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论福德秀气
宋·徐升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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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福德秀气,专用其日主。
且如乙巳、乙酉、乙丑是也。
乙用庚官,露出杀喜制,喜印绶,不喜生於八月之中,恐露其杀。
却喜行印绶官旺运,便能发福。
苟四柱中露出辛杀须制伏。
如丁巳、丁酉、丁丑,是壬为官,喜金旺生水,亦不喜生於八月,因火死在酉,却喜行官旺运,便可发福。
亦不要露杀杂其官,为寿不耐久。
己巳、己酉、己丑,是用甲木为官,巳酉丑金局,皆伤其官,亦名盗气,何以为吉?
虽然喜得金局,能生水财,亦不要四柱见火,恐伤金局,却喜行财运便发。
癸巳、癸酉、癸丑是用金神为印,见巳酉丑金局能生癸水,不喜生於四月,水绝於巳,虽然金生在巳,以金能生水,亦不能绝,得官印运便能发福。
最不喜火财,恐伤金也。
大抵与印绶相似,各有例於后。
眉批:诗诀中俱有,无容多费笔墨。
白话译文
福德秀气的格局,旧时命理家认为要专以日主为准。比如乙巳、乙酉、乙丑这三日就是。乙木以庚金为官星,若透出辛金七杀,便喜其受制伏,喜有印绶,不喜生在八月酉月之中,因恐露出其七杀。却喜行印绶、官旺之运,便能得福。若四柱中透出辛金七杀,必须制伏。又如丁巳、丁酉、丁丑这三日,以壬水为官星,喜金旺以生水,也不喜生在八月,因火到酉为死地,却喜行官旺之运,便可得福。也不要透出七杀来混杂其官星,否则书中以为寿数不能久长。己巳、己酉、己丑这三日,以甲木为官星,而巳酉丑合成金局,金局都能伤克其官星,这也称作“盗气”,为何还算吉利?虽说喜得金局,金又能生出水财,也不要四柱中出现火,恐其伤克金局,却喜行财运便能发达。癸巳、癸酉、癸丑这三日,以金为印星,见巳酉丑金局能生养癸水,不喜生在四月,因水到巳为绝地;虽说金长生在巳,金既能生水,水也不算真绝,得行官、印之运便能得福。最不喜以火为财星,恐其伤克金。大体上这与印绶格相似,各自有例证列在后面。眉批说:这些在诗诀中都已具备,不必再多费笔墨。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福德秀气:本篇篇题,子平旧法中的一类格局名目。书中以日柱天干配巳、酉、丑三支取格,逐一开列乙、丁、己、癸四例。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 日主(rì zhǔ):八字以出生当日之天干代表命主本身,称日主,亦曰日干、我;其余干支皆围绕日主论生克制化。
- 乙巳、乙酉、乙丑:天干乙分别与地支巳、酉、丑相配而成的三个日柱;六十甲子中乙干恰与巳、酉、丑各配成一日,故并举为例。
- 巳酉丑:地支三位,旧时称「三合金局」,谓三支相聚则其气会归于金。五行配属与会局之说属传统术数体系,无科学依据。
- 乙用庚官:乙为阴木,克我者为官星;金克木,阳金庚对阴木乙为「正官」,故云乙以庚为官。
- 杀(shā):即七杀,亦称偏官。同性相克为杀,辛为阴金、乙为阴木,辛克乙且同属阴性,故辛为乙之七杀;「露出杀」谓此杀透见于天干。
- 制(zhì):制伏、克制。旧法以日主所生之食伤克制七杀,称为「制杀」,认为杀受约束即不为害。
- 印绶(yìn shòu):生我者为印。绶本指系印之丝带,汉制官员佩印必系以绶,术数遂借「印绶」之称指印星。乙木之印为壬癸水。
- 八月:以十二月建纪月,八月即酉月、仲秋,与日支之酉相应。旧说辛金至酉月气旺,故谓此时生者杀星得地,恐其杀透而无制。
- 露:透出之义,指某字出现于天干;与「藏」于地支相对,子平常言「透干」「不透」。
- 官旺运:运指大运、流年之行运;官旺谓官星得生扶而强旺的运程。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仅作文献训释,不作任何预测。
- 四柱:年柱、月柱、日柱、时柱四组干支的合称,四柱干支共八字,故又称八字。
- 丁巳、丁酉、丁丑:丁为阴火,以壬水为正官——壬为阳水,水克火而阴阳异性,故为正官。
- 金旺生水:五行相生之序为金生水,金气旺则滋养水;旧法以此为官星有源、其力不竭。
- 火死在酉:依「火长生在寅、死在酉」一路的五行次第,火气至酉为「死」位;此说与下文「金生在巳」并用。
- 十二长生:亦称长生十二宫,以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十二位,表示五行之气在十二支上的盛衰次第。旧时命理家据以判旺衰,此为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
- 寿不耐久:书中关于寿算的断语,属古代术数之言,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不可据以论人。
- 杂其官:杂即混杂。官星之外又见七杀并透,旧法称为「官杀混杂」,被视为命局之病。
- 己巳、己酉、己丑:己为阴土,以甲木为正官(木克土、阴阳异性);巳酉丑金局之金克甲木,故书中谓「伤其官」。
- 盗气:术数用语,指一方之气被克、被泄而遭侵夺。此处谓会成之金局耗伤官星甲木之气,故虽成局亦须别求所喜。
- 财:我克者为财。己土克水,己之财为壬癸水;金局能生水,即所谓「生水财」。
- 癸巳、癸酉、癸丑:癸为阴水,以金为印星(金生水);巳酉丑会成金局,金气聚而能生癸水。
- 金神:术数专名,旧书亦以时柱见己巳、癸酉、乙丑者为「金神格」;本条「用金神为印」,承上文指巳酉丑会局之金为癸水之印。
- 水绝於巳:依长生诀,水以申为长生,顺行至巳正为「绝」位,故书谓癸水生巳月为绝地。
- 金生在巳:同一长生诀中,金以巳为长生。书中并引「水绝」「金生」二说,意在申明巳月金水之气虽衰犹有相生之理。
- 发福、官印运:发福,术数语,谓行运后获得福禄;官印运指行官星、印绶之运。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绝非对读者的任何预测。
- 眉批:刻本、抄本版框上方「书眉」处所加的批语,多出自编者或读者之手,此条意谓相关诗诀已备,无须再加发挥。
- 诗诀:以韵语歌括命理法则的口诀,子平诸书常附诗诀,以便学者记诵。
义理赏析
《渊海子平·论福德秀气》义理赏析
此节所论,是一组日柱地支同为巳酉丑金局的命式:乙巳乙酉乙丑、丁巳丁酉丁丑、己巳己酉己丑、癸巳癸酉癸丑。书中开宗明义曰"专用其日主",正见子平法的根本立场——命局之吉凶,不系于格局本身,而系于局中之金与日主构成何种十神关系。同一个金局,遂有四种迥然不同的取舍:乙以金为官杀,故喜制杀、喜印绶化杀,忌杀透无制;丁以水为官,金能生水,故取金为官星之源,而忌火财伤局;己以木为官,金局克木,本属"盗气",却又因金能生水成财,转可为吉;癸以金为印,金局生身,最忌火财坏印。或官、或财、或盗气、或印,全随日主而移,这正是书中不执一格、唯在体察生克制化之机的论法。
其说尤重两端:一是以月令定衰旺,酉月火死、巳月水绝,先察时令秉气,再论成败得失;二是强调官杀须清,"露杀须制""不喜杀杂其官",以为混杂则"寿不耐久",反映出传统术数以清纯中和为美的品鉴趣味。更可注意者,书中于癸巳一例自设问难——金虽生于巳,水似当绝,却谓"以金能生水,亦不能绝",可见其推衍并非全然机械套用,尚有辩证回护之意,于规则之中留有通融的余地。
按: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以干支生克推衍富贵寿夭,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知识史研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