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八章
战国·曾子(旧题) 📄 .md 原文
章旨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的能力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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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
子曰:「聽訟,
吾猶人也,
必也使無訟乎!」
無情者不得盡其辭,
大畏民志。
此謂知本。
白话译文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的能力差不多。但重要的是必须做到让人们根本不发生争执才好!”要让那些隐瞒实情的人无法尽情狡辩,要使民众内心深深敬畏。这就叫做认清了根本的道理。
字词精讲
- 听讼:审理诉讼。“听”指听理、断案,“讼”即诉讼、争辩。
- 犹人:与常人差不多,意指并非自己有特别独到之处。
- 无情者:指隐瞒实情、不诚实的人。“情”此处指实情、真情。
- 尽其辞:穷尽其狡辩之词。
- 大畏民志:使民众之心深深敬畏。“大”是程度副词,“畏”是敬畏、使……畏服,“民志”指民心、民众的意志。
- 此谓知本:这就叫作知道了根本。“本”指根本、根本的道理,此处特指治国以德为本、以教化息讼的理念。
义理赏析
本章通过孔子对“听讼”的论述,揭示了儒家政治伦理的核心理念——以德化民,治本于礼。孔子并不以善断疑案为能,而强调“使无讼”的更高境界。这体现了儒家“无讼”的理想社会图景:通过道德教化使民众自觉归正,从而消弭争端于未萌。所谓“大畏民志”,并非依靠刑罚威吓,而是通过德性与公义在民众心中树立敬畏,使人自发走向秩序。这深刻点明“知本”之要:治国理政若仅着眼于事后的裁决(“末”),而忽视前端的教化与风俗涵养(“本”),便是舍本逐末。这一思想对当今社会治理仍有启示: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在于培育人心向善、崇德守礼的内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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