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風操
南北朝·顏之推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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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吾觀禮經,聖人之教:箕帚匕箸,咳唾唯諾,執燭沃盥,皆有節文,亦為至矣。
但既殘缺,非復全書;
其有所不載,及世事變改者,學達君子,自為節度,相承行之,故世號士大夫風操。
而家門頗有不同,所見互稱長短;
然其阡陌,亦自可知。
昔在江南,目能視而見之,耳能聽而聞之;
蓬生麻中,不勞翰墨。
汝曹生於戎馬之閒,視聽之所不曉,故聊記錄,以傳示子孫。
禮曰:「見似目瞿,聞名心瞿。」
有所感觸,惻愴心眼;
若在從容平常之地,幸須申其情耳。
必不可避,亦當忍之;
猶如伯叔兄弟,酷類先人,可得終身腸斷,與之絕耶?
又:「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無私諱。」
益知聞名,須有消息,不必期於顛沛而走也。
梁世謝舉,甚有聲譽,聞諱必哭,為世所譏。
又有臧逢世,臧嚴之子也,篤學修行,不墜門風;
孝元經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縣民庶,競修箋書,朝夕輻輳,几案盈積,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不省取記,多廢公事,物情怨駭,竟以不辦而還。
此並過事也。
近在揚都,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沈氏交結周厚,沈與其書,名而不姓,此非人情也。
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以代換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稱;
厲王名長,琴有修短之目。
不聞謂布帛為布皓,呼腎腸為腎修也。
梁武小名阿練,子孫皆呼練為絹;
乃謂銷鍊物為銷絹物,恐乖其義。
或有諱雲者,呼紛紜為紛煙;
有諱桐者,呼梧桐樹為白鐵樹,便似戲笑耳。
周公名子曰禽,孔子名兒曰鯉,止在其身,自可無禁。
至若衛侯、魏公子、楚太子,皆名蟣蝨;
長卿名犬子,王修名狗子,上有連及,理未為通,古之所行,今之所笑也。
北土多有名兒為驢駒、豚子者,使其自稱及兄弟所名,亦何忍哉?
前漢有尹翁歸,後漢有鄭翁歸,梁家亦有孔翁歸,又有顧翁寵;
晉代有許思妣、孟少孤:如此名字,幸當避之。
今人避諱,更急於古。
凡名子者,當為孫地。
吾親識中有諱襄、諱友、諱同、諱清、諱和、諱禹,交疏造次,一座百犯,聞者辛苦,無憀賴焉。
昔司馬長卿慕藺相如,故名相如,顧元歎慕蔡邕,故名雍,而後漢有朱倀字孫卿,許暹字顏回,梁世有庾晏嬰、祖孫登,連古人姓為名字,亦鄙事也。
昔劉文饒不忍罵奴為畜產,今世愚人遂以相戲,或有指名為豚犢者:有識傍觀,猶欲掩耳,況當之者乎?
近在議曹,共平章百官秩祿,有一顯貴,當世名臣,意嫌所議過厚。
齊朝有一兩士族文學之人,謂此貴曰:「今日天下大同,須為百代典式,豈得尚作關中舊意?
明公定是陶朱公大兒耳!」
彼此歡笑,不以為嫌。
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
陳思王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
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
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親,無云家者;
田里猥人,方有此言耳。
凡與人言,言己世父,以次第稱之,不云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
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
在室,則以次第稱之。
言禮成他族,不得云家也。
子孫不得稱家者,輕略之也。
蔡邕書集,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
班固書集,亦云家孫:今並不行也。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
王羲之書,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不云尊字,今所非也。
南人冬至歲首,不詣喪家;
若不修書,則過節束帶以申慰。
北人至歲之日,重行弔禮;
禮無明文,則吾不取。
南人賓至不迎,相見捧手而不揖,送客下席而已;
北人迎送並至門,相見則揖,皆古之道也,吾善其迎揖。
昔者,王侯自稱孤、寡、不穀,自茲以降,雖孔子聖師,與門人言皆稱名也。
後雖有臣僕之稱,行者蓋亦寡焉。
江南輕重,各有謂號,具諸書儀;
北人多稱名者,乃古之遺風,吾善其稱名焉。
言及先人,理當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之所難。
江南人事不獲已,須言閥閱,必以文翰,罕有面論者。
北人無何便爾話說,及相訪問。
如此之事,不可加於人也。
人加諸己,則當避之。
名位未高,如為勳貴所逼,隱忍方便,速報取了;
勿使煩重,感辱祖父。
若沒,言須及者,則斂容肅坐,稱大門中,世父、叔父則稱從兄弟門中,兄弟則稱亡者子某門中,各以其尊卑輕重為容色之節,皆變於常。
若與君言,雖變於色,猶云亡祖亡伯亡叔也。
吾見名士,亦有呼其亡兄弟為兄子弟子門中者,亦未為安貼也。
北土風俗,都不行此。
太山羊侃,梁初入南;
吾近至鄴,其兄子肅訪侃委曲,吾答之云:「卿從門中在梁,如此如此。」
肅曰:「是我親第七亡叔,非從也。」
祖孝徵在坐,先知江南風俗,乃謂之云:「賢從弟門中,何故不解?」
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單呼伯叔。
從父兄弟姊妹已孤,而對其前,呼其母為伯叔母,此不可避者也。
兄弟之子已孤,與他人言,對孤者前,呼為兄子弟子,頗為不忍;
北土人多呼為姪。
案:爾雅、喪服經、左傳,姪雖名通男女,並是對姑之稱。
晉世已來,始呼叔姪;
今呼為姪,於理為勝也。
別易會難,古人所重;
江南餞送,下泣言離。
有王子侯,梁武帝弟,出為東郡,與武帝別,帝曰:「我年已老,與汝分張,甚以惻愴。」
數行淚下。
侯遂密雲,赧然而出。
坐此被責,飄颻舟渚,一百許日,卒不得去。
北間風俗,不屑此事,歧路言離,歡笑分首。
然人性自有少涕淚者,腸雖欲絕,目猶爛然;
如此之人,不可強責。
凡親屬名稱,皆須粉墨,不可濫也。
無風教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與祖父母同,使人為其不喜聞也。
雖質於面,皆當加外以別之;
父母之世叔父,皆當加其次第以別之;
父母之世叔母,皆當加其姓以別之;
父母之群從世叔父母及從祖父母,皆當加其爵位若姓以別之。
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為家公家母;
江南田里間亦言之。
以家代外,非吾所識。
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
江南風俗,自茲已往,高秩者,通呼為尊,同昭穆者,雖百世猶稱兄弟;
若對他人稱之,皆云族人。
河北士人,雖三二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
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
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
當時雖為敏對,於禮未通。
吾嘗問周弘讓曰:「父母中外姊妹,何以稱之?」
周曰:「亦呼為丈人。」
自古未見丈人之稱施於婦人也。
吾親表所行,若父屬者,為某姓姑;
母屬者,為某姓姨。
中外丈人之婦,猥俗呼為丈母,士大夫謂之王母、謝母云。
而陸機集有與長沙顧母書,乃其從叔母也,今所不行。
齊朝士子,皆呼祖僕射為祖公,全不嫌有所涉也,乃有對面以相戲者。
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名終則諱之,字乃可以為孫氏。
孔子弟子記事者,皆稱仲尼;
呂后微時,嘗字高祖為季;
至漢爰種,字其叔父曰絲;
王丹與侯霸子語,字霸為君房;
江南至今不諱字也。
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為字,字固呼為字。
尚書王元景兄弟,皆號名人,其父名雲,字羅漢,一皆諱之,其餘不足怪也。
禮閒傳云:「斬縗之哭,若往而不反;
齊縗之哭,若往而反;
大功之哭,三曲而偯;
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也。」
孝經云:「哭不偯。」
皆論哭有輕重質文之聲也。
禮以哭有言者為號;
然則哭亦有辭也。
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耳;
山東重喪,則唯呼蒼天,期功以下,則唯呼痛深,便是號而不哭。
江南凡遭重喪,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弔則絕之;
除喪,雖相遇則避之,怨其不己憫也。
有故及道遙者,致書可也;
無書亦如之。
北俗則不爾。
江南凡弔者,主人之外,不識者不執手;
識輕服而不識主人,則不於會所而弔,他日修名詣其家。
陰陽說云:「辰為水墓,又為土墓,故不得哭。」
王充論衡云:「辰日不哭,哭則重喪。」
今無教者,辰日有喪,不問輕重,舉家清謐,不敢發聲,以辭弔客。
道書又曰:「晦歌朔哭,皆當有罪,天奪其算。」
喪家朔望,哀感彌深,寧當惜壽,又不哭也?
亦不諭。
偏傍之書,死有歸殺。
子孫逃竄,莫肯在家;
畫瓦書符,作諸厭勝;
喪出之日,門前然火,戶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斷注連: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彈議所當加也。
己孤,而履歲及長至之節,無父,拜母、祖父母、世叔父母、姑、兄、姊,則皆泣;
無母,拜父、外祖父母、舅、姨、兄、姊,亦如之:此人情也。
江左朝臣,子孫初釋服,朝見二宮,皆當泣涕;
二宮為之改容。
頗有膚色充澤,無哀感者,梁武薄其為人,多被抑退。
裴政出服,問訊武帝,貶瘦枯槁,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禮不死也。」
二親既沒,所居齋寢,子與婦弗忍入焉。
北朝頓丘李構,母劉氏,夫人亡後,所住之堂,終身鎖閉,弗忍開入也。
夫人,宋廣州刺史纂之孫女,故構猶染江南風教。
其父獎,為揚州刺史,鎮壽春,遇害。
構嘗與王松年、祖孝徵數人同集談讌。
孝徵善畫,遇有紙筆,圖寫為人。
頃之,因割鹿尾,戲截畫人以示構,而無他意。
構愴然動色,便起就馬而去。
舉坐驚駭,莫測其情。
祖君尋悟,方深反側,當時罕有能感此者。
吳郡陸襄,父閑被刑,襄終身布衣蔬飯,雖薑菜有切割,皆不忍食;
居家惟以掐摘供廚。
江寧姚子篤,母以燒死,終身不忍噉炙。
豫章熊康父以醉而為奴所殺,終身不復嘗酒。
然禮緣人情,恩由義斷,親以噎死,亦當不可絕食也。
禮經:父之遺書,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澤,不忍讀用。
政為常所講習,讎校繕寫,及偏加服用,有跡可思者耳。
若尋常墳典,為生什物,安可悉廢之乎?
既不讀用,無容散逸,惟當緘保,以留後世耳。
思魯等第四舅母,親吳郡張建女也,有第五妹,三歲喪母。
靈床上屏風,平生舊物,屋漏沾溼,出曝曬之,女子一見,伏床流涕。
家人怪其不起,乃往抱持;
薦席淹漬,精神傷怛,不能飲食。
將以問醫,醫診脈云:「腸斷矣!」
因爾便吐血,數日而亡。
中外憐之,莫不悲歎。
禮云:「忌日不樂。」
正以感慕罔極,惻愴無聊,故不接外賓,不理眾務耳。
必能悲慘自居,何限於深藏也?
世人或端坐奧室,不妨言笑,盛營甘美,厚供齋食;
迫有急卒,密戚至交,盡無相見之理:蓋不知禮意乎!
魏世王修母以社日亡;
來歲社日,修感念哀甚,鄰里聞之,為之罷社。
今二親喪亡,偶值伏臘分至之節,及月小晦後,忌之外,所經此日,猶應感慕,異於餘辰,不預飲讌、聞聲樂及行遊也。
劉縚、緩、綏,兄弟並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為照字,惟依爾雅火旁作召耳。
然凡文與正諱相犯,當自可避;
其有同音異字,不可悉然。
劉字之下,即有昭音。
呂尚之兒,如不為上;
趙壹之子,儻不作一:便是下筆即妨,是書皆觸也。
嘗有甲設讌席,請乙為賓;
而旦於公庭見乙之子,問之曰:「尊侯早晚顧宅?」
乙子稱其父已往。
時以為笑。
如此比例,觸類慎之,不可陷於輕脫。
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製新衣,盥浴裝飾,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鍼縷,並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貪廉愚智,名之為試兒。
親表聚集,致讌享焉。
自茲已後,二親若在,每至此日,嘗有酒食之事耳。
無教之徒,雖已孤露,其日皆為供頓,酣暢聲樂,不知有所感傷。
梁孝元年少之時,每八月六日載誕之辰,常設齋講;
自阮修容薨歿之後,此事亦絕。
人有憂疾,則呼天地父母,自古而然。
今世諱避,觸途急切。
而江東士庶,痛則稱禰。
禰是父之廟號,父在無容稱廟,父歿何容輒呼?
蒼頡篇有侑字,訓詁云:「痛而謼也,音羽罪反。」
今北人痛則呼之。
聲類音于耒反,今南人痛或呼之。
此二音隨其鄉俗,並可行也。
梁世被繫劾者,子孫弟姪,皆詣闕三日,露跣陳謝;
子孫有官,自陳解職。
子則草屩麤衣,蓬頭垢面,周章道路,要候執事,叩頭流血,申訴冤枉。
若配徒隸,諸子並立草庵於所署門,不敢寧宅,動經旬日,官司驅遣,然後始退。
江南諸憲司彈人事,事雖不重,而以教義見辱者,或被輕繫而身死獄戶者,皆為怨讎,子孫三世不交通矣。
到洽為御史中丞,初欲彈劉孝綽,其兄溉先與劉善,苦諫不得,乃詣劉涕泣告別而去。
兵凶戰危,非安全之道。
古者,天子喪服以臨師,將軍鑿凶門而出。
父祖伯叔,若在軍陣,貶損自居,不宜奏樂讌會及婚冠吉慶事也。
若居圍城之中,憔悴容色,除去飾玩,常為臨深履薄之狀焉。
父母疾篤,醫雖賤雖少,則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
梁孝元在江州,嘗有不豫;
世子方等親拜中兵參軍李猷焉。
四海之人,結為兄弟,亦何容易。
必有志均義敵,令終如始者,方可議之。
一爾之後,命子拜伏,呼為丈人,申父友之敬;
身事彼親,亦宜加禮。
比見北人,甚輕此節,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觀貌,不擇是非,至有結父為兄,託子為弟者。
昔者,周公一沐三握髮,一飯三吐餐,以接白屋之士,一日所見者七十餘人。
晉文公以沐辭豎頭須,致有圖反之誚。
門不停賓,古所貴也。
失教之家,閽寺無禮,或以主君寢食嗔怒,拒客未通,江南深以為恥。
黃門侍郎裴之禮,號善為士大夫,有如此輩,對賓杖之;
其門生僮僕,接於他人,折旋俯仰,辭色應對,莫不肅敬,與主無別也。
白話譯文
我閱讀《禮經》,上面記載聖人的教誨:掃帚簸箕、湯匙筷子、咳嗽吐痰、應答詢問、舉燭照明、澆水洗手等,都有規矩禮節,可以說極為詳盡。但典籍已殘缺不全,不再是完整著作;其中未記載的事項,以及隨著世事變遷而改變的,通達事理的君子自會制定節制規範,代代相傳遵行,所以世人稱之為士大夫的風度節操。不過各家族頗有不同,所見所聞各有短長;但其中基本脈絡,自然也能知曉。從前我在江南,耳聞目見這些禮節;就像蓬草生在麻叢中,不需費力就能挺直。你們生於戰亂之時,對這些視聽禮儀都不熟悉,所以我姑且記錄下來,傳給子孫。
《禮記》說:“見到相似的人會目光驚動,聽到相似的名字會心中震動。”有所感觸時,心中悲愴;若在平和常處,還須表達這種情感。若實在無法迴避,也應當剋制;就像伯叔兄弟酷似先人,難道能終生悲痛,與他們斷絕往來嗎?又說:“讀文章時不避諱,廟堂中不避諱,國君面前不避諱自傢俬諱。”由此更知聽到避諱時,須斟酌反應,不必一遇變故就倉皇逃避。梁朝謝舉很有名望,但聽說避諱必哭,被世人譏諷。又有臧逢世,是臧嚴之子,勤學修行,不失門風;孝元帝治理江州時,派他到建昌監督事務,郡縣百姓競相寫信,從早到晚堆滿書桌,信中有寫“嚴寒”的,他必對之流淚,不處理公務,耽誤許多公事,引起眾人怨憤,最終因不能勝任而被召回。這些都是過分的行為。
近在揚都,有一位士人名諱“審”,與沈氏交情深厚,沈給他寫信時只寫名不寫姓,這不合人情。
凡是避諱,都須找同義的字來代替:齊桓公名白,古籍中“五皓”即指五白;周厲王名長,古琴中“修短”即指長短。沒聽說把布帛說成“布皓”,把腎腸說成“腎修”。梁武帝小名阿練,子孫都稱“練”為“絹”;於是把銷煉物品說成“銷絹物品”,恐怕違背了本義。有人避諱“雲”字,就把紛紜說成“紛煙”;有人避諱“桐”字,就把梧桐樹說成“白鐵樹”,這就近乎戲笑了。
周公給兒子取名禽,孔子給兒子取名鯉,只涉及他們自身,自然無可禁止。至於像衛侯、魏公子、楚太子都取名蟣蝨;司馬長卿取名犬子,王修取名狗子,涉及父輩祖輩,情理上說不通,古人這樣做,已被今人嘲笑。北方多有人給兒子取名驢駒、豚子,讓他們自稱或兄弟稱呼,多麼殘忍?前漢有尹翁歸,後漢有鄭翁歸,梁朝也有孔翁歸,又有顧翁寵;晉代有許思妣、孟少孤:這類名字,幸而應當避忌。
如今人避諱,比古人更嚴格。凡是給兒子取名,都要為孫輩考慮。我的親戚朋友中有避諱襄、友、同、清、和、禹等字的,交往不深的人倉促間,一坐之下百般觸犯,聽者辛苦,無所適從。
從前司馬長卿仰慕藺相如,所以改名相如;顧元嘆仰慕蔡邕,所以改名雍;而後漢有朱倀字孫卿,許暹字顏回,梁朝有庾晏嬰、祖孫登,連用古人姓名作為自己的名字,也是鄙陋之事。
從前劉文饒不忍心罵奴婢為畜生,如今愚人卻以此開玩笑,有人指著別人叫豚犢:有見識的旁觀者還想捂住耳朵,何況被稱呼的人呢?
近在議曹,一起商議百官俸祿,有一位顯貴是當代名臣,覺得議論的待遇過厚。齊朝有一兩位士族文人,對這位貴人說:“如今天下統一,應當制定百代典範,怎能還存關中舊制?您定是陶朱公的大兒子!”彼此歡笑,不以為嫌。
從前侯霸的子孫,稱祖父為家公;陳思王稱父親為家父,母親為家母;潘尼稱祖父為家祖:古人這樣稱呼,已被今人嘲笑。如今南北風俗,說到祖父及父母,沒有稱“家”的;只有鄉野粗俗之人才這樣說。凡與人交談,說到自己的伯父,按排行稱呼,不加“家”字,因為他比父親尊貴,不敢用“家”。凡說到姑姊妹女兒:已出嫁的,用夫家姓氏稱呼;未出嫁的,按排行稱呼。說她們出嫁到別族,不能稱“家”。子孫不能稱“家”,是輕視忽略的意思。蔡邕書信集里,稱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書信集里,也說家孫:如今都不這樣用了。
凡與人交談,稱呼對方的祖父母、伯祖父母、父母及長姑,都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則加“賢”字,這是尊卑的區別。王羲之書信中,稱呼對方母親與自稱自己母親相同,不加“尊”字,如今認為不對。
南方人冬至和歲首,不去喪家;如果不寫信,就過節整衣冠表示慰問。北方人在冬至那天,重新行弔唁之禮;禮制沒有明文規定,我不贊同。南方人客人來了不迎接,見面拱手不作揖,送客只離席而已;北方人迎送都到門口,見面作揖,都是古禮,我讚賞他們迎送作揖的做法。
從前王侯自稱孤、寡、不穀,此後即使孔子這樣的聖人,與門人說話都自稱名。後來雖有臣僕的自稱,實行的人也很少。江南地區根據不同身份各有稱謂,詳見各種書儀;北方人多自稱名,這是古人遺風,我讚賞自稱名的做法。
說到先人,理應感念思慕,古人容易做到,今人卻很難。江南人遇事不得已需要敘說家世,必定用書信,很少當面談論。北方人隨便就會談起,並互相詢問。這樣的事,不可強加於人。別人強加給自己,就應當迴避。名位不高,如果被權貴逼迫,就隱忍應付,儘快了結;不要讓事情繁瑣沉重,辱及祖父。若已去世,必須提及時,就正容端坐,稱“大門中”;伯父叔父就稱“從兄弟門中”,兄弟就稱亡者之子“某門中”,各自按尊卑輕重調節神情,都與平常不同。如果與國君交談,雖然表情變化,仍說亡祖亡伯亡叔。我見有些名士,也有稱呼亡兄弟為兄子弟子門中的,也不太妥當。北方風俗,都不這樣做。太山羊侃,梁初到南方;我最近到鄴城,他侄子羊肅來詢問羊侃情況,我回答說:“您從門中在梁時,如此這般。”羊肅說:“是我親第七亡叔,不是從。”祖孝徵在座,先知江南風俗,就說:“賢從弟門中,為何不理解?”
古人稱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單稱伯叔。堂兄弟姊妹喪父後,當他們面稱呼其母為伯叔母,這是無法迴避的。兄弟之子喪父後,與別人交談,當孤兒面稱呼為兄子弟子,很不忍心;北方人多稱為侄。按《爾雅》《喪服經》《左傳》,侄雖男女通用,但都是對姑姑的稱呼。晉代以來,才稱叔侄;如今稱為侄,於理更合適。
分別容易相會困難,古人看重;江南送別時,落淚話離別。有王子侯,是梁武帝弟弟,出任東郡,與武帝告別,武帝說:“我已年老,與你分別,甚為悲傷。”淚下數行。王子侯卻神色平靜,赧然而出。因此被責備,漂泊江上約百日,終究不能離去。北方風俗,不重這些,在岔路話別,笑著分手。但人性自有少淚之人,肝腸欲斷,目光炯炯;這樣的人,不可強求。
凡是親屬名稱,都須斟酌,不可濫用。沒有教養的人,父親喪後,稱外祖父母與祖父母相同,讓別人聽了不高興。即使當面質問,都應加“外”以區別;父母的伯父叔父,都應加排行以區別;父母的伯母嬸母,都應加其姓以區別;父母的堂伯父母、堂叔父母、堂祖父母,都應加爵位或姓以區別。河北士人,都稱外祖父母為家公家母;江南鄉間也這樣說。用“家”代替“外”,我不能理解。
凡是宗親世系,有堂伯父、堂祖父、族祖父。江南風俗,自此往上,高位者通稱尊長,同輩雖百代仍稱兄弟;若對他人說,都稱族人。河北士人,雖三二十代,仍稱為從伯從叔。梁武帝曾問一箇中原人:“你是北方人,為何不知有族?”答道:“骨肉容易疏遠,不忍稱族罷了。”當時雖是敏捷回答,於禮不通。
我曾問周弘讓:“父母的中表姊妹,如何稱呼?”周說:“也稱丈人。”自古未見丈人之稱用於婦人。我親戚中的做法,若父輩的,稱某姓姑;母輩的,稱某姓姨。中表姊妹的丈夫,民間俗呼丈母,士大夫稱為王母、謝母。而陸機文集中有《與長沙顧母書》,其實是他堂叔母,如今已不通行。
齊朝士子,都稱祖僕射為祖公,完全不避嫌疑,甚至有當面以此開玩笑的。
古時,名用來端正身體,字用來表示德行,死後避諱名,字可作為孫氏。孔子弟子記事,都稱仲尼;呂后微時,曾稱高祖為季;到漢代爰種,稱叔父為絲;王丹與侯霸子交談,稱霸為君房;江南至今不避諱字。河北士人全不分辨,名也稱為字,字當然也稱為字。尚書王元景兄弟,都號稱名人,其父名雲,字羅漢,一概避諱,其餘就不奇怪了。
《禮記·問傳》說:“服斬縗之喪的哭,如往而不返;服齊縗之喪的哭,如往而返;服大功之喪的哭,三曲折而有餘音;服小功緦麻之喪,有哀容即可,這是哀情從聲音中發出。”《孝經》說:“哭不偽作。”都是論說哭有輕重質樸文飾的聲音。禮制以哭中有言為號;那麼哭也有辭令。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山東重喪,則只呼蒼天,期功以下,則只呼痛深,便是號而不哭。
江南凡遭重喪,如果是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弔唁就斷絕來往;除喪後,即使相遇也迴避,怨恨對方不憐憫自己。有事或路遠的,寫信即可;不寫信也同樣。北方習俗則不是這樣。江南凡弔喪者,除主人外,不相識者不握手;識輕服卻不識主人,就不在喪所弔唁,他日遞名帖拜訪其家。
陰陽說認為:“辰是水墓,又是土墓,所以不得哭。”王充《論衡》說:“辰日不哭,哭則加重喪事。”如今沒教養的人家,辰日有喪,不論輕重,全家安靜,不敢發聲,以推辭弔客。道書又說:“晦日歌唱,朔日哭泣,都有罪,天會減少其壽命。”喪家朔望日,哀感深重,豈會吝惜壽命而不哭?也不理解。
旁門左道之書,說死後有歸殺。子孫逃竄,不肯在家;畫瓦書符,作各種厭勝法術;喪事出門那天,門前燃火,戶外撒灰,祓送家鬼,設壇斷絕牽連:凡此種種,不近人情,是儒雅的罪人,應當彈劾非議。
父親喪後,每逢歲首冬至等節日,沒有父親,拜母親、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都哭泣;沒有母親,拜父親、外祖父母、舅、姨、兄、姊,也如此:這是人情。
江左朝臣,子孫初除喪服,朝見二宮,都應哭泣;二宮為之動容。頗有膚色豐潤、毫無哀容的,梁武帝鄙薄其為人,多被貶退。裴政除喪服後,拜見武帝,瘦弱憔悴,涕淚縱橫,武帝目送他說:“裴之禮不死啊。”
父母去世後,他們居住的齋戒寢室,子女媳婦不忍進入。北朝頓丘李構,母親劉氏,夫人去世後,所住廳堂,終身鎖閉,不忍開門進入。夫人是宋廣州刺史纂的孫女,所以李構還受江南風教影響。其父李獎,任揚州刺史,鎮守壽春,遇害。李構曾與王松年、祖孝徵數人同聚談笑。祖孝徵善畫,遇有紙筆,畫人為像。不久,因切割鹿尾,開玩笑截斷畫人給李構看,並無他意。李構愴然變色,起身騎馬而去。滿座驚駭,不知其情。祖孝徵隨即醒悟,深感不安,當時很少有人能感受此情。吳郡陸襄,父親陸閑受刑,陸襄終身布衣粗飯,雖姜菜有切割,都不忍食用;在家只掐摘蔬菜供廚房。江寧姚子篤,母親被燒死,終身不忍吃烤肉。豫章熊康父親因醉被奴所殺,終身不再飲酒。然而禮制因人情而設,恩情由義斷定,若親人因噎死,也不該絕食。
《禮經》:父親遺留的書籍,母親用過的杯盤,感念其手澤口澤,不忍閱讀使用。因為這些是常用來講習校對抄寫,以及特別使用的,有痕跡可思。如果是普通書籍,日常用具,怎能都廢棄?既不閱讀使用,也不可散失,只應封存保管,留給後世。
思魯等第四舅母,是吳郡張建之女,有第五妹,三歲喪母。靈床上屏風是生平舊物,房屋漏溼,拿出晾曬,女子一見,伏床流淚。家人怪她不起,前去抱她;席墊浸溼,精神傷痛,不能飲食。將要問醫,醫生診脈說:“腸斷了!”於是吐血,數日而亡。親戚憐惜,無不悲嘆。
《禮記》說:“忌日不奏樂。”正是因思慕無盡,悲愴無聊,所以不接待外賓,不處理事務。若能悲慘自守,何必深藏不出?世人或端坐內室,不妨談笑,大辦美食,厚備齋食;遇有急事,密友至交,全無相見之理:大概不懂禮意吧!
魏時王修母親在社日去世;次年社日,王修感念哀痛,鄰里聽說,為此停止社日活動。如今父母喪亡,恰逢伏日臘日冬至等節氣,以及每月小晦後,忌日之外,經歷這些日子,仍應感念思慕,不同於其他日子,不參與飲宴、聽音樂及遊玩。
劉縚、緩、綏,兄弟併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用“照”字,只按《爾雅》用火旁作“召”。但凡是文字與正諱相犯,自應避諱;若是同音異字,不可能都避。劉字之下,就有昭音。呂尚之子,如不為“上”;趙壹之子,倘不作“一”:那就下筆即妨礙,寫字都觸犯了。
曾有人甲設宴席,請乙為賓客;早晨在公庭見乙之子,問道:“尊侯何時到寒舍?”乙子稱其父已往。時人以為笑話。像這類事情,觸類旁通要慎重,不可陷於輕率。
江南風俗,兒生滿一週,做新衣,洗澡裝飾,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針線,加上飲食之物,以及珍寶玩物,放在兒前,看他取用什麼,以檢驗貪廉愚智,稱為試兒。親戚聚集,設宴款待。自此以後,父母在世,每到這天,常有酒食之事。無教之徒,雖已喪父,這天都設宴,酣暢聲樂,不知感傷。梁孝元帝年少時,每到八月六日生日,常設齋講;自阮修容去世後,這事也停止了。
人有憂患疾病,就呼喊天地父母,自古如此。如今避諱,處處急切。而江東士庶,痛則稱“禰”。禰是父之廟號,父在不能稱廟,父歿怎能隨便呼喊?《蒼頡篇》有“侑”字,訓詁說:“痛而呼也,音羽罪反。”如今北方人痛則呼之。《聲類》音於耒反,如今南方人痛時或呼之。這兩音隨鄉俗,都可行。
梁朝被彈劾者,子孫弟侄,都到宮闕三日,露臂赤腳謝罪;子孫有官職的,自陳解職。子則穿草鞋粗衣,蓬頭垢面,在路上奔走,等候執事,叩頭流血,申訴冤枉。若被配為徒隸,諸子都在官署門前搭草棚,不敢安居,動輒十日,官府驅趕,然後才退。江南諸憲司彈劾人,事雖不重,卻以教義受辱的,或被輕系死在獄中的,都結下怨仇,子孫三代不相往來。到洽任御史中丞,初想彈劾劉孝綽,其兄到溉先與劉孝綽友善,苦諫不得,就到劉處哭泣告別而去。
兵兇戰危,不是安全之道。古時,天子穿喪服親臨軍隊,將軍鑿凶門出征。父祖伯叔,若在軍中,應貶抑自處,不宜奏樂宴飲及婚冠吉慶之事。若在圍城之中,面容憔悴,除去裝飾玩物,常存臨深履薄之狀。父母病重,醫生雖賤雖少,也涕泣而拜,以求哀憐。梁孝元帝在江州時,曾有病;世子方等親自拜中兵參軍李猷。
四海之人,結為兄弟,談何容易。必須志向道義相當,始終如一,才能商議。一旦結拜,讓兒子拜伏,稱對方為丈人,表示父親友人的敬意;自身侍奉對方父母,也應加禮。近見北方人,很輕視這點,路上相逢,便結為兄弟,看年齡觀容貌,不辨是非,甚至有結父為兄,認子為弟的。
從前周公一次洗頭三次握髮,一次吃飯三次吐出,以接待平民之士,一天所見七十多人。晉文公因洗頭辭謝豎頭須,導致“圖謀造反”的譏諷。門前不留賓客,是古人看重的。失教之家,門房無禮,或以主人寢食嗔怒為由,拒絕通報,江南深以為恥。黃門侍郎裴之禮,號稱善為士大夫,對這樣的門客,當面杖責;其門生僮僕,接待他人,周旋進退,言辭神色,無不肅敬,與主人沒有分別。
字詞精講
- 風操(fēng cāo):指士大夫的風度節操,即社會公認的行為規範與儀節準則。
- 節文(jié wén):禮儀的具體條文與節制。
- 咳唾(hái tuò):指咳嗽與吐唾沫。此處“咳”讀作hái,通“孩”,指嬰兒的笑聲;引申為人的言談舉止。
- 沃盥(wò guàn):古代洗手禮儀,指澆水沖洗雙手。“盥”指洗手。
- 私諱(sī huì):家族內部對尊長的名諱,與公諱(國諱、聖諱)相對。
- 同訓代換:避諱方法之一,即用含義相同或相近的字來替代需要避諱的字。
- 消息(xiāo xi):斟酌、權衡之意。指在說話或行文時,需根據情境靈活處理避諱,不必拘泥。
- 顛沛(diān pèi):此處指倉促、急迫之間。
- 箋書(jiān shū):寫給尊長或上級的信札。
- 輻輳(fú còu):車輻集中於軸心,比喻人或物聚集於一處。
- 物情(wù qíng):人情,眾人的心理和反應。
- 閥閱(fá yuè):本指古代仕宦人家大門外的柱子,用於張貼功狀。後引申為門第、家世。
- 書儀(shū yí):關於書信體例和社交禮儀的範本。
- 家公家父:古人對祖父、父親的一種尊稱,南北朝時期用法已變,北方仍存古風,南方則視為鄙俗。
- 丈人(zhàng rén):古時對男性長輩的通稱,如對岳父、祖父、父親或年長男子的尊稱。
- 斬縗(zhǎn cuī):古代五種喪服中最重的一種,用粗麻布製成,不緝邊,服期三年。
- 齊縗(zī cuī):喪服次重者,服期一年至三年不等。“齊”通“纃”,指衣服下襬緝邊。
- 偯(yǐ):指哭聲悠長曲折,是古代喪禮中根據親疏等級規定的哭聲方式。
- 期功(jī gōng):指喪服中“期”(jī,服喪一年)和“大功”、“小功”(服喪九月、五月)的親屬。
- 修容(xiū róng):妃嬪的稱號,此處指梁元帝的阮修容。
- 禰(nǐ):已故父親在宗廟中的牌位,此處指稱亡父。
- 侑(yòu):痛而呼喊的聲音。《蒼頡篇》中的訓詁。
- 草屩(cǎo juē):草鞋,形容服飾簡陋以示罪責。
- 昆季(kūn jì):兄弟,長者為昆,幼者為季。
- 丈人(zhàng rén):此處於結拜語境中,指結拜兄弟的父親,代指父輩尊長。
- 閽寺(hūn sì):守門人與寺人(宦官),此處泛指門房僕役。
- 折旋(zhé xuán):古代迎送賓客時的禮儀動作,指進退揖讓的儀節。
義理賞析
《顏氏家訓·風操》篇以禮法為經、人情為緯,勾勒出古代士人處世立身的微妙平衡。文中既追溯《禮經》中“箕帚匕箸”的儀節規範,又敏銳指出禮制需隨世事變通——所謂“學達君子,自為節度”,實乃強調禮的精神重於形式。作者通過對比南北風俗、古今變遷,揭示禮教實踐中常見的異化現象:或如梁代謝舉“聞諱必哭”而遭譏諷,或如臧逢世因避父諱廢弛公務,皆因拘泥表面而失卻“申其情”的本意。
尤為深刻的是,文中對“避諱”制度的辯證思考。避諱本為敬親尊祖,但若演變為“呼紛紜為紛煙”“呼梧桐為白鐵”的文字遊戲,或因“諱襄諱友”導致“一座百犯”,便背離了禮制初衷。這種對形式主義的批判,直指禮教易陷入的誤區——將道德規範異化為外在枷鎖,反而阻隔了人際真情。
全篇最動人處,在於對喪禮情感的細膩剖析。從“斬縗之哭”的聲調層次,到“二親既沒,齋寢弗忍入”的生活細節,皆體現“感慕罔極”的孝思本質。顏之推反對“辰日不哭”的迷信教條,主張“禮緣人情,恩由義斷”,這種將禮植根於人性深處的見識,即便在今日仍具啟示:禮儀的真正價值,不在於恪守繁文縟節,而在於涵養真誠的心性與溫暖的人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