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論十干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清·沈孝瞻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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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為傳統命理(子平術)古籍,所載吉凶貴賤壽夭之論均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與思想史研讀,請勿據以作人生決策,請勿迷信。
原文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
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
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
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於天地也。
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
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
不可执一而论。
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
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
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
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
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
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
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
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
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
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
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
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如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谓之弱。
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以开之。
此种谬书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白話譯文
書上說:「得天時的一律按旺來論,失了天時便當作衰來看。」這固然是至當的道理,卻也是死板的方法,不過也可以靈活地理解。五行之氣運行於四季,雖說日干各自有當令的節候,但在當令之中,其實也有與其他五行並存的情形。比如春天木當令,甲乙雖然旺盛,可此時處於休囚狀態的戊己,也未曾從天地間斷絕。只是時勢上應當退避,不能爭先而已;而實際上,春天的土何嘗不生養萬物,冬天的太陽又何嘗不照耀天下呢?
何況八字雖然以月令為重,但就旺相休囚而言,年、月、日、時四柱也有增減損益的作用。所以縱然所生之月不當令,只要年柱時柱正值祿旺,難道便算衰了嗎?不可固執一端而論。這就好比春木雖然強旺,若金太重則木也危險。天干見庚辛而地支見酉丑的,無火剋制便不能得富貴,逢土來生扶便會夭折,這便是得時卻不旺的例子。秋木雖然衰弱,若木根深則木也強健。天干為甲乙而地支為寅卯的,遇到官星透出能夠承受,逢水生扶則嫌太過,這便是失時不弱的例子。
因此十干不論在月令是否休囚,只要四柱之中有根,便能承受財、官、食神,也能擔當傷官、七煞。長生、祿旺是重根;墓庫、餘氣是輕根。得一個比肩,不如得地支中一個墓庫,如甲逢未、丙逢戌之類;乙逢戌、丁逢丑則不作此論,因為戌中不藏木,丑中不藏火。得兩個比肩,不如得一個餘氣,如乙逢辰、丁逢未之類。得三個比肩,不如得一個長生祿刃,如甲逢亥、寅、卯之類。陰長生不按此論,如乙逢午、丁逢酉之類,但也算有根,勝過得一個餘氣。因為比劫好比朋友相互扶持,通根則好比自己有家室可以安住;天干多不如根基重,道理本是如此。
現今的人不懂命理,見到如夏天的水、冬天的火,不問有無通根,便說它弱。還有陽干遇到墓庫,如壬逢辰、丙坐戌之類,不認為這是水火通根於身庫,反而去尋求刑沖把它打開。這種錯誤的書、錯誤的說法,必須一律掃除乾淨。 (以上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詞精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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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時/失時:術數家論命以月令(出生月支所當時令)為首要參照,得當令之時稱「得時」,反之稱「失時」。書中引古說「得時俱為旺,失時便作衰」,而又謂其為「死法」,主張兼看四柱全局。此為古代術數立論框架,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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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相休囚死:五行隨四季遞嬗而呈現的五種強弱狀態。舊時命理家認為,某行當令為「旺」,承令者為「相」,洩令者為「休」,克令者為「囚」,被令克者為「死」。文中「旺相休囚」即概指這一整套強弱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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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令/司令:指一季之中五行各自主宰當令之權。書中以為春木、夏火等各有「專令」,但專令之中仍有他氣「並存」,並非一氣獨存、餘氣絕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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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十干:以出生日的天干代表命主本身,十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本章通論十干在四時中的強弱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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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春夏秋冬。書中舉「春土何嘗不生萬物,冬日何嘗不照萬國」,意謂當令與否只關爭先之序,不關其氣之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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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月柱的地支,代表出生月份的時令,舊時命理家視之為八字中權重最大者,故有「以月令為重」之說,又稱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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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益之權:增減強弱的影響力。書中以為年、月、日、時四柱對日主的旺衰皆有加減之權,故「生月即不值令」,若年時得祿旺,仍未可徑斷為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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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年柱、月柱、日柱、時柱合稱,各由一天干一地支構成,共八字。文中「四柱有根」即指八字地支中有助益日干的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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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根:天干在地支中找到同類或生我之氣,如樹之有根。書中以「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為喻,強調「干多不如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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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之重者:長生祿旺:指日干在地支中處於長生、建祿、帝旺等位。舊時命理家以長生十二宮配地支,長生、祿(臨官)、旺(帝旺)被視為根氣最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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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之輕者:墓庫餘氣:指日干歸於墓、庫或寄於餘氣之位。墓庫即辰戌丑未四支,餘氣指前一季殘存之氣,書中以為根氣較薄,然終勝於無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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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lù)/刃(rèn):祿指臨官之位,刃指帝旺之位(陽干特稱羊刃)。文中「長生祿刃」並舉,為根重之例;如甲以寅為祿、卯為刃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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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肩/比劫:與日干五行相同者,同性為比肩,異性為劫財,合稱比劫。書中視之為「朋友之相扶」,而謂「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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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之財官食神、傷官七煞:皆由日干與其他干支的生克關係得名。財為我克者,官煞為克我者,食神傷官為我生者。書中以為日干有根方「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煞」。「煞」(shà)通「殺」,七煞即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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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長生:舊法中陰乾(乙丁己辛癸)的長生之位,與陽干順行不同。書中明言「陰長生不作此論」,但仍承認「然亦為有根,比得一餘氣」,可見其對根氣深淺另有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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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支中所含的天干之氣。文中判斷墓庫可用與否,全在「戌中無藏木,丑中無藏火」,故乙逢戌、丁逢丑不作得根論——此指戌為火土之庫、丑為金水之庫,非木火之根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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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tòu):天干出現於四柱之上,稱透干或透出。文中「遇官透而能受」,即官星透於天干而日干有根足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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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生:五行間的制約與化生關係。文中「干庚辛而支酉丑,無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即金重無火則克,得土則愈助其勢——此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不可據以論斷吉凶壽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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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庫:日干自身的墓庫之位,如壬以辰為庫、丙以戌為庫。書中以為這正是水火通根之處,斥求刑衝開庫者為「謬書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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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沖:地支間的相刑、相沖兩類關係。舊時另有「刑沖以開墓庫」之說,主張衝開庫中所藏;本篇則主張不必如此,徑以通根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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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yāo):短命、早卒。文中用以形容五行偏枯之弊,屬古代術數推斷語,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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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法/活看:書中對僵守條文與靈活參酌的區分。作者承認古訓「是至理」,但批評「執一而論」,主張旺衰須通盤合看,此為其論命方法論上的自我說明。
義理賞析
義理賞析
此篇所論,在破"得時即旺、失時即衰"之死法,而立"以根定強弱"之活義。舊時命理家認為,五行之氣流行四時,各有司令,然專令之中並非彆氣絕跡——春木當權,戊己土不過退避,仍生萬物;冬水主事,丙丁火暫蟄,未嘗不照臨天地。故旺衰非截然對峙,只是先後爭讓之序,此理頗得"氣有消長而無斷滅"之意。
進而以四柱通盤權衡:月令雖重,年時亦有損益之權;得時而無火制、逢土生者反危,失時而根深、得水生者反強。其立論歸結於"根"之一字:通根如室家之可住,比劫如朋友之相扶,干多不如根重,並按長生祿旺、墓庫餘氣分根之輕重,且辨陽干陰乾之別,層次井然。篇末斥"刑衝開庫"之說為謬,意在戒人拘泥成法、穿鑿附會。
其思理可取之處,在於反對執一而論,主張於主從、輕重、先後間作動態權衡;而文中關於富貴貧夭之推斷,此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