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论伤官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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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伤官者,其验如神。
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胜言。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倘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伤官之处,又行身旺乡,真贵人也。
伤官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
而贵人亦惮之,众人亦恶之。
运一逢官,祸不可言。
或有吉神可解,必生恶疾以残其躯,不然遭官事。
如运行剥官,财神不旺,皆是安享之人。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
以阳见阴,阴见阳,亦名盗气。
伤官若伤尽,不留一点。
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杀。
如甲用辛官,如丁火旺,能生土财,最忌见官星,亦要伤旺。
若伤官不尽,四柱有官星露,岁运若见官星,其祸不可胜言。
若伤官伤尽,四柱不留一点,又行旺运及印绶运,却为贵也。
如四柱中虽伤尽官星,身虽旺,若无一点财气,只为贫薄。
如遇伤官者,须见其财为妙,是财能生官也。
如用伤官格者,支干岁运都要不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用伤官格局,见财方可用。
伤官七杀,甚如伤身七杀,其验如神。
年带伤官,父母不全;
月带伤官,兄弟不完;
时带伤官,子息为顽;
日带伤官,妻妾不完。
其余伤官,务要伤尽则吉,见财方可。
轻者远窜之灾,重则刑夭之难。
伤官有战,其命难存。
若月令在伤官之位,及四柱相合皆在伤官之处,如行身旺,即贵人也。
伤官之人,多负才傲物,常以他人不知己,君子恶之,小人畏之。
逢官运无财救,必主大灾,不然主暗昧恶疾,以残其身,或运遭官刑矣。
如四柱虽伤尽官星,身若逢财运发福,是为伤官见财。
仔细推详,万无一失。
又云:四柱有官而被祸重,四柱无官而被祸则浅。
大凡四柱见官者,或见伤官而取其财,财行得地则发,行败财之地必死。
如运支内无财,运干虚露亦可也。
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丁以壬为官,丑戌本为伤官,只是丑为金库,又时上有庚字作财,此人行申酉限如意,入金脱气遂死矣,大抵伤了官星,行官运则灾,太岁亦然。
眉批:甲见丁为伤官,乙见丙为伤官,丙见己为伤官,丁见戊为伤官,戊见辛为伤官,己见庚为伤官,庚见癸为伤官,辛见壬为伤官,壬见乙为伤官,癸见甲为伤官。
伤官诗诀,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伤官官有旺,土金官去反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
此星遇官,如贫人见财,多贪而致祸。
见杀印,必有成。
惟带刃,必有凶盗,须中和为贵,无制则祸。
有吉神助之则吉,恶煞助之则凶。
白话译文
所谓伤官,旧时命理家认为它应验如神。伤官最要紧的是把官星克尽;若克不尽,官星乘旺而来,那祸患简直说不完。伤官遇上官星,据说灾祸百出。倘若月令正落在伤官之位,四柱的配合又都归入伤官一路,再行身旺之运,那就真是贵命了。带伤官的人多才多艺,气傲心高,总以为天下的人都比不上自己;贵人忌惮他,众人厌恶他。大运一逢官星,灾祸难以言说;纵有吉神可以化解,也必生恶疾、损伤身体,不然就会招来官司。若行运克剥官星,财星又不旺,那便都是安然享福的人。细细推究,绝不会错。
又说:所谓伤官,指的是我所生而又阴阳相异的那一类。阳干见阴、阴干见阳而生出的,也叫作盗气。伤官若克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官星。身弱者忌见官星,却不忌七杀。比如甲木以辛金为官;又如丁火旺盛,能生土为财,最怕见到官星,同时伤官也要强旺。若伤官没有克尽,四柱中又透出官星,岁运再遇到官星,那祸患说不完。若伤官把官星克尽,四柱中一点不留,再行旺运或印绶运,反而主贵。
四柱中即使克尽了官星,自身也旺,若一点财星都没有,也只能算是贫寒微薄。所以遇着伤官,最好见到财星,因为财能生官。
凡是用伤官格的,天干地支与岁运都以不见官星为好;一旦见到官星,就叫作伤官见官,据说灾祸百出。用伤官格局,须见到财星才好取用。
旧时命理家认为,伤官与七杀并见,其凶如同伤身的七杀,应验如神。年柱带伤官,父母不全;月柱带伤官,兄弟不全;时柱带伤官,子息愚顽;日柱带伤官,妻妾不全。其余的伤官,务必把官星克尽才吉,还要见到财星才行。轻的有远走流放之灾,重的有刑罚夭亡之难。伤官相互交战,其命难保。倘若月令正处于伤官之位,四柱的配合又都落在伤官一方,再行身旺之运,那就是贵命。带伤官的人多半恃才傲物,总觉得别人不了解自己,君子厌恶他,小人畏惧他。若逢官运而无财星来救,必然主大灾;不然就主暗昧与恶疾,损伤身体,或者行运中遭受官刑。四柱即使克尽了官星,自身若逢财运而得福,这就叫作伤官见财。细细推究,绝不会错。
又说:四柱中有官星的,遭祸较重;四柱中没有官星的,遭祸较轻。大凡四柱中出现官星的,或者见到伤官而取其财,财星行到得地之处便发,行到财星受克败之地,书中以为必死。若地支中没有财,天干上虚浮透出也可以。比如乙亥、己丑、丁亥、庚戌这个命,丁火以壬水为官,丑、戌本是伤官,只是丑为金库,时柱上又有庚字作财。此人行申酉之限时称心如意,行入金地、元气耗尽,于是便死了。大抵伤了官星,行官运就有灾,流年太岁也是一样。
眉批:甲木见丁火为伤官,乙木见丙火为伤官,丙火见己土为伤官,丁火见戊土为伤官,戊土见辛金为伤官,己土见庚金为伤官,庚金见癸水为伤官,辛金见壬水为伤官,壬水见乙木为伤官,癸水见甲木为伤官。关于伤官的诗诀说:火土型伤官宜把官星克尽,金水型伤官却要见到官星,木火型伤官官星须有旺气,土金型伤官官星去掉反而成官,唯有水木型伤官一格,财与官两者都见才欢喜。旧时命理家认为,这颗星遇到官星,好比穷人见到钱财,因贪多而招祸;若遇到七杀与印星,必有所成;唯独带有羊刃,必有凶暴劫盗之事。须以中和为贵,没有制伏便会成祸;有吉神相助则吉,有恶煞相助则凶。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伤官(shāng guān):子平术十神之一。文中释为「我生彼之谓」「以阳见阴,阴见阳」,即日干所生、且阴阳相异的五行;因其既能泄耗日主之气(故又名「盗气」),又能克制正官,遂以「伤」为名。
伤尽(shāng jìn):书中以为,四柱干支与岁运之中全无官星显露,方称「伤尽」;若留有官星,则谓「伤之不尽」,须再论吉凶。
官星(guān xīng):即正官,克日干而阴阳相异者。例中「丁以壬为官」,丁为阴火,壬为阳水,水克火而异性,故壬为丁之正官。
伤官见官(shāng guān jiàn guān):命理术语,指伤官格局中又逢官星。原文「为祸百端」乃旧时命理家的推断之辞,此类吉凶祸福之说属古代术数观念,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七杀(qī shā):亦称偏官、煞星,克日干而阴阳相同者(如甲见庚)。书中以为伤官能制杀,故有「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杀」之语。
月令(yuè lìng):月柱地支所主之时令节气,为四柱中衡量五行旺衰的首要依据;「月令在伤官之位」即月支为日主之伤官。
四柱(sì zhù):年、月、日、时四组干支,合共八字;分称年柱、月柱、日柱、时柱,各自配属祖上、父母兄弟、自身妻室、子息等。
身旺(shēn wàng):日主(出生日之天干)得令、得地、得势而气力强旺。「行身旺乡」指岁运扶助日主,使身强能任伤官之泄。
盗气(dào qì):伤官的别名,谓日主之气被所生之物泄夺外流,如财物被盗取,故名。
财神/财星(cái shén):日干所克者为财,分正财、偏财。例中「时上有庚字作财」,即丁火克庚金,庚为丁之财;书中以为伤官格局须见财方能取用。
印绶(yìn shòu):生日干者为印,「绶」本指印之绶带,借以代称印星。文中将印绶运与旺运并列为可成贵格之运。
岁运(suì yùn):太岁与大运的合称。太岁(tài suì)指当年流年之干支;大运(dà yùn)由月柱推排,通常一步运管十年,为命书推论行运吉凶的基本单位。
剥官(bō guān):命书用语,指运程克去、剥落官星,使官星无力;书中以为如此反主「安享」。
完(wán)/不全(bù quán):完整、齐全之意。「父母不全」「兄弟不完」「妻妾不完」皆谓亲伦有缺损。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切勿据以论人。
子息(zǐ xī):子嗣后代。「时带伤官,子息为顽」,「顽」谓愚顽不驯,亦属旧时术数推断之辞。
刑夭(xíng yāo):刑伤与夭折。「轻者远窜之灾,重则刑夭之难」,「远窜(yuǎn cuàn)」指流徙远配、离乡避祸一类灾殃,皆为古代命理假定的祸福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战(zhàn):五行、干支之间交克相争,命书称为「战」「相战」。「伤官有战,其命难存」即谓克战剧烈而无通关制化。
中和(zhōng hé):五行强弱偏枯适中、生克有情的状态,旧时命理以中和为贵,反对过旺过弱而无制。
制(zhì):克制、约束。「无制则祸」谓旺星过强而无他神制约,书中以为须以克泄之神加以节制。
刃(rèn):即羊刃(亦作阳刃),神煞之一,为干气极旺之处。「惟带刃,必有凶盗」乃旧时神煞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吉神/恶煞(è shà):命书神煞系统的两大类,吉者称吉神、吉星,凶者称恶煞、凶煞。书中以为「有吉神助之则吉,恶煞助之则凶」,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金库(jīn kù):地支丑为金之墓库——巳酉丑三合金局,其墓在丑;辰戌未亦各为水、火、木之库,四者合称四库。故例中以丑、戌所藏之土为伤官,而丑兼作金库。
脱气(tuō qì):命书谓日主之气耗泄剥落、无所依托。「入金脱气遂死」即书中对该命例行运结果的解释,属古代术数推断,不具科学依据。
得地(dé dì)/虚露(xū lù):「财行得地」指财星在地支有根、通于月令时支;「运干虚露」指天干虽见财星而地支无根,力弱。二者为命书判断星曜有力无力的常用说法。
五行伤官五格:眉批所列诗诀将伤官按日主所属五行列为五类——火土、金水、木火、土金、水木伤官,各附「宜伤尽」「要见官」「官有旺」「官去反成官」「财官两见始为欢」等诀,为旧时命理家分格论命的口诀,属民俗术数文献,不具科学依据。
诗诀(shī jué):以韵语歌括要义的文字,便于记诵,为古代术数类书常见的编纂体例。
眉批(méi pī):刻本刊行时镌于书页上端(书眉)的批注文字,多为读者或编者补入的注释、歌诀,本篇眉批所补即伤官取用之诀与十干伤官对照。
义理赏析
此章以「伤官」为纲,串起旧时子平家一整套推演逻辑:所谓伤官,指日主所生而克制正官之星(如甲见丁)。书中以为,此星最忌与官星相遇,故有「伤官见官,为祸百端」之说——盖官星象征名分与秩序,伤官则为逾越名分之气,两气相战,故主纷争;若能将官星「伤尽」,气势反归专一,则凶转为吉。然书中又补一关键:伤尽之后必求财星,因「财能生官」,才华得以形诸事功,方不流于孤峭。这一「以财通关」之论,实是把才性收摄入世的思路。
其论人品,谓伤官之人「多才艺,傲物气高」,为君子所恶、小人所畏,折射出传统社会对「恃才傲物」者的深切戒惧:才愈高而不能自敛,往往与世俗名节相忤。至于年月日时分主父母兄弟妻妾子息之说,则是以四柱部位对应人伦亲等的旧例。末附诗诀,分火土、金水、木火、土金、水木五类伤官而异其宜忌,又载具体命例以见推法,可见此书广辑众家、以例说法的编纂体式。
按:以上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其以干支生克断人穷达寿夭,属旧时观念;然其中反复措意于才性与秩序之张力,犹可见传统社会重视谦抑自守的文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