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奸劫弒臣
戰國·韓非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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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凡姦臣皆欲順人主之心以取親幸之勢者也。
是以主有所善,臣從而譽之;
主有所憎,臣因而毀之。
凡人之大體,取舍同者則相是也,取舍異者則相非也。
今人臣之所譽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謂同取。
人臣之所毀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謂同舍。
夫取舍合而相與逆者,未嘗聞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
夫姦臣得乘信幸之勢以毀譽進退群臣者,人主非有術數以御之也,非參驗以審之也,必將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
故主必欺於上,而臣必重於下矣,此之謂擅主之臣。
國有擅主之臣,則群下不得盡其智力以陳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
何以明之?
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今為臣盡力以致功,竭智以陳忠者,其身困而家貧,父子罹其害;
為姦利以弊人主,行財貨以事貴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澤;
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處哉?
治國若此其過也,而上欲下之無姦,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
故左右知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積功勞而求安,是猶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幾矣。
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趨富貴事上而求安,是猶聾而欲審清濁之聲也,愈不幾矣。
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無相比周、蔽主上、為姦私以適重人哉?」
此必不顧人主之義矣。
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無規矩而欲為方圓也,必不幾矣。
若以守法不朋黨治官而求安,是猶以足搔頂也,愈不幾也。
二者不可以得安,能無廢法行私以適重人哉?」
此必不顧君上之法矣。
故以私為重人者眾,而以法事君者少矣。
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黨於下,此田成之所以弒簡公者也。
夫有術者之為人臣也,得效度數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姦臣,以尊主安國者也。
是以度數之言得效於前,則賞罰必用於後矣。
人主誠明於聖人之術,而不苟於世俗之言,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
是以左右近習之臣,知偽詐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姦私之行盡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與比周妄毀譽以求安,是猶負千鈞之重,陷於不測之淵而求生也,必不幾矣。」
百官之吏,亦知為姦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猶上高陵之顛,墮峻谿之下而求生,必不幾矣。」
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虛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貪漁下?
是以臣得陳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職而不怨。
此管仲之所以治齊,而商君之所以強秦也。
從是觀之,則聖人之治國也,固有使人不得不愛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愛為我也。
恃人之以愛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為者安矣。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親,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則臣盡力以事主;
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則臣行私以干上。
明主知之,故設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
夫是以人主雖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姦邪,而國已治矣。
人主者,非目若離婁乃為明也,非耳若師曠乃為聰也。
目必,不任其數,而待目以為明,所見者少矣,非不弊之術也。
耳必,不因其勢,而待耳以為聰,所聞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為己視,天下不得不為己聽。
故身在深宮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內,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
闇亂之道廢,而聰明之勢興也。
故善任勢者國安,不知因其勢者國危。
古秦之俗,君臣廢法而服私,是以國亂兵弱而主卑。
商君說秦孝公以變法易俗而明公道,賞告姦,困末作而利本事。
當此之時,秦民習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無功可以得尊顯也,故輕犯新法。
於是犯之者其誅重而必,告之者其賞厚而信,故姦莫不得而被刑者眾,民疾怨而眾過日聞。
孝公不聽,遂行商君之法,民後知有罪之必誅,而私姦者眾也,故民莫犯,其刑無所加。
是以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
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罰重,而告姦之賞厚也。
此亦使天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
至治之法術已明矣,而世學者弗知也。
且夫世之愚學,皆不知治亂之情,讘䛟多誦先古之書,以亂當世之治;
智慮不足以避阱井之陷,又妄非有術之士。
聽其言者危,用其計者亂,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
俱與有術之士,有談說之名,而實相去千萬也,此夫名同而實有異者也。
夫世愚學之人比有術之士也,猶螘垤之比大陵也,其相去遠矣。
而聖人者,審於是非之實,察於治亂之情也。
故其治國也,正明法,陳嚴刑,將以救群生之亂,去天下之禍,使強不陵弱,眾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長,邊境不侵,君臣相親,父子相保,而無死亡係虜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
愚人不知,顧以為暴。
愚者固欲治而惡其所以治,皆惡危而喜其所以危者。
何以知之?
夫嚴刑重罰者,民之所惡也,而國之所以治也;
哀憐百姓、輕刑罰者,民之所喜,而國之所以危也。
聖人為法國者,必逆於世,而順於道德。
知之者,同於義而異於俗;
弗知之者,異於義而同於俗。
天下知之者少,則義非矣。
處非道之位,被眾口之譖,溺於當世之言,而欲當嚴天子而求安,幾不亦難哉!
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顯於世者也。
楚莊王之弟春申君有愛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棄其妻也,因自傷其身以視君而泣,曰:「得為君之妾,甚幸。
雖然,適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適君非所以事夫人也。
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適二主,其勢不俱適,與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賜死君前。
妾以賜死,若復幸於左右,願君必察之,無為人笑。」
君因信妾余之詐,為棄正妻。
余又欲殺甲而以其子為後,因自裂其親身衣之,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強戲余,余與爭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於此矣。」
君怒,而殺甲也。
故妻以妾余之詐棄,而子以之死。
從是觀之,父之愛子也,猶可以毀而害也。
君臣之相與也,非有父子之親也,而群臣之毀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賢聖之戮死哉!
此商君之所以車裂於秦,而吳起之所以枝解於楚者也。
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誅,無功者皆欲尊顯。
而聖人之治國也,賞不加於無功,而誅必行於有罪者也。
然則有術數者之為人也,固左右姦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聽也。
世之學術者說人主,不曰「乘威嚴之勢以困姦邪之臣」,而皆曰「仁義惠愛而已矣」。
世主美仁義之名而不察其實,是以大者國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
何以明之?
夫施與貧困者,此世之所謂仁義;
哀憐百姓不忍誅罰者,此世之所謂惠愛也。
夫有施與貧困,則無功者得賞;
不忍誅罰,則暴亂者不止。
國有無功得賞者,則民不外務當敵斬首,內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貨財、事富貴、為私善、立名譽以取尊官厚俸。
故姦私之臣愈眾,而暴亂之徒愈勝,不亡何待?
夫嚴刑者,民之所畏也;
重罰者,民之所惡也。
故聖人陳其所畏以禁其邪,設其所惡以防其姦。
是以國安而暴亂不起。
吾以是明仁義愛惠之不足用,而嚴刑重罰之可以治國也。
無捶策之威,銜橛之備,雖造父不能以服馬。
無規矩之法,繩墨之端,雖王爾不能以成方圓。
無威嚴之勢,賞罰之法,雖堯、舜不能以為治。
今世主皆輕釋重罰、嚴誅,行愛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幾也。
故善為主者,明賞設利以勸之,使民以功賞,而不以仁義賜;
嚴刑重罰以禁之,使民以罪誅而不以愛惠免。
是以無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
託於犀車良馬之上,則可以陸犯阪阻之患;
乘舟之安,持楫之利,則可以水絕江河之難;
操法術之數,行重罰嚴誅,則可以致霸王之功。
治國之有法術賞罰,猶若陸行之有犀車良馬也,水行之有輕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
伊尹得之湯以王,管仲得之齊以霸,商君得之秦以強。
此三人者,皆明於霸王之術,察於治強之數,而不以牽於世俗之言;
適當世明主之意,則有直任布衣之士,立為卿相之處;
處位治國,則有尊主廣地之實;
此之謂足貴之臣。
湯得伊尹,以百里之地立為天子;
桓公得管仲,立為五霸主,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孝公得商君,地以廣,兵以強。
故有忠臣者,外無敵國之患,內無亂臣之憂,長安於天下,而名垂後世,所謂忠臣也。
若夫豫讓為智伯臣也,上不能說人主使之明法術、度數之理,以避禍難之患,下不能領御其眾,以安其國;
及襄子之殺智伯也,豫讓乃自黔劓,敗其形容,以為智伯報襄子之仇;
是雖有殘刑殺身以為人主之名,而實無益於智伯若秋毫之末。
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為忠而高之。
古有伯夷、叔齊者,武王讓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餓死首陽之陵;
若此臣者,不畏重誅,不利重賞,不可以罰禁也,不可以賞使也。
此之謂無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諺曰:「厲憐王。」
此不恭之言也。
雖然,古無虛諺,不可不察也。
此謂劫殺死亡之主言也。
人主無法術以御其臣,雖長年而美材,大臣猶將得勢擅事主斷,而各為其私急。
而恐父兄豪傑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誅於己也,故弒賢長而立幼弱,廢正的而立不義。
故春秋記之曰:「楚王子圍將聘於鄭,未出境,聞王病而反,因入問病,以其冠纓絞王而殺之,遂自立也。
齊崔杼,其妻美,而莊公通之,數如崔氏之室,及公往,崔子之徒賈舉率崔子之徒而攻公,公入室,請與之分國,崔子不許,公請自刃於廟,崔子又不聽,公乃走踰於北牆,賈舉射公,中其股,公墜,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而立其弟景公。」
近之所見:李兌之用趙也,餓主父百日而死;
卓齒之用齊也,擢湣王之筋,懸之廟梁,宿昔而死。
故厲雖癰腫疕瘍,上比於春秋,未至於絞頸射股也;
下比於近世,未至餓死擢筋也。
故劫殺死亡之君,此其心之憂懼、形之苦痛也,必甚於厲矣。
由此觀之,雖「厲憐王」可也。
白話譯文
凡是奸臣,都想要順從君主的心意,來獲取親近寵幸的權勢。因此,君主有認為好的,臣子就跟著讚譽;君主有厭惡的,臣子就跟著詆譭。大凡人的常情,取捨相同的就互相認同,取捨不同的就互相否定。現在臣子所讚譽的,正是君主所認同的,這叫做“同取”;臣子所詆譭的,正是君主所否定的,這叫做“同舍”。取捨相合卻相互對立的,從未聽說過,這就是臣子獲取寵幸信任的方法。奸臣得以憑藉寵幸信任的權勢,來通過詆譭或讚譽來任免其他臣子,是因為君主沒有用權謀手段來駕馭他們,沒有用檢驗驗證的方法來審查他們,一定會因為過去君臣投合而相信現在的話,這就是寵臣能夠欺騙君主、成就私利的原因。所以君主一定會在上位受矇蔽,而臣子一定會在下位掌握重權,這就叫做“專權控制君主的臣子”。國家有了這種專權控制君主的臣子,那麼下面的群臣就不能盡心竭力來表達忠誠,百官衙吏就不能奉行法律來建功立業。用什麼來說明這一點呢?安全有利的事就去做,危險有害的事就避開,這是人的常情。現在如果做臣子的,竭盡全力來建功,竭盡智慧來效忠,結果自身困窘,家庭貧窮,父子都遭受禍害;而通過奸邪手段謀取私利來矇蔽君主,用錢財貨物去侍奉權貴重臣的人,卻身份尊貴,家庭富裕,父子都蒙受恩澤;人們怎能放棄安全有利的道路而走向危險有害的地方呢?治國到了這個地步就錯了,而君主卻想要臣下沒有奸邪,官吏奉行法律,這是不可能的,道理已經很明確了。所以左右近臣知道忠誠信實不能獲得安全利益,一定會說:“我用忠信侍奉君主、積累功勞來求取安穩,這就像盲人想分辨黑白色一樣,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用正道來行事、遵循正理不攀附富貴來侍奉君主以求安穩,這就像聾子想分辨清濁之聲一樣,就更不可能了。這兩條路都不能求得安穩,我怎能不與人勾結結黨、矇蔽君主、行奸謀私來迎合權貴呢?”這樣就必然不顧及君臣大義了。那些百官衙吏,也知道方正不阿不能獲得安穩,也一定會說:“我用清廉正直侍奉君主以求安穩,就像沒有規矩卻想畫出方圓一樣,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遵守法律、不結黨營私來處理公務以求安穩,就像用腳去搔頭頂一樣,就更不可能了。這兩條路都不能求得安穩,怎能不廢棄法律、謀取私利去迎合權貴呢?”這樣就必然不顧及君主的法律了。所以為權貴而謀私利的人很多,而依法侍奉君主的人就少了。因此君主在上位孤立無援,而臣子在下面結成朋黨,這就是田成子之所以能弒殺齊簡公的原因啊。
懂得權術的臣子,能夠進獻法度謀略的言論,對上彰明君主的法律,對下困阻奸臣,從而使君主尊貴、國家安定。因此法度謀略的言論能在君主面前得到採納,那麼賞罰就一定能實施在後。君主如果真正明白聖人的治國方術,不拘泥於世俗的言論,根據名實是否相符來判定是非,通過檢驗驗證來審查言辭。那麼左右的親近寵臣,知道欺詐不能獲得安穩,一定會說:“我不摒棄奸邪謀私的行為,竭心盡力來侍奉君主,卻反而與人勾結黨羽、隨意詆譭讚譽來求取安穩,這就像揹負千鈞重物,掉進深不見底的潭水裡卻求生一樣,是絕對不可能的。”百官衙吏,也知道謀取奸利不能獲得安穩,一定會說:“我不用清廉方正奉公守法,卻懷著貪汙的心思枉法謀取私利,這就像登上高山之頂,卻墜入陡峭的山谷之下而求生一樣,是絕對不可能的。”安危之道如此明白,左右近臣怎能用虛妄的言語迷惑君主?百官怎敢用貪汙掠奪百姓呢?因此臣子能夠盡忠而不矇蔽君主,下級能夠恪守職責而沒有怨言。這就是管仲能把齊國治理好,而商君能使秦國強盛的原因啊。由此看來,聖人治理國家,本來就有一種使天下人不能不愛戴我的方法,而不依賴別人出於私愛為我效命。依賴別人出於私愛為我是危險的,依靠讓天下人“不得不為我效命”的方法才是安全的。君臣之間沒有骨肉親情,如果正道可以獲得利益,臣子就會盡力侍奉君主;如果正道不能獲得安穩,臣子就會謀取私利來冒犯君主。明智的君主明白這個道理,所以設立利害的方法來昭示天下罷了。因此,君主雖然不親自口授教導百官,不親自監督搜尋奸邪,而國家已經治理好了。君主,並不是眼睛像離婁那樣才算明察,不是耳朵像師曠那樣才算聰慧。如果一定要依靠自己的眼睛,而不運用方法權術,只靠自己看到的情況來明察,那麼看到的就太少了,這不是不被矇蔽的方法。如果一定要依靠自己的耳朵,而不利用形勢態勢,只靠自己聽到的來聰慧,那麼聽到的就太少了,這不是不被欺騙的方法。明智的君主,能讓天下人不得不替自己觀察,能讓天下人不得不替自己傾聽。所以君主身處深宮之中,卻能明察四海之內,天下人無法矇蔽、無法欺騙,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昏亂的方法被廢棄了,而耳聰目明的權勢興起了。所以善於運用權勢的國家安定,不懂得憑藉權勢的國家危險。從前秦國的風俗,君臣都廢棄法律而任用私情,所以國家混亂、軍隊弱小、君主卑下。商君勸說秦孝公改變法律、改革風俗,彰明公正之道,獎賞告發奸邪,限制工商業而利於農業。在這個時候,秦國的百姓習慣了舊俗,認為有罪可以免除,無功可以尊貴顯赫,所以輕易觸犯新法。於是,對犯法者誅罰嚴厲而必行,對告發者獎賞豐厚而守信,所以奸邪沒有不被發現的,受刑的人很多,百姓怨恨不滿,每天都能聽到眾多的責難。孝公不聽從這些,堅持推行商君的法律,百姓後來知道有罪必定受罰,而暗中作奸的人又很多,所以百姓沒有人犯法,刑罰無處施加。因此國家治理得當而軍隊強大,領土擴張而君主尊貴。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隱瞞罪行的懲罰嚴厲,而告發奸邪的獎賞豐厚。這也是讓天下人不得不為君主觀察傾聽的方法。至於治國的法術已經明確了,而世上的學者卻不知道。
況且當今世俗的愚昧學者,都不瞭解國家治亂的實情,只是喋喋不休地誦讀古代的典籍,來擾亂當代的治理;他們的智謀不足以避開陷阱,又胡亂非議有權術的士人。聽從他們言論的君主會危險,採用他們計策的國家會混亂,這也是愚蠢到極點、禍患最嚴重的情況了。他們和有權術的士人,都有談論說教的名聲,而實際相差千萬里,這就是名義相同而實質不同的情況。那些世俗的愚學之人與有權術的士人相比,就像螞蟻堆的小土堆與大山相比,相差太遠了。聖人呢,能明察是非的真實,看清治亂的實情。所以他治理國家,端正明確法律,施行嚴厲的刑罰,用來拯救民眾的禍亂,去除天下的災禍,使強暴的不欺凌弱小的,人多的不暴虐人少的,老人能安享晚年,幼小孤兒能得到撫養,邊境不受侵犯,君臣相互親近,父子相互保全,而沒有死亡、被俘虜的禍患,這也是最大的功績了。愚人不知道,反而認為這是暴政。愚笨的人本來想要安定,卻厭惡使國家安定的方法;本來厭惡危險,卻喜歡導致危險的事情。怎麼知道這一點呢?嚴刑重罰,是百姓所厭惡的,卻是國家得以治理的方法;憐憫百姓、減輕刑罰,是百姓所喜歡的,卻是國家陷入危險的方法。聖人為國家立法,必定違背世俗,而順應道德。理解它的人,與道義相合而與世俗相異;不理解的人,與道義相異而與世俗相合。天下理解的人少,那麼道義就錯了。
身處非道的位置,遭受眾人的讒言,沉溺於當代的言論,卻想要面對威嚴的天子而求得安逸,這難道不是太難了嗎!這就是有智之士到死也不能顯赫於世的原因啊。楚莊王的弟弟春申君有個寵愛的妾叫餘,春申君的正妻生的兒子叫甲,餘想讓君主拋棄正妻,就弄傷自己的身體給君主看,並哭著說:“我能做您的妾,非常幸運。但是,侍奉夫人不是侍奉您的好辦法,侍奉您也不是侍奉夫人的好辦法。我本來就不賢德,能力不足以同時侍奉兩位主人,看樣子不能同時讓兩位主人滿意,與其死在夫人手裡,不如死在您面前。我請求您賜我一死,如果我還能再得到您的寵幸,希望您一定要明察,不要讓人笑話。”君主於是相信了妾餘的謊話,休棄了正妻。餘又想殺死甲,讓自己的兒子成為繼承人,於是撕裂自己貼身穿的衣服,給君主看並哭著說:“我受您寵幸的日子很久了,甲不是不知道,今天竟然想強行調戲我,我與他爭執,以至於撕破了我的衣服,這個兒子的不孝,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君主發怒,就殺了甲。所以正妻因為妾餘的謊言而被休棄,兒子也因之被殺。由此看來,父親疼愛兒子,尚且可以因為讒言而被傷害。君臣之間的交往,沒有父子那樣的親情,而群臣的詆譭讒言又不止一個小妾的口,那些賢聖的人被殺戮處死,又有什麼奇怪呢!這就是商君在秦國被車裂,而吳起在楚國被肢解的原因啊。凡是做臣子的,有罪固然不想被殺,無功的都想得到尊崇顯貴。而聖人治理國家,賞賜不加於無功的人,而懲罰必定施加於有罪的人。那麼懂得權術的士人做人臣,本來就容易被左右奸臣所害,如果不是明智的君主,是不會聽取他們的意見的。
當今世上研習學問的人遊說君主,不說“憑藉威嚴的權勢來困阻奸邪之臣”,而都說“施行仁義慈愛罷了”。當今的君主喜歡仁義的美名,卻不考察它的實質,所以重則國家滅亡自身死亡,輕則領土削減君主卑下。用什麼來說明呢?施捨給貧困的人,這就是世俗所謂的仁義;憐憫百姓不忍心誅罰,這就是世俗所謂的慈愛。施捨給貧困的人,那麼無功的人就會得到獎賞;不忍心誅罰,那麼暴亂的人就不會停止。國家有無功得賞的人,那麼百姓對外不會努力殺敵作戰,對內不會努力耕作勞作,都想通過行賄、侍奉權貴、做私善、立名譽來獲取高官厚祿。所以奸邪謀私的臣子越來越多,而暴亂的團伙越來越強盛,國家不滅亡還等什麼?嚴刑,是百姓所畏懼的;重罰,是百姓所厭惡的。所以聖人擺出百姓畏懼的來禁止邪僻,設立百姓厭惡的來防範奸邪。因此國家安定而暴亂不會發生。我因此明白仁義慈愛是不夠用的,而嚴刑重罰是可以治理國家的。沒有馬鞭的威懾、馬嚼子的裝備,即使是造父也不能駕馭馬匹。沒有圓規曲尺的法則、墨線的端正,即使是王爾也不能畫出方圓。沒有威嚴的權勢、賞罰的法制,即使是堯、舜也不能治理好國家。當今的君主都輕視和放棄重罰嚴誅,施行仁義慈愛,卻想要建立霸王的功業,這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善於做君主的,明確獎賞、設立利益來勉勵百姓,使百姓因為功勞而得賞,而不是因為仁義慈愛而得賜;施行嚴刑重罰來禁止犯罪,使百姓因為犯罪而受罰,而不是因為仁義慈愛而免罰。因此無功的人不抱有期望,而有罪的人得不到僥倖。依託在堅固的車子和良好的馬匹之上,就可以在陸地上克服山坡險阻的困難;乘坐安穩的船隻,掌握船槳的便利,就可以在水上渡過大江大河的艱難;掌握法術的方法,實行重罰嚴誅,就可以建立霸王的功業。治理國家擁有法術賞罰,就像陸行有堅固的車子和良好的馬匹,水行有輕便的船隻和便利的船槳,乘坐它們的人就能成功。伊尹掌握法術,輔佐商湯而稱王天下;管仲掌握法術,輔佐齊桓公而稱霸諸侯;商君掌握法術,輔佐秦孝公而使秦國強盛。這三個人,都明白霸王的權術,明察治國強盛的方法,不被世俗的言論所牽制;符合當世明主的心意,就能以布衣的身份,直接擔任卿相的職位;處於高位治理國家,就能建立使君主尊貴、領土擴張的功績;這就叫做值得尊貴的臣子。商湯得到伊尹,憑藉百里的土地成為天子;齊桓公得到管仲,成為五霸之主,多次會盟諸侯,匡正天下;秦孝公得到商君,領土得以擴張,軍隊得以強大。所以有了忠臣,對外沒有敵國入侵的禍患,對內沒有叛臣作亂的憂愁,天下長久安定,而美名流傳後世,這才是所說的忠臣。至於豫讓做智伯的臣子,對上不能勸說君主明白法術、度數的道理,來避免禍患災難;對下不能統率安撫民眾,來安定自己的國家;等到趙襄子殺了智伯,豫讓就自己塗黑身體、割掉鼻子,毀壞自己的容貌,來替智伯向襄子報仇;這樣雖然有毀損身體、犧牲生命為君主的名聲,但實際上對智伯沒有絲毫益處。這是我看不起的人,而當今的君主卻認為他們忠義高尚。古代有伯夷、叔齊,周武王讓天下給他們,他們不接受,二人餓死在首陽山上;像這樣的臣子,不怕重罰,不貪圖重賞,不能用刑罰來禁止他們,不能用賞賜來驅使他們。這就叫做無益的臣子,是我所鄙棄而摒除的,卻是當今君主所推崇而尋求的。
諺語說:“惡瘡也同情君王。”這是不恭敬的話。但是,古代沒有虛假的諺語,不能不仔細考察啊。這是指那些被劫殺死亡的君王說的。君主沒有法術來駕馭臣下,雖然年長壽命好、資質優秀,大臣們還是會得勢專權,處理決斷事務,各自為自己的私利奔忙。並且害怕父兄豪傑之士,借君主的力量,來對自己進行禁殺懲罰,所以殺害賢明年長的君主而立年幼懦弱的,廢黜嫡子而立不義之子。所以《春秋》記載說:“楚國王子圍將要出使鄭國,還沒出境,聽說楚王病了就返回,趁機入宮探病,用帽帶子勒死楚王,於是自立為王。齊國崔杼,他的妻子很美,齊莊公和她私通,多次去崔杼家中,等到莊公前往,崔杼的黨羽賈舉率領崔杼的黨眾攻擊莊公,莊公逃入室內,請求和他們瓜分國家,崔杼不允許,莊公請求在祖廟自盡,崔杼又不答應,莊公就翻牆逃跑,賈舉射中了莊公的大腿,莊公墜落,崔杼的黨羽用戈砍殺了莊公,然後立了他的弟弟景公。”近代所見:李兌執掌趙國權力,將主父(趙武靈王)囚禁餓死;淖齒執掌齊國權力,抽了齊湣王的筋,懸掛在他的祖廟梁上,過了一夜就死了。所以惡瘡雖然紅腫化膿,但往上比《春秋》記載的,還沒到被勒頸射腿的地步;往下比近代,還沒到被餓死抽筋的地步。所以那些被劫持殺害死亡的君王,他們內心的憂懼、身體的痛苦,一定比惡瘡更嚴重啊。由此看來,即使說“惡瘡也同情君王”,也是可以的啊。
字詞精講
- 順:順從,迎合。
- 親倖:親近寵幸。
- 從而譽之:“從而”即“隨之而”,跟著讚譽他。
- 因而毀之:“因而”即“隨之而”,跟著詆譭他。
- 大體:大概,一般的規律、常情。
- 取捨同者則相是,取捨異者則相非:取捨一致就互相認同,取捨不同就互相否定。“是”、“非”在此作動詞,意為“認為正確/錯誤”、“認同/反對”。
- 同取:取捨(主張)相同。
- 同舍:取捨(主張)相同。此處“舍”指捨棄、否定。
- 取合而相與逆:取捨相合卻相互對立。這與上下文邏輯(同取同舍則相合)相反,故原文“未嘗聞也”(沒聽說過)。
- 信幸:信任寵幸。
- 術數:指法家主張的治國權謀、手段、策略。
- 參驗:檢驗,驗證。指用事實、效果來考察言行。
- 曩(nǎng):以往,過去。
- 擅主之臣:專權控制君主的臣子。“擅”意為專斷、獨攬。
- 陳其忠:表達他們的忠誠。“陳”為陳述、表達。
- 致其功:取得他們的功績。“致”為求得、取得。
- 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安全有利的事就接近(做),危險有害的事就離開(不做)。體現了人的趨利避害本性。
- 弊:通“蔽”,矇蔽。
- 適:迎合。
- 重人:權貴,重臣。
- 相比周:互相勾結結黨。“比”、“周”都有結黨營私之意。
- 蔽主上:矇蔽君主。
- 方正:方正不阿,正直。
- 廢法行私:廢棄法律,謀取私利。
- 田成弒簡公:指春秋末期齊國權臣田常(陳恆)弒殺齊簡公的事件,是臣弒君的典型。
- 度數之言:法度權謀的言論。
- 苟:苟且,拘泥。
- 循名實而定是非:根據名義和實際是否相符來判斷是非。這是法家“循名責實”的核心思想。
- 重罰必信:重罰一定說到做到。“信”為守信、兌現。
- 田成弒簡公:指春秋時期齊國權臣田成子(田常)殺死齊簡公,篡奪齊國政權的事件。是臣子專權弒君的著名案例。
- 黔(qián)劓(yì):古代刑罰,這裡指豫讓漆身(塗黑身體)毀容,以毀壞自己面貌。黔,通“黥”,在臉上刺字塗墨;劓,割掉鼻子。
- 厲憐王:“厲”通“癩”,指惡瘡。諺語意為連生惡瘡的人都同情君王,因為君王可能遭受的劫殺之禍比惡瘡更痛苦。是諷刺君主的處境悲慘。
- 桀紂:夏桀和商紂,歷史上著名的暴君,常被並稱作為暴虐之君的代名詞。
- 伊尹、管仲、商君:分別為輔佐商湯、齊桓公、秦孝公成就霸業的著名賢臣或改革家。文中用作成功運用法術的典範。
- 造父:古代著名的御馬能手。
- 王爾:古代著名的巧匠。
- 犀車良馬:堅固的車子,優良的馬匹。比喻可靠的憑藉。
- 銜橛(jué):馬嚼子和車旁橫木,指駕馭馬匹的器具。
義理賞析
本文是韓非子闡述其法家“法、術、勢”治國理論的名篇,集中批判了兩種導致國家危亂的傾向:一是君主被奸臣矇蔽操縱,二是君主用儒家“仁義惠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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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奸臣的運作機制:文章開篇即點明奸臣“順人主之心以取親倖之勢”的核心手段。他們通過揣摩並迎合君主的個人好惡(“同取”、“同舍”),營造出君臣“同心”的假象,從而獲取信任。這種基於私人情感而非客觀法度的信任,是君主受矇蔽、奸臣擅權的根源。奸臣一旦得勢,便利用賞罰大權打壓忠良、培植私黨(“相比周、蔽主上”),使君主孤立,國家機器為私利所用,最終可能釀成田成弒君般的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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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法術勢”的必要性:韓非通過鮮明的對比,論證了在利益驅動的人性下,僅靠道德自覺無法維繫忠誠(忠信者“身困家貧”,奸利者“身尊家富”)。因此,君主必須放棄對個人智慧(“目明耳聰”)和道德感化的依賴,轉而建立一套客觀、強制的制度——即“法術勢”。通過明確的賞罰(“設利害之道”)和嚴格的檢驗(“循名實”、“因參驗”),迫使天下人“不得不”為君主所用。商鞅變法在秦國的成功,正是“使天下必為己視聽”的制度性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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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仁義惠愛”的誤國:文章後半部分猛烈抨擊當時推崇“仁義惠愛”的儒者及君主。韓非認為,無原則的施捨和憐憫(“施與貧困”、“不忍誅罰”),實際上破壞了公平的賞罰機制,鼓勵了無功求賞和犯罪免罰,最終導致“奸私之臣愈眾,暴亂之徒愈勝”。他強調,真正的治國之道(“救群生之亂,去天下之禍”)需要依靠“嚴刑重罰”來樹立權威、禁止奸邪,這恰恰是“逆於世而順於道德”的。賞罰必須與功罪嚴格對應,方能引導正確的行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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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憐王”的終極警示:文末引用“厲憐王”的諺語,並結合大量弒君史實,揭示了一個殘酷的真相:失去法術而遭劫殺的君主,其身心痛苦甚至超過生癩瘡的人。這不僅是對君主的嚴厲警告,也從反面論證了掌握法術對於君主自身安全和國家穩定的極端重要性。整篇文章邏輯嚴密,從現象分析到理論構建,再到歷史印證,層層遞進,充分展現了法家冷峻、務實、重製度輕人情的思想特質,其強調規則與制衡、反對人治與空談的見解,在今天仍有深刻的啟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