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横夭少年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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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夫横夭少年者,造化之穷绝,格局之变异也。
有悬梁溺水、血产少亡、被人杀死,若此者何?
乃身弱而遇煞重,煞多克身,又带刑冲破败之类;
或命中元有官星受伤,行运复遇官乡;
或无官见伤,运复临官之类;
或带刃无制,运行合刃之地,及亡神劫煞等类,此皆横夭类也。
不独女命有之,男命亦同。
如一命:丁卯、癸丑、庚辰、丙子,庚用丁为官,被癸水子辰伤官叠遇,克之太重,水多金沉,一交丁巳运,伤官见官,又会丙煞克身,故溺水之害。
白话译文
所谓少年早夭,是命运造化的困顿断绝,命局格局的异常变化。有上吊、溺水、因生产出血而早亡、被人杀死之类,出现这些情形是什么缘故呢?旧时命理家认为,是因为日主自身衰弱却又遇上七煞旺盛,煞多克制自身,又带有刑、冲、破、败之类;或者命局中本来官星就已受伤,行运又遇到官星当令之地;或者没有官星却出现伤官,行运又临官星之类;或者带有羊刃而无克制,行运走到合刃的地方,以及亡神、劫煞等类,这些都属于横夭一类。不但女命有这种情况,男命也一样。例如一个命例:丁卯年、癸丑月、庚辰日、丙子时,庚金以丁火为正官,却被癸水、子水、辰中之水等伤官重重遇到,克制得太重,水多则金沉;一交入丁巳大运,伤官遇到正官,又会合丙火七煞克制自身,所以遭受溺水之害。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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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夭少年(héng yāo shào nián):篇题。横,非命定之常、意外横及;夭,未成年而亡。此篇专论少年遭意外疾厄早夭的命例。此类吉凶寿夭之说,属古代术数,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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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化(zào huà):命理术语,指人先天禀受的气数与命运。"造化之穷绝",书中以为是先天之气断绝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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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绝(qióng jué):穷尽、断绝,形容气数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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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gé jú):子平术中依月支藏干与日主生克关系确定的命局结构,如正官格、七杀格等。"格局之变异"指原有结构遭到破坏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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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梁、溺水、血产、少亡、杀死:书中列举的几种非正常死法名目。血产,指因生产失血(难产、产后血崩)而亡,旧时女命凶厄的常见条目。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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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弱:日主(出生日天干,此例为庚)所代表的自身五行之气衰弱,与"身强"相对。旧时命理家以强弱为论命的根本尺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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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shà):即"杀",指七杀(偏官),与日主同性相克之星;命书多写作"煞"。此处读去声 shà,不读 sh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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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身(kè shēn):克制日主本身。煞重克身,书中以为是横夭的重要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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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冲破败:地支间几种不利关系的合称——刑(如子卯相刑)、冲(如子午相冲)、破(如子酉相破)、败即六害(如子未相害)。用以泛指干支之间的破损交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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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星:即正官,克制日主而阴阳相异之星;也常与七杀合称"官杀"。"命中元有官星受伤"之"元"通"原",意为原本、命局中本来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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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运(xíng yùn):指大运的推移。旧法以月柱干支为基准,阳男阴女顺排、阴男阳女逆排,十年为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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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乡(guān xiāng):运程行至官星当值或与官星同类的干支所在之处。乡,即处所、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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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官见伤:命局中没有官星,却透出伤官(克制官星之神);若大运再逢官星,同样构成交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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刃(rèn):羊刃的省称,为与日主同类而居特定地支的强旺之位(如庚金羊刃在酉)。"带刃无制"指刃旺而无官杀制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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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刃:大运地支与命中羊刃相合(如刃在酉,运逢辰则辰酉相合)。书中以为合则动其刃,引出凶咎——此为术数推演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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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神劫煞(wáng shén jié shà):由三合五行推衍出的两种神煞,如申子辰水局,以绝地巳为劫煞、临官地亥为亡神。属传统神煞体系,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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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干支:丁卯、癸丑、庚辰、丙子四组干支,依次为年柱、月柱、日柱、时柱,合共八字,以干支纪年纪月纪日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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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gēng):此例日主,属阳金。四柱中"庚辰"为日柱,故以庚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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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为官:丁火克庚金,阴阳相异者为正官,故云"庚用丁为官"。丁在此为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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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叠遇:伤官为克制官星之星,庚之伤官为癸水(阴水);月干透癸,地支子、辰又皆藏癸,多重出现故曰"叠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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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多金沉:五行推演之语。金能生水,水势过旺则金气泄尽而沉没,比喻日主被泄克过甚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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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jiāo):交,交接、进入。"一交丁巳运"意为一旦转入丁巳这一步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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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见官:伤官与官星同现相战,旧时命理家视为最忌的组合之一,认为主有灾咎。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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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煞:丙火克庚金,同性相克故为七杀(偏官),简称"丙煞"。运干丁巳中巳藏丙,故云运中又会出丙火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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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huì):三会、会局之意,指地支会合成五行一类。"又会丙煞克身"指运支与命中会聚出克制日主的七杀。
义理赏析
本篇专论旧时命理家所谓「横夭少年」,即少岁非命而死者。开篇即将此类归于「造化之穷绝,格局之变异」,意谓命局五行之气偏枯失衡,已越出常格。书中以为其成因有数端:或日主本弱而七煞环伺,更逢刑冲破害;或官星原已受损,行运复入官乡,官煞交侵;或伤官本旺,运中再遇官星,构成「伤官见官」之局;或刃星无制,运逢合刃之地;又及亡神、劫煞诸凶煞并见——凡此皆被归为横夭之征。作者特别点明「不独女命有之,男命亦同」,不以早夭专属女命,在当时性别观念中尚属通达。末附一例,以庚金为体、丁火为官,癸水伤官叠见而克官太过,所谓「水多金沉」,行丁巳运官煞并至,遂以溺水应之,用以印证其说。全篇以五行生克、十神配置推衍灾厄,层层类推,自成一套解释系统;然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今日读之,可视为古人试图为无常早夭寻求解释的一种努力,折射出传统社会对夭折的畏惧,以及借命理安顿人心的深切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