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噬嗑
上古至春秋·伏羲·文王·周公·孔子(舊題)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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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噬嗑:亨。
利用獄。
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
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
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雷電噬嗑;
先王以明罰敕法。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屨校滅趾,不行也。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噬膚滅鼻,乘剛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
小吝,无咎。
遇毒,位不當也。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利艱貞吉,未光也。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无咎。
貞厲无咎,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凶。
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白話譯文
噬嗑卦:亨通。利於施行刑罰。 口中有物梗塞,叫做“咬合”,咬合之後亨通。陽剛與陰柔分判分明,卦象下震上離象徵動而明察,雷電交作彰顯天威。柔爻居中位而向上行進,雖所處位置不完全得當,但利於施行刑罰。 雷電交加如同咬合之象;先王因此明晰刑罰、整飭法制。 初九:足戴刑具以懲誡小過,不致災咎。 足戴刑具以懲誡小過,是防止其繼續行惡。 六二:施刑于膚肉,刑罰稍重,不致災咎。 施刑于膚肉,是因乘凌剛爻之上。 六三:啃咬堅硬臘肉,遇毒(指艱難);雖有小憾,終無災咎。 遇毒之困,是因為位置不當。 九四:啃咬帶骨幹肉,獲得金屬箭矢(喻剛直),利於在艱難中守正,吉祥。 利於在艱難中守正獲吉,是因為光明尚未完全顯露。 六五:啃咬乾肉,獲得黃金(喻中道),雖有危險但堅守正道,終無災咎。 堅守正道、處危而終得平安,是因為處置得當。 上九:肩負刑枷遮蔽雙耳,兇險。 肩負刑枷遮蔽雙耳,是因為聰慧不明。
字詞精講
- 噬嗑(shì hé):卦名,震下離上,象徵咬合。《說文》:“噬,啗也;嗑,合也。”引申為刑罰、法治。
- 利用獄:利於施行刑罰。“獄”在先秦多指刑罰、訟事。
- 頤中有物:口中含有食物。頤為腮頰部位,指上下顎之間有物梗阻。
- 剛柔分:卦中陽爻與陰爻各半(三陰三陽),象徵剛柔相濟。
- 雷電合而章:下卦震為雷,上卦離為電,雷電交作而文采顯現。“章”通“彰”,顯明。
- 柔得中而上行:六五爻居上卦之中位,陰爻居陽位,象徵柔順而能行中道。
- 初九:屨校滅趾:“屨(jù)”為穿著,“校(jiào)”為刑具(木械),指足戴刑具以懲小惡。“滅趾”非斬趾,指遮蔽、約束足趾。
- 六二:噬膚滅鼻:“膚”指肌膚表面,“滅鼻”指刑罰傷及鼻子,比喻用刑稍過。
- 九四:噬乾胏:“胏(zǐ)”為帶骨肉乾,難啃之物,喻刑罰對象頑固。“金矢”喻剛直之質。
-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黃金”喻中道柔順而貴重之物。
- 上九:何校滅耳:“何(hè)”通“荷”,肩負。“校”指刑枷,“滅耳”指遮蔽聽覺,喻拒不聽聞導致罪惡深重。
- 聰不明:“聰”本指聽力好,此處指明智判斷力喪失。
義理賞析
噬嗑卦以“咬合”為喻,闡明刑罰之道。卦象顯示口中梗阻之物必須咬斷方可亨通,正如社會中違逆正道的障礙需以法治手段破除。卦辭“利用獄”並非鼓勵嚴刑峻法,而是強調刑罰作為維護秩序的必要手段,需如“雷電合而章”般兼具威嚴與明察。
爻辭展現刑罰由輕至重的層次:初九“屨校滅趾”警示小過即糾,防微杜漸;六二“噬膚滅鼻”揭示用刑可能過當;六三“噬臘肉,遇毒”說明執法遇阻;九四“得金矢”、六五“得黃金”則強調執法者需兼具剛直與中正;上九“何校滅耳”終至大凶,揭示拒絕悔改的後果。此遞進關係暗合“明罰敕法”精神——刑罰非為懲罰本身,而是教化手段。
現代啟示在於:法治需如“柔得中而上行”,既堅守原則又靈活適度;執法者當“動而明”,兼具雷霆手段與明察秋毫;個體對過失當及時“滅趾”反省,避免發展至“滅耳”的覆滅。此卦最終指向“頤中有物”的自我修養——清除內心之“物”,方能達成社會之“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