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六甲日庚午时断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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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六甲日生时庚午,死处又遭鬼当头;
丁丙不逢生再弱,忙忙贫苦度春秋。
甲日庚午时,死地逢鬼,甲木死于午,午头见庚为鬼,不通月气,无救助者,带疾寿促。
月逢丙寅,身旺庚绝则吉,亦主有始无终。
若通木气,主方面,通水气,行东方运,止郎官。
甲子日庚午时,时日相冲,忧伤妻子,平常。
若子午年月及寅戌月生,行西北方运,金紫风宪。
甲寅日庚午时,春月有寿。
夏月伤官伤尽,财源进退。
申有权,酉反复。
冬月伤妻子。
子未年月煞助印生,四品。
甲辰日庚午时,田园乐赏。
寅月,行金运,风宪。
甲午日庚午时,破祖业发财,禄因财不得善终。
寅午戌年月,贵。
甲申日庚午时,子辰年月会印。
亥卯年月身旺,俱贵。
寅戌会伤制煞,甲得寄托,亦贵,运喜金水。
甲戌日庚午时,生辰戌月,敦厚,不贵则富。
丑月行火土运,金紫风宪,寅月清贵。
午时庚申是偏官,制伏相宜不等闲;
身弱煞强无食见,平生谋望主艰难。
甲日时逢庚午,柱中喜见寅申。
身强煞浅转精神,父母雁行不顺。
妻子早年刑害,晚年出众超群。
平生反复好翻腾,先破后成之命。
白话译文
六甲日生在庚午时,是处在死地又逢杀鬼当头;若不见丁火丙火来生扶、日主再衰弱,便一生忙碌贫苦地度过岁月。
旧时命理家认为,甲日逢庚午时,是死地遇上鬼杀——甲木到午位为死,午上见庚便称作鬼;若月令不助其气、又别无生扶救应,主其人带病、寿数短促。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若生于丙寅月,日主身旺而庚金处绝地,则为吉,但也主其人事有始无终。
若四柱通木气,主其人可居一方大员之任;通水气、又行东方运,最高不过郎官。
甲子日生庚午时,时支与日支相冲,旧时以为会克害妻儿,属平常之命。若生在子年午月或寅月戌月,又行西北方运,则可得金紫、风宪一类的显贵。
甲寅日生庚午时,生于春季则有寿;生于夏季,是伤官伤尽,财源时进时退;逢申则有权柄,逢酉则反复不定;生于冬季则克害妻儿。若生在子年未月,七杀助印星生身,可达四品之位。
甲辰日生庚午时,主其人安享田园之乐。生于寅月又行金运者,可居风宪之职。
甲午日生庚午时,主其人破败祖产而自发财富,却因财损禄、不得善终。生于寅午戌年月者,主贵。
甲申日生庚午时,生于子年辰月则会成印局,生于亥年卯月则日主身旺,都主贵;生于寅月戌月则伤官会局以制杀,甲木有所依托,也主贵,行运喜金水。
甲戌日生庚午时,生于辰月、戌月,其人敦厚,不贵则富;生于丑月而行火土运,可得金紫风宪之贵;生于寅月则清贵。
午时上的庚金作偏官看,偏官得到制伏便非同寻常;若日主衰弱、七杀强旺而又不见食神来制,一生谋望多有艰难。
甲日生庚午时,四柱中喜见寅、申;日主身强而杀浅,便能精神振作,但父母兄弟一行不顺。
妻与子在早年遭刑克,晚年则出众超群;一生反复、好折腾翻动,是先破败而后成功的命。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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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liù jiǎ):指六个甲日——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天干十数与地支十二数相配,甲逢子、寅、辰、午、申、戌而成六组,故称"六甲";本章专论这六日生人逢庚午时的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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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gēng wǔ):天干"庚"与地支"午"的组合,此处指时柱。午为十二支之一,午时即今十一时至十三时;旧时命理家以时柱为归宿之地,故与日柱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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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sǐ):长生十二宫之一。十二宫依次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甲木长生在亥,顺行至午正值"死"位,故书中说"甲木死于午",谓日主于此失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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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命理术语,即"官鬼"。旧时以克制日主之五行为官鬼,其中同性相克者称偏官,又称七杀,书中最凶,故径称"鬼";"当头"谓其紧贴日主、临于时柱而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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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丙(dīng bǐng):甲木所生之火,阴阳各异——丙为食神,丁为伤官。旧时以食伤为克制七杀之物,故"丁丙不逢"意谓柱中全无食伤,七杀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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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chūn qiū):春去秋来,代指岁月、年华。"忙忙贫苦度春秋"即终年劳碌度日,是修辞用法,非指具体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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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气:月令之气,即生月地支所主的五行气势。旧时命理以月支为"提纲",判定日主得令与否,故"不通月气"意谓月令不生扶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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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贯通、相类。"若通木气""通水气"指四柱干支的气势与木、水相同类而相贯(如通根、同类帮扶),旧时以为如此则日主有所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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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旺(shēn wàng):"身"即日主,指日干本身(此处为甲);旺衰依月令与根气而定。"身旺庚绝"谓日主强而庚金失力,书中方以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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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jué):长生十二宫的第九位。庚金长生在巳,逆行至寅为"绝",故月逢丙寅时庚金无气——此亦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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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fāng miàn):古代对分守一方、主持一方政务大员的称呼,所谓"方面官",唐宋以来多指节度、观察及明清布政、按察一类地方长官。"主方面"即旧时命理家推为封疆重臣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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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官(láng guān):汉代有尚书郎等近侍之官,后泛指中央官署的郎中、员外郎一类职官,位在近要而品秩不极高,故与"方面"对举为次一等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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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冲(xiāng chōng):地支六冲之一,即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时日相冲"谓时支午冲日支子;旧时以为冲则不安,故下文并及"辰戌月"一类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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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qī zǐ):古语多指妻与子女,并非单指配偶。命书中"忧伤妻子""伤妻子"皆兼妻、子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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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紫(jīn zǐ):金印紫绶的省称,是汉代高级官员的印绶制度,后成为高官显秩的代称。"金紫风宪"即旧时命理家所谓佩金印紫绶、居显位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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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宪(fēng xiàn):风纪宪纲之称,借指掌纠察弹劾的监察官员,如御史、按察使一类"风宪官"。书中屡以"风宪"为贵格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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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shāng guān):十神之一,为我所生而阴阳相异者,甲木以丁为伤官。"伤官伤尽"是格局名,谓柱中伤官有力而官星全无;旧时以为如此则财星不受克制,故下文言"财源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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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cái):十神之一,为我所克者,甲木以土为财。"财源"即财星所主之财利,"破祖业发财"谓先耗祖产而后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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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助印生:煞即七杀,印即印绶(生我之物,甲木以水为印)。"煞生印、印生身"是旧时所谓"杀印相生"的格法,以为七杀之凶可化为生身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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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sì pǐn):品级之称。魏晋以降官分九品,隋唐以后行九品十八级之制;命书以四柱配置比附品级,乃术数家的附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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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lù):禄神,十干各有禄位,如甲禄在寅,为日主临官得禄之地,引申为官俸、官禄。"禄因财不得善终"是旧时术数推断,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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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huì):三合会局,即三支会成一局:申子辰合水、寅午戌合火、亥卯未合木、巳酉丑合金。"子辰年月会印"谓会成水局为印,"寅戌会伤"谓会成火局为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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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官(piān guān):即七杀。同性相克为偏官(庚克甲,阳克阳),异性相克为正官(辛克甲)。首句"午时庚申是偏官"即指庚金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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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伏(zhì fú):制杀之意。旧时以为七杀宜有食神、伤官克制方为有用,故称"制伏相宜",否则"身弱煞强"即成偏枯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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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shí):食神,十神之一,为我所生而阴阳相同者,甲木以丙为食神。"无食见"谓柱中无食神制杀,书以为谋事多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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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闲(děng xián):寻常、平常。"不等闲"即非同小可、不同一般,是唐宋以来诗词习用语,命书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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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行(yàn háng):兄弟的代称。典出《礼记·王制》"兄之齿雁行",谓兄弟长幼序次如雁阵之行列。"父母雁行不顺"谓与父母、兄弟缘分有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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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害(xíng hài):地支三刑与六害的合称。三刑如寅巳申、丑未戌、子卯;六害如子未、丑午、卯辰、申亥等。旧时以为刑害主亲族间不睦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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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pò):一指地支六破(子酉、卯午、巳申等),一指破耗、败坏。"破祖业"谓耗散祖产,"先破后成"谓先败而后立,即反复翻腾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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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yùn):大运,命书以为人一生分阶段行干支不同的运程。"行西北方运""行金水运"指运程进入五行属金、属水的方位与时段,旧时据以推断穷通。
义理赏析
此段以甲日配午时、时干见庚立论。旧时命理家以甲木死于午,午上透庚,庚为甲之七杀,故称「死处又遭鬼当头」,「鬼」即七杀之别名。全篇枢机在两点:一看日主强弱,二看月令是否通气、有无丙丁食伤制杀。书中以为身弱煞强而无食神制伏,则「谋望艰难」;身强煞浅或得寅申相助,便「转精神」,故有「先破后成」之语。继而按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六日分列,参以年月刑冲会合、行运方位与伤官、印绶诸格,逐一推断贵贱寿夭,如「伤官伤尽,财源进退」「会印俱贵」之类,正可见子平法以日柱为体、以年月时与岁运为用的推衍程式。其反复强调「忧伤妻子」「父母雁行不顺」,又反映出旧时术数将个人命运与家族伦常捆绑一体的观念。此类文句皆属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其文献价值在于保留了宋明以来干支、十神、神煞与月令为纲的命理话语形态,可作为观察传统术数思维与社会心态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