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格局论
明·旧题京图撰·刘基注 📄 .md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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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为传统命理(子平术)古籍,所载吉凶贵贱寿夭之论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与思想史研读,请勿据以作人生决策,请勿迷信。
原文
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格局定。
原注: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干也,(格局看月支要紧)以散乱之天干,而寻其得所附於提纲者,非格也,自偏正官财食伤印八格之外,若曲直等格皆为格,而以刑冲破害论者,亦不可言格也。
影响遥系既为虚,杂气财官不可拘。
原注:飞天合禄之类,固为影响遥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当取土为格,不可言杂气财官,戊己日生於四季,当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杂气论之,至於建禄阳刃,亦当看月令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形象方局,又无格可言,只取用神,用神又无取,只得轻轻泛泛,看其大势,以皮面上断穷通,不可执其格也。
原注:(用神无取,便非好命,然亦有穷通。)
官煞相混来问我,有可有不可。
原注:煞,即官也。
同流同止,可混也。
官非煞也,各立门庭,不可混也,煞重矣,官从之,非混也。
原注:官轻矣,煞助之,即混也。
劫财与比肩双至者,煞可使官混也,一煞而遇食伤者,官助之,非混煞也,势在於官,官有根,杀之情依乎官,依官之煞,岁助之而混官可不也,势在於煞,煞有根,官之情依乎煞,依煞之官,岁忌之而混煞不可也,岁官露煞,干神助官,合官留煞,皆成煞气,不可使官混也,岁煞露官,干神助官,合煞留官,皆成官象,不可使煞混也。
伤官见官果难辨,可见不可见。
原注:身弱而伤官旺者,见印而可见官,官以生印,印以扶身也,身旺而伤官旺者,见财而可见官,以财生官,且以财泄伤也,伤官旺,财神轻,有比劫而可见官,(官以制劫)日主旺,伤官轻,无印绶而可见官,(伤轻不能害官,无印则官不能印克伤。)
伤官旺而无财,一遇官而有祸,(官必遇害)。
原注:伤官旺而身弱,一见官而有祸,(官能剋身)。
伤官弱而见印,一见官而有祸,(助印剋伤)。
大抵伤官有财,皆可见官,伤官无财,皆不可见官,又要看身强身弱,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日伤官用印,无财不宜见财,(身弱用印,见财破印)。
伤用财,无印不宜见印,(身旺用财,见印则剋伤,战财)。
须详辨之。
白话译文
书中认为,财星、官星、印绶要区分偏正,同时还要讨论食神和伤官,这样才能确定格局。 旧时命理家认为,在形象、方局之外,格局最为重要。真正的格局,是月支中的神煞透出于天干。(格局关键要看月支)如果天干散乱,寻找其附着在月柱提纲上的,就不是格局。除了偏官、正官、偏财、正财、食神、伤官、偏印、正印这八格之外,像曲直等格局也属于格,但如果用刑冲破害来论断,就不能称为格局了。 书中认为,那些飞天合禄之类的影响遥系,已经是虚浮的,不是格局;杂气财官也不能拘泥不变。 旧时命理家认为,飞天合禄之类,本来就是影响遥系,不是格局。比如生在四季月的人,只能取土为格,不能说杂气财官。戊己日生在四季月,应当看人元透出天干的情况来取格,不能一概以杂气论断。至于建禄和阳刃,也应当看月令透出于天干的情况来取格。如果不符合形象、方局,又无格可言,就只取用神。如果用神也无法取,就只能轻泛地看大体趋势,从表面断定穷通,不能执着于格局。 书中认为,如果用神无法取,就不是好命,但仍然有穷通之分。 书中认为,官星和七煞相混的问题来询问,有的情况可以混,有的不可以混。 旧时命理家认为,七煞也是官星的一种。如果它们同流同止,可以相混。但官星不是七煞,如果各自立门庭,就不能相混。如果七煞重,官星跟从它,就不是相混。 书中认为,如果官星轻,七煞来助它,就是相混。如果劫财和比肩一起到来,七煞可以使官星相混。一个七煞遇到食伤,官星助它,不是混煞。如果趋势在于官星,官星有根,七煞的情感依附于官星,依附官星的七煞,流年来助它而混官,是不可以的。如果趋势在于七煞,七煞有根,官星的情感依附于七煞,依附七煞的官星,流年来忌讳它而混煞,是不可以的。流年官星露出七煞,天干神助官星,合官留煞,都形成煞气,不能让官星相混。流年七煞露出官星,天干神助官星,合煞留官,都形成官象,不能让七煞相混。 书中认为,伤官见官确实难以分辨,有的情况可以见官,有的不可以。 旧时命理家认为,如果身弱而伤官旺,见到印绶就可以见官,因为官星能生印绶,印绶能扶助日主。如果身旺而伤官旺,见到财星就可以见官,因为财星能生官星,并且财星能泄伤官。如果伤官旺,财星轻,有比劫就可以见官(官星能制比劫)。如果日主旺,伤官轻,没有印绶就可以见官(伤官轻不能害官,没有印绶则官星不能通过印绶克伤官)。如果伤官旺而无财,一遇到官星就有祸(官星必定受害)。 书中认为,如果伤官旺而身弱,一见到官星就有祸(官星能克身)。如果伤官弱而见到印绶,一见到官星就有祸(印绶助克伤官)。大体上,伤官如果有财星,都可以见官;伤官如果没有财星,都不可以见官。还要看身强身弱,不必区分金木水火土。又说,伤官用印时,没有财星就不宜见财星(身弱用印,见财会破印)。伤官用财时,没有印星就不宜见印星(身旺用财,见印则克伤官,战克财星)。这些必须详细辨别。 (以上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
字词精讲
- 格局:此处“格”指月令地支所藏之天干透出天干形成的格局;“局”指形象方局等特殊组合。书中认为月支是格局根本,须看其透干与否。
- 偏正:指十神中的正官、偏官(七杀),正财、偏财,正印、偏印,以及食神、伤官的区别。旧时命理家认为其性质不同,需分别论之。
- 月支之神透于天干:关键术语。指月令地支所藏的天干,需透出到年、月、时的天干上,方能构成格局。若不透,则仅为普通配置。
- 提纲:即月令。书中强调格局分析须以月令为核心依据。
- 形象方局:指特殊格局,如“曲直”(木气专旺)、“炎上”(火旺)等,不依八正格论,而是取五行整体气势。
- 刑冲破害:地支间的不利作用关系。书中认为若月令地支遭遇刑冲破害,则难以成格。
- 影响遥系:原注举“飞天合禄”为例,指牵强附会、虚浮不实的格局看法,书中认为不可作为格局依据。
- 杂气财官:辰、戌、丑、未四个月(四季月)出生,因土气当令而杂,若取财官格局,须看人元(月令所藏)透出天干,不可笼统以“杂气”论。
- 人元:指地支中所藏的天干。在四季月中,需分辨是哪种人元透干,方能定格。
- 建禄:月令为日主之禄,如甲日生于寅月。书中认为建禄月生人,亦需看月令透干取格,无透干则格局不显。
- 阳刃:月令为日主之刃,如甲日生于卯月。论法同建禄,须看透干。
- 用神:八字中对日主最有益、最需倚仗的五行或十神。书中认为若无格局可取,便退而取用神;用神亦难取,则命局气势平淡。
- 官煞相混:“煞”即偏官(七杀)。书中辨析:若官与杀同出一源(如皆透自月令),则可混;若性质迥异、力量悬殊而强合,则为混杂不清。
- 食伤:食神与伤官的合称。原注提及食伤可调节官杀的关系。
- 伤官见官:经典命理难题。书中详论其可与不可,核心在于日主强弱、伤官旺衰、有无财星或印星制化。
- 身弱/身旺:指日主(出生日的天干)在八字中的强弱状态。旧时命理家认为这是判断喜忌的关键。
- 印绶:正印与偏印的统称,主生扶日主。书中认为伤官旺而身弱时,见印则可以见官,因官能生印、印能扶身。
- 财星:正财与偏财的统称,主克制印绶、耗泄伤官。书中认为伤官旺而身旺时,见财则可以见官,因财能生官且可泄伤官之气。
- 比劫:比肩与劫财的统称,与日主五行相同。书中提到比劫多时,可能影响官杀的配置关系。
- 伤官用印/伤官用财:两种常见的伤官格处理方式。用印则忌见财破印;用财则忌见印夺财。书中强调需根据具体情况详辨。
义理赏析
《滴天髓·格局论》是传统命理学中探讨格局分类与运用的篇章。书中以为,格局的判定关键在于月支(月令)透出天干,此为“格之真者”,强调了月令在命局中的主导地位。若天干散乱无依,或受刑冲破害,则不可称为格局。此外,书中指出“影响遥系”为虚设,不可靠;对于杂气财官等格局,需具体分析透出之人元,不可一概而论。这体现了命理学中对时空因素的系统考量,将天地人之象纳入分析框架。
在官煞相混的论断中,旧时命理家认为官与煞本质同源,但混用需视强弱依附关系。若官煞之势相互依附,则可混;若各立门庭,则不可混。此论断反映了五行生克理论中动态平衡的思维,注重条件与态势的辨别。
伤官见官的论述更为复杂,书中以为需结合身强身弱、财印等因素综合判断。伤官旺时,见官或吉或凶,取决于有无财印化解;身弱则忌见官,身旺或可容官。这显示了命理中权变思想,强调条件制约而非绝对定式。
从文化史视角看,此类内容源于古人对命运规律的探索,是术数文化的一部分,用以解读人生际遇。旧时命理家通过此类分析构建理论体系,但所有论断均为古代术数之说,不具科学依据,仅供民俗文化研究之用。