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论偏官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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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偏官者,乃甲见庚、乙见辛之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
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故谓之七煞。
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控制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故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煞。
如日主健旺,有印绶助化,即经云逢煞看财,如身强煞弱,有财星则吉,身弱煞强,有财引鬼盗气,非贫则夭;
有食神透制,即经云一见制伏,却为贵本;
有阳刃配合,即经云煞无刃不显,逢煞看刃是也。
以上诸制合生化,须要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子以成威权,乃大权大贵之命。
又性格聪明,忌日主衰弱,七煞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并,魁罡相冲,其凶不可具述。
若七煞止一,而制伏有二三处,喜行煞旺地,倘运再遇制伏,则尽法无民,虽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矣。
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轻重得所。
故经云:原有制伏,煞出为福,原无制伏,煞出为祸,此之谓也。
假如甲见庚及申,乙见辛及酉,柱中煞旺有气,宜行东南方运制庚辛,无气方发,否则生寅卯月,或自坐长生、临官、帝旺,更多带比肩同类相扶,则能化鬼为官,化煞为权,行运引至印乡,必发富贵,倘岁运再遇煞地,祸不旋踵。
假令甲寅生人为身旺,岁月见庚申为煞旺,柱中不透火制,地支子辰会印成局,则煞生印,印生身,作权贵看。
年干露煞与月令时支不同,太岁乃一生之主,最重。
如甲见庚年,乙见辛年,又生申酉丑月,柱中金多,大运再行金乡,流年岁君并见,为凶尤甚;
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强,金绝不能为害,则吉。
经云:甲逢庚,败凋零,枝叶根枯;
乙遇辛,伤消乏,本根苗损;
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无光;
灿灿丁红见癸,而辉光自灭;
戊临甲位,须防转福为殃;
己坐乙乡,自是禄元有损;
庚遭丙战,势自倾危;
辛被丁伤,克伐为害;
壬逢戊土,蹇涩难通;
癸就己乡,奔波难保。
干禄生旺,可以扶持,惟喜刃来,自能合制。
又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许地支一位,多则不佳,四柱纯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
略见一位正官,官煞混杂,反贱。
四柱煞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
又云:身煞俱旺,无制伏,又行煞旺运,虽贵不久。
《继善篇》云:身强煞浅,假煞为权,煞重身轻,终身有损。
《定真》云:七煞如逢财助,其煞愈凶。
又云:刃为兵器,无煞难存,煞为军令,无刃不尊,刃煞两显,威镇乾坤。
《四言》云:煞不离印,印不离煞,煞印相生,功名显达。
《妙选赋》云:煞为武艺,印为文华,有煞无印欠文彩,有印无煞欠威风。
绝妙!
煞印双全,宜其文武两备。
《幽玄赋》云:七煞遇长生之位,女招贵夫。
《络绎赋》云:煞临子位,必招悖逆之儿。
《千里马》云七煞有制亦多儿。
《相心赋》云:偏官七煞,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争好斗,受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
古歌云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受褒封。
又:身逢七煞是提纲,只为干衰大受伤,正禄交差刑煞入,终身不免受凶殃。
又:七煞提纲本是愁,只因驯服喜无忧,平生正直无邪曲,职位当封万户侯。
又:月位偏官本煞神,有制还居一品尊”。
俨若自身荣贵晚,也须为福及儿孙。
又:月支偏官最忌冲,伤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为贵,制伏无过百事通。
又:身弱煞强无制神,多生灾祸不堪论,那堪更入官旺地,耽疾遭刑丧此身。
又:甲乙之煞露庚辛,月中水木喜加临,运行木火兴名利,水运行来怕火金。
又:丙丁五月重逢煞,木火来临大有功,金水运行身有祸,子来冲破最为凶。
又:六乙生逢巳酉丑,局中却忌财星守,忽然行运到金乡,管取平生寿不久。
又: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土始为祥,重重火旺声名显,命里休囚忌水乡。
又:六丙生人亥子多,煞星归印反中和,东方行运功名显,运至西方事转磨。
又:阴水多逢巳字伤,煞星须要水来降,纵然名利能高显,只恐平生寿不长。
又:土逢卯位三合全,不忌当生金水缠,火木旺乡名利显,再行坤坎祸绵绵。
又,甲乙若逢申,喜印暗相生,水旺金也旺,官袍必挂身。
又:甲乙生寅月,金多反吉昌,不宜重见水,火土是衣粮。
合诸说,观偏官喜忌睹矣。
白话译文
所谓偏官,例如甲木遇到庚金、乙木遇到辛金这类情形,好比两个男子不同处一室、两个女子不共居一室,不能结成配偶,所以称作偏官。因为它相隔七位而相互克制交战,所以又称作七煞。旧时命理家把它譬作小人,说小人多凶暴、无所顾忌,若不用礼法来控制,不加惩处和戒饬,必定伤害它的主人;所以有制伏的称作偏官,没有制伏的便称作七煞。如果日主强健旺盛,又有印绶来相助化解,便如经书所说「逢煞看财」:身强而煞弱,有财星则吉;身弱而煞强,有财来引鬼盗泄精气,那就不是贫贱便是夭亡;有食神透出克制,便如经书所说「一见制伏,却为贵本」;有阳刃与之配合,便如经书所说「煞无刃不显,逢煞看刃」,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以上这些制伏、合化、生助,必须不过多也不过少,这就好比借小人的势力来卫护君子,从而成就威权,这是掌大权、享大贵的命格。又说这种人性格聪明,忌讳的是日主衰弱、七煞重重出现,又有三刑、六害、劫财、亡神相并,魁罡相冲,其中的凶险无法一一说尽。如果七煞只有一个,而制伏它的地方却有二三处,那就喜行走七煞强旺的运程;倘若大运上再遇到制伏之处,就等于用尽刑法而无百姓可管,虽凶猛如虎狼,也不能施展它的本领了。所以又不能只讲制伏,须要轻重得当。因此经书说:「原有制伏,煞出为福;原无制伏,煞出为祸」,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假如甲遇到庚与申,乙遇到辛与酉,命柱中七煞旺而有气,宜行东南方的运程来克制庚辛,待其无气时才发达;否则生于寅卯之月,或者自坐长生、临官、帝旺,又更多带比肩同类来扶持,就能化鬼为官、化煞为权;行运引至印星之乡,必定发迹富贵;倘若岁运再遇七煞之地,灾祸立刻到来。假如甲寅年出生的人身旺,岁月上出现庚申为煞旺,命柱中不透出火来克制,地支子、辰会合印星成局,那么煞生印、印生身,就可作有权贵看。年干上显露的七煞与月令、时支上的不同,太岁(年柱)是一生的主宰,最为要紧。如甲年干见庚、乙年干见辛,又生在申、酉、丑之月,命柱中金多,大运再行金乡,流年太岁一并出现,那就尤为凶险;若生在寅午戌及木旺之月,有火克制而身强,金绝不能为害,则主吉祥。经书说:甲逢庚,败落凋零,枝叶根株枯死;乙遇辛,受伤耗散,本根苗株受损;炎炎丙火遇上壬水,黑焰失去光亮;灿灿丁红见了癸水,光辉自行熄灭;戊土临到甲位,须防转福为殃;己土坐于乙乡,自然是禄元有损;庚遭丙战,其势自然倾危;辛被丁伤,克伐造成祸害;壬逢戊土,蹇滞难通;癸就己乡,奔波难保。干上禄星生旺,可以扶持,只喜阳刃到来,自能合而制之。又说:五行遇到月支为偏官,只许地支上有一位,多了就不好;四柱纯为七煞而有制伏,必然居于一品之尊;若略见一位正官,官煞混杂,反而低贱。四柱煞旺、运程纯一而自身强旺,为官清正尊贵。又说:身煞俱旺而无制伏,又行走七煞旺的运,虽贵却不能长久。《继善篇》说:身强而煞浅,借煞的势力作为权柄;煞重而身轻,终身有所损耗。《定真》说:七煞若逢财星相助,那煞就更加凶猛。又说:刃是兵器,无煞便难以存立;煞是军令,无刃就不够尊严;刃煞两相显扬,威势镇服天地。《四言》说:煞不离印,印不离煞,煞印相生,功名显达。《妙选赋》说:煞为武艺,印为文华,有煞无印则欠文采,有印无煞则欠威风。真是绝妙!煞印双全,理应文武两备。《幽玄赋》说:七煞遇长生之位,女子能招来显贵的丈夫。《络绎赋》说:煞临子位,必然生下叛逆的儿子。《千里马》说七煞有制也主多子。《相心赋》说:偏官七煞,气势可压三公,喜好酒色而偏爱争斗,气宇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古歌说:偏官不可一概说凶,有制伏照样衣禄丰足,天干上有食神、地支带有合化,儿孙满眼,都受褒奖封赠。又说:身逢七煞作为提纲,只因天干衰弱大受伤害,正禄交错而刑煞侵入,终身难免遭受灾殃。又说:七煞提纲本是愁事,只因驯服得当便喜而无忧,平生正直不邪曲,职位当封万户侯。又说:月位上的偏官本是煞神,有制伏仍居一品之尊;即使自身显贵来得晚,也要留福及于儿孙。又说:月支上的偏官最忌被冲,却喜与伤官、羊刃相逢;日干旺盛得力都主贵,制伏不过分则百事亨通。又说:身弱煞强又无制伏之神,多生灾祸不堪议论,何况再走入官煞旺地,久病遭刑而丧命。又说:甲乙之煞显露为庚辛,月中喜逢水木来临,行运至木火则名利兴发,行到水运则怕见火金。又说:丙丁生于五月又重逢七煞,木火来临大有功用,行金水之运自身有祸,子水来冲破最为凶险。又说:乙日生于巳酉丑月,局中却忌财星守着,忽然行运到金乡,管保平生寿命不长。又说:庚日全逢寅午戌火局,天干透出土才吉祥,重重火旺则声名显扬,命中休囚则忌行水乡。又说:丙日生人地支亥子多,煞星归于印星反而中和,行东方运则功名显达,运至西方则事多磨折。又说:阴水多逢巳字来伤,煞星须要水来降伏,纵然名利能够高显,只怕平生寿命不长。又说:土遇卯位而三合齐全,不忌当生时有金水缠绕,行火木旺盛之乡则名利显扬,再行坤、坎方向的运程则祸事连绵。又说:甲乙若逢申金,喜有印星暗中相生,水旺金也随之旺,官袍必定加身。又说:甲乙生于寅月,金多反而吉祥昌盛,不宜再见水,火土方是衣食之源。综合各家之说,偏官的所喜所忌就可以看清楚了。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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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官:子平术十神之一,指与日主同性相克的天干(如甲木见庚金,同属阳)。旧时命理家以阴阳异性的克制为「正官」,同性的为「偏官」,取「不作正配」之义,故原文以「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作比。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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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煞(shā):偏官的别名。「煞」本为凶神字,此处与「杀」通;亦有读作 shà 者。旧时命理家以为,日主与该干恰隔七位(甲至庚为第七位)而相克,故又称七煞、七杀。书中区分:有制伏者称偏官,无制伏者称七煞,即「受约束的小人」与「放肆的小人」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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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主:命理术语,指四柱「日干」,即出生日所属的那个天干,代表命者自身。全篇「身强身弱」的「身」,皆指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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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绶(shòu):十神之一,指生日主的五行(如甲木见壬水)。原指古代官员系印的丝带,汉代以绶带颜色、长度标志官秩,故借以称护身生助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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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十神之一,指日主所生、且阴阳相同者(如甲木生丙火)。文中「食神透制」指食神显于天干以克制七煞,旧时命理家视为化煞之力,所谓「一见制伏,却为贵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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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刃:亦写作「羊刃」,指日主处于极旺之位(阳干的「帝旺」之地,如甲见卯)。文中「煞无刃不显,逢煞看刃」,是旧说认为刃与煞相配合方能成威势。「刃为兵器,煞为军令」则以兵器与军令为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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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罡:神煞名,指庚辰、壬辰、戊戌、庚戌四日(各说略有出入),旧时命理家视为刚烈之神,喜冲合而忌刑破。文中「魁罡相冲」列为七煞逢凶时的加重条件之一。此说属古代术数,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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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六害:干支刑害名目。三刑如寅巳申、丑戌未等相刑;六害如子未、丑午、寅巳等相害。皆为地支之间旧定的不和关系,命书列为忌神并见的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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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亡:「劫煞」与「亡神」的省称,属传统神煞系统中的两名目,各有所主,命书常与七煞并举为不利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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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临官、帝旺:十二长生(亦称十二运)中的三个位次,形容五行之气由初生、得禄到极盛的过程。文中「自坐长生、临官、帝旺」指日主自处旺地,为「身强」之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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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肩:十神之一,指与日主五行相同、阴阳亦同者(如甲见甲)。「比肩同类相扶」即同类相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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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酉丑、寅午戌:皆为地支三合局:巳酉丑合金、寅午戌合火(申酉丑原文当承上文金局、木局而言)。旧时命理家以三合会局论五行力量的汇聚,如「地支子辰会印成局」,子辰与申合水局而生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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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岁、岁君:指当年值岁的天干地支,命书以太岁为「一生之主」,权重大于他柱。文中以「年干露煞」与月令、时支之煞分轻重,即依此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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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提纲:月柱地支所主的时令,为四柱中权重之位。文中「提纲」「月位」「月支偏官」皆指月令上的七煞,称「提纲」者,取其如纲领总摄全局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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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相、休、囚、死:五行在四季中的五种状态(当令者旺,承令者相,其余递衰)。文中「旺相」即得时有力,「无气」「休囚」则指失时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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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乡、煞地、金乡、水运行:命书以五行方位配五行,如东方属木、西方属金,故称「行某乡」「入某地」即大运走到某五行当令之处;「东南方运」指木火之地,以制西方金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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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煞混杂:命书术语,指四柱中正官与七煞同时出现,旧说以为官煞分工不明则格局不清,故曰「反贱」。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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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法无民:成语化用,字面谓法度用尽而治下已无民可治;文中借喻制伏七煞太过,反使其无从施展,故曰「虽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旨在说明制化须「轻重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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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不旋踵(huò bù xuán zhǒng):旋踵谓转动脚跟,形容灾祸到来之快,不及转身。文中谓岁运再逢煞地,则凶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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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涩难通(jiǎn sè nán tōng):蹇为跛足、迟滞之义,涩谓不滑利;此处形容戊土克壬水,使水气滞塞不通,属歌诀中以字义喻五行受克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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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禄:指十二宫中的「禄地」(临官之位),命书以之为俸禄之征。歌诀「正禄交差刑煞入」,谓禄位与七煞刑冲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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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禄生旺:「干禄」即天干所值的禄位,「生旺」指得长生帝旺之气;旧说此二者可扶持日主,以敌七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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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万户侯、三公:皆古代官爵名。三公为周代太师、太傅、太保等辅政重臣;一品为唐宋以来品级制之最高阶;万户侯为汉制食邑万户的列爵。文中以之极言有制之煞所能至的富贵,属术数譬喻,非史实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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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善篇》《定真》《妙选赋》《幽玄赋》《络绎赋》《千里马》《相心赋》《四言》:皆为旧时命理书中常见篇名赋诀,多托名古贤,历代命家辗转引录。原文以「经云」「又云」逐条称引,可见其说系汇辑众家而成,非一时一人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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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印相生:命书术语,指七煞生印、印再生日主,形成连续相生之链(如「煞生印,印生身」),旧说以为可「化鬼为官、化煞为权」。文中《四言》《妙选赋》皆就此立论,谓煞主武、印主文,双全则「文武两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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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坎:后天八卦二名,坤居西南属土,坎居正北属水;文中「再行坤坎祸绵绵」即指行运至土水之地,为五行方位在命书中的常见代称。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本篇集中辨析"偏官"与"七煞"的名义与喜忌,其立论核心在一个"中和"与"权变"。书中以为,同性相克者为偏官,因隔七位而战,故又名七煞;它本无阴阳配偶之情,性类刚暴,须以礼法制驭,于是有制则称偏官、无制则称七煞。这一命名本身即寓褒贬:力量无所谓善恶,关键在能否收摄调停。故全篇反复申说"无太过不及""轻重得所"——身旺则煞为我用,印绶可以化煞生身,食神可以制伏,阳刃可以合驭,煞刃相配则威权乃立;反之身弱煞重、制伏失度,便凶咎丛生。其中"借小人势力卫护君子以成威权""煞为军令,刃为兵器"诸喻,显见古人以人事政术喻天道运行,把驾驭刚猛之气视同驭将用兵,透出传统政治哲学中恩威并用、文武兼备的取向。
从文献角度看,篇中杂引《继善篇》《定真》《四言》《妙选赋》《幽玄赋》及古歌诀数十则,彼此间亦有出入,可见此术在明清时期广搜博采、层层累积的编纂面貌。其反复强调"不可专言制伏""不可例言凶",正提醒读者勿执一端,正与儒家"过犹不及"之旨暗合。
然此皆古代术数之说,涉及富贵贫贱寿夭之论断,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与文献训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