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春秋·老子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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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民不畏威,
則大威至。
無狎其所居,
無厭其所生。
夫唯不厭,
是以不厭。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
自愛不自貴。
故去彼取此。
白话译文
百姓不畏惧强权威压,那么更大的祸乱就会到来。不要逼迫百姓流离失所,不要压榨百姓的生计。唯有不压迫百姓,百姓才不会厌弃(统治者)。因此,圣人有自知之明却不自我炫耀;懂得自爱却不自显高贵。所以舍弃后者(自见、自贵),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字词精讲
- 威:此处有双重含义,既指统治者的威严刑罚,也指天道自然的威严力量。
- 狎(xiá):本义为亲近而态度不庄重,此处引申为逼迫、轻慢、压迫。
- 厌:读 yā,有两个含义:一是“压迫、堵塞”(如“无厌其所生”),二是“厌弃、抛弃”(如“是以不厌”)。上下文中字同而义异。
- 自见(xiàn):自我显示、炫耀。
- 自贵:自视高贵、自我抬高。
- 去彼取此:舍弃(自见、自贵的)虚荣,取用(自知、自爱的)谦德。
义理赏析
此章深刻揭示了权力与民众关系的辩证法则。老子指出,当统治者的威压超过民众所能承受的极限(“民不畏威”),社会的反作用力(“大威”)便会以更剧烈的形式爆发。这并非提倡对抗,而是警示:强权的尽头是崩溃。
更精妙的是对“压迫”与“厌弃”的循环剖析:“无狎”“无厌”是因,“不厌”是果。统治者若不剥夺民众的生存空间与尊严,政权便能获得长治久安的合法性基础。这呼应了《道德经》“贵以贱为本”的民本思想。
后文转向统治者的修身准则:“自知不自见”强调清醒的自我认知胜过浮夸的权力表演;“自爱不自贵”主张珍视内在品德而非外在特权。“去彼取此”四字,点明了道家政治哲学的核心——真正的权威源于克制与谦卑,而非张扬与压榨。此理于今犹在,任何组织若脱离对“人”的基本尊重,终将失去存在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