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名篇选)·上农
战国·吕不韦(主编)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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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三曰──
古先聖王之所以導其民者,
先務於農。
民農非徒為地利也,
貴其志也。
民農則樸,
樸則易用,
易用則邊境安,
主位尊。
民農則重,
重則少私義,
少私義則公法立,
力專一。
民農則其產復,
其產復則重徙,
重徙則死處而無二慮。
舍本而事末則不令,
不令則不可以守,
不可以戰。
民舍本而事末則其產約,
其產約則輕遷徙,
輕遷徙,
則國家有患,
皆有遠志,
無有居心。
民舍本而事末則好智,
好智則多詐,
多詐則巧法令,
以是為非,
以非為是。
后稷曰:「所以務耕織者,
以為本教也。」
是故天子親率諸侯耕帝籍田,
大夫士皆有功業。
是故當時之務,
農不見於國,
以教民尊地產也。
后妃率九嬪蠶於郊,
桑於公田。
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繭之功,
以力婦教也。
是故丈夫不織而衣,
婦人不耕而食,
男女貿功,
以長生,
此聖人之制也。
故敬時愛日,
非老不休,
非疾不息,
非死不舍。
上田,
夫食九人。
下田,
夫食五人。
可以益,
不可以損。
一人治之,
十人食之,
六畜皆在其中矣。
此大任地之道也。
故當時之務,
不興土功,
不作師徒,
庶人不冠弁、
娶妻、
嫁女、
享祀,
不酒醴聚眾,
農不上聞,
不敢私籍於庸,
為害於時也。
然後制野禁,
苟非同姓,
農不出御,
女不外嫁,
以安農也。
野禁有五:地未辟易,
不操麻,
不出糞。
齒年未長,
不敢為園囿。
量力不足,
不敢渠地而耕。
農不敢行賈,
不敢為異事。
為害於時也。
然後制四時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
澤人不敢灰僇,
繯網罝罦不敢出於門,
罛罟不敢入於淵,
澤非舟虞,
不敢緣名,
為害其時也。
若民不力田,
墨乃家畜,
國家難治,
三疑乃極,
是謂背本反則,
失毀其國。
凡民自七尺以上,
屬諸三官。
農攻粟,
工攻器,
賈攻貨。
時事不共,
是謂大凶。
奪之以土功,
是謂稽,
不絕憂唯,
必喪其秕。
奪之以水事,
是謂籥,
喪以繼樂,
四鄰來虛。
奪之以兵事,
是謂厲,
禍因胥歲,
不舉銍艾。
數奪民時,
大饑乃來。
野有寢耒,
或談或歌,
旦則有昏,
喪粟甚多。
皆知其末,
莫知其本,
真。
白话译文
第三点是—— 古代圣明的君王用来引导百姓的首要事务是农业。百姓从事农业不仅仅是为了土地的利益,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意志。百姓从事农业就会朴实,朴实就容易使用,容易使用则边境安宁,君主地位尊贵。百姓从事农业就会稳重,稳重就少有私人争议,少有私人争议则公共法令得以确立,力量集中。百姓从事农业就会使他们的产业丰富,产业丰富就重视迁徙,重视迁徙则宁愿死守故土而无二心。放弃农业而从事商业,就会不服从命令,不服从命令就不能防守,不能作战。百姓放弃农业而从事商业,他们的产业就会简约,产业简约就轻视迁徙,轻视迁徙,那么国家有祸患时,百姓都有远走的念头,没有定居之心。百姓放弃农业而从事商业就会喜好智巧,喜好智巧就多有欺诈,多有欺诈就巧妙地玩弄法令,把对的说成错的,把错的说成对的。 后稷说:“之所以致力于耕织,是因为这是根本的教育。”所以天子亲自率领诸侯耕种天子的籍田,大夫和士人都有自己的职责。所以在农忙时节,农民不出现在都城,以此教导百姓尊重土地的产物。王后率领九嫔在郊外养蚕,在公田上采桑。因此春夏秋冬都有种植麻枲、养蚕缫丝的工作,以勉励妇女的教育。所以男人不织布却有衣穿,女人不耕种却有饭吃,男女交换劳作,以此维持生计,这是圣人的制度。所以要珍惜时光,除非年老不休息,除非生病不歇息,除非死亡不放弃。 上等田地,一个农夫可以养活九口人。下等田地,一个农夫可以养活五口人。可以增加,不可以减少。一个人耕种,十个人吃饭,家畜的饲料也包括在内了。这就是充分利用土地的方法。 所以在农忙时节,不进行土木工程,不动用军队,百姓不举行冠礼、婚礼、嫁娶、祭祀,不聚众饮酒,农民不经上报,不敢私自雇佣劳工,因为这些会妨碍农时。然后制定田野的禁令,如果不是同姓,农民不出赘,女子不外嫁,以安定农业。 田野禁令有五条:土地未开垦,不种植麻,不清理粪便。年龄未到,不敢从事园艺。力量不足,不敢开渠耕地。农民不敢经商,不敢从事其他行业。因为这些会妨碍农时。 然后制定四季的禁令:山林中不敢砍伐木材,水泽之人不敢焚烧草木,罗网和陷阱不敢带出门,大鱼网不敢下到深潭,水泽中如果不是管理舟船的官员,不敢随意捕捞,因为这些会妨碍相应的季节。 如果百姓不努力耕种,他们的家畜会消瘦,国家难以治理,各种疑虑达到极点,这就叫做背离根本、违反法则,导致国家衰败。凡是身高七尺以上的百姓,都归属于三官管辖。农民生产粮食,工匠制造器具,商人经营货物。如果这些事务不能共同协作,就叫做大凶。用土木工程夺去他们的农时,就叫做延误,忧虑不断,必定损失粮食。用水利事务夺去他们的农时,就叫做放纵,损失继之而来,四邻会趁虚而入。用军事事务夺去他们的农时,就叫做残害,灾祸接踵而来,无法举行收割。多次夺去农时,大饥荒就会到来。田野里有闲置的农具,人们或谈话或唱歌,从早到晚,损失很多粮食。人们都知道细枝末节,却不知道根本所在,这才是真相。
字词精讲
- 三曰:古书章首常见格式,意为“第三点是”或“第三条是”,此处用以引出本篇论点。
- 导其民:引导、教导其人民。“导”有引领、教化之意。
- 务於农:致力于农事。“务”为专心从事。
- 地利:土地所出的利益,即农业生产之利。
- 贵其志:看重他们的志性、心志。此处指务农能涵养朴素、专注的品质。
- 民农则朴:百姓从事农耕,就会变得质朴。“朴”指未加雕饰的本真状态。
- 易用:容易役使、使用。指百姓朴实则服从号令。
- 重:稳重,不轻浮。此处与下文“轻迁徙”相对。
- 少私义:减少私下(对事理)的议论、辩说。“义”此处有议论、主张之意。
- 公法立:国家的法度得以确立。
- 产复:产业丰厚、繁多。“复”有繁复、丰厚之意,指农业可积累财富。
- 重徙:不轻易迁徙。
- 死处而无二虑:安土重迁,死守故土,没有别的念头。
- 舍本而事末:放弃根本(农业),从事枝节(工商业)。古以农为本,工商为末。
- 其产约:他们的产业简单、微薄。指工商业积累不如农业稳固。
- 好智:喜好智巧、机巧。
- 巧法令:玩弄、曲解法令。“巧”作动词,意为巧饰、巧辩。
- 后稷:周族始祖,名弃,传说中教民稼穑的农官。
- 本教:根本的教化。指通过耕织实践来教化百姓。
- 帝籍田:又称“籍田”,是古代天子亲耕之田,用以示范重农,并收获祭祀谷物。
- 功业:职责,工作。此处指大夫和士各有一定的职守。
- 农不见於国:农忙时节,农民不出现于国都之中。即不征调农夫服役于都城。
- 尊地产:重视土地所产,即尊重农业生产。
- 九嫔:古代天子后宫女官名,此处泛指后妃以下的宫中女官。
- 蚕於郊:在国都近郊养蚕。
- 麻枲(xǐ)丝茧:枲为大麻的雄株,可织麻布。此泛指丝麻纺织原料与成果。
- 以力妇教:以此勉励妇女的教化(勤于纺织)。
- 贸功:交换劳动成果。丈夫耕作,妇女纺织,各尽其能,互通有无。
- 敬时爱日:抓紧农时,珍惜光阴。
- 非老不休:不到年老不休息。
- 非死不舍:不到死不放下(农事)。“舍”同“捨”,放弃。
- 夫食九人:一个农夫(所耕之田)可以养活九口人。下田则养五人。
- 大任地之道:充分开发利用土地的方法。
- 不兴土功:不动用民力兴建土木工程。
- 不作师徒:不发动军队征战。
- 庶人不冠弁(biàn):平民不举行加冠礼(男子成年礼)。“弁”是古代一种帽子。
- 享祀:祭祀。
- 农不上闻:农民没有功绩上报(朝廷)。
- 不敢私籍於庸:不敢私自雇佣劳力。“籍”通“藉”,凭借;“庸”同“傭”,雇佣。
- 制野禁:制定有关乡野的禁令。
- 苟非同姓,农不出御,女不外嫁:如果不是同姓,农民不得娶外地女子,本地女子也不得外嫁。此为安土重迁之策。
- 地未辟易,不操麻,不出粪:土地未休耕翻整(“辟易”指耕作治理),就不种麻,不处理粪肥(指施肥等农事准备)。
- 齿年未长:年纪未大。“齿年”即年龄。
- 渠地而耕:筑渠灌溉而耕种。需量力而行。
- 为异事:从事其他职业。
- 四时之禁:按春夏秋冬四季制定的禁忌,以保护自然资源。
- 灰僇(lù):烧草木灰。僇,通“剹”,割草。此指在沼泽割草烧灰。
- 掼(juàn)网罝(jū)罦(fú):掼网、罝网、罦网,皆为捕鸟兽的网。“不敢出於门”指不带出家门去山林。
- 罛(gū)罟(gǔ):大网和网的总称,此处指捕鱼的网。
- 舟虞:古代掌管舟船的官员。
- 缘名:缘名分而动,即执行公务。此处指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湖泊。
- 墨乃家畜(xù):罚没其家产。“墨”指黥刑,此处引申为处罚;“畜”同“蓄”,积蓄。
- 三疑乃极:诸多猜疑、混乱的局面达到极点。“三”泛指多。
- 背本反则:违背根本,违反法则。
- 属诸三官:隶属于农、工、商三种职业部门。
- 攻粟、攻器、攻货:从事粮食生产、器具制造、货物贸易。“攻”意为专事。
- 时事不共:农时与农事不能配合、统一。“共”同“供”,配合。
- 稽:迟滞,延误。指征调农夫服土木之役延误农时。
- 不绝忧唯:忧思不断。“唯”为语气词。
- 必丧其秕(bǐ):必然损失粮食。秕为谷粒不饱满者。
- 籥(yuè):古乐器,此处比喻“乐祸”(以水事夺农时如以乐继丧)。
- 厉:灾祸,祸患。
- 胥岁:全年,整年。“胥”皆、都。
- 铚(zhì)艾(yì):铚为短镰,艾通“刈”,收割。泛指收割农具,代指农事。
- 寝耒(lěi):闲置农具。耒为古代翻土农具,泛指犁。
- 粟:谷子,去壳后称小米,此处泛指粮食。
- 真:真实,根本。篇末以此强调以上所述重农之理为治国真谛。
义理赏析
《吕氏春秋·上农》篇深刻揭示了农耕文明时代以农为国本的治理逻辑。文章开宗明义,指出先王导民以农,不仅为地利,更重在“贵其志”——即通过农事培育民众质朴、稳重、安土的品性。这种以经济基础塑造社会心理、以生产方式巩固政治秩序的思想,体现了古代中国“经济-伦理-政治”三位一体的治理智慧。
篇中系统阐述了“农”与“非农”的社会后果对比:务农则民朴、少私义、重迁徙,有利于国家法令的推行与边境安定;舍本逐末则民好多智、轻徙生变,易致“以是为非”的价值混乱。这种分析将经济活动与社会教化、道德风尚紧密关联,展现了朴素的唯物主义社会观。
文中关于天子亲耕、后妃亲蚕的仪式记载,以及“敬时爱日,非老不休”的劳动伦理,赋予了农耕以神圣的教化意义。而“制野禁”“制四时之禁”等具体制度,则体现了对自然规律与社会秩序的协调管理。最后以“夺民时则大饥乃来”作结,警示统治者必须遵循农时、爱惜民力,否则将动摇国本。
此篇所阐发的重农思想,不仅关乎经济生产,更涉及民性培育、社会整合与政权稳固的多重维度。其中对“本末”关系的辩证思考,对自然节律与社会秩序相协调的重视,乃至将生产活动提升至伦理高度的治理理念,对今日理解农耕文明特质、思考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仍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