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论日为主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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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予尝观《唐书》所载,有李虚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时干支生克,论命之贵贱、寿夭之说,已详之矣。
至于宋时,方有子平之说。
取日干为主,以年为根,以月为苗,以日为花,以时为果,以生旺死绝、休囚制化,决人生休咎。
其理必然矣,复有何疑哉!
(眉批:见杀宜身旺者,任杀主高强,官主绰美。
财者养命之原。
印绶生我之母。
伤官食神我生之子,盗母之气。
甲见乙为甲能比我之财,乙见甲为劫我之财,以强爱弱之故。)
一曰官,分之阴阳,曰官曰杀,甲乙见庚辛也。
(甲见庚为杀,阳见阳也;
见辛为官,阳见阴也。
乙木庚为官,见辛为杀。)
二曰财,分之阴阳,曰正财偏财,甲乙见戊己是也。
(阳见阴为正财,阴见阴为偏财。)
三曰生气之阴阳,曰印绶曰倒食,甲乙见壬癸是也。
(甲见癸,乙见壬为印绶;
甲见壬,乙见癸为偏印。)
四曰窃气之阴阳,曰食神曰伤官,甲乙见丙丁是也。
(甲见丙为食神、见丁为伤官;
乙见丁为食神、见丙为伤官。)
五曰同类之阴阳,曰劫财曰羊刃,甲乙见甲乙是也。
(阳见阳为羊刃,阴见阳为劫财。)
大抵贵贱、寿夭、死生,皆不出於五者。
倘有妄立格局,从列其名而无实用,其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即伤官析而为之,举此一端,余可知矣。
(眉批:以日为主,如人之己身。
以年干为祖,支为祖母。
月干为父,支为母及兄弟也。
日干为己身,支为妻妾。
时干为子,支为女。
以人喻命,论人则贵贱看克制论之。)
以日为主,年为本,月为提纲,时为辅佐。
以日为主,大要看日加临於甚度,或身旺,或身弱。
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数。
后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
又看岁运有何旺,却次日下消详。
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说也。
且如甲子日生,四柱中有个申字,合用子辰为水局。
次看余辰有何损益,四柱中有何字损其甲子日主之秀气。
有坏其用神,则要别制之,不要益之。
论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详,故表而出之。
白话译文
我曾经查阅《唐书》的记载,其中有个叫李虚中的人,取人出生年、月、日、时的干支生克,来推论命运的贵贱、寿命的长短,这些已经说得很详尽了。到了宋代,才出现了子平之说。
书中以为,取日干作为主体,把年柱比作根,月柱比作苗,日柱比作花,时柱比作果,用五行的生旺死绝、休囚制化,来判定人一生的吉凶顺逆。这道理是必然的,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眉批:旧时命理家认为,遇到七杀宜于自身强旺,能承受杀的主刚强,遇官的主风度美好。财是养命的根源,印绶是生我之母;伤官、食神是所生之子,会盗泄母气。甲木见乙木,是甲所能比并之财;乙木见甲木,是劫我之财,这是以强护弱的缘故。)
一是官,按阴阳分开,称作官与杀,就是甲乙木遇到庚辛金。(甲木见庚金为杀,是阳见阳;见辛金为官,是阳见阴。乙木见庚金为官,见辛金为杀。)二是财,按阴阳分开,称作正财与偏财,就是甲乙木遇到戊己土。(阳干见阴干为正财,阴干见阴干为偏财。)三是生我之气的阴阳,称作印绶与倒食,就是甲乙木遇到壬癸水。(甲木见癸水、乙木见壬水为印绶;甲木见壬水、乙木见癸水为偏印。)四是泄我之气的阴阳,称作食神与伤官,就是甲乙木遇到丙丁火。(甲木见丙火为食神、见丁火为伤官;乙木见丁火为食神、见丙火为伤官。)五是同类之气的阴阳,称作劫财与羊刃,就是甲乙木遇到甲乙木。(阳见阳为羊刃,阴见阳为劫财。)
大体上,旧时命理家以为,贵贱、寿命长短、生死,都不出这五类。
倘若还有随意创立的格局,姑且罗列些名目却无实际效用,像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这些,都是从伤官一格推演出来的;举出这一个例子,其余的就可以想见了。
(眉批:以日柱为主体,就像人自己的身体。年干代表祖父,年支代表祖母;月干代表父亲,月支代表母亲和兄弟;日干代表自己,日支代表妻妾;时干代表儿子,时支代表女儿。用一家人来比喻命局,论人时便看克制关系来推断贵贱。)
以日柱为主体,年柱为根本,月柱为纲领,时柱为辅佐。以日柱为主体,首先要看日干处于什么状态,或是身旺,或是身弱;再看地支构成什么格局,金木水火土各有多少;然后看月令之中,金木水火土哪一种当旺;又看岁运之中有什么旺的,再回到日干下面细加推究。这不是拘于一隅的说法。
又如甲子日出生的人,四柱中若有个申字,就与子、辰合成水局;再看其余地支有什么增损,四柱中有什么字损伤了甲子日主的秀气。若有破坏用神的,就要另外去制服它,而不要去生助它。论命的人切不可拘泥于月令来推究,所以特意表而出之。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渊海子平·论日为主》字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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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书》:唐代历史著作的统称,后世有《旧唐书》《新唐书》两部并行。原文作者用以溯源,意在说明以年、月、日、时四组干支推命的做法,唐代已有其人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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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虚中(Lǐ Xūzhōng):旧籍所传唐代术者,原文称其"取人所生年、月、日、时干支生克,论命之贵贱、寿夭"。后世命家多奉其为四柱推命之祖,这是传统术数文献内部的追溯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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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与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合称。古人以干支纪年、月、日、时,四柱推命即以这四组干支为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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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相传为宋代术者徐子平所创的推命体系,故此术又名"子平术"。原文"至于宋时,方有子平之说",即谓分主客、重日干的做法始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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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为主:四柱之中,以出生当日的天干代表命主本人,其余年、月、时三柱皆围绕它发生生克关系。这是子平法区别于早先"以年为主"之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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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苗、花、果:原文以植物生长为喻,配年、月、日、时四柱——"以年为根,以月为苗,以日为花,以时为果"。旧时命理家认为四柱有先后本末之序,年如根本,时如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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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旺死绝:五行在十二地支中所处的十种状态(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用以衡量某一行气力的强弱盛衰。"旺""绝"是其中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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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囚:五行旺衰体系中的另外两种状态。旧说五行当令者旺,旺者所克者囚,克旺者死,生旺者相,余者休;"休囚"合言,泛指气势衰弱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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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化:"制"指用相克之五行约束某一行,"化"指通过相生相合使凶顽之气转而有用。二者是旧时命理家处理命局矛盾的两种基本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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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咎(xiū jiù):吉凶、福祸的对言。"休"为美善、吉祥,"咎"为灾殃、过失。原文"决人生休咎",即判定一生的顺逆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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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批:刻本、抄本中刊刻于书眉(版面上方)或正文行间的评注,多为后人阅读时所加。本篇两条眉批分别申述"七杀""官""财""印绶"诸名目,并以一家之身比附四柱亲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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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杀:即正官与七杀(原文称"官"与"杀"),皆为克我之五行。原文举例"甲见庚为杀,阳见阳也;见辛为官,阳见阴也"——同性相克称杀,异性相克称官,二者由同一五行分阴阳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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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偏财:我所克之五行。原文"阳见阴为正财,阴见阴为偏财",仍是同异性之分:异性相克为正财,同性相克为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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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绶(yìn shòu):生我之五行。"绶"本指系印的丝带,汉代官员以印绶为凭信,故"印绶"借指官府文凭,命书中转用为生扶日主的五行之名。眉批称"印绶生我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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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食:偏印的别名,又称枭神。生我者为印,但阴阳相反而力偏者称偏印;旧说偏印克食神,食神为"食禄",被克则如夺食,故名"倒食"。原文归于"生气之阴阳"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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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伤官:我所生之五行。原文"甲见丙为食神、见丁为伤官",同性相生为食神,异性相生为伤官。眉批称二者"盗母之气",即泄耗日主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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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财、羊刃:与日主同类而异阴阳者。原文"阳见阳为羊刃,阴见阳为劫财"。"劫"者,分夺之义,故名劫财;"羊刃"之"羊"通"阳",旧说阳干逢其同类之支(如甲见卯)如刃在身旁,主刚烈,是同类之中尤须留意的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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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三者皆子平家所立的特殊格局名目。原文批评这些格局"从列其名而无实用",认为它们不过是从"伤官"一格推衍分支而来,属于"妄立格局",主张归本于官、财、印、食伤、劫刃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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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年、月、日、时四组干支的合称,每一柱由一天干配一地支,共八字,故推命又称"看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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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比喻月柱(尤指月支)在四柱中的统摄地位,犹网之有纲、衣之有领。原文"年为本,月为提纲",是说月令统领全局五行的旺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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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yuè lìng):出生之月的地支,代表该月五行当权之气。旧时命理家以月令为衡量五行旺衰的第一标尺,故又称之为"提纲""格局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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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临:原文"要看日加临於甚度",指日干落入月令之上,处于何种状态、何度数(即生旺死绝的哪一节),以此定身旺身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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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气:指日主本身清纯有用之气。原文说要查"四柱中有何字损其甲子日主之秀气",意即看哪些字会损伤日主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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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神:命局中起关键作用、最须审察的那个五行或字。此处所指与后世各家"用神"之说不尽相同,宜依原文理解为"日主所凭依、受损即须救护"之物,故曰"有坏其用神,则要别制之,不要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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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子辰:地支三合水局的三个字。旧说申为水之长生、子为水之帝旺、辰为水之墓库,三者会合则合成水局。原文以"甲子日生,四柱中有个申字,合用子辰为水局"为例,说明合局须通盘核算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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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运(suì yùn):流年(逐年轮值的干支)与大运(每十年一换的运程)的合称。原文将"岁运有何旺"列为继月令之后的考察项目,但强调"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详",即不可死守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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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增减、助损之谓。原文"次看余辰有何损益",指合局既成之后,再看其余干支对该局是有所补益还是有所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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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详:推求审察、细细参详之意,宋元以来白话文献中常见,此处指对命局作全面细致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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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nì):拘泥、固执不通。原文"论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详",是提醒论命不可只死守月令一途,须兼顾合局、岁运与日主秀气诸项。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此篇是子平法的纲领性论述,价值在于它把纷杂的命理说法整理成一个逻辑清楚的体系。
首先,作者以草木生长作喻——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把抽象的四柱变成一个有本末、有先后的生命过程模型;又以「日干为主」确立论命的中心坐标,一切吉凶休咎皆就「我」而言,这是子平术区别于唐代李虚中「年、月、日、日并重」旧法的关键一步。眉批更进一步以人伦家庭比附四柱:年为祖父母、月为父母兄弟、日支为妻妾、时为子女,使术数话语与宗法社会的伦理结构严丝合缝,可见术数观念实为社会秩序的投影。
其次,全篇的核心是「十神」的归纳法。作者依生克关系与阴阳属性,将纷纭的干支相互作用归为官杀、财、印绶与倒食、食神与伤官、劫财与羊刃五对范畴,宣称「贵贱、寿夭、死生,皆不出於五者」。这是一种以简驭繁的分类野心:用两两相对的十神,穷尽人世一切利害得失——生我者为印,我生者为食伤,克我者为官杀,我克者为财,同我者为比劫。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伤官食神我生之子,盗母之气」一句,以母子相生相耗说明五行泄气之理,把自然气化论与人伦情感熔于一炉。
其三,作者有明确的门户之争与方法论自觉。他斥责「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等名目为「妄立格局」,不过是伤官格的变相拆分,主张删繁就简;又告诫「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详」,须通盘考察四柱组合、地支格局与岁运损益,反对拘于一隅。这种既建立体系、又警惕体系僵化的态度,在术数文献中颇为难得。
然此篇论断人之贵贱寿夭、富贵休咎,皆属古代术数之说,以五行生克推演命运,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观念史研究参考,不可据以指导人生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