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春秋·老子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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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善為士者,
不武;
善戰者,
不怒;
善勝敵者,
不與;
善用人者,
為之下。
是謂不爭之德,
是謂用人之力,
是謂配天古之極。
白话译文
善于担任将帅的人,不逞勇武;善于作战的人,不轻易动怒;善于克敌制胜的人,不直接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谦卑处下。这叫做“不争”的品德,这叫做善于运用他人的力量,这叫做符合天道、契合古今的最高准则。
字词精讲
- 士:此处指将帅、军事统领者,非泛指士兵。
- 不武:不崇尚武力逞强,不以武勇自矜。
- 不怒:不因激怒而冲动行事,强调沉着冷静。
- 不与:“与”指正面交锋、直接对抗,意为以迂回策略胜敌,避免硬拼。
- 为之下:主动居于谦下之位,以尊重和谦卑的态度待人,使人乐于效力。
- 不争之德:老子核心思想之一,指不主动争夺而能成就事功的道德境界。
- 配天古之极:“配天”意为合于天道自然;“古之极”指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整句强调这种智慧是贯通天地、超越时空的至理。
义理赏析
本章以军事与用人之道为例,阐发老子“不争而善胜”的哲学。四组“善……者”层层递进:真正的勇武不在表面强势,而在内敛克制;胜利的关键不在情绪对抗,而在冷静智慧;最高明的克敌不靠直接冲突,而靠策略与势能;而所有成就的核心,在于懂得谦卑处下、善用众人之力。
这种“不争之德”并非消极退让,而是通过顺应规律、涵养内在德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其现实启示在于:无论是领导力还是个人处世,放下自我中心、尊重客观规律、善用协同之力,反而能更接近根本的成功。这也呼应了老子“柔弱胜刚强”“后其身而身先”的辩证智慧,提醒人们超越世俗对“强”“争”的执着,回归天道与古朴的至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