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论正官
清·沈孝瞻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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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
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
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
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
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
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
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
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而大贵之格也。
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在於佩印,混煞贵乎取清。
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木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
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於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
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
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
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白话译文
正官以克制日主为用,虽说与七煞有别,但终究同样是克身之物,为何却特别忌讳刑冲破害,对它尊崇到这般地步呢?岂知人生于天地之间,断没有妄自矜持而自尊的道理,即使尊贵至极的天子,上头还有天与祖先临看着他。正官是名分上理当尊崇的,好比在国有君主,在家有父母,对它刑冲破害,就是以下犯上,怎么可以呢?
既然以刑冲破害为忌,那么就以能生它、能护它的为喜了。保留其喜而除去其忌,便主贵,可是贵之中又有高低之分,这是为什么呢?就拿财星与印星同时透出天干的情形来说,两者互不妨害,其贵就大。比如薛相公的命造: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是印、戊是财,中间有乙木相隔,水与土不相妨害,所以书中以为是大贵。至于壬戌、丁未、戊申、乙卯一造,月支属杂气正官,官星透出天干、又会合于地支,本是最贵的格局,可是壬财与丁印二者相合,仍按孤官无辅来论,所以官位够不上七品。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如果财与印不能两者并用,那么单用印不如单用财,因为印既能护卫官星,也会泄耗官星的气势,而财却能生助官星。如果官星化而为印、同时又透出财星,那又是极为秀逸而大贵的格局了。比如金状元的命造:乙卯、丁亥、丁未、庚戌,这里财印并用,没有伤官,也不混杂七煞,正是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
然而,遇到伤官重在佩带印星,混入七煞贵在取其清纯。比如宣参国的命造: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土正官透出天干而取其清,地支会成木局,两个辛金来解救,这就是遇到伤官而佩印。
李参政的命造: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木日主取酉中辛金为正官,庚金七煞混杂其间,乙木将庚合去,合煞留官,这就是混杂七煞而取其清。
至于正官格透出伤官而用印的,又忌见财星,因为财能克坏印星,印既被坏便不能生官,反倒恰好庇护了伤官。不过也有遇到财星反而大贵的,比如范太傅的命造:丁丑、壬寅、己巳、丙寅,地支具备巳、丑,会成金局而金为伤官,有丙丁二火来解救,透出壬水财星,岂不是破了格局?却不知丙丁同时透出,用其中一个就足够了:以丁合去壬,财星便除;以丙克制伤官,官星便清。看似无情,反而更有情。这正是造化的妙处,变幻无穷,怎能不贵?
至于地支的刑冲,可以通过会合来化解,前面的篇章已经讲过,不必再加申述,后面的各种格局,也不再谈到了。
字词精讲
《子平真诠·论正官》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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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煞(shà):又称"偏官",与日主同五行而相克者,因克伐无情,故别称"煞"。书中强调正官虽同为克身之神,但有阴阳配合之分,地位尊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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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冲破害:地支之间四类相犯关系的合称。刑主残伤、冲主动摇、破主破坏、害主暗损。旧时命理家以正官为尊神,最忌地支来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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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fèn)所当尊:分,职分、名分。意谓正官是人伦名分中理当敬重的一方,以"国有君、在家有亲"作比,把命理术语纳入纲常伦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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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乎可:乌乎,同"呜呼",反问语气词,意为"这怎么可以呢",指以下犯上不成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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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印并透:财星与印星同时透出于天干。旧说印能护官、财能生官,二者并见且不相互妨碍,则格局之贵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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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碍:相互妨碍、相互牵制。此处特指财克印、印泄官之类的五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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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气正官:地支本气不专、藏有多种五行的辰戌丑未四库之地所藏之官星。透出天干或会入支局而成格,故称"最为贵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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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官无辅:官星虽存,却无财、印等神辅助,或辅助之神被合去。旧说这种格局虽贵而品级不高,故原文判为"不上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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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官:印星虽能生日主而护官,但官生印,印又会盗泄官星之力,故曰"亦能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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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官为印:官星旺盛而化生印星,官印相生、由克转生的一种格局变化,旧时视为"甚秀而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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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日主所生而克制官星之神,是正官格的大忌。原文所谓"遇伤在於佩印",即以印星制伤官来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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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印:格局中带伤官而辅以印星,取印克伤官、护住官星之意。"佩"字取佩戴、凭依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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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清:去除格局中混杂不清的成分。原文举"合煞留官"为例,即合去混杂的七煞,使官星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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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煞留官:以天干五合将七煞合去,独留正官成格。李参政命中乙木合去庚金七煞,即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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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干会支:所用之神既透出于天干,又会合于地支,上下呼应,力量充足,故成贵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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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金伤官:地支巳、丑会成金局,金为丁火(日主)所生,即会局化出伤官。"会"指三支会合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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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而足:丙、丁同透,取其一为用即可胜任,不必两用。这是论格局取用时"少而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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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而愈有情:表面上五行配合似无情(如财破印),实际作用却恰到好处,反成佳构。"情"指五行生克之间的配合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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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化之妙:造化指天地生化运行。此语感叹命局配合变化无穷,非固定公式所能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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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指以生年、月、日、时四柱干支论命之术,托名于五代徐子平,后世遂称此术为"子平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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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科举殿试第一名称状元。原文以"薛相公""金状元""范太傅"等官衔名人命例立说,是此书以实例证格局的体例特点。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篇论正官,先以人伦立义:旧时命理家认为,正官虽克身,却如君之于臣、亲之于子,是「分所当尊」的位置,故刑冲破害被视为以下犯上,最所深忌。这实际上是把传统社会的尊卑秩序投射到了干支生克之上,术数与伦理互为表里,正是子平一家的文化底色。
由此推出全篇的方法论——「存其喜而去其忌」。官格喜财印之生护,忌伤官七煞之刑混,而财与印又须「两不相碍」:并透而隔位则贵大,相合相碍则反成孤官无辅。书中以为,单用印不如单用财,因印既能护官亦能泄官,财则专于生官;遇伤则佩印以制,混煞则合煞以清。可见其论命并非死守一格,而在权衡干支之间的进退、合解与清浊。
尤为可味者,是范太傅之例:财本破印,却因丙丁并透、丁合壬而财去,丙制伤而官清,作者叹为「无情而愈有情」。这透露出一种辩证眼光——格有定法,而情势无定形,忌神可因合制反为我用,规矩之中自有活法,与古人所谓「造化变幻无穷」之旨相通。
须说明的是,以命断贵贱寿夭,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与思想史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