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论五行时地分野吉凶
明·万民英(明) 📄 .md 原文
📖 原文依权威通行本整理;下列白话译文 · 字词精讲 · 义理赏析为 AI 辅助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如有疏漏敬请指正。
📜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按王氏所谓二气者,阴阳也;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时者,春、夏、秋、冬也;
地者,冀、青、兖、徐、扬、荆、梁、雍、豫也。
盖天有阴阳,行于四时;
地有五行,具于九州,正朱子所谓五行质具于地、气行于天,故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皆以时地相为用也。
今之谈命者,但知论阴阳五行而不知兼论方隅与昼夜阴晴,所以有年日月时同而贵贱寿夭迥异,便谓五行无据,启世人不信命之疑,亦诬点。
嗟夫,人生天地,莫逃五行;
九州分疆,风气异宜,阴晴寒暖,理难一律。
人禀天地灵气以生一时,得气各自不同,所以贵贱寿夭难以八字拘也。
且以甲乙寅卯属木,生于兖、青为得地,春令为得时。
丙丁巳午属火,生于徐、扬为得地,夏令为得时。
戊己辰戌丑未属土,生于豫州为得地,四季月为得时。
庚辛申酉属金,生于荆梁为得地,秋冬为得时。
壬癸亥子属水,生于冀、雍为得地,冬令为得时。
况昼夜阴晴之间有寒有暖,阴阳造化之内有喜有忌,生克制化,抑扬轻重,妙在识其通变,不可执一论也。
白话译文
按王氏所说的二气,就是阴阳;五行,就是金、木、水、火、土;时,就是春、夏、秋、冬;地,就是冀、青、兖、徐、扬、荆、梁、雍、豫九州。因为天有阴阳之气,运行于四季;地有五行之质,具备于九州,正合朱子所说“五行之质具备于地,五行之气运行于天”,所以天有春夏秋冬之序,地有金木水火之质,都是时与地相互为用。如今谈命的人,只懂得论阴阳五行,却不知道还须兼顾方位与昼夜阴晴,因此出现了生辰年月日时相同、而贵贱寿夭却大不相同的情形,便说五行之说没有凭据,引起世人不信命的疑惑,这也是错误的。可叹啊,人生于天地之间,没有谁能脱离五行;九州划分疆界,风土气候各不相同,阴晴寒暖的变化,按理很难整齐划一。人禀受天地灵气而生于某一时刻,所得到的气各不相同,所以贵贱寿夭难以用八字完全限定。再说甲乙寅卯属木,生在兖州、青州算是得地,生于春季算是得时;丙丁巳午属火,生在徐州、扬州算是得地,生于夏季算是得时;戊己辰戌丑未属土,生在豫州算是得地,生于辰戌丑未四个季月算是得时;庚辛申酉属金,生在荆州、梁州算是得地,生于秋冬算是得时;壬癸亥子属水,生在冀州、雍州算是得地,生于冬季算是得时。何况昼夜阴晴之间有寒有暖,阴阳造化之中有所喜有所忌,生克制化、抑扬轻重,其妙处在于能够识得其中的通达权变,不可拘执一种说法来论定。以上所言皆为旧时命理家之说,涉及贵贱寿夭者系古代术数之论,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二气:指阴、阳二气。旧时命理家认为,阴阳为万物化生之本源,八字推命首先须辨阴阳之气的消长。
-
时:此处特指四季——春、夏、秋、冬。命理术语称「得时」,即日主(出生日天干)与出生季节的五行之气相合。
-
地者,冀、青、兖、徐、扬、荆、梁、雍、豫:此即古代「九州」,相传为大禹治水后划分的九个地理区域。「兖」读 yǎn,「雍」读 yōng。古代术数家把九州分野与五行对应,认为出生地的风气会影响命局。
-
朱子:即南宋理学家朱熹(1130—1200),世称朱子。「五行质具于地、气行于天」一语出自其《中庸章句》,意谓五行之质体存在于大地,五行之气运行于天,此处被引来作为命理配合理学的依据。
-
方隅:方位、角落,指出生地的地理方位。命理家认为除年、月、日、时四柱外,出生地的方位也影响五行之气的强弱。
-
诬点:「点」通「玷」,即玷污、诬妄之意。原文意为「五行无据」之说是对命理的污蔑妄议。
-
八字:即以年、月、日、时各配天干地支,共八字,故称「四柱八字」,为子平术推命的基本格式。
-
禀(bǐng):承受、禀受。「人禀天地灵气以生」,意谓人出生时承受天地间某一时刻的气。
-
甲乙寅卯属木:天干甲、乙与地支寅、卯同配五行之木。十天干分阴阳(甲阳木、乙阴木),十二地支亦然(寅阳木、卯阴木),是子平术的基本配属。
-
得地:命理术语,指日主(或某五行)在出生地的分野中处于当令得势之地。旧时命理家认为,五行之气随地域而有强弱,故须兼论出生地。
-
得时:命理术语,指出生之月令恰为该五行旺相之时,即所谓「时令当权」。
-
四季月:指辰、戌、丑、未四支所配之月,即农历三、六、九、十二月,旧说以之属土,因土寄旺于四季之末。
-
生克制化: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制约、转化四种关系,是子平术判断命局喜忌的核心方法。此处「制」指克制约束,「化」指化泄、变通。
-
抑扬轻重:命理推断中衡量五行力量增减的术语,谓判断某一行是被压低还是被扶助、力量偏轻还是偏重。
-
通变:通达权变,指不拘定法、灵活参酌。原文强调命理须兼看时地、昼夜、阴晴诸因素,不可死守一端。此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义理赏析
此篇先为命理术语作界定:所谓「二气」即阴阳,「五行」即金木水火土,「时」指四时,「地」指古代九州分野。文中援引朱子「五行质具于地、气行于天」之说,意谓阴阳之气运行于天而成春夏秋冬,五行之质凝聚于地而各有所属,二者相须为用。这反映出宋明以降理气论渗入术数话语的痕迹。
随后作者对当时谈命者提出批评:只知推演八字中的阴阳五行,却忽略地理方位、昼夜阴晴等条件,以致同一八字而人生境遇各异,反使世人怀疑命理无据。书中以为,九州风气不同,寒暖阴晴有别,人所禀受之气因而各异,故不可单以四柱拘限。其后列举五行与州郡、月份的对应,如木属兖青而春令得时,火属徐扬而夏令得时之类,「得地」「得时」即指五行恰逢其所宜的地域与季节。末段强调生克制化之间轻重抑扬变化无穷,关键在于「识其通变,不可执一」,体现出术数内部追求灵活权变的方法论意识。
要之,此篇可视作古代命理学为自身寻找自然哲学根据并回应质疑的一段论述。其中关于命运的种种推断,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