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白虎持势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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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庚辛金属西方,谓之白虎持势者,得其势也。
如庚午、庚寅、庚戌、辛巳、辛卯、辛未,此六日生,坐下财官印贵,要日主有托受生气,或官旺得时有助,不见财官,用官必贵,用财必富,岁运同。
有以辛卯日时犯白虎,不利勇猛战斗,令人多有眼目之疾,重犯尤忌之。
诗曰:白虎持世寅卯强,如临巳午未戌乡,四野遇之多富贵,必向皇都作栋梁。
白话译文
庚辛二干属金,位居西方;所谓“白虎持势”,是说金得到其本方的气势。比如庚午、庚寅、庚戌、辛巳、辛卯、辛未这六日出生的人,日柱地支坐着财、官、印,旧时命理家认为主贵;但须日主自身有所依托、能承受生助之气,或者官星当令得时、另有助扶;若命局中不见财星官星,书中以为用官的必然显贵,用财的必然富足,行岁运时也依此而论。也有人认为辛卯日、辛卯时属于“犯白虎”,主其人不宜勇猛争斗,会使眼睛多生疾病,重复触犯尤其忌讳。有诗为证:白虎持世之时,寅卯之气强盛,又如临于巳午未戌之乡;在四方各地遇到它,多能富贵,必定前往京城,成为栋梁之材。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庚(gēng)、辛(xīn):十天干之第七、第八位,五行属金。旧法以干支配方位、时令,庚辛配西方、秋令、白色,取其刚肃肃杀之气。
- 西方:五行金之方位,四象中属西、白、秋;与东方木、南方火、北方水、中央土相对成文。
- 白虎:四象之一,居西方属金,其象为猛兽、色白;在天文为西方七宿之总称,在神煞家又为刑伤之神的名号。旧时命理家以五行配神兽,金气故称白虎,此格遂以此得名。
- 持势:持,执掌、据有;势,气力所趋之位。谓金气得地得助而居于主导,格名“白虎持势”本此。
- 庚午、庚寅、庚戌、辛巳、辛卯、辛未:举日柱六例,皆庚辛为日干而地支各异者。命理以出生日之干支为“日柱”,为一局之主。
- 坐下:命理术语,指日柱之地支,即日干所“坐”之下方,亦称“支下”,与日干本身相对而言。
- 财、官、印:十神之名。旧法以日干为“我”:我所克者为财,克我者为官,生我者为印;三者并称,为命局取用之大端。
- 贵:承“财官印”而言,或当读作“财官印、贵”并列。旧时以官星、印绶为贵气之征,亦有以天乙贵人等吉神解之者,注家随文为说。
- 日主:即出生日之天干,一局以之代表自身,又称“日干”,命书径称“我”。
- 托:依托、倚傍,谓日主得同类或生我之干支扶助,非孤立无依。
- 受生气:受,承受;生气,生扶之气。谓日主能得到生助,非处衰绝之地。
- 官旺得时:得时即得月令(出生之月的地支当令),谓官星于时令为旺。旧法以月令为五行盛衰之枢机。
- 不见财官:命局中财星、官星不显,则另择他神为用,此涉“用神”取舍之法。
- 用官必贵,用财必富:用,取用,指命局所倚重之神。旧时命理家据此推说仕途、财货之应;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岁运:岁指流年(当年干支),运指大运(十年一换的运程);旧法谓命局须与岁运参看方成其说。
- 有以辛卯日时犯白虎:“有以”意为“有人以为”“有据……而立言”;“日时”指日柱与时柱。
- 犯:抵触、冲犯,神煞家惯用语,谓两组干支相值相冲而触其忌。
- 重(chóng)犯:重,再次、数次(另读 zhòng,轻重之重);谓同一干支或同一忌神重复出现。
- 眼目之疾:旧时以白虎为刑伤疾厄之神,故谓冲犯者多患目疾;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诗曰:以韵语总括格局要点,为古书常见体例,便于记诵,称“诗诀”“歌诀”。
- 持世:本为六爻占法用语,谓六神临于世爻;此处与前文“持势”意近,言白虎之气居于主位(诗中作“持世”,与“持势”形近互用)。
- 寅(yín)、卯(mǎo):地支第三、四位,五行属木,于时序为初春。庚辛金克木,故于金日干以木为财星。
- 巳(sì)、午(wǔ)、未(wèi)、戌(xū):地支第六、七、八、十一位;巳午属火,未戌属土,于庚辛金而言为官、印之地。
- 四野:野,郊野、四境。诗中疑指四柱地支分居四方之地,与下行“乡”字相应;亦有泛言四方者。
- 乡(xiāng):处所、地方,诗中与“野”对举,指地支所值之方位。
- 皇都:天子之都,泛指京师;旧以登科入仕、身列朝班为荣。
- 栋梁:屋之主材,古人喻可托国事之贤才,“作栋梁”即居重任之辞;此语涉及富贵通达之说,属古代术数与士人观念之表述,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节以五行配四神,将庚辛金归于西方白虎,故立"白虎持势"之名。旧时命理家认为,庚午、庚寅、庚戌、辛巳、辛卯、辛未六日,坐下暗藏财官印绶,日主得地有生气,或官星当令得助,则用官者主贵、用财者主富,岁运之理亦同。其立论本在"得势"二字:金气本肃杀刚健,得坐下所生所养,方能成用而不流于孤克,这仍是子平术"日主为体、财官为用"一贯的框架。文中又言辛卯日时"犯白虎",主多眼目之疾,重犯尤忌——盖以卯为木、金木相战,取象于白虎主杀伐、金气伤木之故,并系以诗语,谓得其势者可"向皇都作栋梁",文辞颇见术数家铺张气象。
须指出,书中以为富贵贫贱、疾厄寿夭皆可由生辰推得,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其价值在于保存了宋元以来神煞、纳音与格局诸说杂糅演变的痕迹:一面讲财官印之体用,一面仍掺白虎凶煞之旧论,恰可窥见子平法由简入繁、旧说未尽剔除的过渡状态。读者若取其文史之资,观古人如何以五行干支组织一套解释人事的象征体系,则此节文字自有一段认识史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