地支合成一行之局,如巳酉丑合金、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原文「庚辛巳酉丑金局」「合太岁之木局」,即指此类合局。
- 巳、已、己:三字形近易混。「巳(sì)」为地支第六位,原文「癸巳日」「乙巳」,他处或刻印作「已」,当以「巳」为正;「己(jǐ)」为天干第六位,「已(yǐ)」为已经之已,读音字义俱别,读命书时宜先辨形。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篇论太岁,实以一年之历法主宰为枢纽,将时间秩序伦理化。旧时命理家把太岁一分为二:生年之干支为“当生太岁”,主终身;逐年轮转者为“游行太岁”,主一岁祸福。此说立意,在于以“君臣”喻岁与运、岁与日之关系——太岁如君,大运如臣,故上克下为顺,下克上为逆,顺则灾轻,逆则殃重。可见其吉凶之判,不在五行本身,而在位分尊卑,实为儒家纲常名分观念投射于术数:秩序顺则吉,名分乱则凶。
然书中并未止于僵硬。既言“日犯岁君”必凶,又反复申明“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则可转化:或以金制木,或以癸合戊,使战克之情化为相合之好。此即术数家所谓“有救”“有情”,其思维要点在于生克制化须整体观看,孤立一克便断吉凶,是为粗疏。后文又列真太岁、征太岁、岁运并临、日年相并诸名目,同一干支重逢,或为“君臣处会”,或为“太岁当头立”,吉凶迥异,且随命主身份(士人、常俗)而别,说明术数家亦知同类结构可有不同解释空间,并非单线宿命。
篇中征引两造命例以证其说,乃术数著作“以例明理”的惯常笔法;末归于德性——天月德、用神可解其咎,亦暗含“德可回天”的劝善取向。要之,此篇是古代术数家以历法、五行、名分伦理编织的一套岁运解释体系,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观念史研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