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滥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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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滥者婪也。
谓柱中明有夫多,暗者财旺,干支又多带煞,必因酒色,私暗得财。
此等之命,或为奴婢,或克夫再嫁。
如庚寅、丙戌、庚申,丁亥,庚申,八专自旺,丙火为夫,寅戌会局时干,又丁爱重火情,庚申金暗克寅亥木为财,亥中壬水为食生财,其人虽美貌有福,不免滥而得财。
白话译文
“滥”就是贪的意思。旧时命理家认为,这是说命柱中明处夫星众多,暗处财星旺盛,天干地支又多带煞星,必定因为酒色之事,私下暗地里获得钱财。这样的命格,有的会沦为奴婢,有的会克死丈夫而后改嫁。比如庚寅、丙戌、庚申、丁亥……庚申,属于八专日,自身强旺,以丙火为夫星;寅与戌会合成局,而时干又有丁火,更增火势;庚申之金暗克寅亥之木而以其为财,亥中所藏壬水为食神,能生财;其人虽然容貌秀美、有福可享,却终究难免因贪婪私滥而得财。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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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与「滥」篇:书名,明代万民英(字汝豪,号育吾)所撰子平术(四柱推命)集大成之书,通行本十二卷。「滥」为篇题,取过度、贪滥之义,就本节内容看,是该书论命格中专列的一类名目。此类吉凶贵贱之断语,均属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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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者婪也:「滥」(làn)与「婪」(lán)声近义通,古人释义常用「同声相训」之法,即借音近之字互解,意为贪求无厌。旧时命理家以此字为该类命格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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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即四柱,以出生年、月、日、时各配一组干支,合为四柱八字;日柱之天干称「日主」,为论命的立足点。原文「柱中」即指这四组干支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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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暗:命理术语。「明」指某字透于天干、显露可见;「暗」指藏于地支所含之气(藏干)中、不透于干。原文「明有」「暗者」即分别指明见与暗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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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旧时命理家以女命八字中的官星(正官、七杀)为「夫星」;正官与七杀并见称「官杀混杂」。原文「明有夫多」即指此类夫星多重。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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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旺:「财」为十神之一,指日主所克之五行;「旺」指该行在月令或通根得势、气势强盛。「财旺」即财星气势旺盛的格局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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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干」(gān,不读 gàn)指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指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支相配成六十甲子,用以纪年、纪月、纪日、纪时,并各配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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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煞」(shā)通「杀」,命书中二字常互用。一指十神中的七杀(偏官),二指神煞——按干支推演出的诸类吉凶名目(如桃花、驿马之类)。「多带煞」即八字中此类名目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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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色、私暗得财:「酒色」为旧时习用语,指沉湎饮酒与女色;「私暗得财」指非由公开途径获取财物,旧时命理家视之为该类命格的取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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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婢」(bì,不读 bēi)指供役使的女仆,与「奴」同属古代身分低贱之民。此以社会身分断命,属古代术数与等级观念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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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夫再嫁:「克」指术数所谓五行相克而损及对方;「再嫁」即再婚。旧时婚姻观念中常以此类语汇论妇女命途。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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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丙戌、庚申、丁亥:所举命例的四组干支,依次为年柱、月柱、日柱、时柱;日主为庚金。庚(gēng)为天干第七、五行属阳金;寅(yín)为地支第三属木;戌(xū)为地支第十一属土;申(shēn)为地支第九属金;亥(hài)为地支末位属水。原文于「丁亥」后复出「庚申」,或为回指日柱,或系传写之异,可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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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神煞名,指甲寅、乙卯、丁未、戊戌、己未、庚申、辛酉、癸丑这八个干支日,命书合称「八专」,旧时视之为与情欲相关的名目。例中日柱庚申恰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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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旺:指日主于自身五行当令得地、气势强盛。十二长生以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等位次标示五行盛衰,庚金至申为临官建禄之地,故书中称「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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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火为夫:庚金日主,丙火克庚金,同性相克,旧时命理家归为七杀(偏官);女命以官杀为夫星,故称「丙火为夫」。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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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戌会局:「会局」指地支三合成局,如寅午戌三合火局,局中一字缺如而两支并见,术家或称「拱」(虚拱中位)。例中年支寅、月支戌并见,即取此法以成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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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干:时柱之上一字,即时辰所配的天干;例中为「丁」。四柱各有干支,上为干、下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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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爱重火情:命书拟人化的笔法,谓天干之间亦有「情」之向背——丁为阴火,与丙火同属火类,故说丁重于火之情;「爱重」即偏厚、倾向之意,指同类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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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克:指五行相克之力不透于天干、而在地支暗中作用。例中申金克寅亥之木,未明现于干上,故称「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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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亥木为财:寅、亥于五行属木,庚金克木,旧时命理家以「我克者为财」定十神,故称木为金之财星;又寅与亥地支相合(寅亥合木),两支关系密切。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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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水为食:庚金生水,同性相生(阳生阳)为「食神」,即十神之一;壬(rén)水故称「食」。例中亥支所藏之气为壬水、甲木,即所谓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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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食神生财」的省语,指食神之气转而生助财星,为旧时命理家常用的格局名目,用以说明财源有「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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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有福:旧时命理家以五行形气推说人之形貌与际遇。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段以训诂立义,开篇即言「滥者婪也」,借同音互训点明本节所论乃贪欲过度之象——这种先释名、后论命的体例,正是《三命通会》会通术数与小学的典型写法。旧时命理家认为,命局中官杀(代表夫星)既多,暗藏之财星又旺,干支复带七煞,则贪财好色之心与纷乱之情事相互牵引,故有「因酒色私暗得财」之说,并推及其人「或为奴婢,或克夫再嫁」。书中所举一造,以庚申金自旺、丙火为夫、寅戌会局立论,谓申金暗克寅亥之木而取为财,亥中壬水食神复生财,层层推衍,意在说明「美貌有福」而「不免滥得财」的命理逻辑。其推理全凭五行生克与十神取象,一气贯注,结构颇见精密。
从文化史角度看,此节以「财」为贪欲之象征,以「夫星」之多寡断女性行止,实折射出旧时男权礼教对女性的道德评判——把贫富婚变一概归于命局,既是术数自洽的手段,也是时代观念的印记。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今日读之,当取其文献与思想史价值,而不必据以论人休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