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论伤官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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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乃甲见丁、乙见丙之类,甲用辛为官,丁火乘旺,盗我之气,克制辛金,使不辅甲为贵,故名伤官。
伤官格务要伤尽,方作贵看,元有官星,伤之则重。
经云“伤官见官,祸患百端”是也。
伤官虽凶,乃我所生,自家之物,伤尽则能生财,财旺则能生官,造化展转有情。
如月令在伤官,四柱作合结局,皆在伤位,无冲无破,不见一点官星,谓之伤尽。
又有月支伤官,时上伤官,四柱无官星,亦谓伤尽。
更身旺、财旺或印旺,名标金榜,一品贵人。
此格主多材艺,傲物气高,心险无忌惮,多谋少遂,弄巧成拙,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人亦惮之恶之。
伤官无财主贫穷,盖生财气者即食神伤官,盗财气者即七煞官星,所以伤官要见财,不要见官。
假如甲生午月,木不南奔,身势太柔,岂可再逢金制?
金能盗土之气,所以不要见官。
既无官星,而柱却无一点财可恃,虽聪明机巧,不过虚名虚利。
经云“伤官无财可倚,虽巧必贫”是也。
伤官格用财,亦有用印者。
《天玄赋》云:伤官用印宜去财,用财宜去印,倘使财印两全,将何发福?
身旺者用财,身弱者用印,用印者须去财方能发福,用财者不论印亦主亨通,伤官用印,不忌官煞,去财方发,元犯伤官,须要见财则发。
伤官最喜行财运,印绶身旺次之,不喜行官乡,四柱伤官多而见官者,不宜复行伤运,一位无妨。
又曰:伤官格务要伤尽,若柱见伤官,而官星隐显,伤之不尽,岁运再见官星,官来乘旺,再见刑冲破害,刃煞克身,身弱财旺,必主徒流死亡,五行有救,亦残疾。
若四柱无官而遇伤煞重者,运入官乡,岁君又遇,若不目疾,必主灾破。
经云:五行伤官,惟火人土伤官,土人金伤官忌见官星,若金人水,水人木,木人火,不忌。
盖火以水为官,以土为伤,水畏土克,土得水无益;
土以木为官,以金为伤,木畏金克,金得木无益,所以火土伤官格忌见官星。
金以水为伤,以火为官,水虽克火,若金寒水冷,不得火温,难以济物,况水得火成既济之功;
水以木为伤,以土为官,木虽克土,若水泛木浮,不得土止,难以存活,况木得土成栽培之力;
木以火为伤,以金为官,火虽克金,若木繁火息,不得金削脱,难以通明,况金得火成器物之象,所以金水木伤官格不忌官星。
故经云:“伤官火土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见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是也。
又曰:伤官伤尽,亦有不作福者,伤官见官,亦有不作祸者。
如一命丁未、丁未、丙午、丙午,丙日坐午,日主自旺,有二午、二丁、二未,财官俱伤,虽伤官伤尽,奈四柱火气太旺,窃气又重,运行东南火旺之乡,无一点财气,身空旺无倚,至贫之人,切不可见伤官伤尽身旺,便作好命看。
又如甲日生人,柱有辛为官,又有丁伤官,若生秋月官旺,虽逢丁火或居亥、子之上,或见午伏壬、癸之下,则丁不能伤官,终为有官爵之命,岁运遇煞官印绶,俱吉,忌身衰败运,切不可见伤官格有官星,便不作好命看。
又曰:人命原有些小伤官,不能损贵气,或运入官乡,官自旺强健,或入印运制伏伤煞,或有财生助,或从化入于别格,不失为好命,怕再行伤地,病而不起者有之,否则文书口舌,官事破败,殃祸踵至。
柱元有财,又行财运,亦可成就功名利禄,一行官煞地,或财衰败死绝地,即失财禄,非官讼则丧服重并。
又曰:四柱伤官,惟年干伤官最重,谓之福基受伤,终身不可除去,若月支更有,甚于伤身七煞。
如甲日人,以辛为官,见丁卯年,生寅午戌月,是伤官重犯,又有卯为劫刃,名背禄逐马,主为人退悔,反伤祖荫,运行官乡,流年再见,或煞旺身弱运,必祸。
若月令真正伤官,又见官星,如甲日生午月,见辛未时,午中丁火伤辛;
乙日生巳月,见庚或甲申时,巳中丙火伤庚;
丙日午月,见戊子、癸巳时,午中己土伤癸之例。
大要日主健旺,再临伤官运,可发名利,日主微弱,运历财官乡,祸不可言。
又曰:伤官,如甲日见丁,喜壬合癸破;
乙见丙,喜辛合壬破;
丙见己,喜甲合乙破;
丁见戊,喜癸合甲破;
戊见辛,喜丙合丁破;
己见庚,喜乙合丙破;
庚见癸,喜戊合己破;
癸见甲,喜己合庚破。
《万祺》云:伤官元辰无官星,又行伤官运,此为窃气太过,即一木叠逢火位,名为散气之文,非贫则夭,喜身旺及官乡,伤官见官,再剥再滞,运入官乡局中,反吉,即伤官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带财见印,祸不轻。
伤官若带印,官煞不为刑,伤官多者宜行印,即食多用印。
伤官少者又行印乡,即枭神夺食。
伤官若带印,不宜逢财,伤官若带官,不宜行制伏,伤官用财,不宜行此劫,伤官用印,不忌见官煞,伤官若见官星重叠,莫作官星论。
伤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剥官,运在日时,不宜被伤,一见被伤,祸不可言,不可临墓,住寿难延。
《千里马》云:伤官见官,妙入印财之地。
又云:伤官逢财而有子。
《相心赋》云:伤官伤尽,多艺多能,使心机而傲物气高,多谲诈而侮人志大,颧高骨峻,眼大眉粗。
《景鉴》云:伤官无财而带刃,行奸弄巧。
《通明赋》云:重见伤官,身必辛勤劳苦。
又云:伤官多而身旺无依,定为僧道艺术为士。
秘诀云:伤官太重,子必有亏。
又云:年带伤官,父母不全,月带伤官,兄弟不完,时整伤官,子息凶顽,日带伤官,妻妾不贤。
又云伤官不尽,须防不测之灾,伤官逢财,乃享优游之福,七煞同来,疾损须忧,身旺无依,孤克难免,伤官遇劫,聚财如柳絮随风,伤官无印,求利似荷钱擎雨。
古歌云:伤官原是产业神,伤尽真为大贵人,若是伤官伤不尽,官来乘旺祸非轻。
又:月令逢官在伤乡,伤轻减力尚无妨,若见刑冲并破害,定知为官不久长。
又:伤官伤尽复生财,财旺生官互换来,四柱若无官显露,便言富贵莫疑猜。
又:伤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贵无疑。
又:伤官伤尽始为奇,又恐伤多反不宜,此格局中千变化,详推须要用心机。
又:伤官无官最忌剥,运入官乡反见奇,岁运命中逢印绶,诚为富贵定无疑。
又:伤官不忌比肩逢,七煞偏官理亦同,若是无官当忌比,如逢身旺却嫌重。
又:伤官不尽又逢官,斩绞徒流祸百端,月犯父子无全美,日犯自己主伤残;
时伤子息多狼狈,须知富贵不周全,若是伤官居太岁,必招横祸逢斯年。
合诸说观之,伤官喜忌尽矣。
白话译文
所谓伤官,是就“我所生”而言的,比如甲遇到丁、乙遇到丙这一类。甲木以辛金为官星,丁火正旺,盗泄我(木)的元气,又克制辛金,使辛金不能辅佐甲木成就贵气,所以称作伤官。旧时命理家认为,伤官格务须把官星完全“伤”去,才可当作贵格来看;命中原本带有官星,再被伤克,为害就更重。经书上说“伤官见官,祸患百端”,说的正是这一层。伤官虽然凶,却是我所生的,是自家的东西;把它伤尽了,便能去生财,财旺了又能去生官,造化辗转相生而有情。比如月令落在伤官,四柱干支彼此作合、结成格局,都归在伤官的位置上,无冲无破,不见一点官星,这叫做“伤尽”。又有月支为伤官、时柱也是伤官,而四柱中全无官星的,也叫“伤尽”。再加上日主身旺、财旺或印旺,旧时术数家便断为金榜题名、位至一品贵人。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书中以为,这一格局的人多有才艺,傲视外物、心气甚高,心机深而无所顾忌,谋划虽多而如愿者少,弄巧反成拙,总以为天下之人都不如自己,旁人也因此既怕他、又厌恶他。书中又说,伤官而没有财,主于贫穷;因为生财气的是食神与伤官,盗泄财气的是七煞与官星,所以伤官要见财,不要见官。假如甲木生在午月,古有“木不南奔”之说,谓木到了南方火地便已衰死,日主气势太柔,哪里还经得起再逢金来克制?况且金又会盗泄土的元气,所以不要见官。既然柱中既无官星,又没有一点财可以依仗,纵然聪明机巧,也不过得个虚名虚利。经书上说“伤官无财可倚,虽巧必贫”,就是这个意思。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伤官格有以财为用的,也有以印为用的。《天玄赋》说:伤官用印就该去掉财,用财就该去掉印;倘若财与印两样俱全,又靠什么来发福?身旺的用财,身弱的用印;用印的必须去掉财才能发福,用财的即便带上印也照样亨通;伤官而用印的,不忌官星、七煞,去掉财才能发;命中原本犯伤官的,须要见财才发。伤官格最喜行财运,行印绶运、身旺之运次之,不喜欢行官星之运。四柱中伤官多而又见官星的,不宜再走伤官运,只有一位则无妨。又说:伤官格务须把官星伤尽;如果柱中已见伤官,而官星或隐或显,伤它不尽,岁运中又出现官星,官星乘旺而来,再遇上刑、冲、破、害,以及羊刃、七煞克身,日主弱而财旺,旧时术数家便断为要招徒流、死亡之灾,即使五行有所救助,也会落得残疾。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倘若四柱本无官星,却遇到伤官、七煞都很重的情形,大运走入官星之地,流年太岁又再碰上,即便不生眼疾,也一定会有灾破。经书上说:五行伤官之中,只有日主属火而以土为伤官、日主属土而以金为伤官这两种忌见官星;至于日主属金而以水为伤官、属水而以木为伤官、属木而以火为伤官,则不忌。因为火以水为官星、以土为伤官,水怕土来克,土得了水也无益;土以木为官星、以金为伤官,木怕金来克,金得了木也无益,所以火、土伤官格忌见官星。金以水为伤官、以火为官星,水虽然克火,但若金寒水冷,得不到火的温暖,便难以济世成物,何况水得火才能成就既济之功;水以木为伤官、以土为官星,木虽然克土,但若水势泛滥、木株漂浮,得不到土来止住,便难以存活,何况木得土才有栽培之力;木以火为伤官、以金为官星,火虽然克金,但若木太繁茂而火窒息,得不到金来削刮修整,便难以通透明亮,何况金得火才有成器之象。所以金、水、木三种伤官格不忌见官星。因此经书上说:“伤官火土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见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意思是:火土伤官宜于把官星伤尽,金水伤官却要见官星,木火伤官见官须官星旺盛,土金伤官官星去了反而成就官,唯有水木伤官格,财与官两样都见到才欢喜。
《万祺》说:伤官当令为元辰,而柱中没有官星,又行伤官之运,这叫做窃气太过;好比一株木屡次遇到火位,称为散气之文,不是贫穷就是夭亡。喜的是日主身旺以及走到有官星之地。伤官见官,会一再受剥、反复滞涩;若行运进入官乡、局中,反而转吉,这就是所谓伤官伤尽之后,却喜见官星。伤官若带财星又遇到印星,灾祸不轻。伤官若带有印星,官星七煞就不构成刑害。伤官多的人宜行印运,就是食伤多而取印为用;伤官少的人又行印乡,就成了枭神夺食。伤官若带印,不宜遇到财星;伤官若带官,不宜行制伏之运;伤官用财,不宜行比劫之运;伤官用印,则不忌见官星七煞;伤官格中若见官星重叠,就不要当作官星来论。伤官而用官,官星落在年柱月柱,必然要遭剥损;行运落在日柱时柱,则不宜被伤,一旦被伤,灾祸说不尽;也不可临于墓地,那样寿数难长。
《千里马》说:伤官见官,妙在进入印星、财星之地。又说:伤官逢财星便有子嗣。
《相心赋》说:伤官伤尽的人,多艺多能,施展心机而傲视外物、气概高傲,多有诡诈而轻侮他人、志向远大,颧骨高耸、骨骼峻峭,眼睛大、眉毛粗。
《景鉴》说:伤官无财而带有羊刃,奸猾取巧。
《通明赋》说:伤官重见,其人必然辛勤劳苦。又说:伤官多而身旺无所依凭,必定出家为僧道,或以技艺术数为业。
《秘诀》说:伤官太重,子嗣必有亏损。又说:年柱带伤官,父母不全;月柱带伤官,兄弟不全;时柱带伤官,子息凶悍顽劣;日柱带伤官,妻妾不贤。又说:伤官不纯不尽,须防不测之灾;伤官逢财,便能享受安闲之福;七煞一同到来,须忧心疾病损伤;身旺而无所依,孤独刑克难免;伤官遇上劫财,聚财如同柳絮随风而去;伤官没有印星,求利如同荷叶承着雨珠,顷刻便倾。
古歌说:伤官本是掌管产业之神,伤尽之后真算大贵人;倘若伤官伤不尽,官星乘旺而来,祸患不轻。又说:月令逢官星而处在伤官之地,伤官轻微、减损其力,尚无妨碍;若再见到刑冲与破害,定知做官不能长久。又说:伤官伤尽之后又生出财星,财旺生官,二者相生互换;四柱中若无官星透出,便可断说富贵,不必疑猜。又说:伤官出现在命中本不相宜,有财而无官才是福的根基;时、日、月三柱构成伤官格局,行运至财旺之地,显贵无疑。又说:伤官伤尽才算奇特,又怕伤官过多反而不宜;这一格局中有千般变化,详细推究须用心思。又说:伤官而无官星,最忌受剥;行运进入官乡,反见奇特;岁运在命中遇到印绶,确是富贵无疑。又说:伤官不忌遇上比肩,遇上七煞偏官,道理也相同;倘若没有官星,就该忌比肩,若又逢日主身旺,则嫌比肩太重。又说:伤官不纯而又逢官星,会招致斩绞、徒流等百般祸患;月柱有犯,则父子不得两全;日柱有犯,自身主伤残;时柱有伤官,则子息多困窘,须知富贵不能周全;倘若伤官居于太岁,那一年必招横祸。
综合诸家说法来看,伤官的喜忌就说尽了。
字词精讲
- 伤官(shāng guān):十神之一。旧时命理家以「克我者为官」,以「我生者为食伤」,其中阴阳相异者称伤官。如甲为阳木,所生之丁为阴火,丁火恰能克甲之正官辛金,故曰「伤官」。
- 官星:克我之五行。对甲木而言,辛金为正官、庚金为七煞,原文「甲用辛为官」即指此;「官煞」常并称,指克身之神。
- 日主 / 身(rì zhǔ):出生日之天干,命局以之为「我」。原文「身旺」「身弱」「日主健旺」「日主微弱」之「身」皆指日主。
- 乘旺(chéng wàng):五行有旺、相、休、囚、死之分,「乘旺」谓某五行正当令强盛。
- 盗我之气:命理术语,「盗」即泄脱、侵夺,指某五行耗损日主或他神之力;下文「窃气」「散气」意近。
- 元(通「原」):原文「元有官星」「元犯伤官」「柱元有财」之「元」,即原本、原先,属常见通假字。
- 伤尽:本篇核心判准。书中以为月令与四柱皆归伤官之地、干支不见官星,且无刑冲破害,方算「伤尽」,才可作贵格看;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月令(yuè lìng):月支所居之令,为一月提纲;子平术以月令为定格之本,故有「月令真正伤官」之说。
- 四柱:年、月、日、时四组干支,合共八字;「柱」即一柱,一干一支。
- 作合:指天干五合(如甲己合、丁壬合)与地支六合;原文「四柱作合结局,皆在伤位」谓干支合化后归于伤官。
- 刑冲破害:地支间的四种关系——三刑、六冲(子午、丑未之类)、六破、六害(又称穿),旧用以判定格局是否受损。
- 伤官格 / 取用:以月令所藏十神立目称「格」;「用财」「用印」指以财星或印绶为格局所依托之神,即术家所谓取用。
- 食神:我生而阴阳相同者,与伤官合称「食伤」。原文以食伤为「生财气者」,以七煞、官星为「盗财气者」。
- 七煞(qī shā):克我而阴阳相同者,即偏官,与正官对举;「煞」亦作「杀」。
- 印绶(yìn shòu):生我之五行称印,「绶」本为系印之丝带(汉制官印皆佩绶),命理沿作印之别称;印能制伤官,故「伤官用印」。
- 枭神夺食(xiāo):偏印克食神之说;原文「伤官多者宜行印,即食多用印;伤官少者又行印乡,即枭神夺食」,是以食伤多少分用印之利弊。
- 岁运 / 岁君 / 太岁:岁指当年干支(太岁、岁君),运指大运(十年一易之运程);「行财运」「运入官乡」即运程所历之五行方位。
- 徒流(tú liú):古代刑罚名,徒刑与流刑的合称;原文「必主徒流死亡」为术数推断之辞,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斩绞(zhǎn jiǎo):斩罪与绞罪,属重刑;古歌「斩绞徒流祸百端」借刑名形容格局之凶,同属术数夸张之语。
- 既济(jì jì):《周易》卦名,坎上离下,水火相交而成用;文中「水得火成既济之功」用以说明金水伤官喜见官(火)。
- 五行伤官:以日主所属五行分组的提法——「火人土伤官、土人金伤官忌见官星」,「金人水、水人木、木人火不忌」,理由是水畏土克、木畏金克,而金寒须火温、水泛须土止、木繁须金削。
- 背禄逐马:命理术语。「禄」指十干禄地(如甲禄在寅、丙戊禄在巳),「马」指驿马;「背禄逐马」谓舍禄地而逐财马,旧列为凶名,主退悔、损祖荫——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劫刃 / 羊刃:劫财与羊刃的连称;阳干之刃各居其冲位,如甲刃在卯,故原文谓丁卯年「卯为劫刃」。
- 木不南奔:五行方位之说,谓木气至南方火地则泄脱焚尽,故甲生午月「身势太柔」,不喜再逢金制。
- 名标金榜:科举用语,指登进士题名之榜;与「一品贵人」(官品制度中文武最高品级)并举,谓主富贵——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天玄赋》一类歌赋:本篇征引的子平术韵文文献,如《天玄赋》《千里马》《相心赋》《景鉴》《通明赋》及「秘诀」「古歌」等,皆为四六骈语或口诀体,供术家记诵。
- 颧高骨峻,眼大眉粗(quán):相术语。「颧」为面颊之骨,「骨峻」指骨骼突露;旧相书以骨相、眉眼配格局以断人之性情形貌。
- 僧道:僧籍与道籍;原文「身旺无依,定为僧道艺术为士」是旧说以格局孤克者入释道或技艺——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时整伤官:字面难通,与上文「年带伤官、月带伤官、日带伤官」对举,疑为传抄之讹,当作「时上伤官」或「时柱伤官」解。
义理赏析
伤官一格的义理赏析
此篇虽为命理之论,其行文却颇见古人衡物之思。书中以为,伤官乃「我生」之神,因它能克制代表名位的官星,故得此名;又立「伤尽」为上格,似以去其所克为贵。然通篇细读,最可玩味处恰恰在于:作者反复申辩「伤官伤尽亦有不作福者,伤官见官亦有不作祸者」,并以火旺无财而至贫、官旺而伤不能伤两例相证。可见其立论本意不在吉凶断语,而在申明一事——格局贵贱,全系乎身之强弱、财印之有无、五行之寒暖燥湿,孤执一端必失其真。这正合古人「物无常贵,亦无常贱」的权衡之法:制我之物若能辗转生财、财复生官,则克反成生,所谓「造化展转有情」,其中寓有相因相成、极则反变的易学气味。至于篇中形容伤官之人「多材艺而傲物气高、弄巧成拙」,亦可作旧时对才高者易矜才使气的一种社会观察来读,于今日犹有警醒:才须配德,巧须济实,否则虚名虚利而已。
按:以上所述吉凶贫富贵贱之说,皆属古代术数之言,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