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論正官
清·沈孝瞻 📄 .md 原文
📖 原文依權威通行本整理;下列白話譯文 · 字詞精講 · 義理賞析為 AI 輔助整理,僅供學習參考,如有疏漏敬請指正。
📜 本書為傳統命理(子平術)古籍,所載吉凶貴賤壽夭之論均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與思想史研讀,請勿據以作人生決策,請勿迷信。
原文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
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
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
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
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
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
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
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而大贵之格也。
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在於佩印,混煞贵乎取清。
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木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
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於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
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
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
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白話譯文
正官以剋制日主為用,雖說與七煞有別,但終究同樣是克身之物,為何卻特別忌諱刑衝破害,對它尊崇到這般地步呢?豈知人生於天地之間,斷沒有妄自矜持而自尊的道理,即使尊貴至極的天子,上頭還有天與祖先臨看著他。正官是名分上理當尊崇的,好比在國有君主,在家有父母,對它刑衝破害,就是以下犯上,怎麼可以呢?
既然以刑衝破害為忌,那麼就以能生它、能護它的為喜了。保留其喜而除去其忌,便主貴,可是貴之中又有高低之分,這是為什麼呢?就拿財星與印星同時透出天干的情形來說,兩者互不妨害,其貴就大。比如薛相公的命造: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是印、戊是財,中間有乙木相隔,水與土不相妨害,所以書中以為是大貴。至於壬戌、丁未、戊申、乙卯一造,月支屬雜氣正官,官星透出天干、又會合於地支,本是最貴的格局,可是壬財與丁印二者相合,仍按孤官無輔來論,所以官位夠不上七品。此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
如果財與印不能兩者並用,那麼單用印不如單用財,因為印既能護衛官星,也會洩耗官星的氣勢,而財卻能生助官星。如果官星化而為印、同時又透出財星,那又是極為秀逸而大貴的格局了。比如金狀元的命造:乙卯、丁亥、丁未、庚戌,這裡財印並用,沒有傷官,也不混雜七煞,正是所謂去其忌而存其喜。
然而,遇到傷官重在佩帶印星,混入七煞貴在取其清純。比如宣參國的命造: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土正官透出天干而取其清,地支會成木局,兩個辛金來解救,這就是遇到傷官而佩印。
李參政的命造: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木日主取酉中辛金為正官,庚金七煞混雜其間,乙木將庚合去,合煞留官,這就是混雜七煞而取其清。
至於正官格透出傷官而用印的,又忌見財星,因為財能克壞印星,印既被壞便不能生官,反倒恰好庇護了傷官。不過也有遇到財星反而大貴的,比如範太傅的命造:丁丑、壬寅、己巳、丙寅,地支具備巳、丑,會成金局而金為傷官,有丙丁二火來解救,透出壬水財星,豈不是破了格局?卻不知丙丁同時透出,用其中一個就足夠了:以丁合去壬,財星便除;以丙剋制傷官,官星便清。看似無情,反而更有情。這正是造化的妙處,變幻無窮,怎能不貴?
至於地支的刑沖,可以通過會合來化解,前面的篇章已經講過,不必再加申述,後面的各種格局,也不再談到了。
字詞精講
《子平真詮·論正官》字詞精講
-
七煞(shà):又稱"偏官",與日主同五行而相剋者,因克伐無情,故別稱"煞"。書中強調正官雖同為克身之神,但有陰陽配合之分,地位尊卑不同。
-
刑衝破害:地支之間四類相犯關係的合稱。刑主殘傷、沖主動搖、破主破壞、害主暗損。舊時命理家以正官為尊神,最忌地支來犯。
-
分(fèn)所當尊:分,職分、名分。意謂正官是人倫名分中理當敬重的一方,以"國有君、在家有親"作比,把命理術語納入綱常倫理框架。
-
烏乎可:烏乎,同"嗚呼",反問語氣詞,意為"這怎麼可以呢",指以下犯上不成體統。
-
財印並透:財星與印星同時透出於天干。舊說印能護官、財能生官,二者並見且不相互妨礙,則格局之貴最重。
-
相礙:相互妨礙、相互牽制。此處特指財克印、印洩官之類的五行衝突。
-
雜氣正官:地支本氣不專、藏有多種五行的辰戌丑未四庫之地所藏之官星。透出天干或會入支局而成格,故稱"最為貴格"。
-
孤官無輔:官星雖存,卻無財、印等神輔助,或輔助之神被合去。舊說這種格局雖貴而品級不高,故原文判為"不上七品"。
-
洩官:印星雖能生日主而護官,但官生印,印又會盜洩官星之力,故曰"亦能洩官"。
-
化官為印:官星旺盛而化生印星,官印相生、由克轉生的一種格局變化,舊時視為"甚秀而大貴"。
-
傷官:日主所生而剋制官星之神,是正官格的大忌。原文所謂"遇傷在於佩印",即以印星制傷官來解救。
-
佩印:格局中帶傷官而輔以印星,取印克傷官、護住官星之意。"佩"字取佩戴、憑依之象。
-
取清:去除格局中混雜不清的成分。原文舉"合煞留官"為例,即合去混雜的七煞,使官星純一。
-
合煞留官:以天干五合將七煞合去,獨留正官成格。李參政命中乙木合去庚金七煞,即此法。
-
透干會支:所用之神既透出於天干,又會合於地支,上下呼應,力量充足,故成貴格。
-
會金傷官:地支巳、丑會成金局,金為丁火(日主)所生,即會局化出傷官。"會"指三支會合成局。
-
用一而足:丙、丁同透,取其一為用即可勝任,不必兩用。這是論格局取用時"少而精"的原則。
-
無情而愈有情:表面上五行配合似無情(如財破印),實際作用卻恰到好處,反成佳構。"情"指五行生剋之間的配合得宜。
-
造化之妙:造化指天地生化運行。此語感嘆命局配合變化無窮,非固定公式所能窮盡。
-
子平:指以生年、月、日、時四柱干支論命之術,託名於五代徐子平,後世遂稱此術為"子平術"。
-
狀元:科舉殿試第一名稱狀元。原文以"薛相公""金狀元""範太傅"等官銜名人命例立說,是此書以實例證格局的體例特點。
義理賞析
義理賞析
此篇論正官,先以人倫立義:舊時命理家認為,正官雖克身,卻如君之於臣、親之於子,是「分所當尊」的位置,故刑衝破害被視為以下犯上,最所深忌。這實際上是把傳統社會的尊卑秩序投射到了干支生克之上,術數與倫理互為表裡,正是子平一家的文化底色。
由此推出全篇的方法論——「存其喜而去其忌」。官格喜財印之生護,忌傷官七煞之刑混,而財與印又須「兩不相礙」:並透而隔位則貴大,相合相礙則反成孤官無輔。書中以為,單用印不如單用財,因印既能護官亦能洩官,財則專於生官;遇傷則佩印以制,混煞則合煞以清。可見其論命並非死守一格,而在權衡干支之間的進退、合解與清濁。
尤為可味者,是範太傅之例:財本破印,卻因丙丁並透、丁合壬而財去,丙制傷而官清,作者嘆為「無情而愈有情」。這透露出一種辯證眼光——格有定法,而情勢無定形,忌神可因合制反為我用,規矩之中自有活法,與古人所謂「造化變幻無窮」之旨相通。
須說明的是,以命斷貴賤壽夭,此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與思想史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