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六丙日壬辰時斷
明·萬民英(明)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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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為傳統命理(子平術)古籍,所載吉凶貴賤壽夭之論均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與思想史研讀,請勿據以作人生決策,請勿迷信。
原文
六丙日生时壬辰,煞星坐库火难亲;
身强反主为官贵,如弱定为贫夭人。
丙日壬辰时,水火未济。
丙见壬偏官,辰上壬水合局,火死无光。
若生春夏,身旺化鬼为官,复行身旺运,贵。
秋冬,身衰鬼旺,更无倚托,贫下残疾。
丙子日壬辰时,辰戌丑未月,偏官有制,吉。
亥卯年月,富贵。
寅午,行子运;
子,行寅午运,俱贵。
不然僧道。
丙寅日壬辰时,身煞两旺,寅卯辰丑未年月,大贵。
巳午戌年月亦贵。
丙辰日壬辰时,身孤有财,主恶死。
春生,行北运;
夏,东运,俱贵。
秋,南运,官至三品。
丙午日壬辰时贵,身旺煞浅,若辰戌丑未月,偏官有制,贵;
无制,平常。
丙申日壬辰时,旺中灾。
春平,夏福,秋富,冬寿促。
若申子辰木局,干透印比助,大贵,食制煞亦贵。
嫌煞透无制,财党煞强,夭死非命。
丙戌日壬辰时,凶。
卯未年月,运行火土,官至三品,妻贤子孝。
辰戌丑月,平稳。
寅午子巳年月,风宪。
丙日壬辰怕见申,再逢阳水定灾屯;
柱中若得寅午戌,变凶为吉贵绝伦。
丙日壬辰时墓,身衰耗鬼当途。
雁行难倚不相扶,妻子何须缘误。
君子文章福助,常人恩反成疏。
运行官禄任谋图,无破不贵即富。
白話譯文
凡六個丙日生在壬辰時,舊時命理家認為:七煞坐在辰庫之上,火便難以親近;日主強旺反主為官顯貴,若衰弱則定是貧賤夭亡之人。
丙日壬辰時,水火不能相濟。丙火見壬水為偏官,辰上壬水會合成局,火勢死絕、光輝盡失。若生於春夏,日主旺盛,能化鬼為官,再行身旺之運,主貴;若生於秋冬,則日主衰弱而鬼煞強旺,又無所依靠,主貧賤低微、身有殘疾。
丙子日壬辰時,生於辰戌丑未之月,偏官有所剋制,為吉;生於亥卯之年或之月,主富貴。生於寅午之年月而行子運,或生於子之年月而行寅午運,皆主貴;否則為僧道之人。
丙寅日壬辰時,日主與七煞兩相強旺,生於寅卯辰丑未之年月,主大貴;生於巳午戌之年月,也主貴。
丙辰日壬辰時,日主孤獨而有財星,舊時認為會遭凶死。春天出生而行北方水運,夏天出生而行東方木運,皆主貴;秋天出生而行南方火運,官可至三品。
丙午日壬辰時主貴,日主旺盛而七煞淺薄;若生於辰戌丑未之月,偏官有所剋制,則貴;無剋制,則為平常之人。
丙申日壬辰時,旺中藏災。春天平平,夏天有福,冬天壽命短促。若地支湊成申子辰之局,天干又透出印星、比肩來相助,主大貴;以食神制煞也主貴。只忌七煞透出而無剋制,財星又助煞使其強旺,會夭折喪命。
丙戌日壬辰時,主兇。生於卯未之年月,又行火土之運,官可至三品,妻賢子孝;生於辰戌丑之月,平順安穩;生於寅午子巳之年月,可為掌風紀法度的監察之官。
丙日壬辰時怕再見到申,若又逢陽水(壬),定有災禍;柱中若得到寅午戌,便轉兇為吉,尊貴無比。
丙日壬辰時正處墓地,日主衰弱、耗神與鬼煞擋道。兄弟難以依靠、彼此不能扶助,妻兒又何須受此牽累。有才學的君子自有文章福澤相助,平常人雖懷恩情反致關係疏遠。行運至官祿之地,儘可經營圖謀,只要柱中無破損,不是貴便是富。 (以上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詞精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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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丙日(liù bǐng rì):丙為十天干第三位,五行屬陽火。一個月中有六個丙日(丙子、丙寅、丙辰、丙午、丙申、丙戌),合稱「六丙日」,與下文逐日分論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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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時:壬為天干第九位,屬陽水;辰為地支第五位,屬陽土,於方位為東南,於時為上午七至九時。命理家以出生日干支配時干支,構成「日時」組合來推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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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星坐庫:煞,即下文所說的偏官;坐庫,指壬水坐在辰上。舊時命理家認為辰為水之庫(亦稱墓庫),壬水得辰如歸本庫,勢力有根而深藏,故曰「坐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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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官:又稱七殺、七煞。命理家以剋日主(出生日之天干)者為官,同性相剋為偏官,異性相剋為正官。此處丙日見壬,水克火,壬為丙之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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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未濟:語出《周易》六十四卦之「未濟」卦,卦象上離(火)下坎(水),火在水上,兩者不相交合。此處借喻丙火與壬水相剋而不能相成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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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死無光:舊時命理家以五行各配「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十二種狀態,稱「十二長生」。此謂丙火在此組合中處於「死」位,氣勢衰竭,故稱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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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鬼為官:鬼,指七殺(偏官)。舊說若日主強旺,則本為克身之殺可以「化」為駕馭之權,轉為官星,主貴。此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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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即制約、制服。命理家認為七殺有食神等克殺之星加以剋制,則殺不為害,反成權柄,稱為「偏官有制」,主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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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倚托:倚托指命局中有生助日主的印星、比劫等加以扶持。身弱又無生扶,即稱「無倚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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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煞:黨,朋黨、助長之意。命理家以財星能生殺,故財與殺同來稱為「財黨煞」,意謂財星助長七殺之勢,反為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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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制煞:食,指食神,為日主所生之同性星。舊說食神能剋制七殺,使殺受制而不肆虐,故「食制煞」被列為貴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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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憲:原指御史臺等執法監察之官署,因其掌糾彈、肅綱紀而得名。此處用作官職名目,意謂所任為監察執法一類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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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至三品:三品,唐宋以來官階等級之稱。命書常以「官至三品」泛指位極顯達,為約略說法,並非確指某一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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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子辰:三合水局之支。舊時命理家以申(金)、子(水)、辰(土)三支相合而化為水,稱為三合局。原文作「申子辰木局」,「木」字疑為傳寫之誤,以三合常例論,申子辰當為水局,此處僅存原文以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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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行:雁飛行有序,長幼相繼,古時常以喻兄弟。此處「雁行難倚」意謂兄弟不能相互扶持,為孤克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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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水:壬為天干,屬水而性陽,故稱陽水,以與陰水之癸相別。末段詩「再逢陽水定災屯」即指再見壬、癸一類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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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屯:屯(zhūn),《易》卦名,卦辭有「屯,難也」之語,本義為艱難。災屯即災厄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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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午戌:三合火局之支。寅(木)、午(火)、戌(土)三支相合而化為火,命書以為丙火得此局則得勢,故曰「變兇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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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墓:辰為丙火之墓庫所在(舊說丙火墓在戌,此處以辰論,乃就時支壬水之庫而言),故稱「壬辰時墓」,謂殺星歸庫而身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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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反成疏:意謂施恩於人反致疏遠。命書以此形容此類命局中,雖有恩義之舉而人情乖離,為舊時術數家對人際遭際的推斷之辭,屬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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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破:破,指刑、沖、破、害等命理家所稱的干支相犯關係。命局成格而無此類衝破,則舊說以為格局成立,主富主貴。此亦屬古代術數之論斷,僅供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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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夜(如原文若有):此條無,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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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癸為天干第十位,屬陰水。與壬(陽水)相對,命書合稱「壬癸」為北方水。
義理賞析
此篇論六丙日逢壬辰時的命理取用,核心在「身強身弱」與「煞有無制」二端。丙為太陽之火,壬為陽水,丙見壬成偏官(七殺),而壬坐辰庫,水勢蓄而未洩,故原文以《易》「水火未濟」取象,謂火受水克而「難親」。書中以為,同一時柱的吉凶高下,全繫於日主旺衰與制化:春夏生者火有氣,「化鬼為官」,反主貴顯;秋冬火衰而鬼旺無依,則落貧下。此即子平術「殺以制化為用」的常法——七殺非定兇,得食傷制伏或印綬化洩,便轉為權柄;反之無制,則為災。篇中逐日細斷,又以寅午戌會火局「變兇為吉」,正是調候、會局、制化諸法的綜合運用,反映出宋明以降命書層層加碼、條分縷析的編纂體例。末段韻文以「墓」「耗鬼」點出壬辰時的水土之性,兼言「君子文章福助」,可見舊時命理家亦以才學德行為富貴之本,不純恃星煞。此為古代術數之說,不具科學依據,僅供民俗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