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论食神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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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
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何也?
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甲食丙之成财,戊为甲之财,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宏、肌体肥大、化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食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
喜财食神相食,独一位见之,此为福人,然多亦不清。
却喜身旺,不喜印绶,亦恐伤其食神也。
如运得地,方可发福,大概与财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
丁见己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寿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
此命三见乙为食,见巳酉丑合金局为印绶,又有三乙化为伤官,癸用乙为食神,被金局来克乙木,再被三乙并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无成也。
食神有气胜财官。
诗诀曰:“凡甲见丙为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心慈体广福食厚,若临印绶主难成。”
眉批:甲见丙为食神,乙见丁为食神,丙见戊为食神,丁见己为食神,戊见庚为食神,己见辛为食神,庚见壬为食神,辛见癸为食神,壬见甲为食神,癸见乙为食神。
食神诗诀,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他强旺本干,若是反伤来夺食,忙忙辛苦祸千般。
白话译文
所谓食神,指的是能够生出我之财星的那个五行之神。例如甲属木、丙属火,木生火而泄去甲木之气,称为盗气,那为何又叫作食神呢?殊不知丙火能够生戊土,甲木正是取食于丙火才生成了财,戊土便是甲木的财星,所以才用「食神」来命名它。
书中以为,命中带有此星的人,会财禄丰厚、饮食丰足、气量宽宏、体态丰肥、悠游自足、有子嗣、又得长寿。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食神不喜见到官星,忌讳「倒食」(即枭印),因为恐怕它损伤食神。喜见财星与食神相互滋生,只单独出现一位,旧时命理家认为这便是有福之人;但若出现太多,也就不清爽了。又喜日主强旺,不喜印绶,同样是恐怕印绶伤害食神。须待大运走到得地之处,方能得福,大体上与财星的情形相似。
例如一造为己未年、己巳月、丁未日、辛丑时。丁火见己土为食神,其中丑与巳相合化成金局,得到金即为财,又喜日主并不衰弱,所以旧时命理家认为其有官禄也有长寿。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又如一造为乙巳年、乙酉月、癸酉日、乙卯时。此命中三处见乙,乙为癸之食神;见巳酉丑相合为金局,金为印绶;又有三重乙木化作伤官。癸水以乙木为食神,却被金局所克,乙木受损;再被三重乙木连同卯木旺盛之力克制官星,所以旧时命理家认为其名与利都无所成就。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食神有气,胜过财星与官星。诗诀说:大凡甲木见丙火称为盗气,丙火去生财便叫作食神;心地慈善、形体宽广、福分与饮食俱皆丰厚;若遇上印绶,则主难以成就。
眉批所列:甲见丙为食神,乙见丁为食神,丙见戊为食神,丁见己为食神,戊见庚为食神,己见辛为食神,庚见壬为食神,辛见癸为食神,壬见甲为食神,癸见乙为食神。食神的诗诀是:食神有气胜过财官,先须本干强旺;若反被伤害、遭人夺食,则忙碌辛苦,祸患千般。
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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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shí shén):子平命理「十神」之一。旧时命理家以日干(我)为中心,凡「我所生」且阴阳相异者即为食神;如甲木生丙火,丙即甲之食神。本篇专论此星的喜忌与取象,属古代术数体系,其吉凶论断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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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我财神:即「生出我的财星」。五行之中「我克者为财」,甲木克戊土,戊土便是甲木的财;而丙火能生戊土,故称丙(食神)「生我财神」。这是食神得名的核心理由——食神能转而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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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jiǎ):十天干之首,五行属木,于人体取象为头、为筋。文中用作举例的日主(命主所值之天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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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气:泄耗本体之气。旧时命理家认为,日主所生之物(如甲生丙)会分泄日主的力量,如同盗取其气,故食神又别名「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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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土(wù):十天干之第五,五行属土,阳土,取象为山冈、城墙。文中为甲木所克之物,故为甲之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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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厚食丰:财禄丰厚、衣食充盈。旧时命理家以食神为「寿星、爵星」,主养育与享用;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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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量宽宏:气度宽大能容。旧说食神为「寿星、爵星」,主心宽体胖,故有此取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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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体肥大:体态丰满。古代术数以五行生克比附形貌,食神属「泄秀生财」之星,故取丰腴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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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游自足:原文如此,「化游」疑为「优游」之形讹,意为从容自适、自给自足。古籍传抄多有此类讹字,存疑不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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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息(zī xī):即子女。《诗经·大雅》「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旧注以「子息」称所生之子,后为命书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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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考(kǎo):高寿终老。「考」本义为老,《诗经·泮水》「永锡难老」郑笺即以「考」言年高。旧时命理家以食神主寿,故云「有寿考」;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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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星:十神之一,「克我者」为官杀,阳见阳、阴见阴为七杀(偏官),异性相克为正官。文中谓食神不喜见官星,因旧说食神能制杀、又与官星有克战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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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食(dào shí):命理术语,即偏印(枭神)克制食神,别名「枭神夺食」。倒食与食神同为「我生」之物而阴阳相同,故能直接克制食神,旧时命理家视为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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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绶(yìn shòu):十神之一,「生我者」为印星,异性相生为正印,同性为偏印。「绶」本指系印的丝带,借指官印,后命书以「印绶」泛称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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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旺(shēn wàng):指日主本身五行强健得令、得地、得势。旧说食神泄气于日主,日主弱则「泄多为克」,故喜身旺以任其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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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以四组干支排列成「四柱」(年、月、日、时),是子平术记命的基本格式。天干十数、地支十二数相配,六十年为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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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见己为食神:丁火所生者为土,丁(阴)生己(阴),同性相生,故己为丁之食神。可与上文「甲见丙」互参,凡日干所生之异性为伤官、同性即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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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丑合起金局(sǐ):地支「巳、酉、丑」三者相聚合成金,称为「三合金局」,是地支合化的固定组合之一。原文单举巳、丑,因局中酉已见于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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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指地支三合、六合等构成的五行聚合之势。旧时命理家认为合局能改变五行的力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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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我克者为财」。如丁火克金,金即丁之财;命局合出金局,故曰「得之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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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乙酉、癸酉、乙卯:又一四柱实例。癸水日主,乙木为其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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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化为伤官:命局天干三见乙木,乙为癸之同性所生,本应为食神;三者并见则力重,旧说可「变格」为伤官。伤官与食神同为「我生」,惟异性相生者称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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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我官:原文表述简省,意为旺盛的乙木(食伤)克制命局中所见的金(金克木为官,故金为木之官;此处指金局与木交战),旧时命理家谓食伤过旺则官星受制,功名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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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有气胜财官:命书口诀,意谓食神若通根得令、气势旺盛,其福力可胜过财星与官星。「有气」指在月令、地支中有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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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批:古籍刻本中附于正文行间或书眉的小字评注,多为刊刻者或后人所加,用以提示要义、列举图表。本篇眉批即以十干顺次列出各日干所对应的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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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伤来夺食:指偏印(枭神)或比劫等克制、争夺食神,命书称「枭神夺食」,与上文「忌倒食」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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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他强旺本干:「他」指食神,「本干」指日主。意为用食神须日主本身强旺方能承受其泄;这是旧时命理家论用食神的前提条件。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节论“食神”,首在释名。书中以为,日主所生之天干即为食神,如甲木生丙火,丙火复生戊土,戊为甲之财,故食神乃“生我财神”者;因其泄我之气而转成财用,故又称“盗气”。这一命名揭示了子平术的基本思路:五行生克不止是抽象循环,更要落到“我—食—财”的人事链条上,把自然之气推演为衣食财用之源。眉批所列十干相配,正是这一法则的定式。
其论喜忌,以“食神一位”为贵,多则不清;喜身旺、喜财,忌官星、忌倒食与印绶,因其能夺食伤食。两造对举尤见深意:前造食神得局成财而身不弱,故书中以为名寿两全;后造食神既遭金局所克,又三乙并旺反克官星,故断其名利无成。一正一反,说明旧时命理家看重的并非食神之有无,而是强弱得位、生克是否中和。末引“食神有气胜财官”及诗诀,重申本干须先强旺,方不为“夺食”所困——其间贯穿的,仍是中和适度、勿使偏胜的古典思维;“心慈体广福食厚”一语,又把命局与性情体貌相比附,可见古人惯于以道德气象解说命数。
以上吉凶寿夭之判,皆属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