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神趣八法·伏象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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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伏象者乃寅午戌三合全,又值五月生,逢壬日而天干无气,丁字透露,壬水又无根,乃取月支午中有丁火,合壬水而伏之。
所谓伏象,运至木火之乡皆吉,只愁水旺之乡不利也。
又曰:伏者,隐而不显之意。
柱中财官印杀,不通月气,不曾透露,隐於地支人元之中,无形而离明之谓。
《玉井》云:“本身不通月气,而伏藏我气于别支之内,有援而起者也。”
又日干不遇生旺,死绝气多,却遇官杀太甚,克伏其身,亦为伏也。
经云:“官鬼皆全,乃遐龄而不遂。
干中破败于支内,技艺随身。”
如戊午、甲寅、戊寅、辛酉,戊日被甲寅克之太甚,本身无气,故为手艺之人。
白话译文
伏象,是说地支寅、午、戌三合成局齐全,又正逢五月(午月)出生,日柱天干为壬,而天干无气,丁字透出天干,壬水又没有根,于是取月支午中所藏的丁火,去与壬水相合,使其潜伏。这便是所谓伏象。旧时命理家认为,行运走到木、火旺盛之地都吉利,只忧愁走到水旺之地,有所不利。
又说:“伏”,就是隐藏而不显现的意思。四柱中的财、官、印、杀,与月令之气不相通,又不曾透出天干,而是隐藏在地支所藏的人元之中,看不见形迹、离乎光明,这就叫伏。《玉井》中说:“日主本身不通月令之气,却把自己的气伏藏在别的地支之内,一旦有接应援引之力,便能兴起。”又,日干得不到生旺之气,处于死绝之时居多,却遇上官杀太重,克制、压伏其本身,这也叫作伏。经书说:“官与鬼(七杀)俱全,往往高寿而事事难遂其意。天干在地支之中遭到破败,这样的人每每随身带着一门手艺。”比如戊午年、甲寅月、戊寅日、辛酉时这个命例,戊日主被甲寅克得太厉害,本身没有气力,所以旧时术数家推断他是凭手艺谋生的人。
以上关于富贵贫夭、命运吉凶的种种说法,均为古代术数之言,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参考。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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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趣八法:《渊海子平》所列八种取象断格之法,伏象为其一。书中以为命局各有象类可取,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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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象(fú xiàng):本篇标题。"伏"取伏藏、隐伏之义;书中所说有两种情形:一是日主之气被合绊而伏,二是财官印杀藏于支中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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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yín)午戌(xū)三合:地支三位依五行化气相合,寅午戌合化为火局,旧称"三合局";午居中位,为火之最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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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生:指生于夏历五月,其时月建为午,故月支即午,命书称"午月"。古代以北斗所指定月建,正月起寅,五月正当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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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日:日柱天干为壬。壬于十天干中属阳水,命家以日干代表自身,称"日主""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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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无气:日主在四柱天干中不得同类或生助之帮扶,气势衰弱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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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tòu lù):指某一干出现于天干之上、显而不藏,与"伏藏"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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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某五行在地支中没有同类之气可依傍;此处指壬水地支无水气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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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透露,壬水又无根:丁为阴火,与壬相合;书中以为丁既现于干、壬又根气全无,则壬被合绊而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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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壬合:天干五合之一,丁与壬合化,旧说合则两气相绊,主动之气被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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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午中丁火:午为月支,午中所藏天干为丁(另有己),命家称为"人元",即地支中所暗藏之天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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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至木火之乡:"运"指大运,旧以每步大运的干支分属五行,木火即地支属寅卯巳午之类;书中以为此时皆吉、逢水旺则不利——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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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官印杀:十神中四类的合称,即财星、官星、印星与偏官;"杀"读 shā,通"煞",指七杀,为克我之同性之星,只讲一次,后文不再另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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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月气:命理术语,指四柱中的十神与月令(月支)不相感应、不从月令而出,故其力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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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明:离为八卦之一,方位属南、五行属火、象为光明;"离明"即光明昭著之意,与"无形"相对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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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井》:指旧传命理文献《玉井奥诀》,书中引其语以证"伏藏"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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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而起者:本身之气虽伏于别支,若得同类之气牵引扶助,仍可兴起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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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旺、死绝:旧以五行之气在十二位(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中衡量盛衰;生旺为气健,死绝为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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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鬼皆全:官星与七杀并见于命局,旧称七杀为"鬼",官杀交加谓之"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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遐龄(xiá líng):高寿、高年。原文所引"遐龄而不遂"云云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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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中破败于支内:天干之气在地支藏干中受制受损,外表完好而内里已坏的象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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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甲寅、戊寅、辛酉:四柱举为例证,自左至右依次为年、月、日、时柱;戊日即日柱天干为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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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克戊:甲为阳木,戊为阳土,木克土,且甲为戊之七杀,故书中以为戊日受克太过、本身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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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随身:原文所断的落脚处,谓命主以手艺技能立身;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段释"伏象",实含三层:一者,天干五合而言伏。书中以为,寅午戌三合火局、生于五月而逢壬日,壬水无根无气,丁火自午中透出,丁壬相合,壬遂随丁而"伏",故曰合而伏之。二者,以显隐论伏。财、官、印、杀诸神,若与月令之气不相通、不透于天干,仅藏于地支人元(支中所藏之干)之中,无形而离明,谓之伏藏;须他处有援引方可起用。三者,以强弱论伏。日干生旺之气少而死绝多,又逢官杀过重,克抑其身,亦谓之伏。所举戊午、甲寅、戊寅、辛酉之例,即言身弱受克太过,古书以为此类人多凭技艺安身——"技艺随身"四字,正见古人于不遇之时以一技自立的处世观。
其义理可取处,在于显与隐、用与不用的辩证:物有隐伏而非无,待时待援而后见;过露则折,过伏则需引。此为古代术数之说,吉凶祸福之断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