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丧服小记
先秦·汉·戴圣(编订)·孔门后学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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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斬衰,括髮以麻;
為母,括髮以麻,免而以布。
齊衰,惡笄以終喪。
男子冠而婦人笄,男子免而婦人髽。
其義:為男子則免,為婦人則髽。
苴杖,竹也;
削杖,桐也。
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后者三年。
為父母,長子稽顙。
大夫吊之,雖緦必稽顙。
婦人為夫與長子稽顙,其餘則否。
男主必使同姓,婦主必使異姓。
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
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
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
庶子王,亦如之。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
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
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
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
庶子不祭殤與無後者,殤與無後者從祖祔食。
庶子不祭禰者,明其宗也。
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
從服者,所從亡則已。
屬從者,所從雖沒也服。
妾從女君而出,則不為女君之子服。
禮不王不禘。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
其為妻也,與大夫之適子同。
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則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
父為天子諸侯,子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婦當喪而出,則除之。
為父母喪,未練而出,則三年。
既練而出,則已。
未練而反,則期;
既練而反,則遂之。
再期之喪,三年也;
期之喪,二年也。
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
五月之喪,二時也;
三月之喪,一時也。
故期而祭,禮也;
期而除喪,道也。
祭不為除喪也。
三年而後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間不同時而除喪。
大功者主人之喪,有三年者,則必為之再祭。
朋友,虞祔而已。
士妾有子,而為之緦,無子則已。
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而父稅喪,己則否。
降而在緦小功者,則稅之。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君已除喪而後聞喪,則不稅。
近臣,君服斯服矣;
其餘,從而服,不從而稅。
君雖未知喪,臣服已。
虞,杖不入於室;
祔,杖不升於堂。
為君母后者,君母卒,則不為君母之黨服。
絰殺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絰。
妾為君之長子與女君同。
除喪者,先重者;
易服者,易輕者。
無事不辟廟門。
哭皆於其次。
復與書銘,自天子達於士,其辭一也。
男子稱名,婦人書姓與伯仲,如不知姓則書氏。
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
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
麻同,皆兼服之。
報葬者報虞,三月而後卒哭。
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
其葬,服斬衰。
大夫降其庶子,其孫不降其父。
大夫不主士之喪。
為慈母之父母無服。
夫為人後者,其妻為舅姑大功。
士祔於大夫則易牲。
繼父不同居也者;
必嘗同居。
皆無主後。
同財而祭其祖禰為同居;
有主後者為異居。
哭朋友者於門外之右南面。
祔葬者不筮宅。
士大夫不得祔於諸侯,祔於諸祖父之為士大夫者,其妻祔於諸祖姑,妾祔於妾祖姑;
亡則中一以上而祔。
祔必以其昭穆。
諸侯不得祔於天子,天子、諸侯、大夫可以祔於士。
為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
宗子,母在為妻禫。
為慈母后者,為庶母可也,為祖庶母可也。
為父、母、妻、長子禫。
慈母與妾母,不世祭也。
丈夫冠而不為殤,婦人笄而不為殤。
為殤後者,以其服服之。
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
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已。
箭笄終喪三年。
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繩屨。
練,筮日筮尸,視濯,皆要絰杖繩屨。
有司告具,而後去杖。
筮日筮尸,有司告事畢而後杖,拜送賓。
大祥,吉服而筮尸。
庶子在父之室,則為其母不禫。
庶子不以杖即位。
父不主庶子之喪,則孫以杖即位可也。
父在,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
諸侯吊於異國之臣,則其君為主。
諸侯吊,必皮弁錫衰。
所吊雖已葬,主人必免。
主人未喪服,則君於不錫衰。
養有疾者不喪服,遂以主其喪。
非養者入主人之喪,則不易己之喪服。
養尊者必易服,養卑者否。
妾無妾祖姑者,易牲而祔於女君可也。
婦之喪、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
祔,則舅主之。
士不攝大夫。
士攝大夫,唯宗子。
主人未除喪,有兄弟自他國至,則主人不免而為主。
陳器之道,多陳之而省納之可也;
省陳之而盡納之可也。
奔兄弟之喪,先之墓而後之家,為位而哭。
所知之喪,則哭於宮而後之墓。
父不為眾子次於外。
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
下殤小功,帶,澡麻不絕本,詘而反以報之。
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
其妻為大夫而卒,而後其夫不為大夫,而祔於其妻則不易牲。
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
無服也者,喪者不祭故也。
婦人不為主而杖者:姑在為夫杖,母為長子削杖。
女子子在室為父母,其主喪者不杖,則子一人杖。
緦小功,虞卒哭則免。
既葬而不報虞,則雖主人皆冠,及虞則皆免。
為兄弟既除喪已。
及其葬也,反服其服。
報虞卒哭則免。
如不報虞則除之。
遠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後免反哭。
君吊,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
雖異國之君,免也。
親者皆免。
除殤之喪者,其祭也必玄。
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
奔父之喪,括髮於堂上,袒降踴,襲絰于東方。
奔母之喪,不括髮,袒於堂上,降踴,襲免于東方。
絰即位成踴,出門哭止。
三日而五哭三袒。
適婦不為舅後者,則姑為之小功。
白话译文
斩衰丧服,用麻布束发;为母亲服丧,也用麻布束发,然后用布制的免冠。齐衰丧服,用粗糙的簪子直到丧期结束。男子成年行冠礼,女子成年行笄礼;男子服丧时免冠,女子服丧时髽髻(束发)。其意义在于:男子服丧则免冠,女子服丧则髽髻。苴杖(粗竹杖)是竹子做的;削杖(光滑的木杖)是桐木做的。祖父去世后,作为祖母的继承者服丧三年。为父母服丧,长子行稽颡礼(叩头触地)。大夫来吊唁,即使服缌麻丧服也必须行稽颡礼。妇人为丈夫和长子行稽颡礼,其他情况则不行。男主丧必须使同姓的人担任,女主丧必须使异姓的人担任。作为父亲的继承者,对被休弃的母亲没有丧服。亲爱亲人,从三代关系扩展到五代,再从五代扩展到九代。上杀(对上代递减丧服),下杀(对下代递减丧服),旁杀(对旁系亲属递减丧服),这样亲族关系就结束了。帝王禘祭(祭祀始祖的来源),以始祖配祭,并设立四庙(高祖、曾祖、祖父、父)。庶子(非嫡长子)成为君王,也这样做。别子(诸侯的庶子别立一宗)作为始祖,继承别子的成为大宗,继承父亲的成为小宗。有五世而迁的宗族,指继承高祖的支派。因此,祖宗在上代变迁,宗族在下代更替。尊崇祖先所以尊敬宗族,尊敬宗族是为了尊崇祖先和父亲。庶子不祭祀祖先,是为了明确宗法地位。庶子不为长子服斩衰,因为不继承祖先和父亲的缘故。庶子不祭祀未成年而死者和没有后代的人,因为他们跟随祖父祔祭(附祭)而享用祭品。庶子不祭祀父亲,是为了明确宗法地位。亲爱亲人、尊敬尊者、敬重长者、男女有别,这是人伦之道的重大原则。从服(跟随他人服丧)的情况,所跟随的人去世就停止。属从(因亲属关系而服丧)的情况,所跟随的人即使去世也要服丧。妾跟随女君(正妻)外出,就不为女君的儿子服丧。礼制规定,不是帝王就不举行禘祭。太子不降低对妻子的父母的丧服等级;他为妻子服丧,与大夫的嫡子相同。父亲是士,儿子是天子或诸侯,就用天子或诸侯的规格祭祀,但尸体穿士服。父亲是天子或诸侯,儿子是士,就用士的规格祭祀,尸体也穿士服。妇人在服丧期间被休弃,就除丧服。为父母服丧,未满周年(练祭)而被休弃,就服丧三年;已满周年而被休弃,就停止;未满周年而返回夫家,就服丧一年;已满周年而返回,就继续服丧。再期(两周年)的丧服,实际上是三年;期(一周年)的丧服,实际上是二年;九月或七月的丧服,是三个季节;五月的丧服,是两个季节;三月的丧服,是一个季节。所以周年祭祀是礼制;周年除丧是道理。祭祀不是为了除丧。三年后才安葬的丧事必须再举行两次祭祀,其祭祀之间不同时除丧。大功丧服的人主持丧事,如果有需要服三年丧的人,就必须为他再举行祭祀。朋友之间,只举行虞祭(安葬后祭祀)和祔祭(将神主附于祖先)。士的妾如果有儿子,就为她服缌麻丧服;没有儿子就停止。生前未见到祖父母、叔父、兄弟,而父亲追服丧服,自己就不追服;降低而在缌麻或小功丧服范围内的,就追服。为君主的父母、妻子、长子服丧,君主已除丧服后才听说丧事,就不追服。近臣(亲近的臣子),君主服丧他就服丧;其他臣子,跟随就服丧,不跟随就不追服。君主即使不知道丧事,臣子也按自己的身份服丧。虞祭时,丧杖不放入室内;祔祭时,丧杖不升上堂。作为君主母亲的继承者,君主母亲去世后,就不为君主母亲的亲族服丧。绖(丧带)的粗细分五等逐渐减去一分,丧杖的大小如绖。妾为君主的长子服丧与女君(正妻)相同。除丧服时,先除重的丧服;变换丧服时,变换轻的丧服。没有事情不打开庙门。哭泣都在丧次(临时居所)。复(招魂)和书写铭文(灵柩前的标识),从天子到士,辞句相同。男子称名,妇人写姓和排行,如不知道姓就写氏。斩衰的葛带与齐衰的麻带相同。齐衰的葛带与大功的麻带相同。麻带相同,都兼服葛带和麻带。报葬(迅速安葬)就报虞(迅速举行虞祭),三个月后举行卒哭祭(停止哭泣)。父母的丧事同时发生,先安葬的不举行虞祭和祔祭,等待后事。安葬时,穿斩衰丧服。大夫降低对庶子的丧服等级,但庶子的儿子不降低对父亲的丧服。大夫不主持士的丧事。为慈母(抚养自己的庶母)的父母没有丧服。丈夫作为他人继承者,他的妻子为公婆服大功丧服。士举行祔祭(附于祖先)时,改用诸侯的祭牲。继父不同居的情况:必须曾经同居。都没有继承人。同财并祭祀祖先和父亲才为同居;有继承人为异居。为朋友哭泣在门外的右边,面朝南。祔葬(合葬)时不占卜墓地。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而祔于作为士大夫的诸祖父;他们的妻子祔于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如果没有,就向上隔一代祔祭。祔祭必须按照昭穆(辈分次序)。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为母亲的君母(嫡母),母亲去世后就不服丧。宗子(嫡长子),母亲在世时为妻子服禫祭(除服后的祭祀)。作为慈母的继承者,可以为庶母,也可以为祖庶母。为父亲、母亲、妻子、长子服禫祭。慈母和妾母,不是世代祭祀的。男子成年行冠礼而不算夭折,女子成年行笄礼而不算夭折。为夭折者做继承者,按其丧服等级服丧。长时间不安葬,只有主丧者不除丧;其余按麻丧服结束月数的,除丧就停止。箭笄(竹制簪子)用到丧期结束,服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丧服相同的情况,穿绳制的鞋子。练祭(小祥祭,周年祭)时,占卜日期、占卜尸体(祭祀对象),视察洗涤祭器,都要系绖带、持丧杖、穿绳鞋。有关官员报告准备完毕,就去掉丧杖。占卜日期、占卜尸体,有关官员报告事务完毕后就持丧杖,拜送宾客。大祥祭(两周年祭)时,穿吉服占卜尸体。庶子在父亲住所,就不为他的母亲服禫祭。庶子不持丧杖就位。父亲不主持庶子的丧事,那么孙子持丧杖就位是可以的。父亲在世,庶子为妻子持丧杖就位是可以的。诸侯到异国臣子的丧事吊唁,就由该国的君主做主人。诸侯吊唁,必须戴皮弁帽、穿锡衰(细麻布丧服)。所吊唁的人即使已安葬,主人也必须戴免冠。主人未穿丧服,君主就不穿锡衰。供养疾病患者时不穿丧服,然后主持他的丧事。非供养者进入主人的丧事,不改变自己的丧服。供养尊者必须换丧服,供养卑者则不换。妾没有妾祖姑的,改用诸侯的祭牲祔祭于女君是可以的。妇人的丧事、虞祭、卒哭祭,由她的丈夫或儿子主持。祔祭,则由公公主持。士不代理大夫的职务。士代理大夫,只有宗子可以。主人未除丧服,有兄弟从外地来,主人就不戴免冠而主持丧事。陈列器物的原则,多陈列而少收纳是可以的;少陈列而全收纳是可以的。奔赴兄弟的丧事,先到墓地然后回家,设位哭泣。所熟悉的人的丧事,就在丧家哭泣然后到墓地。父亲不为众子在门外设丧次。与诸侯有兄弟关系的服斩衰丧服。下殇(八到十一岁夭折)小功丧服,丧带用澡洗过的麻,不切断根部,弯曲起来缠绕。妇人祔祭于祖姑,如果有三位祖姑,就祔祭于亲近的。他的妻子是大夫而去世,后来丈夫不再是大夫,而祔祭于妻子时不改变祭牲。作为父亲的继承者,对被休弃的母亲没有丧服。没有丧服,是因为丧者不祭祀。妇人不做主丧者而持丧杖的情况:婆婆在世为丈夫持杖,母亲为长子削杖。女子在家为父母,如果主丧者不持杖,就由一个女儿持杖。缌麻和小功丧服,虞祭和卒哭祭时就戴免冠。安葬后而不迅速举行虞祭,即使主人也戴冠,到虞祭时就都戴免冠。为兄弟除丧服后,到安葬时,又穿回丧服。迅速举行虞祭和卒哭祭就戴免冠。如果不迅速举行虞祭就除丧。远葬的人,等到返回哭丧时都戴冠,到郊外然后戴免冠返回哭泣。君主吊唁,即使不是应该戴免冠的时候,主人也必须戴免冠,不散麻。即使是异国的君主,也戴免冠。亲近的人都戴免冠。为夭折者除丧服,祭祀时必须穿黑色衣服。为成年人除丧服,祭祀时穿朝服戴白绢帽。奔赴父亲的丧事,在堂上束发,袒露左臂、下堂跳跃哭泣,然后在东方穿上衣服、系绖带。奔赴母亲的丧事,不束发,在堂上袒露左臂,下堂跳跃哭泣,然后在东方戴免冠、系绖带就位成踊,出门后哭泣停止。三天内哭泣五次、袒露三次。嫡媳不作为公公的继承者,婆婆就为她服小功丧服。
字词精讲
- 斩衰(zhǎn cuī):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麻布制成,不缝边,表示极度悲痛,一般用于子女为父母服丧三年。
- 括发(kuò fà):用麻布束发,是丧礼中的仪式,表示哀痛不修边幅。
- 麻(má):指粗麻布或麻带,丧服中常用材料,象征简朴和哀悼。
- 免(wèn):一种丧冠,用布制成,男子在丧礼中戴免冠以示哀悼,区别于平时的冠礼。
- 齐衰(zī cuī):五服中次重的丧服,用稍粗的麻布制成,缝边,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等服丧一年或更短。
- 恶笄(è jī):粗糙的簪子,用于丧礼中束发,表示不饰华美。
- 髽(zhuā):妇人丧礼中用麻束发,盘成髻,是女子特有的丧仪。
- 苴杖(jū zhàng):用粗竹制成的丧杖,表示悲痛至极,用于斩衰丧服。
- 削杖(xiāo zhàng):用桐木制成的光滑丧杖,用于齐衰丧服,象征母亲如桐木柔和。
- 稽颡(qǐ sǎng):叩头触地,丧礼中的重礼,表示极度哀痛。
- 禫(dàn):除服后的祭祀,在丧期结束后举行,标志着丧期彻底结束。
- 祔(fù):将死者神主附于祖先庙中祭祀,是丧礼的重要环节。
- 昭穆(zhāo mù):古代宗法制度中辈分次序,左为昭,右为穆,用于排列祖先位置。
- 绖(dié):丧礼中用的麻带,系在腰间或头上,分首绖和腰绖。
- 殇(shāng):指未成年而死者,丧礼中有特定的服制。
- 练(liàn):小祥祭,周年祭祀,丧服从斩衰等重服改为较轻的练服。
- 大祥(dà xiáng):两周年祭祀,进一步除丧。
- 报丧(bào sāng):迅速报告死讯并安葬,与缓丧相对。
义理赏析
《丧服小记》通过详细规定丧服制度,体现了儒家伦理的核心思想: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丧服的轻重等级(如斩衰、齐衰、大功等)严格对应亲属关系的远近和尊卑,强调孝道和家族秩序。例如,为父母服斩衰三年,表达至高无上的哀痛;为祖父母服齐衰,显示尊祖敬宗。同时,制度中区分男女角色,如男子免冠、女子髽髻,反映性别分工和礼制规范。
现实启示在于,丧服制度虽属古代礼仪,但其精神——通过仪式表达情感、维系社会关系——仍有现代意义。在现代社会,葬礼和悼念仪式仍帮助人们宣泄哀伤、强化家庭纽带。此外,礼制强调的节制与秩序,提醒我们在面对死亡时应保持庄重,避免过度铺张,注重内在情感的真诚。总之,丧服制度不仅是外在形式,更是儒家仁爱精神的体现,教导人们如何以恰当方式表达哀思,并维护社会伦理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