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五蠹
戰國·韓非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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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搆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
近古之世,桀、紂暴亂,而湯、武征伐。
今有搆木鑽燧於夏后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
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
然則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
是以聖人不期脩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
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
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
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
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堯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斲,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雖監門之服養,不虧於此矣。
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為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雖臣虜之勞不苦於此矣。
以是言之,夫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古傳天下而不足多也。
今之縣令,一日身死,子孫累世絜駕,故人重之;
是以人之於讓也,輕辭古之天子,難去今之縣令者,薄厚之實異也。
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
澤居苦水者,買庸而決竇。
故饑歲之春,幼弟不饟;
穰歲之秋,疏客必食;
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
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
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
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
爭土橐,非下也,權重也。
故聖人議多少、論薄厚為之政,故罰薄不為慈,誅嚴不為戾,稱俗而行也。
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
古者文王處豐、鎬之間,地方百里,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天下。
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
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其國,是仁義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故曰:世異則事異。
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
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
乃修教三年,執干戚舞,有苗乃服。
共工之戰,鐵銛矩者及乎敵,鎧甲不堅者傷乎體,是干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
故曰:事異則備變。
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
齊將攻魯,魯使子貢說之,齊人曰:「子言非不辯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謂也。」
遂舉兵伐魯,去門十里以為界。
故偃王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
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
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欲不得行於二國矣。
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此不知之患也。
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
何以明其然也?
曰:「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樂;
聞死刑之報,君為流涕。」
此所舉先王也。
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
人之情性,莫先於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雖厚愛矣,奚遽不亂?
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
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
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
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
仲尼,天下聖人也,修行明道以遊海內,海內說其仁,美其義,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蓋貴仁者寡,能義者難也。
故以天下之大,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義者一人。
魯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國,境內之民莫敢不臣。
民者固服於勢,誠易以服人,故仲尼反為臣,而哀公顧為君。
仲尼非懷其義,服其勢也。
故以義則仲尼不服於哀公,乘勢則哀公臣仲尼。
今學者之說人主也,不乘必勝之勢,而務行仁義則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數也。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
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姦人,然後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
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
故十仞之城,樓季弗能踰者,峭也;
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
故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也。
布帛尋常,庸人不釋;
鑠金百溢,盜跖不掇。
不必害則不釋尋常,必害手則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誅也。
是以賞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
罰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
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故主施賞不遷,行誅無赦。
譽輔其賞,毀隨其罰,則賢不肖俱盡其力矣。
今則不然,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
以其耕作也賞之,而少其家業也;
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輕世也;
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
毀譽、賞罰之所加者相與悖繆也,故法禁壞而民愈亂。
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隨仇者貞也,廉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
人主尊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於勇而吏不能勝也。
不事力而衣食則謂之能,不戰功而尊則謂之賢,賢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
人主說賢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禍,則私行立而公利滅矣。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
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
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
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
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
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
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
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
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
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
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
仲尼以為孝,舉而上之。
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故令尹誅而楚姦不上聞,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
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
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
今以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
然則為匹夫計者,莫如脩行義而習文學。
行義脩則見信,見信則受事;
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
此匹夫之美也。
然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為有政如此,則國必亂,主必危矣。
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
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
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廉愛之說;
堅甲厲兵以備難,而美薦紳之飾;
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而貴文學之士;
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
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
國平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
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游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
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
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
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
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
故糟糠不飽者不務梁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繡。
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
今所治之政,民閒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則其於治反矣。
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
若夫賢良貞信之行者,必將貴不欺之士。
不欺之士者,亦無不欺之術也。
布衣相與交,無富厚以相利,無威勢以相懼也,故求不欺之士。
今人主處制人之勢,有一國之厚,重賞嚴誅,得操其柄,以修明術之所燭,雖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於不欺之士?
今貞信之士不盈於十,而境內之官以百數,必任貞信之士,則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則治者寡而亂者眾矣。
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術而不慕信,故法不敗,而群官無姦詐矣。
今人主之於言也,說其辯而不求其當焉;
其用於行也,美其聲而不責其功焉。
是以天下之眾,其談言者務為辯而不周於用,故舉先王言仁義者盈廷,而政不免於亂;
行身者競於為高而不合於功,故智士退處巖穴、歸祿不受,而兵不免於弱,政不免於亂,此其故何也?
民之所譽,上之所禮,亂國之術也。
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
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
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
賞其功,必禁無用;
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
夫耕之用力也勞,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
戰之為事也危,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貴也。
今修文學、習言談,則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則人孰不為也?
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眾則法敗,用力者寡則國貧,此世之所以亂也。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
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
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之於軍。
是故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此之謂王資。
既畜王資而承敵國之舋,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
今則不然,士民縱恣於內,言談者為勢於外,外內稱惡以待強敵,不亦殆乎!
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於從衡之黨,則有仇讎之忠,而借力於國也。
從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
而衡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
皆非所以持國也。
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則遇敵受禍矣。」
事大未必有實,則舉圖而委,效璽而請兵矣。
獻圖則地削,效璽則名卑,地削則國削,名卑則政亂矣。
事大為衡未見其利也,而亡地亂政矣。
人臣之言從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則失天下,失天下則國危,國危而主卑。」
救小未必有實,則起兵而敵大矣。
救小未必能存,而交大未必不有疏,有疏則為強國制矣。
出兵則軍敗,退守則城拔,救小為從未見其利,而亡地敗軍矣。
是故事強則以外權士官於內,救小則以內重求利於外,國利未立,封土厚祿至矣;
主上雖卑,人臣尊矣;
國地雖削,私家富矣。
事成則以權長重,事敗則以富退處。
人主之於其聽說也,於其臣,事未成則爵祿已尊矣;
事敗而弗誅,則游說之士,孰不為用矰繳之說而徼倖其後?
故破國亡主以聽言談者之浮說,此其故何也?
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不察當否之言,而誅罰不必其後也。
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
夫王者,能攻人者也;
而安,則不可攻也。
強,則能攻人者也;
治,則不可攻也。
治強不可責於外,內政之有也。
今不行法術於內,而事智於外,則不至於治強矣。
鄙諺曰:「長袖善舞,多錢善賈。」
此言多資之易為工也。
故治強易為謀,弱亂難為計。
故用於秦者十變而謀希失,用於燕者一變而計希得,非用於秦者必智,用於燕者必愚也,蓋治亂之資異也。
故周去秦為從,期年而舉;
衛離魏為衡,半歲而亡。
是周滅於從,衛亡於衡也。
使周、衛緩其從衡之計,而嚴其境內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賞罰,盡其地力以多其積,致其民死以堅其城守,天下得其地則其利少,攻其國則其傷大,萬乘之國、莫敢自頓於堅城之下,而使強敵裁其弊也,此必不亡之術也。
舍必不亡之術而道必滅之事,治國者之過也。
智困於內而政亂於外,則亡不可振也。
民之故計,皆就安利如辟危窮。
今為之攻戰,進則死於敵,退則死於誅則危矣。
棄私家之事而必汗馬之勞,家困而上弗論則窮矣。
窮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
故事私門而完解舍,解舍完則遠戰,遠戰則安。
行貨賂而襲當塗者則求得,求得則私安,私安則利之所在,安得勿就?
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
夫明王治國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務而趨末作。
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
姦財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
聚斂倍農而致尊過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高價之民多矣。
是故亂國之俗,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
其言古者,為設詐稱,借於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
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其患御者,積於私門,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
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財,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
此五者,邦之蠹也。
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養耿介之士,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
白話譯文
上古時代,人口稀少而禽獸眾多,人類抵抗不了禽獸蟲蛇的侵擾。有一位聖人出現了,他架木為巢來躲避各種傷害,民眾很高興,便推舉他統治天下,稱他為有巢氏。當時人們生吃瓜果、蚌、蛤等,腥臊難聞且傷害腸胃,百姓多生疾病。又有聖人出現,鑽木取火來燒熟食物去除腥臊,民眾很高興,便推舉他統治天下,稱他為燧人氏。中古時代,天下發大水,鯀和禹先後疏通河道。近古時代,夏桀、商紂殘暴昏亂,商湯、周武王起兵討伐。如果在夏朝有人還在架木築巢,一定會被鯀、禹嘲笑;在商周時代有人還在疏通河道,一定會被湯、武王嘲笑。那麼,在當今之世如果有人讚美堯、舜、湯、武、禹的治國之道,也一定會被當代的聖人嘲笑。因此,聖人不期望遵循古代,不效法固定常規,而是研究當代的實際情況,據此制定相應的措施。宋國有個耕田的人,田中有個樹樁,一隻兔子跑來撞在樹樁上,折斷脖子死了,他便放下農具守在樹樁旁,希望再得到兔子。兔子沒能再得到,他自己卻成了宋國的笑柄。如今想用先王的政治措施來治理當今的民眾,都是守株待兔之類的做法。
古代男子不耕種,是因為草木的果實足夠吃;婦女不織布,是因為禽獸的皮毛足夠穿。不費力勞作而給養充足,人口少而財物有餘,所以民眾不爭。因此不需要厚重的賞賜,也不需要嚴厲的刑罰,民眾自然安定。如今一個人有五個兒子不算多,每個兒子又有五個兒子,祖父還沒死就已經有了二十五個孫子。所以人口眾多而財物匱乏,勞作辛苦而給養微薄,所以民眾爭奪,即使加倍獎賞、屢次刑罰也難免混亂。
堯統治天下的時候,茅草屋頂不修剪,椽子不砍削,吃糙米飯,喝野菜湯,冬天穿小鹿皮襖,夏天穿粗麻衣,即使是現在看門人的衣食條件,也不會比這更差了。禹統治天下的時候,親自拿著農具幹活走在民眾前面,大腿沒有胈肉,小腿上的汗毛都磨光了,即使是奴隸的勞苦也不會比這更重。由此說來,古代把天子之位讓出去,是擺脫看門人的給養和奴隸的勞苦,所以把天下傳給別人並不值得稱讚。如今的縣令,一旦死了,子孫世代還能坐車出行,所以人們看重這個職位;因此人們對於辭讓,能輕易辭去古代的天子之位,卻難以捨棄今天的縣令之位,這是因為利益大小的真實差異。住在山上要到溪邊打水的人,逢年過節用水作為禮物互相贈送;住在水邊苦於水患的人,卻要僱工挖渠排水。所以饑荒之年的春天,即使是親弟弟也不給飯吃;豐收之年的秋天,即使是遠客也一定招待吃飯;這不是疏遠骨肉而偏愛過客,而是糧食多少的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古人看輕財物,不是因為他們仁義,而是因為財物多;今天人們爭奪,不是因為他們卑鄙,而是因為財物少;古人輕易辭去天子之位,不是因為他們高尚,而是因為天子權勢微薄;今天人們爭奪官位,不是因為他們卑下,而是因為官位權勢重大。所以聖人根據財物多少、權勢大小來制定政策。因此刑罰輕不算仁慈,誅殺嚴不算暴虐,都是適應社會情況而推行的。所以政事要隨著時代變化,措施要適應現實需要。
古時候周文王處在豐、鎬之間,方圓百里,施行仁義而感化了西戎,於是稱王天下。徐偃王處在漢水以東,方圓五百里,施行仁義,割讓土地來朝拜他的有三十六個國家,楚文王擔心他危害自己,發兵攻打徐國,於是滅掉了它。所以文王施行仁義而稱王天下,偃王施行仁義卻喪失了國家,這說明仁義適用於古代而不適用於今天。所以說:時代不同,事情就不同。舜的時候,有苗族不服從,禹將要討伐它,舜說:“不行。德行不夠而動用武力,不是正道。”於是修行教化三年,拿著干鏚起舞,有苗族才歸服。共工打仗時,鐵製的兵器鋒利的才能傷到敵人,鎧甲不堅固的就會傷到身體,這說明干鏚用於古代而不用於今天。所以說:事情不同,措施就要改變。上古時代在道德上競爭,中古時代在智謀上角逐,當今時代在武力上較量。齊國將要攻打魯國,魯國派子貢去遊說齊國,齊國人說:“你的話不是不善辯,但我們想要的是土地,不是你所說的那些。”於是發兵攻打魯國,在距魯國都門十里處劃定國界。所以偃王行仁義而徐國滅亡,子貢善辯智而魯國削弱。由此說來,仁義辯智,不是用來保有國家的東西。放棄偃王的仁愛,停止子貢的辯智,依靠徐國、魯國的實力去對抗萬乘之國,那麼齊國、楚國的侵略意圖在兩國就無法得逞了。
古代和當今風俗不同,新舊時代的措施也不一樣。如果想用寬緩的政策來治理急劇變化的世道民眾,就像沒有韁繩和鞭子卻要駕馭烈馬一樣,這是不明智的禍患。如今儒家、墨家都稱頌先王兼愛天下,把民眾視為父母。怎樣證明他們是這樣呢?他們說:“司寇執行刑罰時,國君為此停止音樂;聽到死刑的報告,國君為此流淚。”這就是他們所推崇的先王。如果認為君臣關係像父子關係那樣就一定太平,推論起來,那就不會有不和睦的父子了。人的感情,沒有比父母對子女更深厚的,父母都愛護子女卻未必能管教好,即使愛護得很深,為何就一定不亂呢?如今先王愛護民眾,不會超過父母愛護子女,子女未必不叛亂,那麼民眾又怎能治理好呢?況且按照法律執行刑罰而國君為之流淚,這是為了表現仁愛,不是為了治理國家。流淚不想用刑是仁愛,然而不能不用刑是法律,先王遵從法律而不聽從哭泣,那麼仁愛不能用來治國也就很明顯了。況且民眾本來就是屈服於權勢,很少能被仁義感化。孔子是天下的聖人,修養德行闡明道義周遊天下,天下人喜歡他的仁愛,讚美他的義行,但追隨他做事的只有七十人,這是因為看重仁愛的人少,能實行義行的人太難。所以天下那麼大,能追隨他做事的只有七十人,而真正仁義的只有一個人。魯哀公是個平庸的君主,面南而坐統治國家,國內的民眾沒有敢不服從的。民眾本來就是屈服於權勢,權勢確實容易讓人服從,所以孔子反而成了臣子,而魯哀公卻成了君主。孔子不是被魯哀公的仁義感化,而是屈服於他的權勢。所以按照仁義,孔子不會臣服於魯哀公;憑藉權勢,魯哀公卻能使孔子臣服。如今學者勸說君主,不憑藉必定能取勝的權勢,卻致力於推行仁義就可以稱王,這是要求君主都達到孔子的境界,而把世上的普通民眾都當作孔子的弟子,這是必然做不到的。
如今有個不成器的兒子,父親發怒他不改,同鄉人斥責他不動搖,老師教育他不改變。用父母的慈愛、同鄉人的品行、老師的智慧,這三種美德加在他身上,最終連他腿上的毫毛都觸動不了,依然不改;地方官吏拿著官兵、執行公法追查奸人,然後他才害怕,改變品行。所以父母的慈愛不足以教育兒子,必須依靠官府的嚴刑,因為民眾本來就是驕縱於慈愛,服從於威勢。所以十仞高的城牆,連善於跳躍的樓季也爬不上去,因為陡峭;千仞高的山,瘸腿的母羊也容易上去放牧,因為平緩。所以英明的君主使法律嚴峻、刑罰嚴厲。一丈左右的布帛,普通人不會放手;百鎰黃金,盜跖也不會去拿。如果不是一定會受害,普通人不會放棄布帛;如果一定會燙手,盜跖就不會去拿百鎰黃金,所以英明的君主必定嚴格執行刑罰。因此獎賞不如豐厚而守信,讓民眾覺得有利;刑罰不如嚴厲而必行,讓民眾畏懼;法律不如統一而穩定,讓民眾知曉。所以君主施行獎賞不改變,執行刑罰不赦免。用讚譽輔助獎賞,用詆譭伴隨刑罰,那麼無論賢能還是不肖之人都會竭盡全力了。
如今卻不是這樣。因為有功勞就封爵,卻又鄙視做官的人;因為努力耕作就獎賞,卻又看輕經營家業;因為不接受俸祿就排斥他,卻又推崇輕視世俗;因為觸犯法律就懲罰他,卻又讚美他勇敢。譭譽、賞罰所加的對象互相矛盾,所以法律禁令敗壞,民眾更加混亂。如今兄弟被人侵犯就一定反擊,這是正直;朋友被人侮辱就隨之報仇,這是忠貞。正直忠貞的品行形成了,卻觸犯了君主的法律。君主尊重正直忠貞的行為,卻忘記了觸犯禁令的罪過,所以民眾在勇力上競爭而官吏無法制止。不從事體力勞動卻有衣食,就說他有才能;沒有戰功卻獲得尊榮,就說他賢能。賢能的行為形成了,卻兵力衰弱土地荒蕪了。君主喜歡賢能的行為,卻忘記了兵力衰弱土地荒蕪的禍患,那麼私人行為得逞而公共利益就消失了。
儒家學者用文章擾亂法制,俠客用武力觸犯禁令,而君主都以禮相待,這就是混亂的原因。觸犯法律的應治罪,而那些先生們卻因文學被錄用;違反禁令的應誅殺,而那些俠客卻因私鬥被供養。所以法律所反對的,正是君主所取用的;官吏所誅殺的,正是君主所供養的。法律和君主的取向、官吏和君主的供養四個方向互相矛盾,沒有固定標準,即使有十個黃帝也不能治理好。所以推行仁義的人不應受讚譽,讚譽了就會損害功業;文學之士不應被任用,任用了就會擾亂法制。楚國有個叫直躬的人,他父親偷羊,他報告了官吏,令尹說:“殺了他!”認為他對君主忠誠卻對父親大逆不道,結果判了他罪。由此看來,君主的忠臣,卻是父親的逆子。魯國有個人跟隨君主作戰,三次作戰三次敗逃,孔子問他原因,他回答說:“我有年老的父親,我死了就沒人養活他了。”孔子認為他孝順,提拔了他。由此看來,父親的孝子,卻是君主的叛臣。所以令尹殺了直躬,楚國的奸邪之事就沒人上報了;孔子獎賞了逃兵,魯國的民眾就輕易投降敗逃了。君主和父親的利益如此不同,而君主卻同時推崇個人的品行,卻想求得國家的福運,那是不可能的。古時候倉頡造字,自環的稱為“私”,背棄“私”的稱為“公”,公和私的相背,倉頡本來就知道了。現在卻認為公私利益一致,是不明察的禍患。那麼為個人打算,不如修養品行、學習文學。品行修養好就能被信任,被信任就能獲得官職;學習文學就能成為明師,成為明師就能顯貴榮耀;這是個人的好處。那麼沒有功勞卻獲得官職,沒有爵位卻顯貴榮耀,政治如果如此,國家必然混亂,君主必然危險。所以不相容的事物,不能同時存在。斬殺敵人的人受獎賞,卻又推崇慈惠的品行;攻城略地的人獲得爵祿,卻又相信兼愛的學說;加強軍備防備戰亂,卻又讚美儒者的服飾;使國家富裕靠農業,抵抗敵人靠士兵,卻又尊重文學之士;廢棄敬畏君主遵守法律的民眾,卻供養遊俠刺客之類。行為如此,想要國家強盛是不可能的。國家太平時供養儒生俠客,危難時卻使用甲士,所利用的不是所使用的,所使用的不是所利用的。所以從事勞役的人荒廢本業,遊學的人日益眾多,這就是世道混亂的原因。
如今世人所說的賢者,是忠貞誠信的行為;所說的智者,是精微玄妙的言論。精微玄妙的言論,是上等智慧的人也難以理解的。現在用普通人的法則,卻採用上等智慧者都難以理解的言論,那麼民眾就無從知曉了。所以連糟糠都吃不飽的人不會追求精美的飯食,連粗布短衣都穿不整的人不會期望錦繡衣裳。治理世事,緊急的事情都辦不到,次要的事情就更不用做了。如今所治理的政事,民間的日常事務,夫妻之間都能明白的事情都不用,卻仰慕上等智慧者的言論,這就背離了治國之道。所以精微玄妙的言論不是民眾所需要的。至於賢良忠貞的行為,一定會推崇不欺騙的君子。不欺騙的君子,也沒有不欺騙的方法。平民之間交往,沒有雄厚的財富可以互相利用,沒有威勢可以互相威脅,所以要尋找不欺騙的君子。如今君主掌握控制別人的權勢,擁有一國的雄厚財富,憑藉厚重的賞賜和嚴厲的刑罰,掌握了權力,運用明確的法術來洞察一切,即使有田常、子罕那樣的奸臣,也不敢欺騙,何必等待不欺騙的君子呢?如今忠貞誠信的士人不足十個,而國內的官職數以百計,如果一定要任用忠貞誠信的士人,那麼人才就不夠填補官職,人才不夠填補官職,那麼能治理的人就少而擾亂的人就多了。所以英明君主的治國原則是:統一法律而不追求個人智慧,堅定權術而不仰慕個人誠信,這樣法制不會敗壞,群官也不會奸詐了。
如今君主對於言論,喜歡它的巧妙而不考察是否恰當;對於行為,讚美它的名聲而不追究實際功效。所以天下眾多的人,那些談論事情的人追求巧妙卻不考慮是否適用,因此滿朝廷都是稱頌先王、談論仁義的人,而政事不免混亂;修身立世的人競相標榜清高而不符合實際功業,所以賢智之士隱居山林、辭謝俸祿,而兵力不免衰弱,政事不免混亂,這是什麼緣故呢?民眾所讚譽的,君主所推崇的,是使國家混亂的方法。如今國內的民眾都在談論治國,每家都藏有商鞅、管仲的法典,國家卻越來越貧窮,因為談論農耕的人多,實際耕種的人少;國內都在談論軍事,每家都藏有孫子、吳起的兵書,兵力卻越來越弱,因為談論打仗的人多,實際披甲上陣的人少。所以英明的君主使用民眾的勞力,不聽信他們的言論;獎賞他們的功績,禁止無用的事情;這樣民眾就會竭盡死力來追隨君主。耕種是辛苦的勞作,但民眾願意做,因為可以因此富裕;打仗是危險的事情,但民眾願意做,因為可以因此尊貴。如今學習文學、練習言談,沒有耕種的辛苦卻有富裕的實惠,沒有作戰的危險卻有尊貴的榮耀,那麼誰不願意做呢?所以一百人從事智巧活動而只有一人從事體力勞動,從事智巧活動的人多,法制就敗壞;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少,國家就貧窮,這就是世道混亂的原因。所以英明君主的國家,沒有文獻典籍,以法律為教育內容;沒有先王的言論,以官吏為老師;沒有私鬥的勇武,以斬殺敵首為勇敢。這樣國內的民眾,談論事情必須符合法律,行動都歸結為功績,勇敢的人都用到戰場上。因此無事時國家富裕,有事時兵力強大,這就叫做王者的資本。積累了王者的資本,再利用敵國的過失,就能超越五帝,匹敵三王,必定靠這種法治。
如今卻不是這樣,士人百姓在國內放縱妄為,言談者在國外借勢謀利,內外勾結作惡來對付強敵,不是很危險嗎!所以那些談論外交事務的大臣,不是屬於合縱連橫的派系,就是有私仇想借國家力量報答。合縱,是聯合眾多弱國去攻打一個強國;連橫,是侍奉一個強國去攻打眾多弱國;這都不是保有國家的辦法。如今主張連橫的大臣都說:“不侍奉大國,就會在敵國進攻時遭殃。”侍奉大國未必有實際好處,就要獻出地圖、交出印璽來乞求救兵。獻出地圖就會削減土地,交出印璽就會名聲低落,土地削減國家就削弱,名聲低落政事就混亂。侍奉大國實行連橫,沒見到好處,卻失地亂政了。主張合縱的大臣都說:“不救援小國而去攻打大國,就會失去天下人的支持,失去天下人支持國家就危險,國家危險君主地位就低落。”救援小國未必有實際好處,就要出兵對抗大國。救援小國未必能保住它,而與大國交往未必沒有疏失,有疏失就會被強國控制。出兵就會軍隊失敗,退守就會城池失守,救援小國實行合縱,沒見到好處,卻損兵失地了。因此侍奉大國就會讓外國勢力在國內做官,救援小國就會讓國內權臣在國外謀利,國家的利益還沒建立,封地和高官厚祿已經到手了;君主的地位雖然低落,臣子卻尊貴了;國家的土地雖然削減,私人卻富裕了。事情成功就憑藉權勢長期受重用,事情失敗就憑藉財富退隱安居。君主聽信他們的遊說,對臣子,事情還沒成功爵祿就已經尊貴了;事情失敗而不懲罰,那麼遊說之士誰不用虛浮空談來僥倖求利呢?所以國家破敗君主被殺,是因為聽信了言談者的浮誇之辭,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君主不明白公私利益的不同,不分辨言論的對錯,而且對失敗者沒有懲罰。那些人都說“侍奉大國可以稱王,侍奉小國可以安定。”稱王,是能夠攻打別國的人;安定,是不可被攻打的人。強大,是能夠攻打別國的人;治理得好,是不可被攻打的人。
字詞精講
- 搆(gòu)木為巢:架木搭建住所。搆,架起,構築。巢,鳥窩,引申為簡陋住所。
- 果蓏(luǒ)蚌蛤(gé):蓏,瓜類植物的果實。蚌蛤,水生貝殼類動物。
- 鑽燧(suàn)取火:燧,取火工具。鑽燧,鑽木取火的原始方法。
- 鯀(gǔn)、禹決瀆(dú):鯀,禹之父,因治水不成被誅。瀆,大河。決瀆,疏通河道。
- 糲粢(lì zī)之食,藜藿(lí huò)之羹:糲粢,糙米。藜藿,野菜。羹,湯。
- 麑(ní)裘,葛衣:麑裘,小鹿皮襖。葛衣,粗麻布衣服。
- 耒臿(chā):耒,農具柄。臿,挖土的鍬。
- 股無胈(bá),脛(jìng)不生毛:胈,大腿上的細毛。脛,小腿。
- 絜(xié)駕:套馬駕車,指享有車馬出行的排場。
- 脟(luán)臘(là):脟臘,指祭祀節日。脟,切肉;臘,乾肉。這裡代指節日互贈禮物。
- 饟(xiǎng):給在田間耕作的人送飯。
- 稱(chèn)俗:適應風俗。
- 鐵銛(xiān)矩者及乎敵:銛,鋒利。矩,量度標準,這裡指尺寸足夠。及乎敵,能夠傷到敵人。
- 共工之戰:上古傳說中的一次戰爭。
- 譙(qiào):通“誚”,斥責。
- 州部之吏:地方基層官吏。
- 鑠(shuò)金百溢:鑠金,熔化的金屬。溢,二十四兩為一溢,或說二十兩。
- 盜跖(zhí):古代傳說中的大盜。
- 一而固:統一而穩固。
- 繆(miù):通“謬”,荒謬,錯亂。
- 程(chéng):競爭,較量。
- 直躬:人名,因其正直而得名。
- 三戰三北:北,敗逃。
- 私劍之捍:捍,通“悍”,強悍。
- 矰繳(zēng zhuó):繫有絲繩的短箭,用於射鳥,比喻陷阱、圈套。
- 舋(xìn):縫隙,裂縫,引申為過失、可乘之機。
義理賞析
這段《五蠹》是韓非子法治思想與歷史進化論的集中闡述,其核心義理在於“世界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即社會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治國方略必須因時而變。
韓非通過上古至近古的歷史演進,說明了從有巢氏、燧人氏到夏商周的聖王,其功績皆因解決了當時最迫切的問題(避害、熟食、治水、暴亂),而非遵循古法。他嚴厲批判了“守株待兔”式的復古思想,指出在當代讚美堯舜之道,必遭新聖人嘲笑。這揭示了一個深刻的道理:沒有一成不變的、普適萬世的政治模式,必須“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文中通過“讓天子”與“爭縣令”、“飢歲不饟弟”與“穰歲食客”的生動對比,闡明瞭利益(賞罰)才是驅動行為、影響秩序的根本力量。古代禮讓是因為權勢薄、財物足,當代爭奪是因為權勢重、財物寡。因此,政策制定(“為政”)的基石應是“多少”、“薄厚”等現實利益考量,而非抽象的仁義道德。
韓非進一步以文王王天下而偃王亡國、舜服有苗而共工不敵兵器為例,論證了“仁義辯智”這類道德與言辭,在**現實權力鬥爭(“爭於氣力”)**面前是軟弱無力的。他推崇“勢”(權位與實力),認為民眾“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連孔子這樣的聖人都要臣服於魯哀公的權勢。這為建立絕對君主權威和法治秩序提供了理論依據。
韓非尖銳地批判了儒家、墨家所推崇的“先王之治”。他認為所謂“君為之流涕”的仁愛是“效仁”而非“治術”,情感化的仁慈會破壞法律的權威性和一致性。他主張法律必須嚴峻、刑罰必須嚴厲(“峭其法而嚴其刑”),賞罰必須厚重、必然、統一,才能讓民眾趨利避害,國家得以治理。
最終,韓非將矛頭指向“五蠹”——學者(儒)、言談者(縱橫家)、帶劍者(俠)、患御者(逃避兵役者)和商工之民(這裡主要指前三種),認為他們“以文亂法”、“以武犯禁”、“不事力”而耗損國力。他提出了鮮明的法治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將社會一切活動都納入法治軌道(“言談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之於軍”),最終實現“富國強兵”的“王資”。
現實啟示:韓非的論述雖有為專制集權辯護的時代侷限,但其強調與時俱進、制度創新、重視實效、反對空談、主張明確規則(法治)等思想內核,對後世乃至現代社會治理仍有鏡鑑意義。它提醒我們:制度設計必須基於現實人性和物質條件,權責清晰、賞罰分明是高效組織的基礎,空談道德而忽視權力制衡與規則執行,往往難以達成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