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论偏官即七杀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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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夫偏官者,盖甲木见庚金之类。
阳见阳,阴见阴乃谓之偏官,不成配偶。
犹如经言:“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并处是也。”
偏官即七杀,要制伏。
盖七杀偏官即小人,小人无知多凶暴,无忌惮,乃能劳力以养君子。
而服役护御君子者,小人也。
惟是不惩不戒,无术以控制之,则不能驯服而为用。
故杨子曰:御得其道,则驯服或作使;
御失其道,则徂(音同促)诈或作敌,小人有徂诈也,要控御得其道矣。
若失控御,小人得权,则祸立见矣。
经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虽借其威足以慑群畜,稍失关防,必为其噬脐,不可不虑也。
如遇三刑俱全,羊刃在日及时,又有六害,复遇魁罡相冲,如是之人,凶不具述。
制伏得位,运复经行制伏之乡,此大贵之命也。
苟於前者,凶神俱聚,运游杀旺之乡,凶害有不可言者,可知也。
如有一杀,而制伏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
何以言之?
盖尽法无民,虽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
要须轻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须仔细审详而言,则祸福如影响也。
又云:有制伏则为偏官,无制伏则为七杀。
譬诸小人,御之得其道则可使,失其道则难敌,在吾控制之道何如耳。
凡见此杀,勿便言凶。
殊不知带此杀者,多有贵命。
如遇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冲,如是之凶,不可谓之制伏。
但运行制伏,此贵人命也。
苟如前,凶神俱聚,其运复行杀旺之乡,祸不可言。
大抵伤官七杀,最喜身旺,有制伏为妙。
原有制伏,可行杀旺之运;
原无制伏,可行制伏之运。
身旺化之得为偏官,身弱无制伏则为七杀。
制伏复行制伏运谓之太过,则为偏官无余者矣。
月中之气怕冲刑羊刃,其本身弱,若杀强则恐难制。
如身强杀浅,则是假杀为权刃,或七杀不怕刑冲,宜详之。
眉批:甲见庚为偏官,乙见辛为偏官,丙见壬为偏官,丁见癸为偏官,戊见甲为偏官,己见乙为偏官,庚见丙为偏官,辛见丁为偏官,壬见戊为偏官,癸见己为偏官。
七杀者,甲至庚为七数,庚克甲为杀,故曰七杀,五行同此。
诀曰,若有制伏化其杀,身旺文章有必发,君若同来合有情,功名成就百千强。
诀曰,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库坐财直向贵,等闲平步出公卿。
此论偏印相生,功名显达,如有刃身旺主权贵。
白话译文
所谓偏官,就是甲木遇到庚金这一类的情况。旧时命理家认为,阳干见阳干、阴干见阴干,便称作偏官,不能结成配偶,犹如经书所说“两个女人不能同居一室,两个男人不可并处一堂”,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偏官又叫七杀,须要加以制伏。七杀、偏官好比小人,小人无知而多凶暴,毫无顾忌,却能够出力来供养君子;供君子驱使、为君子护卫的,正是这些小人。只是若不加以惩处约束,没有办法去控制他,就不能把他驯服而为我所用。所以扬子说:驾驭得法,他便会驯服而听我使唤;驾驭不得法,他便会狡诈而成为我的敌人——小人本来就有狡诈的一面,关键在于控制驾驭得法。若是失控御,小人一旦掌了权,祸患立刻就显现了。经书说:人有偏官,就如同抱着老虎睡觉,虽然借它的威势足以震慑各种牲畜,稍一疏于防范,必定被它咬伤(噬脐,喻后悔莫及),不能不加顾虑。
如果遇到三刑俱全、羊刃出现在日柱与时柱,又有六害,再遇上魁罡相冲,这样的人,其凶险难以尽述。若制伏得当,行运又走到制伏之地,这是大贵之命。但若像前面所说,凶神齐聚,大运又行到七杀旺相之乡,那么凶害有不可言说之处,这是可以想见的。
如果只有一个杀,却用两三种手段去制伏,又再行制伏之运,反而不作福。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便是所谓的“尽法无民”——法令用尽,百姓反无以承受,纵然猛如狼,也无法制伏了,所以不能一味只讲制伏。必须轻重得当,不可太过,也不可不及,须仔细审察分辨来说,那么祸福就如同影子随形、回声应声一样随之而来。
又说:有制伏就称作偏官,没有制伏就称作七杀。好比小人,驾驭得法便可差使,驾驭不得法就难以对付,全看我的控制驾驭之道如何。凡是见到这种杀,不要一见便说凶。殊不知带此杀的人,多有贵命。若是遇到三刑、六害,或者羊刃、魁罡相冲,这样的凶象,不能称作制伏;但只要行运走到制伏之地,这便是贵人的命。如果像前面所说,凶神聚集,其运又行到七杀旺相之乡,祸患便不可言说。
大体上伤官与七杀,最喜日主身旺,有制伏为妙。原有制伏的,可以行七杀旺相之运;原来没有制伏的,可以行制伏之运。身旺而能化解它,便成为偏官;身弱又无制伏,便成为七杀。已有制伏,又再行制伏之运,称作太过,那就成了没有余气的偏官了。月令之气怕冲、怕刑、怕羊刃,日主本身若弱,而七杀强,恐怕难以制约;若是身强而杀浅,那便是假借杀来行权用刃,也有七杀不怕刑冲的情形,这些都应详加审辨。
眉批:甲木见庚金为偏官,乙木见辛金为偏官,丙火见壬水为偏官,丁火见癸水为偏官,戊土见甲木为偏官,己土见乙木为偏官,庚金见丙火为偏官,辛金见丁火为偏官,壬水见戊土为偏官,癸水见己土为偏官。所谓七杀,是因从甲数到庚恰为第七位,庚克甲故为杀,所以称作七杀,五行依此类推。歌诀说:若有制伏化其杀,身旺文章有必发,君若同来合有情,功名成就百千强——意即七杀若有制伏得以化解,日主身旺则才华文章自然显露,若再与之相合有情,功名成就甚多。歌诀又说: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库坐财直向贵,等闲平步出公卿——此处论的是偏印相生,主功名显达,如再有羊刃而身旺,则主掌权贵。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说明:以下仅为文献训释与术数术语的文化史解读,旧时命理家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不作任何吉凶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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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官(piān guān)——子平术十神之一。书中以为,日主与所见之干同为阳或同为阴而相克者,即为「偏官」;因其与日主非一阴一阳相配,故称「偏」,亦即「不成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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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木见庚金——举偏官之例。甲属阳木,庚属阳金,金克木且二者同为阳性,故成偏官。同类还有乙见辛、丙见壬、丁见癸、戊见甲、己见乙、庚见丙、辛见丁、壬见戊、癸见己,即眉批所列十干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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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见阳,阴见阴——论同性相克。旧时命理家以十干分阴阳,同性之间相克则力专而刚,故别立「偏官」一名,以别于异性相克之「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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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并处——书中称引之「经言」,取同类不能相配之意,与《易·睽卦》「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之旨相近,借以比喻同性相见而不成配偶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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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杀(qī shā)——偏官之别名。书中以为,自甲数至庚为第七位,庚又克甲,故称「七杀」;五行各干同此例。杀,此处读 shā,为克制之义,非杀戮之「杀」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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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伏(zhì fú)——术语。「制」指克胜、「伏」指压服,即以食神、伤官等克制偏官七杀,使刚暴之力受约束而可用;伏读 fú,非「埋伏」之 fú 之外别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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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君子——书中以小人喻七杀、以君子喻日主,借儒家常用语作比喻,谓七杀性刚猛须君子驾驭方能为用;此为术数取象之譬况,非论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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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曰——杨子指西汉扬雄(字子云),所著《法言》中有论御马之说,此处引以明「驾驭得法则凶暴可驱使,驾驭失法则反成敌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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徂(cú)诈——原文自注「音同促」。徂本有往、行之义,徂诈连文,旧读即取狡诈、欺罔之意;此处承上文谓小人惯于诡诈,须以道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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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服(xún fú)——顺从受使。驯,读 xún,本指马顺从;书中谓七杀受制后即由凶暴转为可驱使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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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抱虎而眠——喻人身旁常带偏官七杀。书中以为可借虎之威以慑群畜,然稍失防闲即遭反噬,用以强调制御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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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脐(shì qí)——自噬其脐,喻事已至不可挽回。语源甚古,《左传》有「后君噬齐」之语,齐与脐通;书中谓失控则为其所伤,悔之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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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防(guān fáng)——防备、约束之关口。书中指对七杀所设的制化之法,谓此关一失,则凶害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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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俱全——神煞刑忌之说。地支相刑有寅巳申、丑戌未、子卯等名目,书中以为三刑并见于命局,主凶,属旧时术数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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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刃在日及时——神煞名。旧时命理家以阳干禄前一位为刃,如甲刃在卯,性刚烈为「羊刃」;「日及时」指羊刃落在日柱与时柱两处,时即时辰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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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害——地支配对相害之说,如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六对;书中与三刑、羊刃并举,视为凶煞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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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罡(kuí gāng)相冲——魁罡为神煞名,指戊戌、庚辰、壬辰、庚戌等特定日柱所值之星;「相冲」指地支六冲(如辰戌冲、辰戌与另一支冲),书中以为魁罡逢冲则刚暴之气更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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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伏得位、制伏之乡——「得位」谓克制之神恰在其当用之位;「乡(xiāng)」即处所,「运行制伏之乡」谓大运正走到克制七杀的干支之地。「运」指子平术所说行年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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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法无民——语意为法令用尽则民无所容,此处借喻制之太过反失其用;故下文说一杀而制伏二三,「虽猛如狼」亦不能为用,强调不可一味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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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得所——「得所」即恰如其分。书中以为制伏须量七杀之强弱而定分寸,太甚则制死,不及则制不住,总以轻重相称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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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yǐng xiǎng)——影随形、响随声,古人常连用以喻感应之速。书中谓审详既定,则祸福之应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极言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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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旺、身弱——「身」即日主、日干本身。旧时命理家以日主有力为身旺、无力为身弱,书中以为身旺方能任杀、有制伏方妙;此为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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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shāng guān)——十神之一,我生者为食伤,同性相生者为伤官(如甲见丁);书中与七杀并提,谓二者最喜日主身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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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之气——即月令之气,指月柱地支所主之季节禀气。书中谓月令之气怕逢冲、刑与羊刃,若日主本弱而杀强,则难以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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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jiè)杀为权刃——「假」读 jiè,同「借」,借取之意。书中以为身强而杀浅者,可借七杀之威以立权柄;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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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批(méi pī)——刻书、抄本中印写于书页上端(书眉)的批注文字。本篇眉批先列十干成偏官之例,再附歌诀,为后人或编者所加的辅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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诀曰——歌诀体。旧书常用韵语口诀概括法则,便于记诵;本篇所引二诀,前一首论制化与功名,后一首明言「此论偏印相生」,属编者自注之旁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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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印(piān yìn)——十神之一,生我者为印绶,同性相生者为偏印(如甲见壬);歌诀所谓「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即就二神相生而言,非专论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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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指辰、戌、丑、未四地支,旧说为水、火、金、木所归藏之库,又称四墓库。「四库坐财」谓日主坐下为库支而库中所藏为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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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闲平步出公卿——「等闲」犹言轻易、寻常;「平步」即平步青云,「公卿」为高官之称。此句言功名显达之速,属古代术数对富贵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义理赏析
义理赏析
此篇论偏官(七杀)之义,其关键不在吉凶断语,而在"制伏"二字所体现的分寸之理。旧时命理家以同性相克为偏官,如甲木见庚金,阳见阳、阴见阴,气势刚烈而不相亲,故借"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并处"为喻,说明其本质如同难以驯化的桀骜之力。书中进而引扬子之言,将七杀比作小人:御之得道则为我所役,失之则反成其敌,"抱虎而眠"之喻尤见警策——借其威足以慑群畜,稍失关防必遭反噬,道出权柄与风险相倚相生的常态。
尤可玩味者,是"尽法无民,虽猛如狼,不能制伏"一语:一杀而制伏太重,反失其用,故主张轻重得所,不可太甚,亦不可不及。这与传统政治哲学中恩威并用、驭下有度的思路一脉相承。篇末又以身旺身弱、原有制伏与否分论行运,终归于"仔细审详"的审慎态度,反对一见杀便遽言其凶,且明言"带此杀者,多有贵命",可见其立论重在权衡而非定祸福。凡此皆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然其中对"度"的把握,于今日待人处事亦不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