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清·沈孝瞻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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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
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格,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
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为财以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
其戊先而丁在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荫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后先别殊。
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
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食神格,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
如壬用寅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且贵;
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七煞格,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
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
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之易见者也。
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
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癸,格大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
假如癸己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
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白话译文
月令中的用神,配上四柱八字,本来就有每一字之间的生克来区分吉凶。然而也有生克相同,只因先后次序不同,便分出吉凶的情况,这尤其算是谈命的精奥之处。
比如正官格,同样都是财星与伤官同时透出,先后次序却有不同。假如甲木以酉中辛金为正官,丁火伤官在先、戊土财星在后,那就是财星来化解伤官,即使不能贵显,后运也必有归宿;若戊土财星在先、丁火伤官落在时柱,那就是官星得到财星相生,随后却被伤官破掉,即使早年蒙受祖荫较为顺遂,终归没有结局,子嗣也艰难了。
印格,同样都是贪财坏印,先后次序却有分别。如甲木以子中癸水为正印,己土财星在先、癸水印星在后,即使不富有,晚年境况也稍顺;若癸水印星在先、己土财星落在时柱,晚年也就憔悴了。
食神格,同样都是财星与枭神同时透出,先后次序却有不同。如壬水以寅中甲木为食神,庚金枭神在先、丙火财星在后,晚年运程必然通达,格局也富贵兼得;若丙火财星在先、庚金枭神落在时柱,晚年运程便清淡,富贵两空了。
七煞格,同样都是财星与食神同时透出,先后次序却大不相同。如己土生于卯月,癸水财星在先、辛金食神在后,那就是财星来助益用神,而后七煞由食神来制伏,不失为大贵;若辛金食神在先、癸水财星落在时柱,那就是七煞虽被食神制伏,而财星转过来随食神去结党助煞,不但不能贵显,后运也萧条,还难以长寿。
其他像这一类的,可以依此类推,不过这些还算是吉凶容易看出来的。
至于丙火生于甲寅之月,年干癸水、时干戊土,官星能够生印,而不怕戊土来合,戊土能够泄日主之身而显为秀气,却不能越过甲木去合癸水,这便是大贵的格局;假如年柱戊土、月柱癸水而时柱甲木,或者年柱甲木、月柱癸水、时柱戊土,那么戊癸之间没有东西阻隔便相合,格局就大大破了。
丙火生于辛酉之月,年干癸水、时干己土,伤官因有财星隔在中间,伤官便无力克官,间或有小的贵显;假如癸、己并列而中间没有辛金隔开,格局就完全破了。
辛金生于申月,年干壬水、月干戊土,时上见丙火官星,不用担心隔在戊土之外的壬水,格局也容许贵显;假如年干丙火、月干壬水而时干戊土,或者年干戊土、月干丙火而时干壬水,那么壬水就能克伤丙火,贵显便无望了。
像这一类的情形,数不胜数,其中的吉凶,似乎难以一下子讲得明白,然而仔细思量其中的缘故,道理十分显然,只是难以向浅学者讲说罢了。
字词精讲
- 月令:即出生之月的地支。旧时命理家视月支为全局提纲,最能体现当令之气,故又别称「提纲」;子平真诠立「格」,即以月支所藏之干为本。
- 用神:此书特指月令格局中所取以成就该格的关键十神(如正官格即以官星为用),与后世流行的「扶抑用神」「调候用神」并非同一概念,读时须留意分别。
- 四柱:年、月、日、时四组干支,每柱一干一支,合共八字,是子平术推命的基本框架。
- 生克: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之类)与相克(木克土、土克水之类)的两种关系。命家以十神之间的生克先后,推论格局成败。
- 格:由月令推出的格局名目,如正官格、印格、食神格、七煞格。「成格」谓格局成立,「破格」谓格局被伤。
- 正官:克「我」(日干)而阴阳相异之星,如甲日以酉中辛金为正官。官星为用时,喜财生印护,忌伤官直接克伐。
- 财:我所克之星,分正财、偏财,文中多作统称。财能生官,亦能坏印、生煞,吉凶随所配合而变。
- 伤官:我所生而阴阳相异之星。其性克制正官,故命家于官格中最忌伤官直接克官。
- 印:生「我」之星,分正印、偏印。印能护身、化煞、护官,最忌被财星克破。
- 食神:我所生而阴阳相同之星。其性克制七煞,又能生财、吐秀,故制煞格中以之为用。
- 枭(枭神):偏印之别名,又称「倒食」。命家有「枭神夺食」之说,谓偏印克制食神,使其不能制煞生财。
- 七煞:克「我」而阴阳相同之星,其性刚烈。有食神制之则成格,逢财星生扶则其势转强。
- 透(透干):地支所藏之干出现于天干之上。「并透」谓两种相关十神同时透出,其生克作用最为直接明显。
- 藏:十神之气隐于地支而不透于干,其力较缓。文中论吉凶转折,皆以干支实际位置为据。
- 合:天干五合之一,如戊与癸合、甲与己合。命家认为两干相合则彼此牵绊,有「合去」「合伤」之意。
- 隔:中间隔有他干他支,使两干不能直接发生生克或合化。此段反复以「隔」为枢纽,即取位置远近定力之强弱。
- 间:动词,介入其间。「伤因财间」意为伤官与他星之间隔有财星,使其力受到牵制。
- 解:化解、通关。财星居于伤官与正官之间,伤官转而生财、财再生官,故称「财以解伤」。
- 党:动词,朋比、助长。「财转食党煞」谓食神所生之财回头生助七煞,使原本制煞的食神反成煞之党羽。
- 泄秀:日主之气由食伤吐出,称为「泄秀」,旧说以为主人才华文气。「泄身为秀」即此意。
- 贪财坏印:命家术语,指财星克破印星,使印不能生身、护官、制食,为印格之大忌。
- 上荫:祖上父母所遗之福泽。旧说以年柱、月柱主祖上与双亲,故有此称。
- 子嗣:子女后代。旧说以时柱为子息之位,时干逢克破,则主子嗣艰难。
- 时(时柱):出生时辰所配之干支。文中「晚运」「晚景」「结局」多系于时柱,因旧说以时柱主一生之末。
- 「甲用酉官」句法:以日干为「我」,取支中所藏之干为用。酉属辛,对甲而言为正官,故称「酉官」;同理「子印」(子中癸水为甲之正印)、「寅食」(寅中甲木为壬之食神)。文中「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等,皆依年、月、日、时四柱位置排列干支而论。
- 猝喻:猝(cù),仓猝、一下子。「难猝喻」谓道理难以三言两语说清。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此篇论命之枢纽,在「先后」二字。旧时命理家认为,四柱中五行生克制化固然可定一格之成败,然同一组十神,其透干的先后与所居位置不同,所得结论便迥然有别:正官格财伤并透,书中以为财先伤后则财能解伤,伤先财居时支则官先得生而后遭破;贪财坏印、食神制煞诸格,亦皆以后先分判晚景之殊。书中更进一层,拈出「隔」的观念——两干能否相合,须看中间有无他神阻隔,丙生寅月而戊癸被甲隔开则格成,戊癸毗邻无阻则格破,壬丙之间有戊相隔则官星不受克,无隔则贵望尽失。这实际上是把四柱看作有先后次序、有远近位置的结构整体,而非静态的元素罗列,颇见古代术数对时间性与空间关系的细密推演。故篇末自许「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正见其以此为精微之学。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